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
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浙财会字[2009]8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12.21
【实施日期】2009.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浙财会字〔2009〕8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主管部门:
为了顺应会计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的大趋势,满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多元化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9〕45号)“要积极探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新形式,逐步实现面授与网络教育并举”的要求,2009年12月28日起,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开始试运行(网址:),开展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与面授继续教育方式双轨运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权限,仍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限和《浙江省会计
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统一平台、分级管理。

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方式的会计人员,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选择相应地区窗口,在线接受相关课程的培训。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鄂财会发[2010]20号【发布部门】湖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0.04.21【实施日期】2010.04.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会发[2010]2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财会[2007]7号),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7号)要求,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省财政厅会计处黄朝晖省会计学会张晴联系电话:(027)67818635电子邮箱:kjc1114@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8号1114室邮政编码:430071附件:1.湖北省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2. 湖北省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1:湖北省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7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鄂财会发[2008]2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会计法》,激励全省会计管理工作者依法行政、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多创佳绩。

二、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监督检查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会计学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由会计处处长李佐祥同志兼任评选办公室主任,负责我省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财税政[2011]60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财税政[2011]60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财税政〔2011〕60号)各省辖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豫财办税〔2006〕19号),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和意识普遍增强,有效促进了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

在全省财政“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重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财政普法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郑州市财政局等66个市、县财政部门和郑州市财政局高醒等14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市级财政部门先进集体10个、先进普法办公室8个;县(市、区)财政部门先进集体44个、先进普法办公室4个。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在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新贡献,取得新成绩。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组织实施《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豫财办税〔2011〕52号),深入开展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附件:2006-2010年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一)市级财政部门先进单位1、郑州市财政局2、开封市财政局3、洛阳市财政局4、平顶山市财政局5、安阳市财政局6、焦作市财政局7、鹤壁市财政局8、新乡市财政局9、濮阳市财政局10、商丘市财政局(二)市级财政部门先进普法办公室1、许昌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2、漯河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3、三门峡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4、南阳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5、信阳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6、周口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7、驻马店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8、济源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三)市(县)财政部门先进集体1、荥阳市财政局2、中牟县财政局3、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4、兰考县财政局5、杞县财政局6、开封市金明区财政局7、洛阳市吉利区财政局8、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9、偃师市财政局10、伊川县财政局11、鲁山县财政局12、汝州市财政局13、宝丰县财政局14、滑县财政局15、汤阴县财政局16、孟州市财政局17、沁阳市财政局18、修武县财政局19、浚县财政局20、淇县财政局21、长垣县财政局22、辉县财政局23、获嘉县财政局24、原阳县财政局25、清丰县财政局26、濮阳市华龙区财政局27、长葛市财政局28、禹州市财政局29、临颖县财政局30、陜县财政局31、义马市财政局32、桐柏县财政局33、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34、西峡县财政局35、商丘市睢阳区财政局36、商丘市虞城区财政局37、永城市财政局38、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39、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局40、西华县财政局41、商水县财政局42、平舆县财政局43、正阳县财政局44、泌阳县财政局(四)市(县)财政部门先进普法办公室1、巩义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2、邓州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3、固始县财政局普法办公室4、项城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二、先进个人1、高醒郑州市财政局条法处副处长2、罗文敏郑州市财政局条法处副主任科员3、张跃生登封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4、朱迎冬新郑市财政局法规科科员5、郎丰庆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6、张凤梅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总会计师7、张红郑州市惠济区财政局局长8、张运珍郑州市高新区财政局法规科副主任科员9、赵凯开封市财政局副局长10、曹彦林开封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长11、曾庆利开封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主任科员12、郭从良开封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股长13、赵秀强通许县财政局副局长14、王凯尉氏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15、石永升开封市鼓楼区财政局办公室科员16、谷华开封市龙亭区财政局办公室科员17、鲍小丽洛阳市财政局税政科副科长18、蔡淼洛阳市瀍河区财政局办公室科员19、强望辉洛阳市高新区财政局办公室科员20、周卫江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办公室科员21、郭平栾川县财政局企业股副股长22、谢爱生洛宁县财政局局长23、秦松斌孟津县财政局副局长24、杜江波汝阳县财政局副局长25、程远瞻嵩县财政局局长26、焦琰洛阳市西工区财政局预算股科员27、吕松梅新安县预算股长28、陈志军宜阳县预算副股长29、上官洪洋平顶山市财政局副局长30、单和平平顶山市财政局税政科主任科员31、王惠霞平顶山市湛河区财政局支付中心主任32、贾杰冬叶县财政局农税股科员33、赵团正宝丰县财政局税政条法股股长34、贾源培鲁山县财政局局长35、张军桥舞钢市财政局支付中心副主任36、薛小伟郏县财政局预算科科员37、田文红安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38、王飞安阳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副主任科员39、曹杰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员40、余治国滑县财政局税政条法股股长41、刘艳梅汤阴县财政局科员42、桑国增林州市财政局副局长43、郭文江安阳县财政局局长44、牛志博安阳市文峰区财政局副局长45、周喜平焦作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长46、李新龙焦作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47、崔慧敏焦作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副主任科员48、闫利霞修武县财政局税政条法股股长49、刘爱国武陟县财政局预算编制局科员50、张小爱温县财政局科长51、杨波博爱县财政局预算科科长52、买新华焦作市山阳区财政局局长53、司喜旺沁阳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长54、刘家斌鹤壁市财政局副局长55、李帅鹤壁市税政与条法科科员56、索玲巧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57、高莹鹤壁市山城区预算科长58、刘文献淇县财政局局长59、熊西庆新乡市财政局局长60、朱涛新乡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长61、李颖慧新乡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员62、申红梅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税政条法科副主任科员63、郭敬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64、王瑞林新乡市高新区税政条法科副主任科员65、李保东新乡县税政条法科科长66、尚卫平卫辉县财政局局长67、吴朝中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68、毛国峰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科员69、杨济勇封丘县财政局税政条法股股长70、翟羽峰延津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71、林宏濮阳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员72、赵伟濮阳市华龙区财政局纪检书记73、王红霞濮阳县财政局税政条法股股长74、黄国兵南乐县财政局综合股科员75、赵福建范县财政局副局长76、李汉川台前县财政局局长77、朱建国许昌市财政局预算科主任科员78、王刚禹州市财政局预算股股长79、李顺岭长葛市预算股副股长80、丁素红襄城县财政局科员81、王付平许昌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82、刘玉红漯河市财政局预算科副主任科员83、张淑华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84、张浩天漯河市源汇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85、张晓雷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86、柴涛舞阳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87、望莉莉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88、高汝同义马市财政局预算科科员89、杨社军三门峡灵宝市财政局局长90、崔艳卢氏县财政局科员91、吕爱玲渑池县财政局税政股股长92、邹莹南阳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副主任科员93、赵明明南阳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员94、陈璠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员95、黄广银方城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96、王利民淅川县财政局农税股股长97、孙君铎内乡县财政局税政股股长98、卢君南召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99、高松社旗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100、马清理镇平县财政局税政条法股股长101、胡博萧南阳市卧龙区财政局副局长102、杨朝朴新野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103、张书星唐河县财政局副局长104、任宪海商丘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长105、郇树平商丘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主任科员106、王青松宁陵县财政局副局长107、刘子书柘城县财政局副局长108、王芳睢县财政局税政条法股股长109、韩宗敏夏邑县火店财政所所长110、王斌民权县财政局副局长111、张晓波商丘市梁园区财政局税政条法股股长112、戴安书信阳市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113、杨群英信阳市财政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114、邱俊罗山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115、张庆军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综合股股长116、孙钢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局117、高俊杰商城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118、上官晓军光山县财政局综合股副股长119、杨咏潢川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120、许蕾周口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员121、孟强郸城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副主任122、金保善西华县财政局局长123、李秀迎淮阳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124、李翔周口市川汇区财政局局长125、程新峰沈丘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126、杨新权商水县财政局局长127、王美莲扶沟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128、王嘉驻马店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长129、郭玉祥驻马店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员130、刘琳汝南县财政局纪检组长131、杨红梅确山县财政局纪检组长132、彭中原平舆县财政局副局长133、陈翊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机关党支部书记134、贾卫华正阳县财政局会计股科员135、张涛泌阳县税政条法股股长136、牛玉峰济源市财政局税政与条法科科长137、王政巩义市财政局局长138、孙重英邓州市财政局局长139、樊国春固始县财政局经济师140、张建伟项城市财政局会计税政科科长141、曹洪钧永城市财政局副局长142、王保中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43、毛志远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144、程欣河南省财政厅预算处主任科员145、刘溥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146、周颖河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副调研员147、黄幸福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结束——。

关于表彰广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广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广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粤财会…2009‟25号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宣传广东会计先进,激励我省广大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会计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保持广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根据《会计法》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2008年12月22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通知》(粤财会…2008‟99号),组织开展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现决定授予胡国红等50人“广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广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希望全省广大会计工作者以先进会计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事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精心理财、勇于创新的职业风
尚,严谨细致、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钻研业务、勇攀高峰的奋斗精神,并积极行动起来,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学先进、讲诚信、比贡献、创新业的热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强化会计管理,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为保持广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公文表彰决定范文4篇

公文表彰决定范文4篇

公文表彰决定范文4篇Model of official document commendation decision编订:JinTai College公文表彰决定范文4篇前言: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可以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

本文档根据决定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公文表彰决定范文2、篇章2:学校表彰决定范文3、篇章3:学校表彰决定范文4、篇章4:学校表彰决定范文篇章1:公文表彰决定范文【第一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表彰20xx年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新财会〔20xx〕5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近年来,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入,我区广大会计工作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依法理财、勇于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会计工作者,有的积极参与单位经济事项分析、决策和控制,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重要贡献;有的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了显著效果;有的长期工作在会计岗位一线,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坚持原则、善于理财,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有的在保护国家和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事迹突出;有的在会计理论、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发展会计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有的在注册会计师业务中执业谨慎、勤勉尽责,为行业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有的在会计管理工作中勤勉尽责、甘于奉献、积极创新,为提升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会计人才建设和服务会计行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浙江财政年

浙江财政年

1月2日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财政厅报送的《对全省贫困乡镇农业税减免工作的建议》上批示:“减免措施要体现在贫困户,体现扶真贫。

方法要细一点。

财政厅的意见有道理。

”肯定省财政厅对贫困乡镇农业税减免的建议。

1月8日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表彰近年来全省财政系统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杭州市财政局农税征收中心等12家单位被授予“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胡正楠等19位同志被授予“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1月8~10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召开全省财政、地税工作暨先进表彰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回顾1993年以来全省财政、地税工作的奋斗历程,总结财税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经验,提出今后5年的总体思路,研究部署2003年的重点工作,表彰财政战线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会上,省财政厅厅长翁礼华作题为《与时俱进继往开来不断开创我省财税事业新局面》的报告。

会议结束时,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吕祖善与部分市、县(市)财政、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并就做好2003年的财政、地税工作作重要指示。

1月11日省财政厅领导与新疆和田县党政考察组一行14人座谈,听取和田县县委书记李新晨有关情况介绍。

1月23日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价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审价行为,促进工程审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月29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3〕4号文件,省财政厅被评为2002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是日下午,省财政厅厅长翁礼华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浙江省财政厅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评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事项。

2月4日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到浙考察中国财政博物馆(筹)建设情况。

是晚,省委书记习近平、省长吕祖善在西子宾馆会见并宴请项部长,省财政厅厅长翁礼华陪同参加。

2月12日根据省政府浙政发〔2003〕5号文件,省财政厅削减行政审批项目10项,保留27项。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论文、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公文”评选结果的通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论文、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公文”评选结果的通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论文、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公文”评选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财办[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论文、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公文”评选结果的通报(财办〔2009〕32号)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厅直各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评选“优秀论文、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公文”活动方案〉的通知》(黑财办[2006]15号)的部署,省厅办公室、财政科研所和财政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2008年度论文、调研报告和公文进行了初评和复评,最终评选出优秀论文和优秀调研报告95篇,其中,厅直40篇,市县55篇;优秀公文43份,其中,厅直29份,市县14份。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1、附件2)。

希望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三优”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业务钻研和调查研究,大力提高论文、调研报告和公文写作水平,促进财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附件:1.2008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论文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2.2008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公文评选结果二○○九年十二月七日附件1:2008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论文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结果厅直:特等奖(1篇)1、黑龙江省肉类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作者:孙国际等;单位:经贸处)一等奖(12篇)1、推行绩效预算有关问题的探索(单位:绩效评价处)2、对“大财政”理念的科学理解(作者:黄玉凡;单位:非税处、罚没办)3、关于金融危机对我省重点企业(行业)影响的分析报告(作者:张鹏;单位:税政处)4、关于我省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问题的调研报告(作者:施烜;单位:社保处)5、关于加快我省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调研情况及建议(作者:张高成;单位:教科文处)6、科学发展观的奋勇实践农业综合开发的成功探索--关于农业开发帮建新农村试点村的调查(作者:王福;单位:省农发办土地处)7、关于全省总预算会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作者:于宏等;单位:国库处)8、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作者:刘云策;单位:预算处)9、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作者:王红;单位:省预算编审中心)10、基于资产负债管理框架的国债管理研究(作者:赵谦;单位:采购办)11、做大做强八大优势产业加快构筑我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作者:张广仁;单位:省农业开发评审中心)12、关于南方两省一市总部经济发展情况的考察报告(作者:王立君等;单位:企业处)二等奖(20篇)1、关于对湖南等省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单位:罚没办、非税处)2、关于我省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作者:徐金光;单位:企业处)3、黑龙江省2007年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分析(作者:赵烨;单位:企业处)4、财政如何支持促进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对策(单位:社保处)5、推进公共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机制的对策(作者:王潇;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6、关于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高教强省建设体制机制的调研报告(单位:教科文处)7、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是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关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村发展情况的调查(作者:杨培;单位:省农发办土地处)8、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财政收入的影响(作者:曹振克等;单位:国库处)9、会计中介机构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经验借鉴(单位:注册会计师管理处)10、学习科学发展观提升农业开发财务管理水平(单位:省农发办计财处)11、实践与探索--省财政厅开创机关党的工作新局面调查(作者:焦玉伟等;单位:机关党委)12、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及建议(作者:陈淑华;单位:信息中心)13、关于对农场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作者:高春发;单位:农村处)14、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研究(作者:谢禹;单位:科研所)15、推进麦豆轮作保护大豆安全(作者:常忠宝;单位:省农发办综合处)16、黑龙江奶业--彰显农业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作者:任秀峰;单位:省农业开发评审中心)17、黑龙江省大豆产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报告(作者:刘云琴等;单位:税政处)18、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对我省外商投资影响情况的调研报告(作者:刘小东等;单位:税政处)19、黑龙江省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分析报告(作者:袁俊平等;单位:税政处)20、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作者:赵宏光等;单位:科研所)三等奖(7篇)1、关于我省罚没财物管理情况及思路的调研报告(单位:非税处、罚没办)2、强化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物有所值(作者:白常瑞;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3、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的实践与展望(作者:李彩欣等;单位:国库处)4、践行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单位:省农发办计财处)5、浅议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思考(作者:李新照;单位: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6、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黑土区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作者:柯亚军;单位:省农发办综合处)7、关于赴湖南和上海两省市学习考察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作者:邵德生等;单位:税政处)市级:一等奖(7篇)1、改革开放中的绥化财政(作者:徐新文等;单位:绥化市)2、以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为平台切实改善下岗职工的生存发展质量--东北老工业基地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就业的对策研究(作者:李传良;单位:鸡西市)3、富通模式及抓好财源建设的启示(作者:张国君;单位:牡丹江市)4、透视先进学“真经”取人之长促发展(作者:翟春玉;单位:七台河市)5、齐齐哈尔:“吃配”经济成为发展龙头(作者:张更平等;单位:齐齐哈尔市)6、双鸭山市财源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作者:马为先;单位:双鸭山市)7、关于我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有效途径的调研报告(作者:席长青等;单位:哈尔滨市)二等奖(15篇)1、关于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情况调查(作者:蔡雪峰等;单位:绥化市)2、关于“庆北绥”200万亩水田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的调查(作者:于耀志等;单位:绥化市)3、鸡西日报社经费保障问题调查报告(作者:何欣;单位:鸡西市)4、财政财源建设投入模式的框架探索(作者:王文革;单位:鸡西市)5、抢抓东部煤气化发展机遇大力加强资源型城市财源建设(作者:程相茹;单位:鹤岗市)6、强化财政监督提升管理水平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百姓(作者:冯伟东;单位:牡丹江市)7、关于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调查(作者:张光明;单位:牡丹江市)8、追求大作为实现快发展--记2000年以来七台河市财政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作者:富晓东;单位:七台河市)9、关于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对七台河市整体经济影响情况的调查报告(作者:吕利;单位:七台河市)10、齐齐哈尔市“乡财乡用县监管”管理方式改革效果调研报告(作者:姚杨等;单位:齐齐哈尔市)11、关于完善我省招商引资财税政策的调研报告(作者:卢英;单位:齐齐哈尔市)12、关于开展“支持三区发展”的调研报告(作者:赵永连等;单位:大兴安岭行署)13、增强双鸭山市财政调控能力浅析(作者:马相力;单位:双鸭山市)14、推行公务卡结算办法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作者:孙立新;单位:伊春市)15、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财政思考(作者:朱守东等;单位:哈尔滨市)三等奖(16篇)1、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作者:张景文;单位:黑河市)2、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者:王显平等;单位:绥化市)3、关于绥化市部门预算改革问题的研究探讨(作者:刘凤军;单位:绥化市)4、讲求科研方法注重科研成果(作者:蔡雪峰;单位:绥化市)5、实施全过程财政绩效监督的探讨(作者:耿辉;单位:鸡西市)6、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者:相瑞玲;单位:鹤岗市)7、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者:付越凯;单位:牡丹江市)8、关于化解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调研及建议(作者:郑杰;单位:牡丹江市)9、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财政政策调研(作者:张敬民;单位:七台河市)10、突出以人为本坚持务实创新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作者:刘运开;单位:七台河市)11、关于财政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评审监督的几点思考(作者:张卓慧;单位:齐齐哈尔市)12、加速改革进程落实中央政策推动粮食流通体制实行历史性跨越(作者:马少斌等;单位:齐齐哈尔市)13、大兴安岭地区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作者:葛月明;单位:大兴安岭行署)14、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全面开展财政机关效能建设(作者:侯良琴;单位:双鸭山市)15、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作者:陈丽;单位:双鸭山市)16、用科学发展观探索和强化财源建设工作(作者:张岩;单位:双鸭山市)县级:一等奖(4篇)1、讷河市“乡财乡用县监管”乡镇财政管理方式运行情况的报告(作者:王君等;单位:讷河市)2、绥芬河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财政政策研究(作者:冯英革;单位:绥芬河市)3、论新形势调整的思路与对策(作者:王春青;单位:北安市)4、积极财政政策下履行职能的几点思考(作者:崔利萍;单位:穆棱市)二等奖(5篇)1、全力拉动“朝阳”产业促进景区经济发展(作者:李春燕等;单位:五大连池风景区)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思考(作者:刘连贵等;单位:讷河市)3、关于绥芬河边境贸易发展情况及政策调整情况的调研(作者:刘新涛;单位:绥芬河市)4、关于绥芬河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作者:高法祥;单位:绥芬河市)5、北安市村级经费管理情况分析(作者:郝军;单位:北安市)三等奖(8篇)1、回顾改革开放30年展望农业改革大未来(作者:何敏;单位:五大连池风景区)2、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问题的研究(作者:李绍霞等;单位:讷河市)3、整合资金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对俄农业合作(作者:邰国志;单位:绥芬河市)4、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影响(作者:曹丽;单位:绥芬河市)5、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走向(作者:吕俐;单位:铁力市)6、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监督成效(作者:任佳;单位:北安市)7、北安市奶业发展调查报告(作者:徐继祥;单位:北安市)8、支农资金整合试点的成效与思考(作者:孙玉玲;单位:北安市)附件2:2008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公文评选结果厅直:一等奖(6篇)1、关于我省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优势特色实验室项目所需资金的请示(单位:教科文处)2、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单位:预算处)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省级财政补助城市社区公共卫生资金的通知(单位:社保处)4、督办(主办)字(2008)第105号(单位:企业处)5、督办(主办)字(2008)第196号(单位:采购办)6、督办(黑财提)字(2008)第123号(单位:经建处)二等奖(10篇)1、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直监狱开展200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单位:绩效评价处)2、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财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单位:财源处)3、关于申请对我省2007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给予补贴的请示(单位:经建处)4、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全省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单位:非税处)5、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招商引资活动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单位:经贸处)6、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单位:国库处)7、督办(黑财提)字(2008)第46号(单位:乡镇处)8、督办(主办)字(2008)第4号(单位:法规处)9、督办(协办)字(2008)第255号(单位:国际金融处)10、督办(厅办)字(2009)第3号(单位:经贸处)三等奖(13篇)1、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两税执法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单位:农村处)2、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廉租房保障资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单位:综合处)3、关于呈报我省“人才投入机制”战略专题研究相关情况的报告(单位:行政政法处)4、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财政系统“改革开放30年系列纪念教育活动”的通知(单位:机关党委)5、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做好抗春旱保春耕工作的紧急通知(单位:农业处)6、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0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单位:采购办)7、关于新企业所得税实施后对我省外商投资影响情况的调研报告(单位:税政处)8、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和利用政府主权外债工作的意见(单位:国际金融处)9、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及2008年1至9月份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情况的通报(单位:企业处)10、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单位:注会处)11、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单位:法规处)12、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单位:会计局)13、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单位:乡镇处)市县:一等奖(4篇)1、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参与式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单位:哈尔滨市)2、关于将鸡西市列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地区的请示(单位:鸡西市)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行六项制度和四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促进高效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单位:佳木斯市)4、关于落实“五减半”加强支出管理有关情况的报告(督办件)(单位:哈尔滨市)二等奖(6篇)1、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单位:牡丹江市)2、双鸭山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工作总结的报告(单位:双鸭山市)3、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市级)2009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单位:七台河市)4、关于晋级市级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的请示(单位:绥芬河市)5、关于市政协第232号提案的答复(单位:鹤岗市)6、关于陈立志委员提案的答复(单位:呼玛县)三等奖(4篇)1、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单位:鹤岗市)2、关于印发《勃利县财政局2008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单位:勃利县)3、市财政局关于区级政府要求市政府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督办件)(单位:七台河市)4、关于金龙集团欠发退休职工王淑芹退休金情况的汇报(督办件)(单位:佳木斯市)。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8.18•【字号】浙人社函〔2023〕93号•【施行日期】2023.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9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3〕5号)要求,决定开展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对象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对象范围为正式运营超过3个月以上,提供公益性零工服务的市场。

公益性零工服务是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主体,通过线下线上载体,向大龄和困难等零工人员提供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求职信息登记发布服务、培训政策和培训项目推荐服务,以及向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提供的就业帮扶等非营利性零工服务。

二、申报推荐标准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标准包括服务场地(22分)、服务设施(12分)、服务功能(24分)、线上服务(15分)、服务成效(22分)、工作亮点(5分)6大项目,24条细则,总分值100分(具体见附件1)。

对于山区、海岛县可以适当放宽场地、线上发布数据数量和服务成效标准要求。

对于弄虚作假、存在违法违规、就业歧视等有违就业公平行为的,不得申报推荐为省级示范零工市场。

三、申报推荐程序(一)申报。

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对照申报推荐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对符合要求的零工市场择优进行推荐申报,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浙江省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表》(附件2)及评分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人力社保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人员
【发文字号】浙财会字[2008]5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06.03
【实施日期】2008.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浙财会字[2008]51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