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师综合测评加分细则(2012学年度)
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的计分内容与标准(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两个层面,即基础性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两部分。
基础性素质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实习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拓展性素质指学生在大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拓展素质。
包括: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三部分。
(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分75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0分+体育素质分5分)+拓展性素质分25分(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
另设附加分5分。
附加分主要测评学生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的情况,取得附加分必须是在以上各项测评中没有规定的,加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加分注意事项:1.获奖证书(只要个人有证明的都需上交,如个人赛事奖状,四六级成绩单;全院集体项目若无证明,如新生文艺汇演,运动会方阵,校运会4-8名,篮球、跳绳、排球比赛等,必须注明加分项)上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奖状若是担任12-13学年班级学生会等组织职务的,不必考虑颁发奖状日期,可加分3.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只按照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4.转专业、交流的同学原则上需要做综合素质测评,但也可征求本人意见5.测评成绩以互评成绩为准6.社区表现分在楼栋前30%及担任舍长可不开证明,社区统一提供证明7.体质体能成绩7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8.绩点保留四位小数9.证书日期原则上要求是2012.7-2013.6.文体类加分:10.军训,运动会积极分子,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10.集体体育比赛中获奖,各班级统计首发与替补名单上交学院,首发每人按照原分数50%加分,替补25%加分。
请各班如实上报,否则全不加分;集体文艺比赛中队长或主要负责人按照50%加分,其他成员25%加分11.院辩论赛优秀辩手加0.5分,校优秀辩手1分,院辩论赛团体成绩按照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奖励加分项(3)要求加分12.龙舟队、校艺术团、广播台等需提供证明。
2012-2013学年综合测评条例(修改版)

2012-2013学年生命科学系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修改版)参考《惠州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惠院学发【2010】41号(2010年5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合测评的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一专多能,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拓展型人才。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行表现、学业技能表现和综合拓展表现三个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一百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20%、60%、20%,计算公式为:M=A×20%+B×60%+C×20%,M为综合测评成绩,A、B、C分别为思想品行分、学业技能表现分、综合拓展表现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当年评选三好学生和各类奖学金的依据,并作为就业推荐和其它推优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思想品行表现测评思想品行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其公式为:A=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第一条品行基本分评定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为依据,分政治思想(9分)、学风态度(9分)、集体观念(8分)、文明行为(6分)、人际关系(6分)、遵纪守法(8分)、社会公德(6分)、宿舍建设(8分)等八项内容进行评定。
能做到"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给基本分60分。
第二条品行得(扣)分通过评定转化为定量计算,附加分满分为40分。
本人原始附加分计算公式为:×100×0.4班级最高原始附加分附加分包括以下几项:1. 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按下列情况加分:(1)校级主席团+10分,各部门正部长+8分,副部长+5分,其它干事+3分;(2)各协会,社团会长+10分,副会长+8分,部长或队长+5分,部门委员+3分,一般会员+1分;(3)系级主席团成员和辅导员助理+8分,系级正部长+6分,副部长+5分,干事+3分,系代理班主任+2分;(4)各班班长+5分、团支书,学委+4分,其他班干+2分。
2012-2013学年综合测评补充规定

+内蒙古民族大学医学院2012-201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的补充规定1、参加运动会健美操、瑜伽或舞蹈表演:学院赋分加1.5分2、参加运动会方阵:学院赋分加1.0分3、参加迎新晚会演出:学院赋分加1.5分(不累加)4、参加送老生晚会演出:学院赋分加1.5分(不累加)5、参加校安代舞比赛:学科与文体竞赛加5分6、12级学生在军训中获优秀学员称号:社会活动加2.0分7、团总支、学生会评选第二届办公室助手:社会活动加4.0分;8、各志愿者小分队队长:社会活动加4.0分;各志愿者小分队成员:社会活动加3.0分(如同时担任其他职务,不累计加分)10、非志愿者小分队成员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同学:社会活动加2.0分(不累加、不包括免疫学会志愿者、蒙古族服饰大赛志愿者)11、担任免疫学会志愿者或蒙古族服饰大赛的志愿者:学院赋分加2.0分(不累加)12、无偿献血:社会活动加2.0分13、学期社会实践报告不合格者:学习态度素质减1.0分14、学期社会实践报告优秀者:社会活动加1.0分15、学生分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社会工作加8.0分;学生分会副主席:社会工作加7.0分;学生分会正部长、班长、团支书:社会工作加6.0分;学生分会副部长、副班长、副团支书:社会工作加5.0分;学生分会成员、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社会工作加4.0分;宿舍长、团小组组长:社会工作加2.0分;(不累加)16、校级星级宿舍:五星级宿舍舍长学院赋分加3.0分,舎员学院赋分加2.0分;四星级宿舍舍长学院赋分加2.0分,舎员学院赋分加1.0分;五星级宿舍舍长学院赋分加1.0分,舎员学院赋分加0.5分;17、在“飞舞青春·溢彩支部”团支部工作展示中获一等奖的团支部,支部成员学院赋分加2.0分;二等奖学院赋分加1.5分;三等奖学院赋分加1.0分;优秀奖学院赋分加0.5分注:以上各项均要求在本学年内(2012年9月-2013年8月)内蒙古民族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学生期末成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毕业班学生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
为了切实做好成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的基本要求1、凡列入教育教学计划的课程,都应按学期进行考试(或考查)。
2、考核方式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期末考核形式,注意控制开卷或论文考试形式的比例。
3、每门课程考试时间长度一般为两个小时,上午和下午可以各安排一次。
二、考试的命题和管理1、各教学单位应按《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在主管教学副主任领导下,由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命题(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可选用题库的题),命题必须依照教学大纲(或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一般要求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统一命题,命题人要填写《惠州学院期末考试命题审批表》。
拟出分量相当,难易程度相同的A、B两份试题及答案、评分标准及要求等(不允许本科与专科采用同一份试题)。
两份试题经负责人审定后指定一份为常考题,于2013年5月8日前送学校文印室印制(注:试题要求打印成统一的格式,如试题不清,不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影响了考试的,责任由各教学单位承担)。
2、试卷一般不留答题的空位,答题纸另附(有些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而定)。
3、试卷由学院文印室印制与装订,各教学单位应做好试卷的装封、分发、保密、收存等工作。
4、全校性公共课的教学单位应在该科目考试前一周将试卷装封好,分发到学生所在的系;考毕,学生所在系教务员将试卷交回该教学办公室。
三、考试与监考1、考查科目的成绩应在5月24日前评定好,按要求输入到教学管理平台上,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成绩单》交学生所在系、教务处各一份。
2、5月25、26日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教师答疑。
3、毕业班期末集中考试安排在5月27日至28日进行;各系要在5月31日之前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含毕业实习成绩)输入到“教学管理平台”里,并将不及格的学生名单、《毕业实习鉴定表》同时交到教务处。
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美术与设计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美术系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一、品德分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1、宿舍方面校“优胜宿舍”每次+0.5 ,系“优胜宿舍”+ 0.2(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0.5。
)校“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奖+ 0.2 十佳寝室+ 1 百优寝室+ 0.8 最佳创意奖+0.52、校、系各主要活动后勤服务人员(非主办方成员和校学生会、院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校运会”、“迎新晚会”、“迎新生志愿者”、“三笔一话”、“篮球赛啦啦队”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人员(以签名为实每次+ 0.1)3、各种以签名为实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班级班级自行组织的服务工作、义务劳动、公益工作、社会实践,由班级评议小组向系申请批准后,每人每次+0.1分。
4、发扬“互助互爱,拾金不昧”精神的行为“献血”(+ 3)、“捐款”(+ 0.2)、“拾物归主”(+ 3)、“见义勇为”(+ 5)等。
注:“捐款”必须是系或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拾物归主”、“见义勇为”,必须以辅导员的记录备案为证。
5、校、系各类活动与社团的积极分子以及先进个人称号“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系级每位+ 0.5);“优秀编辑”、“优秀通讯员”、“校精神文明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5,系级每位+ 1)。
6、校、系学生会干部、干事、委员、班干团干、助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潮动画工作室干部成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校通讯组成员、《韩师青年》成员、校报工作人员、广播台工作人员等。
综合测评参考加分标准(1)

2011-2012年度综合测评参考加分标准综合测评总分=(学业×0.7)+(德育×0.2)+(文体×0.1)学业汇总后(学业成绩平均分+加分项)x 0.71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加0.5分六级考试425分以上加1分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0.5)3 其他考试全国性考试,如商务英语证、翻译证,教师资格证等(各加0.5分)德育基本分70分,汇总后为:(70+加分项或减分项)x0.2加分项(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0分)1 担任院、学部、班、学生社团等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表现良好院级系部加+8 学生社团班+6分2 军训积极分子加3分;军训单项奖加2分3 迎新工作积极分子加2分;4 文明宿舍(每人三等奖加0.5 二等奖加1分一等奖加2分,宿舍长多加1分)5 无偿献血2分/次;6 打扫课室卫生1分/次;7 共青团表彰学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加3分;学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5分;广工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7分;8 三下乡活动2分9 饭堂餐具回收活动每次2-3分(根据实际表现情况);10 科技竞赛获奖+2分11.在学院学报或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分10 其他未提及之项可酌情加分。
扣分项(累计扣分不超过70分,铅笔填写)留校察看-50记过处分-40严重警告处分-30警告处分-20受学院通报批评-10受系部通报批评-5文体基本分:60分汇总后(60+加分项)x0.1加分项(加分累计不超过40分。
)1 学生手册知识竞赛2分;2 SING势力英语歌唱比赛2分;3 “新生杯”篮球赛2分;4 校运会2分5 第一届班际拔河比赛2分;6. 迎新晚会2分6寝室形象设计大赛2分7女生节系列活动2分8生活达人比赛2分9第八届班级辩论赛2分10外研社杯CCTV演讲比赛2分11PPT演讲大赛2分12党史我来讲2分13母亲节系列活动2分14感恩心意传递活动2分16“三爱一奉献”朗诵比赛2分18 网络安全文章1分/篇19 图书馆征文1分/篇20合唱2分21其他未提及的各项活动可酌情加分(*活动中需获得名次)(不过超1分)**以上所填内容及加分情况学部和学院会严格审核请各位同学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2012评审标准及评分办法1

贾汪区2012年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及评分办法(2012年6月)一、分值权重学识水平 10%;教育工作 25%;教学工作 50%;教研科研工作 15%。
二、评分标准1、学识水平(1)学历: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按下表积分项标准积分。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12月31日后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按下表加分项标准加分:项目学历类别积分或加分标准积分项套档学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90分本科毕业85分专科毕业80分中师毕业75分。
加分项双学历学教一致加1分,学教不一致不加分高一级学历学教一致加3分,学教不一致加2分2、教育工作(1)基本条件: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2)量化标准: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并在上述教育管理活动取得良好成绩,可评72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满4年或担任其他教育管理工作满6年的可评73分,满6年或担任其他教育管理工作满8年的可评74分,8年及以上或担任其他教育管理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评76分。
(3)加分项:①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荣誉称号的,按下表量分(镇校级指局直管学校或教育中心校):奖级基层小学中心校教育局(镇政府)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加分值 5 10 15 25 35 说明: 2009年贾汪教育局盖章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区级综合奖。
于2012-2013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德育成绩、文体成绩加分规定的说明

于2012-2013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德育成绩、文体成绩加分规定的说明各二级学院:按照2012-2013学年度综合测评方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德育成绩、文体成绩加分,确保综合测评公平、公正、公开,特作以下规定:一、D2学年品德操行加分原则1、D2(1)荣誉加分,要求必须有荣誉证书,加分级别按授奖部门界定。
如因故证书未能下发,须有主管部门出示的获奖证明。
2、D2(2)社会工作加分,校级学生组织干部职务加分要求必须有校团委盖章或本文附件所附名单。
3、D2(4)学生活动加分,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策划、开展的本组织活动不另作加分(已含入社会工作加分),其余学校工作的人员加分由校团委负责核定。
4、校级组织指校团委、校学生会、学校学生艺术团、学生社团联合会、星空学生创新中心、学生志愿服务中心、校园广播台、校园网编辑部、校园电视台、学生记者团、声光技术团、学生公寓社区服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级学生组织。
二、D2(1)荣誉加分细则1、个人荣誉或集体荣誉同一类别加分只计最高级别,不同类别可累计加分。
2、学校积极分子是指学校评选的各类优秀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学生干部之星除外),包括校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干部(含社团干部)。
3、二级学院各类积极分子是指二级学院内评选的优秀个人,包括院级优秀党员、优团、优干,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评选的优秀干部、优秀班干部等。
4、入党积极分子不属于个人荣誉项,不予加分。
三、D2(2)社会工作加分细则1、校级学生组织、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团支部委员、班委等各类学生干部,均以优秀、良好、及格进行成绩评价加分。
2、凡是学生干部职责内的工作,策划、开展本组织的活动,不得在D2(4)学生活动加分上重复累加,一律按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计算。
3、各类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由直接管理部门评定加分,其中校级学生组织必须经由校团委盖章或本文附件所附名单,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团支部委员、班委由二级学院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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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系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2012学年度)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的加分标准为前提,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数信系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一、品德分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1、获校“优胜宿舍”、系“优胜宿舍”例: 校优胜宿舍(每次 & 0.5)系优胜宿舍(每次 & 0.2)校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0.6)系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0.3)系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宿舍(& 0.3)(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加 &0.5。
)校“寝室文艺大赛”(摄影大赛作品征集:一& 0.5二& 0.4三& 0.3)优秀奖& 0.2 十佳寝室 & 1 百优寝室 & 0.8 最佳创意奖 &0.5最佳组织奖&0.5十佳摄影奖&0.5参加& 0.1)“文明标语”征集活动(一 & 0.5二 & 0.4三 & 0.3优秀 & 0.2参加 &0.15)2、在校、系或社团主办杂志主办的刊物或活动上发表文章例:在校内刊物《晓舟》、《院报》、《社团天地》、《韩师青年》等发表文章。
(每篇 &0.4)校运会期间发表通讯稿(以播出的为主每篇 &0.3)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报告”(一& 1二 & 0.7三& 0.5优秀& 0.3)3、校、系各主要活动后勤服务人员(非主办方成员和校学生会、院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例:“等级考试”、“试讲比赛”、“校运会”、“迎新晚会”、“三笔一话”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人员( 以签名为实每次 & 0.1 )注:校学生会、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参加的后勤工作统一由辅导员根据个人主要表现酌情加分,属于校学生会的干部届时应提供校团委会出示的参加活动证明。
4、校系各类活动与社团的积极分子以及先进个人称号各类先进个人(国家级 & 8 ,省级 & 4 ,市级 & 2 ,校级 & 1.5,系级& 1)例:“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教学信息员”、“校园精神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副班长”、“课前十分钟自由演讲优秀演讲者”(注:获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不加分)各类校系社团积极分子、校系各部门积极分子 & 15、各种以签名为实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例:“图书馆义务劳动”、“整理书籍”、“打扫卫生” (以上每次& 0.1) (注:本项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校迎接新生,走访新生”、“社会实践”、“走进独居老人爱心服务活动”、“与南春互助会合作到市区帮忙清点捐款箱”、“蒲涵学校宣传安全教育”、“手工品义卖”、“电协市区义维”等公益活动( 以上每次0.2) (注:本项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6、发扬“互助互爱,拾金不昧”精神的行为例:“义务献血”(每次 & 3)、“捐款”(每次 & 0.2)、“捐书”(& 0.2) 、“拾物归主”(& 3)、“见义勇为”( & 5 ) 等。
注:“捐款”必须是系或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爱心基金捐款,“拾物归主”、“见义勇为”必须以辅导员的记录备案为证。
7、校、系学生会负责人干部、干事、班干团干、兼职学生辅导员、教学信息员、宿管小组成员、宣传小组成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晓舟》编辑部成员、校通讯组成员、《韩师青年》工作人员、校报工作人员、广播台工作人员等例: 校学生会主席 & 7学生兼职辅导员 & 7(可另加)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助理书记 &6系学生分会主席 & 5.5校团委会委员、校学生会委员、笔架山各部长、系学生分会副主席、年级团总支书记 & 5校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各部长、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 & 4.5校通讯组成员、校报工作人员、广播台工作人员 & 4.5(可另加)校教学信息员 & 4 (可另加)校团委、学生会、笔架山、《韩师青年》干事、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事 & 3.5系宿管小组成员、各班副班长 & 3.5各班委团支委、系宣传小组成员、系啦啦队成员(领队另加1)、《晓舟》编辑部成员、朋辈心理咨询员& 3助学金评定小组成员& 2系升旗手(& 1)(可另加)(注:a 院干系干班干以高分的上报,不得重复加分,除非后注“可另加”字样;b 校通讯组、校报、广播台、《韩师青年》成员投稿、编辑、播音、发行等份内工作一律不得另加分;c 助理班主任不加分。
)8、参加校、系讲座或者课堂培训以及各类活动的啦啦队系安排的各类讲座、活动每次 & 0.1 (注:本项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系安排的各类比赛、活动啦啦队每次 & 0.1 (注:本项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9、各社团、志愿者服务队主要负责人(包括团长、会长) (可另加)例:“行知教育协会会长”,“羽毛球协会会长”,“文工团团长”等校级社团负责人(一年任满 & 4.5 ) 校级社团副负责人(一年任满 & 4 )系级社团副负责人( 一年任满 & 3.5)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 5 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副队长 & 4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分队队长& 3.5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 &3 (注:志愿者成员不再加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分,如义教、迎新生、公益服务等)系“青年志愿者活动月”获奖班级成员(一& 3二 & 2三& 1优秀& 0.5)获“先进团支部”班级成员 & 3(注:获“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成员不加分。
)10、被邀请参加各类交流会、比赛等的嘉宾(每次 & 0.1 )11、系各项活动评委(每次& 0.1 )12、系辩论队教练(& 2)扣分项目:1、未经请假而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社会实践、升国旗仪式等按规定应参加的集体活动中缺席的,每次扣2分,不按时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扣3分。
2、在校、系级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被列为“警告宿舍”,该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1分。
3、有弄虚作假行为、剽窃他人成果、骗取荣誉或者经济资助等行为,视其情节扣12分以上。
4、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游行,乱张贴大小字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
5、除上述内容外,凡有违反党纪团纪,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违背社会公德现象或有不文明等行为,受口头批评扣2分,受通报批评扣5分,警告扣8分,严重警告扣12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或留党留团察看扣30分,开除党籍团籍扣50分。
二、学业分学业表现由基本分(90分)、附加分(1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附加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计。
学业基本分包括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制选修课的成绩。
课程科目如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的,则分别以90分、80分、70分、60分、0分折算。
学业基本分的计算公式为:∑(单科成绩×该科学分)÷∑学分×0.9。
加分项目:(以下“一”表示第一名,“二”表示第二名,以此类推。
)1、参加由学校各部处、团委主办的文化科技、专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例:校“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比赛(一& 0.7二& 0.6三& 0.5优秀& 0.2参加& 0.15)校各类主题征文比赛 (一& 0.7二& 0.6三& 0.5优秀& 0.2参加& 0.15)校各类演讲比赛(如:一二九演讲比赛)(一& 0.7二& 0.6三& 0.5优秀& 0.2参加& 0.15)校园网络创业文学创作大赛 (一& 0.7二& 0.6三& 0.5优秀& 0.2参加& 0.15)校园文化艺术节各项专业技能比赛(含系承办比赛,如:第八届文化艺术节之网页设计大赛)(一& 0.7二& 0.6三& 0.5优秀奖& 0.2 参加& 0.15)校职业规划、简历大赛(一& 0.7二& 0.6三& 0.5优秀& 0.2参加& 0.15)校“说课”比赛(一& 0.7二& 0.6三& 0.5优秀奖& 0.2参加& 0.15)2、参加由系主办的文化科技、专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例:系“班际网页设计比赛”(一& 0.4二& 0.3三& 0.2参加& 0.1)系职业规划、简历大赛(一& 0.4二& 0.3三& 0.2参加& 0.1)系“三笔一话”师范生技能(一& 0.4二& 0.3三& 0.2 优秀奖& 0.15参加& 0.1)系各类主题征文比赛(一& 0.4二& 0.3三& 0.2优秀& 0.15参加& 0.1)系各类演讲比赛(一& 0.4二& 0.3三& 0.2优秀& 0.15参加& 0.1)系数学建模竞赛(一& 0.4二& 0.3三& 0.2参加& 0.1)系“说课”、“试讲”比赛(一& 0.4二& 0.3三& 0.2优秀奖& 0.15参加& 0.1)3、参加由校各社团主办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比赛等活动例:校“英语风采”大赛(一& 0.2二& 0.15三& 0.1优秀& 0.05参加& 0.03)校“迎新”书法比赛(一& 0.2二& 0.15三& 0.1优秀& 0.05参加& 0.03)校“书法擂台赛”(一& 0.2二& 0.15三& 0.1优秀& 0.05参加& 0.03)校“中英文”诗歌朗诵比赛(一& 0.2二& 0.15三& 0.1最佳创意奖& 0.05参加& 0.03)校“诗歌创作”大赛(一& 0.2二& 0.15三& 0.1最佳网络人气奖& 0.05参加& 0.03)校“长鸣杯”演讲比赛(一& 0.2二&0.15三&0.1参加&0.03)校“创新”试讲比赛(一& 0.2二&0.15三&0.1参加&0.03)4、参加各类文化知识竞赛(此项活动不管主办单位是校级或者是系级,加分一致)例:网络知识竞赛、消防知识竞赛、维权知识竞赛、计算机硬件知识竞赛、法律知识竞赛等(一 & 0.5 二 & 0.4 三 & 0.3优秀奖& 0.2 参加& 0.1)5、通过各类技能考试并获得证书例:“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 & 0.6)、“普通话等级考试二乙” ( &0.4)、“技术资格考试” ( &0.6 )、“程序员”( & 1 )、“软件设计师”( &1 )、“网工” ( & 1 )、“网管” ( & 1 )、“系统分析师” ( & 1 )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