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监控管理规定

公共监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是指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或者区域,采用技术设备进行视频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和存储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出资、统筹建设、属地管理原则。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负责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资源整合共享。
规划、建设、市政园林、国土房管、质监、交通、工商、城管、安监、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涉及公共安全的下列场所或者区域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一武器、弹药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或者经营场所;二机场、港口、火车站、码头、停车场、客货运站场和枢纽公交站的重要部位;三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城市主干线、中心区内各主要路口、城市各出、辖内珠江主航道、人行天桥、大型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重要部位;四地铁营运线各站出、站台通道、旅客列车、地下商场等重要部位,公共汽车、电车、客运船舶等大型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重要部位;五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部位和出;六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七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各级文物古迹、近现代保护建筑的重要部位;八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九广播、电视、报社、电信、邮政、公众信息网络以及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单位的要害部位或者场所;十公园、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住宅区、商业街、大型农贸市场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酒店宾馆、餐饮、娱乐场所、办公楼的大堂出、电梯和其他主要通道等;十一建筑工地、城市重要景观、大型地下空间等城建设施的重要部位;十二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十三其他需要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场所或区域。
2024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的规定

2024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的规定____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及工业区域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及工业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设置。
第三条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明确警示人们注意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四条防护设施的设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章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第五条安全警示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示标志、提示标志四大类。
具体设置如下:(一)禁止标志:用于阻止人员进行危险行为,如禁止吸烟、禁止酒驾等。
(二)警告标志:用于提醒人们存在危险,如注意高空坠物、注意悬崖等。
(三)指示标志:用于指示人们前进方向,如出口指示、紧急逃生通道等。
(四)提示标志:用于提醒人们注意事项,如注意地滑、注意防护装置等。
第六条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危险源确定,确保能够起到警示作用。
第七条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并定期检查标志的可视度和完好程度。
第三章防护设施的设置第八条高危区域的防护设施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能够有效地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工业区域内的机械设备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网,防止工人误入危险区域。
第十条公共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设置防护罩,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不会造成触电危险。
第十一条高楼大厦、桥梁等建筑物应设置防护栏杆或护栏,防止人员坠落。
第十二条对于易引起儿童意外伤害的场所,应设置相关的防护设施,如防护网、护栏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的维护应由相关单位负责,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停产停业等。
安全标志设置规定范本

安全标志设置规定范本一、引言安全标志是用于提醒和警示人们遵守安全规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的视觉信号。
其设置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保障人员的安全,我单位特制定以下安全标志设置规定范本。
二、标志设置原则1. 明确性原则:标志的意义应具有明确性,能够让人一目了然地了解其含义。
标志的图案和文字应清晰、明确,不产生歧义。
2. 易于识别原则:标志的图案应简洁、醒目,易于被人识别。
颜色的搭配应明显且对比强烈,以增加识别度。
3. 统一性原则:标志的整体风格应统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保持标志的一致性,在相同的场所、相同的安全隐患下,使用相同的标志,以便人们能够形成统一的联想。
4. 实用性原则:标志的设置应具有实用性,能够真实反映潜在风险或警示信息。
避免设置过多冗余的标志,防止人们对标志的忽视和误解。
5. 安全性原则:标志的设置应考虑人员的安全,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设置。
标志的尺寸、高度和位置应符合标准要求,以提高标志的可见性和警示效果。
三、标志设置范本1. 禁止标志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人员进行某种行为,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例如,禁止吸烟、禁止入内等。
禁止标志的图案应明确表示禁止的对象和行为,以及可能带来的危险。
2. 必须遵守标志必须遵守标志用于提醒人们必须遵守某种安全规定或执行某种措施。
例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使用安全绳等。
标志的图案应突出强调必须执行的行为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3. 警告标志警告标志用于警示人们存在某种潜在危险或状况,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警惕。
例如,高压区域、易燃区域等。
标志的图案应表示具体的警示信息,以帮助人们提前防范潜在的危险。
4. 指示标志指示标志用于指导人们正确的行为方式或前往某个目的地。
例如,应急出口、消防栓等。
标志的图案应明确表示指示的方向和位置,以帮助人们快速找到相应的设施或目标。
5. 提醒标志提醒标志用于提醒人们注意某种注意事项或执行某种特定的行为。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共8页文档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 20501.1-201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GB/T 15608-2019 中国颜色体系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as——图形符号尺寸;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
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以下公式确定:a=25L/1000式中:a——标志尺寸,单位为米(m);L——最大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4.2.2 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表1所示的标志尺寸系列确定标志的尺寸。
表1 标志尺寸系列单位:米4.3 标志配色视频监控区域标志颜色应选用蓝底白图(见图5)。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标准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标准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标准
交通监控设备标志应符合以下标准:
1. 标志采用黄底黑字的颜色设计。
2. 上部为“监控”二字,字体应为宋体,字号应根据标牌的大小适当调整。
3. 下部为“摄像头”或“录像器”,字体应为黑体,字号应适当调整。
4. 标志中心应显示一个正方形或圆形的摄像头图案,摄像头图案的颜色应为白色或黑色。
5. 标志的大小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但必须保证标志中的文字和图案清晰可见。
6. 标志应安装在交通监控设备的正上方或正下方,标志下部距离地面高度应在1.5米~2.5米之间。
7. 标志应保持整洁,清晰,不受损坏,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as——图形符号尺寸;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
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以下公式确定:a=25L/1000式中:a——标志尺寸,单位为米(m);L——最大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4.2.2 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表1所示的标志尺寸系列确定标志的尺寸。
表1 标志尺寸系列单位:米4.3 标志配色视频监控区域标志颜色应选用蓝底白图(见图5)。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as——图形符号尺寸;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
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一、规定背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保护员工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制定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提醒人们注意潜在的危险。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办公室、商店、学校等公共场所。
三、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和用途根据危险等级和警示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分为以下几类:1. 禁止标志禁止标志用于警示人们不得进入或执行危险动作。
常见的禁止标志包括红色背景、黑色图案,并带有斜杠或圆圈。
2. 注意标志注意标志用于警示人们注意潜在的危险。
常见的注意标志包括黄色背景、黑色图案,并带有感叹号或问号。
3. 指示标志指示标志用于指示人们特定的行动或方向。
常见的指示标志包括蓝色背景、白色图案,并带有箭头或文字。
4. 警告标志警告标志用于警示人们存在非常严重的危险。
常见的警告标志包括黄色背景、黑色图案,并带有黑色图案。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原则1. 根据安全评估结果设置在工作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需要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
评估结果应包括场所的危险等级、潜在的危险源以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2. 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所有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标志的可读性和可识别性。
3. 明显可见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容易被人们注意到的位置,如入口、出口、危险区域等,确保人们能够迅速知晓潜在的危险。
4. 合理配备数量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合理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在不造成混淆和干扰的前提下,保证人们能够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相关的警示标志。
5.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可读性。
如发现标志受损、无法辨识或不再需要的情况,应及时更换或移除。
五、责任和处罚1. 责任划分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由工作场所的管理者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负责人、安全主管等。
相关责任应明确,并由相关人员履行。
2. 处罚措施对于故意损坏、更改或篡改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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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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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
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
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以下公式确定:
a=25L/1000
式中:
a——标志尺寸,单位为米(m);
L——最大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4.2.2 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表1所示的标志尺寸系列确定标志的尺寸。
表1 标志尺寸系列
单位:米
)
4.3 标志配色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颜色应选用蓝底白图(见图5)。
其中蓝色应使用
GB/T 15608-2006中国国家标准颜色标号 2.5PB 4.5/12 (PANTONE:
2935PC; CMYK:C100,M52,Y0,K0)。
注1:PANTONE 色彩是美国标准认证色彩,其将颜色以数字语言的
方式进行统一明确地描述。
注2:CMYK 颜色模式是一种印刷模式。
其中四个字母分别指青(Cuan)、洋红(Magenta)、黄(Yellow)、黑(Black),在印刷中代表四种
颜色的油墨。
图5 单图标志配色方案
5.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置要求
5.1 总体要求。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 15566.1的规定,满足规范
性、系统性、醒目性、清晰性、协调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且不应影响其
它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信息传递及设置。
5.2 位置要求。
5.2.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应设置在视频监控区域的入口和视频监控区域内的醒目位置。
视频监控区域较大的,应根据需要设置多个标志。
5.2.2 建筑物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其相关区域的主要入口处和该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标志。
5.2.3 公共交通设施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上客门附近的显着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且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乘客进行识别。
5.2.4 轿厢式电梯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轿厢内的显着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5.3 规格选择。
5.3.1 应根据标志设置的位置、标志设置区域大小及标志所要传递信息的视距要求确定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
5.3.2 应根据确定的最大观察距离,从表1所示的尺寸系列中选择对应的标志尺寸,并按照图5的标志进行等比例放大。
5.4 安装要求。
5.4.1 应根据视频监控区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选择恰当的安装方式:
a)附着式:标志直接固定在建筑物上;
b)柱式:固定在一根或多根支撑杆上;
c)框架式:固定在框架内或支撑杆之间:
d)悬挂式:悬空连接在安装位置上;
e)台式:摆放在台面上。
5.4.2 附着式和框架式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上边缘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宜为1.6m~2.0m。
5.4.3 悬挂式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下边缘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2m。
5.4.4 同一视频监控区域内的相同安装方式的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高度、大小应相同。
6 材料及维护
6.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制作材料应选用环保、安全、耐用、阻燃、防腐蚀、易于维护的材料。
6.2 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使用期间,标志材料应不变形、不褪色。
6.3 对需要夜间识别的视频监控场所,应确保标志有足够的照明。
可通过照明、反光或自发光等方式确保标志清晰可辨。
6.4 应对标志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标志缺失、损坏、材料老化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并应及时清洁标志外表,保持标志外观的整洁。
7 选点原则
7.1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重要十字路口(有红绿灯)应设置两个标志牌,分别设置在十字路口近东南角东向的路面和十字路口近西北角北向的路面上。
7.2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不具备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应设置一个标志牌。
,位置设于十字路口近东南角东向路面。
7.3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其它丁字或三叉路口原则上应设置一个标志牌,优选位置设于路口近东南角东向路面,次选设置在路口近西北角北向路面。
7.4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应根据路口之间距离远近和路段长短,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标志牌设置数量和地点。
7.5 标志牌的设置,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和车辆交通。
8 安装要求
8.1 单独立杆的安装要求。
单独立杆式标志牌为双面单板、竖式图文款式。
按道路垂直方向安装。
标志牌立柱应设置在人行道距路肩500mm处,离路口1—15米,标志牌的净高为2.2m。
8.2 附墙式的安装要求。
附墙式标志牌为单面单板、横式图文款式。
附墙式标志牌固定于建筑物上。
规格为:350×738mm;
8.3 共杆式的安装要求。
共杆式标志牌为双面双板、竖式图文款式。
按道路垂直方向安装。
共杆式标志牌固定于已有立杆上,共杆上应无其它标志或物体影响监控标志牌的观察效果。
标志牌规格为:840×560mm,采用抱箍方式固定,抱箍部位杆直径应大于200mm。
标志牌的净高为2.2m。
在确定标志牌的安装位置后,用膨胀螺栓固定方式将标志牌抱箍固定在已有杆上。
8.4 悬挂式的安装要求。
悬挂式安装要确保标志牌安装牢固,牌面稳定,抗风性能好。
注释:
在本规范中使用以下缩写表示国家和有关部、委的标准:GB(GB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JTJ(JT)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标准。
本规范引用的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标准、规范和规程:GBJ124-88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205-83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300-8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T279-2004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GB50220-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JTJ076-9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