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审计准则各科目实质性审计程序

合集下载

新审计准则各科目实质性审计程序

新审计准则各科目实质性审计程序

新审计准则实质性审计程序1001库存现金实质性审计程序1.核对现金日记账期末余额与总账数;2.监盘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3.将库存现金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是否要求被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如无法查明原因,是否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管理权限取得批准后作出调整;4.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5.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盘点表中注明,并作必要的调整;6.抽取大额现金收支原始凭证进行测试,检查内容的完整性,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7.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如有跨期收支事项是否作适当调整;8.对于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应检查折算汇率的正确性;9.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等特别风险,应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如在期末或接受期末时对现金进行监盘等10.验明现金列报的恰当性;1002银行存款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货币资金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或编制银行存款明细表,并与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包括编制货币资金收支金额汇总表、编制现金比率分析表等.3.获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日记账核对;查明银行存款余额差异原因,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4.检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并对应于不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账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整;5.抽查对账单,将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情况;6.对银行存款账户发函询证;7.查明大额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存款的实际情况;8.关注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可收回性;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存款已经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情况下,是否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出调整;9.抽取大额的或有疑问的银行存款收支原始凭证进行测试,检查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10.对非记账本位币的银行存款进行检查以确定折算汇率的正确性;11.结合上年工作底稿复核银行存款账户的完整性;12.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银行存款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13.列明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条件的银行存款;程序;如调查已注销银行账户的恢复使用情况;直接向被审计单位的顾客询问或函证付款日或退货情况等15.验明银行存款列报的恰当性;1015其他货币资金实质性审计程序1.核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明细账期末合计数与总账数;2.对外埠存款户、银行汇票存款户、银行本票存款户、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实施函证;3.获取存出投资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并与明细账核对以确认未达账项的真实性;4.对非记账本位币的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检查以确定折算汇率的正确性;5.对期末余额中长时间未结清的款项进行检查;6.对大额或有疑问的原始凭证进行抽查,以确定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进账情况;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并对跨期收支事项作适当调整;8.列明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条件的其他货币资金;9.对其他货币资金进行分析性测试以确定其安全性;程序;11.验明其他货币资金列报的恰当性;1101短期投资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短期投资的起步审计程序;编制短期投资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2.获取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并发函询证;3.获取期货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并发函询证;4.监盘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并查明差异原因进行适当调整;5.查阅在外保管的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并实施必要的函证;6.抽查短期投资变动项目的记账凭证,确定其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7.复核与短期投资有关的损益计算的准确性,并与投资收益项目有关数据核对;8.复核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的正确性;9.检查有无长期投资性质的短期投资项目,如有,是否进行说明和调整;10.将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等短期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市值与其成本进行比较,若有差异是否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适当会计处理并予以披露;程序;12.验明短期投资披露的恰当性;1121应收票据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应收票据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明细表、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等2.实施应收票据的实质性分析程序;3.取得与主要销售客户签订的合同并对其内容进行了核实;是否核查票据的真实交易背景;4.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是否检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完整性,关注票据要素的合理性及其有效性;关注背书转让票据的连带责任;关注存在已作质押的票据和银行退回的票据;5.对应收票据进行函证;如果不对应收票据进行函证,是否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是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6.函证程序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期后收款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7.复核带息票据的利息计算,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8.复核贴现票据贴现息计算的正确性、会计处理的正确性;是否编制已贴现和已转让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清单,并检查是否存在贴现保证金,是否已披露;9.标明应收关联方的票据,实施关联方审计程序;10.验明应收票据列报的恰当性;1122应收账款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应收账款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明细表、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等2.实施应收账款的实质性分析程序;3.取得与主要销售客户签订的合同并对其内容进行了核实;4.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并检查其计算的准确性;5.在被审计单位协助下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如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销货发票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分析收款时间是否与合同相关要素一致;6.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如果不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是否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是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可采用审计抽样或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确定函证项目;2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询证函是否由注册会计师直接收发;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的,要求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原件;如果未能收到积极式函证回函,应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3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对函证结果进行评价;1核对回函内容与账面记录;如不一致,应分析原因,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调节表”进行调节,并检查支持凭证;如果不符事项构成错报,应重新考虑所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2针对最终未回函的账户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例如,实施期后收款测试,检查出库单、运输记录、销售合同等相关原始资料及询问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等.4必要时,是否针对未发函询证的一般项目,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样本,实施替代审计程序;5评价函证程序的结果;如果实施函证和替代审计程序都不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考虑实际情况实施追加审计程序;7.函证程序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其他替代程序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8.针对收入的舞弊风险,应实施应对审计程序;如通过函证和更直接的沟通方式询问、走访向被审计单位的顾客确证销售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以及是否存在附加协议;9.结合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实施截止测试程序;10.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折让,对存在异常迹象的应考虑追加审计程序;11.评价针对可疑账户计提的坏账准备的适当性;关注以前年度大额坏账收回的情况;12.复核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总分类账、销售收入分类账和现金日记账,调查异常项目;对大额或异常及关联方应收账款,即使回函相符,仍应抽查其原始凭证;13.检查应收账款减少的异常情况;14.检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15.检查应收账款中存在的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况,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处理;16.标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并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17.检查确定应收账款的抵押或出售情况,并恰当披露;18.取得欠款前五名的客户清单,并计算其欠款合计数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评价信用风险集中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披露.19.验明应收账款列报的恰当性;1123预付账款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预付账款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2.对预付账款进行必要的分析程序;3.标明关联方款项余额,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数字;4.分析预付账款账龄及余额构成,函证余额的正确性,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5.对未回函及部分未发函的预付账款,抽查有关原始凭证,检查期后的收货记录,以确定其真实性;6.抽查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同时挂账的情况;7.检查预付账款的贷方余额,查明原因,并作重分类调整;8.检查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是否分析其长期未核销的原因及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检查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转入其他应收款;9.检查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预付账款折算汇率的正确性;10. 检查对关联方的预付帐款,分析交易真实性、交易价格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检查采购合同等有关文件,函证交易事项,必要时,应向公司管理层索取关联交易的声明书;11.验明预付账款列报的恰当性;1131应收股利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应收股利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或编制应收股利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余额和报表数核对标明应收关联方的股利,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2.取得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应的股利分配公告,审查应收股利金额是否与分配方案一致;3.检查应收股利当期和期后的收款情况;4.关注长期未收回的应收股利及原因;5.验明应收股利列报的恰当性;1132应收利息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应收利息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或编制应收利息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余额和报表数核对2.标明应收关联方的利息,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3.索取相应的债券契约并审阅有关条款,检查应收利息的内容是否均为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4.检查应收利息当期和期后的收款情况;5.在必要时对应收利息实施函证;6.验明应收利息列报的恰当性;1231其他应收款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其他应收账款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明细表、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等2.实施其他应收账款的实质性分析程序;3.取得与主要往来单位签订的合同并对其内容进行了核实;3.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表,并检查其计算的准确性;.4.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函证;如果不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函证,是否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是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是否采用审计抽样或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确定函证项目;2是否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询证函是否由注册会计师直接收发;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的,是否要求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原件;如果未能收到积极式函证回函,是否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3是否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对函证结果进行评价;4必要时,是否针对未发函询证的一般项目,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样本,实施替代审计程序;5是否评价函证程序的结果;如果实施函证和替代审计程序都不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考虑实际情况实施追加审计程序;5.函证程序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其他替代程序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6.评价针对可疑账户计提的坏账准备的适当性;是否关注以前年度大额坏账收回的情况;7.如果其他应收款中包括政府补助等内容,是否检查其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必要时是否进行函证;8.检查售后回购方式融出资金在本科目核算的准确性.9.检查其他应收账款中存在的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况,是否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处理;10.标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并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11.取得其他应收款欠款前五名的清单,并计算其欠款合计数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是否关注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并适当披露;12.验明其他应收款列报的恰当性;1241坏账准备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坏账准备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明细表、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等2.实施坏账准备的实质性分析程序;3.检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是否评价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实际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政策核对,复核其计算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4.根据账龄分析表选取重要的、逾期的或其他认为必要的账户例如,有收款问题记录的账户,收款问题行业集中的账户,复核并测试其期后收款情况;对坏帐准备计提不足情况进行调整;5.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检查转销依据及会计处理;检查其他应收款转作坏账损失项目的合规性,如未经税务部门批准,是否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如若实际冲销的款项涉及关联方的,应适当披露;6.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重新收回的,检查其会计处理的正确性;7.验明坏账准备列报的恰当性;1400存货盘点实质性审计程序1.取得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了解盘点范围、方法、人员分工及时间安排等;2.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针对可能的舞弊风险,考虑在不事先通知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下,选择一些以前未曾访问过的盘点地点进行存货监盘,或在同一时间对所有存放地点的存货实施观察;3.实施观察程序,现场观察实际盘点,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盘点按照计划进行,并准确记录了存货实际的数量和状况;4.实施存货监盘过程中,对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是否检查其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确定是否已经分别存放、标明,且未被纳入盘点范围;5.实施存货监盘过程中,应特别关注移动、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等存货;并应获取被审计单位关于其对当年度或以后年度损益可能产生影响的声明书;6.实施抽查程序,通过选取代表性样本,进行适当抽查从盘点记录选取项目追查到实物、从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盘点记录,双向,并编制存货盘点抽查表,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盘点日前后存货收发及移动的凭证,并检查库存记录与会计记录期末截止是否正确;7.了解各类存货的盘存结果、盘盈盘亏、报废的初步数据,并对盈亏较大的存货追查原因和处理意见;8.取得并审核存货盘点清单,盘盈、盘亏处理意见等报告和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对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盘盈、盘亏存货,是否按规定先行进行了处理;9.如未直接参与客户存货盘点的,是否在审计外勤日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存货项目进行实地盘点,并在获取有关存货项目自资产负债表日至盘点日之间所有增减变动的会计记录的基础上实施倒轧测试;10.如存货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应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确定盘点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存货的变动已作正确的记录,并进行存货倒轧;11.对因被审计单位存货的性质或位置等原因,导致无法实施监盘的存货,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保管的或已作质押的重要存货,应向保管人或债权人函证;12.如首次接受委托而未能对上期期末存货实施监盘,且该等存货对本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时,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13.编制存货监盘记录并对存货的存在状况进行评价;1410存货实质性审计程序1.核对各存货项目明细账与总账余额;2.实施截止性测试包括从存货明细账到出入库记录,以及从出入库记录到存货明细账,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存货增减变动的有关账簿记录和原始凭证等资料,检查有无跨期现象;3.对各项存货收、发、存进行分析程序以确定余额构成及总体合理性,并重点检查识别出重大波动或异常关系的合理性;是否深入分析与存货成本密切相关的联动成本因素如关键原材料、水电费等,根据标准单耗指标,将其收发存情况与投入产出结合比较,以分析本期存货产、销、存的合理性;4.检查存货入账基础的正确性及一贯性;结合存货的盘点,检查期末料到单未到的情况,并查明是否暂估入账,暂估价是否合理;5.抽查存货采购账户,对大额采购业务从订货追查至到货验收、入库的全过程及合同、凭证、账簿记录等,确定其是否完整、正确;6.抽查采购折让、退回、赔偿等事项,并抽查若干在途材料项目,追查至相关购货合同及购货发票,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性;7.关注与关联方购销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8.抽查存货发出的原始凭证;9.检查存货发出的计价基础,并实施足够的计价测试;10.关注长期未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必要时是否对委托加工材料实施函证;11.抽查大额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原始凭证、协议合同,确定是否按约定时间收回货款;12.检查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摊销方法、金额是否正确;13.抽查产成品交货单,核对其品种、数量及实际成本与生产成本结转数是否相符;14.抽查产成品的发出凭证,核对其品种、数量及实际成本与产品销售成本是否相符;15.了解存货的保险情况和防护措施的完善程度;16.检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中涉及的存货计价方法的正确性;17.对关联方的重要采购,检查关联方采购合同等有关原始文件,并向关联方或其他注册会计师函证重大的关联采购交易,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以及有关披露恰当性;18.询问管理层,并检查有关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记录等,确定存货是否存在用于抵押、担保的情况,并关注会计处理及披露的正确性;19.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因素如余额的异常波动、非正常或非经常交易及重大调整事项,以及不同来源或性质的审计证据相互矛盾或不一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等,应实施针对性的不可预见审计程序,以确定有关交易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理、正确性;20.验明存货列报的恰当性;1421存货跌价准备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存货跌价准备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或编制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2.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并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3.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的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是否有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4.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算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针对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复核其可变现净值计算正确性;5.比较前期存货跌价准备数与实际发生数;6.检查存货的期后售价,有无低于原始成本;7.对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又得以恢复的,检查其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依据是否充分;8.对从集团内部购入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检查其在合并时是否已作抵销;9.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因素,如余额的异常波动或大额计提、转回及重大调整事项等,是否实施针对性的不可预见程序,以确定有关交易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理、正确性;10.验明存货跌价准备列报的恰当性;1524长期股权投资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长期股权投资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或编制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2.检查年度内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的原始凭证,对于增加的项目是否核实其入账基础与投资合同、协议的一致性,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减少的项目应核实其变动原因及授权批准手续;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检查期初始投资成本的正确性;4.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实施下列程序:1核对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的正确性;2审查股权投资差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复核股权投资差额分摊数的正确性;3审查损益调整项目本期发生额的正确性,并与投资收益项目的相应发生额进行核对;4当被投资单位出现资不抵债时,权益法核算是否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对被投资单位提供了担保或抵押的是否充分披露;5.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取得相关原始凭证,确定其会计处理的正确性;6.对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审查其投资成本的正确性;。

审计工作流程

审计工作流程
完整性 计价和分摊
(1)向客户函证 (2)从应收账款明细账检查至销售合同、销售发 票和发运凭证
(1)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 (2)以应收账款明细账为起点,检查合同,确定 是否已贴现、出售或质押
(1)选取发运凭证,追查至发票和银行日记账、 应收账款明细账 (2)选取发票,追查至发送凭证和银行日记账、 应收账款明细账
3 帐务处理
核对销售发票是否记 录正确,并归属适当 的会计期间
销售发票及附件、转账凭 证、现金、银行存款收款 凭证、应收账款明细账、 销售明细账及现金、银行 存款日记账、顾客月末对 账单
会计部门
4 核销坏账
获取货款无法收回的 确凿证据,是否审批
坏账审批表
销售部门 会计部门
审计工作流程
26
销售收款循环活动与凭证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审计工作流程
5
会计责任vs审计责任
2
会计责任
核算
内部控制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报
审计工作流程
17
内部控制的要点(Internal Control)
4
控制目标
时间和频率 谁 控制活动 如何做 证据
审计工作流程
执行该控制点所规避的风险及控制目标?
事前还是事后?预防性or检查性 控制的发生频率 即谁来执行这项控制程序,其所属的部门、职位是什么 实施什么控制活动? 如何实施该项控制?人工/自动? 该项控制执行后会留下什么证据,例如会留下签字痕迹、 会留下书面文档、单据、报告、会在系统中留下痕迹等

A2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新准则,中日年报审计)

A2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新准则,中日年报审计)
权利 计价 完整 列报 性 和义 和分 务 摊
√ √ √ √ √ √ √ √
索引号 页次
A2110
其他非流动资产实质性程序 ——实施的审计程序
被审计单位名称: 会计截止期: 项 实施的审计程序 1. 核对期初余额,获取或编制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复核其加 计数的正确性,并与明细帐、总帐帐户年末余额核对一致; 2. 获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 3 检查以接受投资或购入方式取得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价值是否 . 分别与验资报告及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或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 一致,检查取得其他非流动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备; 4. 检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摊销方法,复核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及 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 检查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 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6. 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其他审计程序。 目 索引号 执行人 存在 编制人: 复核人: 日期: 日期: 财务报表认定

新审计准则各科目实质性审计程序

新审计准则各科目实质性审计程序

新审计准则各科目实质性审计程序新审计准则(SAS)是为了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国内审计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新审计准则对各科目的实质性审计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全面、准确地揭示财务报表的真实情况。

下面将对新审计准则各科目的实质性审计程序进行详细说明。

对于财务报表中的资产科目,审计人员需要进行实物计数、盘点和评估等程序来验证资产的真实性、所有权和评估准确性。

对于固定资产,审计人员需要对资产的存在性、实际所有权、折旧计算和资产维护等情况进行审计。

对于库存,审计人员需要进行存货登记、抽样检查、报废记录和盘点差异等程序,确保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财务报表中的负债科目,审计人员需要进行借款合同和文件的审查,以验证借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对于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项,审计人员需要进行供应商的确认、交易的确权和逾期账款的审计。

对于财务报表中的收入科目,审计人员需要从销售合同、销售记录和发票中确认收入是否真实、准确,并对收入确认、回款流程和应收账款的评估进行审计。

对于财务报表中的费用科目,审计人员需要验证费用的产生与计量是否合理,并验证费用是否按照相关制度和法规进行支出。

对于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科目,审计人员需要对股权结构、股东出资及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股本变动的真实性,评估公允价值的准确性。

此外,审计人员还需要对财务报表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以确保交易的公允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审计人员还需要进行关键合约的审计,以验证合约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

综上所述,新审计准则对各科目的实质性审计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全面、准确地揭示财务报表的真实情况。

审计人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审计质量。

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SA-营业收入

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SA-营业收入

ABC ABCD
C ABCD ACD AC
A
3)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 SA2 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 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 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4)将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 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5)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或普通发票,估算 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12.检查有无特殊的销售行为,如委托代销、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
、附有退回条件的销售、售后租回、售后回
购、以旧换新、出口销售等,选择恰当的审
计程序进行审核。

13.调查向关联方销售的情况,记录其交易品
种、价格、数量、,记录应予合并抵销的金额。
(三) 列报 F
17.检查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分析交易的实
质,确定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检
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8.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应确定
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

19.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
序。
20.检查营业收入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略 略 略 略
略 SA5-1 SA5-2
D A
C ABCDE
AC AC (二) 其他业务收入 C
(2)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和发货水平, 确定业务活动水平是否异常(如与正常水平 相比),并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截止程序;
(3)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 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2)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
(3)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 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新审计准则下 审计流程的重塑

新审计准则下 审计流程的重塑

众所周知,新审计准则体系强调在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应贯穿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

而要把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切实应用到审计实务中去,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重塑审计流程。

因此,广大注册会计师(CPA)应关注新旧审计流程的变化,在实务中切实履行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效率。

旧审计准则下的审计风险模型把审计流程分为四部分,即①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②了解内控;③控制测试;④实质性测试。

新审计准则提出了新的审计风险模型,改进了审计业务流程,增强了审计程序的实施效果,将审计流程变为:①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②必要时控制测试,目的是为了测试内控在防止、发现和纠正重大错报方面的有效性,并据此重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③实质性程序,目的是发现重大错报,降低检查风险。

CPA要把有关审计流程的基本概念和思路,贯穿到各业务循环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中,贯穿到实质性程序中。

新审计准则把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统称为“进一步审计程序”,并指出仅靠风险评估程序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CPA应当根据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恰当选用以实质性程序为主的实质性方案,或选择以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结合使用的综合性方案。

新审计准则特别强调,无论选择何种方案,CPA都应当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

新审计准则明确规定,风险评估为必须履行的审计程序,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是一个连续、动态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主要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

由于重大错报风险可能存在于财务报表的各个层次,因此,CPA应该针对财务报表的各个层次实施风险评估。

为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新审计准则同时强调,审计流程重心必须前移,CPA应重视计划审计工作,重视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重视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与风险评估程序不同的是,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均是针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但目的不同。

同时,新审计准则规定了实质性程序同样是必须履行的审计程序。

审计循环

审计循环
5)测试结果不同,前者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后 者形成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6)内部控制审核要求被审核单位提供有关内控 情况的书面声明,而符合性测试不需要。
二、审计计划阶段
明确审计要求;控制审计成本;控制审 计风险。
审计委托书;审计计划
步骤
一、签单审计委托书 二、编制审计计划
1.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及其环境 2.编制总体审计计划 3.编制具体审计计划
直接检查报表各个账户余额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效果是最为有效的,但成本也最高,因为涉及 到很多的外部证据,比如函证等。 成本的排序:报表余额 大于 交易业务 大于 分析性测试
时间安排: 资产负债表日前、当天、之后都可以。
测试范围
四、审计报告阶段
合理保证:审计,积极 有限保证:审阅,消极 无保证:无法表示意见;某些非鉴证业
(2)询问并实地观察(针对没有留下轨迹的事项) (3)穿行测试:重新实施相关内部控制程序。也
就是重新做一遍,看看是不是和被审计单位形 成的结果一样。
范围
首次接受委托:广泛,包括各个业务 以后年度:无重大变化可减少测试范围。
基本步骤
了解内控 测试
控制风险初评 修正具体审计计划
控制
基本步骤
符合测试与实质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的方法一般有①检查、②询问、③重新执 行、④观察等4种;
实质性测试的方法一般有交易和余额的详细(细节) 测试及对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应用的分析性复核程 序两大类,6小种方法:即通过检查、观察、查询及函 证、监盘、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以便对被审计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提供合 理的基础。
务,如代编财务信息。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的关系

【最新精选】国家审计准则解读

【最新精选】国家审计准则解读

国家审计准则解读2010年9月1日,刘家义审计长签署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审计署以第8号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审计准则》的修订和颁布,是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是完善我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审计准则》适用于审计机关开展的各项审计业务,对执行审计业务基本程序作了系统规范,体现了很强的综合性;《审计准则》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坚持运用科学的审计理念和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体现了很强的科学性;《审计准则》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审计二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确定下来,体现了很强的实用性;《审计准则》充分借鉴国际政府审计准则的内容和外国审计机关有益做法,体现了很强的国际性。

一、修订遵循的原则(一)依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与原有准则保持一定连续性。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审计法和2010年国务院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审计机关的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和审计程序等都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此次修订的《审计准则》,作为部门规章,严格依照了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明确了执行的具体要求,确保审计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同时,对于原有准则,特别是《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中一些经过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规定,均吸收到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中,保持审计规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总结多年来审计实践经验,体现中国国家审计特色。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定审计职责,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在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基础上,全面推进绩效审计,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加大公布审计结果力度,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审计准则实质性审计程序1001 库存现金实质性审计程序1. 核对现金日记账期末余额与总账数。

2. 监盘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 。

3. 将库存现金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是否要求被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如无法查明原因,是否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管理权限取得批准后作出调整。

4. 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盘点表中注明,并作必要的调整。

6. 抽取大额现金收支原始凭证进行测试,检查内容的完整性,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

7. 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如有跨期收支事项是否作适当调整。

8. 对于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应检查折算汇率的正确性。

9. 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等特别风险,应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如在期末或接受期末时对现金进行监盘等)10. 验明现金列报的恰当性。

1002 银行存款实质性审计程序1. 实施货币资金的起步审计程序。

(获取或编制银行存款明细表,并与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2. 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包括编制货币资金收支金额汇总表、编制现金比率分析表等.3. 获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日记账核对。

查明银行存款余额差异原因,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4. 检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并对应于不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账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整。

5. 抽查对账单,将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情况。

6. 对银行存款账户发函询证。

7. 查明大额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存款的实际情况。

8. 关注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可收回性。

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存款已经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情况下,是否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出调整。

9. 抽取大额的或有疑问的银行存款收支原始凭证进行测试,检查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

10. 对非记账本位币的银行存款进行检查以确定折算汇率的正确性。

11. 结合上年工作底稿复核银行存款账户的完整性。

12. 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银行存款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

13. 列明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条件的银行存款。

14. 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等特别风险,是否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如调查已注销银行账户的恢复使用情况;直接向被审计单位的顾客询问或函证付款日或退货情况等)15. 验明银行存款列报的恰当性。

1015 其他货币资金实质性审计程序1. 核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明细账期末合计数与总账数。

2. 对外埠存款户、银行汇票存款户、银行本票存款户、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实施函证。

3. 获取存出投资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并与明细账核对以确认未达账项的真实性。

4. 对非记账本位币的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检查以确定折算汇率的正确性。

5. 对期末余额中长时间未结清的款项进行检查。

6. 对大额或有疑问的原始凭证进行抽查,以确定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进账情况。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并对跨期收支事项作适当调整。

8. 列明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条件的其他货币资金。

9. 对其他货币资金进行分析性测试以确定其安全性。

10. 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等特别风险,是否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11. 验明其他货币资金列报的恰当性。

1101 短期投资实质性审计程序1. 实施短期投资的起步审计程序。

(编制短期投资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2. 获取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并发函询证。

3. 获取期货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并发函询证。

4. 监盘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并查明差异原因进行适当调整5. 查阅在外保管的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并实施必要的函证。

6. 抽查短期投资变动项目的记账凭证,确定其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 复核与短期投资有关的损益计算的准确性,并与投资收益项目有关数据核对。

8. 复核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9. 检查有无长期投资性质的短期投资项目,如有,是否进行说明和调整。

10. 将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等短期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市值与其成本进行比较,若有差异是否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适当会计处理并予以披露。

11. 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等特别风险,是否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12. 验明短期投资披露的恰当性。

1121 应收票据实质性审计程序1. 实施应收票据的起步审计程序。

(获取明细表、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等)2. 实施应收票据的实质性分析程序。

3. 取得与主要销售客户签订的合同并对其内容进行了核实。

是否核查票据的真实交易背景。

4. 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

是否检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完整性,关注票据要素的合理性及其有效性。

关注背书转让票据的连带责任。

关注存在已作质押的票据和银行退回的票据。

5. 对应收票据进行函证。

如果不对应收票据进行函证,是否说明理由。

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是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6. 函证程序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

期后收款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

7. 复核带息票据的利息计算,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 复核贴现票据贴现息计算的正确性、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是否编制已贴现和已转让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清单,并检查是否存在贴现保证金,是否已披露。

9. 标明应收关联方的票据,实施关联方审计程序。

10. 验明应收票据列报的恰当性。

1122 应收账款实质性审计程序1. 实施应收账款的起步审计程序。

(获取明细表、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等)2. 实施应收账款的实质性分析程序。

3. 取得与主要销售客户签订的合同并对其内容进行了核实。

4. 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并检查其计算的准确性。

5. 在被审计单位协助下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如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销货发票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分析收款时间是否与合同相关要素一致。

6. 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如果不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是否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是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可采用审计抽样或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确定函证项目。

(2)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

(询证函是否由注册会计师直接收发;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的,要求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原件;如果未能收到积极式函证回函,应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3)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 ,对函证结果进行评价1 )核对回函内容与账面记录。

如不一致,应分析原因,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调节表”进行调节,并检查支持凭证。

如果不符事项构成错报,应重新考虑所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 )针对最终未回函的账户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例如,实施期后收款测试,检查出库单、运输记录、销售合同等相关原始资料及询问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等).(4)必要时,是否针对未发函询证的一般项目,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样本,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5)评价函证程序的结果。

如果实施函证和替代审计程序都不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考虑实际情况实施追加审计程序。

7. 函证程序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其他替代程序验证相符的金额占项目余额的比例为多少。

8. 针对收入的舞弊风险,应实施应对审计程序。

如通过函证和更直接的沟通方式(询问、走访)向被审计单位的顾客确证销售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以及是否存在附加协议。

9. 结合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实施截止测试程序。

10.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折让,对存在异常迹象的应考虑追加审计程序。

11. 评价针对可疑账户计提的坏账准备的适当性。

关注以前年度大额坏账收回的情况。

12. 复核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总分类账、销售收入分类账和现金日记账,调查异常项目。

对大额或异常及关联方应收账款,即使回函相符,仍应抽查其原始凭证。

13. 检查应收账款减少的异常情况。

14. 检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15. 检查应收账款中存在的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况,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处理。

16. 标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 )股东]的款项,并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

17. 检查确定应收账款的抵押或出售情况,并恰当披>=|^>露。

18. 取得欠款前五名的客户清单,并计算其欠款合计数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评价信用风险集中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披露.19. 验明应收账款列报的恰当性。

1123 预付账款实质性审计程序1. 实施预付账款的起步审计程序。

(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2. 对预付账款进行必要的分析程序。

3. 标明关联方款项余额,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数字。

4. 分析预付账款账龄及余额构成,函证余额的正确性,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

5. 对未回函及部分未发函的预付账款,抽查有关原始凭证,检查期后的收货记录,以确定其真实性。

6. 抽查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同时挂账的情况。

7. 检查预付账款的贷方余额,查明原因,并作重分类调整。

8. 检查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是否分析其长期未核销的原因及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检查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转入其他应收款。

9. 检查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预付账款折算汇率的正确性。

10. 检查对关联方的预付帐款,分析交易真实性、交易价格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检查采购合同等有关文件,函证交易事项,必要时,应向公司管理层索取关联交易的声明书。

11. 验明预付账款列报的恰当性。

1131 应收股利实质性审计程序1. 实施应收股利的起步审计程序。

(获取或编制应收股利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余额和报表数核对)标明应收关联方的股利,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

2. 取得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应的股利分配公告,审查应收股利金额是否与分配方案一致。

3. 检查应收股利当期和期后的收款情况。

4. 关注长期未收回的应收股利及原因。

5. 验明应收股利列报的恰当性。

1132 应收利息实质性审计程序1. 实施应收利息的起步审计程序。

(获取或编制应收利息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余额和报表数核对)2. 标明应收关联方的利息,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