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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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一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条负责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责任人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并将其落实到位。

第四条所有从事起重机械吊具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制度,并将其公开、宣传给员工。

第六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第七条起重机械吊具的维护人员应当按照维护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的日常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九条发现起重机械吊具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保证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图册和操作手册,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培训。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吊具的维护人员应当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起重机械吊具的技术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在起重机械吊具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正确使用。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对新员工进行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操作的培训和考核,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辅导。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吊具操作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的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起重机械的使用,包括吊车、塔吊、桥式起重机等。

三、管理要求1.备案登记企业应对所有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起重机械的品牌、型号、产权证明及检验证书等相关信息,并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2.起重机械操作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起重机械操作证,经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合格方可领取。

3.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检验周期为一年,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日常保养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进行日常保养,包括润滑、清洁、设备检查等。

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起重机械操作、维护的基本知识。

5.作业环境安全检查作业环境应具备安全基础设施,包括地面平整、无障碍物、标识清晰等要求。

使用起重机械前,应对作业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满足安全要求。

6.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使用起重机械前必须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状态、油液和润滑油的加注情况、安全装置等是否完好。

7.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超负荷作业、超高作业、超大跨度作业等。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确保操作安全。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起重机械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好工作环境安全。

9.监督检查企业应对起重机械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四、责任分工1.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制定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同时,对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操作证颁发、检验合格等环节进行监督。

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试,持有有效的操作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应定期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监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起重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督促整改。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5篇)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5篇)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一、起重机机械日常检查、维修制度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2、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

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维护生产秩序,保护职工身心健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三、安全管理责任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起重机械的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

4.落实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四、管理规定1.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确保起重机械的稳定性,使用时必须有足够的支撑和固定措施。

3.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起重机械的结构、性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未经培训的起重机械。

4.严禁在超载情况下使用起重机械。

5.不得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使用起重机械。

6.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操作起重机械,不得超过其额定载荷和吊高。

7.操作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异常及时停止操作并上报。

8.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等到起重机械完全停稳后方可离开。

9.每次使用起重机械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工作。

10.确保起重机械周围区域的安全,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五、维护和保养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制定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计划,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2.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3.起重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士进行。

4.确保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维修和保养设备齐全,工作环境良好。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1.新进人员必须接受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2.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操作水平和技术能力。

七、事故处理和安全隐患整改1.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请, 经检验合格 , 办理使用登记 , 依法投入使用。 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机构 或者配 备专 职或者兼 职 的安全 管理人 员从 事起 重机械 的安 全管理 工作 。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
用 安全 管理制 度 , 且严格 执行 。 并 使用 安全管 理制 度
业 人员 岗位责 任制 ;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并且 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
监督 检查 。 第十 四条
责:
( 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 三) 包括操作技术要求 、 安 全要求 、 操作程序、 禁止行为等 ;
( 索具 和备 品备件 采购 、 四) 保管 和使用 要求 ;
起重机 械作 业人 员应 当履行 以下 职
f 特种设备 制造许 可证( 造单 位盖章 的复 六) 制
印 件 , 证 的样 机除 外 ) 取 。 第 七条 使 用单 位应 当选 择 具有 相应 许可 资格 的 单位 进 行 起重 机 械 的 安装 、 改造 、 大 维修 ( 重 以下 通 称施 工 )并且 督 促 其 按 照 《 重机 械安 装 改造 重 , 起
( 施 工 监督 检 验 证 明 ( 用 于 实 施 安装 、 四) 适 改造
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的) 。
第九条 不 实 施 安 装监 督 检 验 的起 重 机 械 , 使
机械传动图、 电气 和液压( 气动 ) 系统原理图 ;
用单位应 当按照 《 起重机械 定期检 验规则 》 T G (S
至少包括 以下 内容 :
生事故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和进行救援 ;
( 对 安 全技 术 档案 的完 整 性 、 七) 正确 性 、 一 性 统 负责 。

起重设备管理规定(4篇)

起重设备管理规定(4篇)

起重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人员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起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设备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检验和使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起重设备的分类和等级第四条起重设备按照用途分为:起重机械、起重器材和起重装置。

第五条起重机械按照使用环境分为:室内起重机械和室外起重机械。

第六条起重机械按照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起重机械和流动起重机械。

第七条起重器材按照结构形式分为:简易起重器材和复杂起重器材。

第八条起重装置按照用途分为:起吊装置、传动装置和固定装置。

第九条起重设备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其安全性能、质量、使用寿命等进行分级,并按照国家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

第三章起重设备的管理责任第十条各单位和个人对所使用的起重设备负有安全使用的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起重设备的管理责任分为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和使用责任。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第十三条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制造,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安装单位应按照设计、制造要求进行安装,并提供相应的安装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改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起重设备的改造,并提供相应的改造方案和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维修单位应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并建立相应的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检验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对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维修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文一、安全管理责任1.1 企业应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定、组织安全培训、检查整改等。

1.2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新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

1.3 所有使用起重机械的员工都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起重机械的操作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签署安全操作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二、起重机械的检查和维护2.1 起重机械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机械的各项安全设施和部件完好无损,如制动器、防护罩、限位器等, 并记录检查情况。

2.2 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并留存备查,以备安全管理人员核查。

2.3 起重机械的维护工作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或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定期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

三、起重机械的操作规定3.1 在使用起重机械之前,应先检查工地的地面状况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确保没有人员或障碍物在起重机械的操作范围内。

3.2 操作起重机械的人员应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并在工作时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等。

3.3 操作起重机械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将超载或超高运输。

3.4 起重机械在移动或转弯时,应确保周围没有人员或障碍物的存在,当有人员需要靠近作业区域时,应提前进行警示并停工。

四、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4.1 如发生起重机械事故,应立即停工,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现场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4.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4.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并记录整改情况,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5.1 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修订不合理或不适用的条款,确保安全操作规定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5.2 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关注新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起重机械是指用于起吊、装卸、运输物品的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港口等领域。

由于起重机械的工作涉及到重物的搬运和高度的升降,所以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下面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起重机械的设计与制造规定:1. 规范起重机械的结构设计,确保其承载能力和安全性;2.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起重机械材料和零部件;3. 按照设计要求制造起重机械,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试验。

二、起重机械的安装规定:1. 起重机械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2. 安装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3. 安装过程中要保证起重机械与周围环境的安全距离,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防护措施的安装。

三、起重机械的使用规定:1. 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械;2. 确保操作人员了解起重机械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能够正确操作和应对突发情况;3. 在操作过程中,禁止超载、超限、超速等危险操作;4. 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设备状态良好。

四、起重机械的维护规定:1. 定期检查起重机械的各个部件和设备,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2. 保证起重机械的润滑、冷却、清洁工作,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液压油;3. 对于年限较久的起重机械,应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

5)企业在每月或每季度组织对起重机械的设备及零部件进行全面检测和试验,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五、起重机械的培训与管理规定:1. 企事业单位必须对使用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2. 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并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3. 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可靠。

六、起重机械的使用场所规定:1. 使用起重机械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范;2. 安装必要的标志和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3. 对于特殊环境下的起重机械,需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如防爆、防潮、防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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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负责监护。
5、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不准进入起重机械操作室内。
6、起重机械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7、对违章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起重机应设正常照明及可携式照明。
(2)照明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由起重机主断路器进线端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各种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而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
(3)手提行灯应采用不大于36V的双圈变压器供电,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锻钩一般应用GB699—88《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20钢;
板钩一般应用GB700—88《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Q235,或GB/T1591—9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中规定的16Mn钢。
吊构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一、起重机机械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2、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8、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动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4)起重司机室内照明,照度应不低于30LX。
(5)起重机的机器房、电气室及机务专用电梯的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LX。
(6)障碍信号灯:总高大于3O米的室外起重视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红色障碍灯:
l)周围无高于起重机顶尖的建筑物等设施时;
2)有碰撞可能时;
3)有可能成为飞机起落、飞行的危险障碍时。
障碍灯的电源不得受起重机停机影响而断电。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五、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操作人员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起重机械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及安全学习。
3、负责配合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4、督促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规程。
(7)起重机应有指示总电源分会状况信号,必要时还应设置故障信号或报警信号。
信号指示应设置在司机或有关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地点。
八、吊钩的使用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不得使用铸造吊钩;吊钩宜设有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吊钩材料应采用优质低碳镇静钢或低碳含金钢;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4、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
b)所属各部门和有关生产班组要全力支持救援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各施其职,及时落实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设备、资金等。
c)救援工作结束后,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验收,救援组制订《起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撤离现场。
5、办理起重机械的年审工作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关证件的年审换证工作。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四、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制
1、设立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xxx安全责任人:xxx
2、经起重机械作人员全面检查(检查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停止作业),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起重机械如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应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严禁带故障作业。
3、起重机械工作时,吊臂下严禁站人,重物上也不准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六、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参考《培训制度》)
七、起重机的照明和信号的安全规定
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对起重机的照明和信号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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