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企业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二条矿山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原则第三条职业卫生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职业卫生管理应遵循科学性、独立性、综合性、可操作性原则,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企业全面管理体系,与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实现双赢。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为委员,负责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五章职业卫生风险评估与控制第六条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对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职业病危害程度,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控制计划,采取技术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等措施,降低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的浓度、接触量和暴露时间,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六章职业卫生检测与监测第八条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检测和监测,定期评估职业卫生状况,确定监测指标和频次,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控档案,储存职业卫生检测和监测数据,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定期报告部门和相关政府机构。
第七章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第十条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活动,向职员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专栏,及时发布职业卫生信息,提升职工的职业健康水平。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企业应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对违反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凡公司范围内发生职业卫生事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为了努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持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做好职业卫生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成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分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成员:工会副主席、安监局副局长和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机电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通风处处长、神东总医院院长、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按照国家规定和管理序列要求,公司须在安监局设立专职管理机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处,负责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现有安全管理部门要增设一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如果现在没有安全管理部门,那么也要明确一名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的专(兼)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第七条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职责: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部署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落实公司在职业卫生方面的责任,规范各级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确保员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体制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公司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卫生技术指导、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治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三、职业健康监测与评价1.职业健康监测对从事高温、低温、高压、辐射、噪声、粉尘、有毒、易燃等危害岗位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包括体检、生化检验、放射卫生监测等内容。
2.职业病诊断与报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职业病进行诊断和报告。
3.职业卫生评价对从事危害岗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监测,收集分析企业内部和外部有关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信息和数据,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职业危害控制1.危害监测与评估对危害源进行全面检测,并对监测到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2.控制措施对危害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控制、技术控制、行政控制、个体防护等措施。
3.应急预案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出现应急情况及时应对,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卫生培训与宣传公司每年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并实施职业健康知识和安全生产宣传计划,促进员工懂得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职业病防治公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标准》等规范,对有职业病症状或病例的员工进行追踪、治疗和评估,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参与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七、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与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机制,企业每年进行卫生验收,强化职业病宣传教育和治理,实现可持续和健康的发展。
八、工作要求1.员工必须充分了解自己从事的工作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2.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对职业卫生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3.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卫生技术服务和管理指导,推行全员参与的职业健康管理模式。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所有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外来人员。
三、基本要求(一)煤矿职业卫生监测1、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高的作业岗位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的无毒化、无害化;2、对于高浓度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进行专门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浓度达到国家标准;3、对内环境进行定期的检测,如强制通风、防尘降噪等,确保煤矿内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健康环境。
(二)职业危害防护1、对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作业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患上职业病;2、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对有关作业岗位的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自身健康的重要性,做到个人保护自己;3、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做到疾病的早期预防和治疗。
(三)职业卫生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他们掌握职业病的知识和防治措施,在工作中能够自我保护;2、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工种进行专门的培训,使他们了解自身存在的危害,明确职业健康的重要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3、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防范职业病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企业领导1、对本制度进行领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2、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养和提升职工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3、落实职业卫生经费和资源,加强职业卫生硬件设施建设;4、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1、制定职业卫生计划和职业健康评估方案,制定职业卫生监测和防治措施;2、对职业卫生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防治措施;3、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4、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规范有序。
(三)岗位负责人和职工1、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护措施;2、使用和维护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4、积极配合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工作,如做好体检、化验等。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前言煤矿作业场所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许多职业危害因素,给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作业人员的权益和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针对煤矿作业场所的特点,规范煤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管理目标1.确保煤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降低因职业危害引起的事故发生率;3.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4.加强职业卫生检测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保证防治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机构1.煤矿公司设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和政策;2.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3.煤矿作业人员单位设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岗位,负责危害源监测和防治工作。
四、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对危害源进行持续监测,确保掌握最新情况;2.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减少煤尘浓度、加强通风设备、健全引射灌装的操作规程等;3.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口罩、安全帽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4.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5.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6.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7.加强与医疗单位的合作,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体系。
五、监督和考核1.煤矿监察机构对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制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考核办法,对煤矿作业单位进行评估和管理,对防治不力的单位进行处罚;3.加强与职工代表组织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4.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煤矿行业协会的合作,分享经验和最新的防治技术。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疾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职业卫生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
1.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煤矿必须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 煤矿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和实施细则,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包括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和控制措施等。
4. 煤矿应加强对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知识技能。
5. 煤矿应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6. 煤矿应加强职业卫生控制措施的落实,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等。
7. 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监测和病人诊断、治疗、康复工作,保障职业病患者的权益。
8. 煤矿应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9. 煤矿应建立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降低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10. 煤矿应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职业卫生相关数据和信息,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以上是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全

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危害,保护环境,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是保护职工健康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职业危害防治体系,对职工进行健康监护和慢性职业病治疗。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职业危害防治能力。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价,不断优化危害防治措施,提高防护设施的使用率。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职业保健机构的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监护和治疗。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职业卫生监测的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及时应对危急情况。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危害防治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危害评估,合理评估各项危害程度和风险等级,为采取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通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降低职业危害产生的概率。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职业保健机构和检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并及时处理和反馈监测数据。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诊断,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职业危害情况制定个体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体系,制定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计划,为职工提供医疗服务与保障。
第三章职业危害控制措施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筛查出在高温、低温、高压、低压和强电场、弱电场环境下作业的职工,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施。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避免职业危害的产生。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矿工健康,防止职业病危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预防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证职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病危害隐患。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检测,定期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员工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个人健康情况。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防护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作场所空气质量的监测,及时清理工作环境,保证员工健康。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喷淋、通风等技术处理,缓解职工的危害。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提供给员工使用。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及时应对职业病事故,减少职工伤害。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人员,确保职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当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职业卫生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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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煤矿职业卫生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国泰红岩2015.01.02目录第一节职业卫生责任制 (1)第二节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3)第三节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 (4)第四节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 (4)第五节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5)第六节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5)第七节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7)第八节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8)第九节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奖罚制度 (13)第十节职业危害防尘管理制度 (18)第十一节作业场所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 (19)第十二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2)第十三节员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24)第十四节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27)第十五节职业病管理制度 (29)第十六节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9)第十七节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30)第一节职业卫生责任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 ;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综合办。
二、管理职责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
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全科: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综合办: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
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⑤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⑥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技术、通防科:①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
②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
③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
5、企管科:①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健康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③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的投资计划、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供应科:①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
②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
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7、财审部门:①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
②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
8、工会:①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
②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9、医院:①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和汇总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管理(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管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②依据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等监测资料的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④做好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的汇总报告。
依法向上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
⑤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预案)、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要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
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节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一、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二、目标分解: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三、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
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自上而下层层展开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第三节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一、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二、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三、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
四、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五、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七、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
八、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
第四节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
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第五节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
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第六节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