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东送”与水电装机容量选择综合新能源1.doc
亲历“西电东送”工程的决策和实施

亲历“西电东送”工程的决策和实施作者:张国宝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07期这是一个艰难的时代,这是一个幸运的时代,因为我们正在创造历史。
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波澜壮阔、日新月异。
每一个重大政策的出台,每一个重大经济事件的发生,都对我们所处的时代和未来产生重大影响。
本刊特推出“亲历”栏目,邀请一些重大决策的参与者、重大事件的见证者,通过他们的讲述,让我们重返当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刻和第一现场,深刻感受这个大变革时代的每一次呼吸。
栏头题字:冯骥才我国煤炭、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区,地形西高东低,河流流向都是从西向东。
北煤南运和西电东送皆是由我国资源的自然禀赋决定的。
西电东送有三条通道:北通道是从陕晋蒙能源金三角输往京津地区,现在则包括从新疆和河西走廊、宁夏向华北、华中、华东的送电;中通道是从三峡输往华东地区,现在又加上了将金沙江和川渝水电输往华东电网;南通道是本文所述从云南、贵州将主要为水电的电力输往珠江三角洲。
改革开放之后广东省电力严重短缺改革开放为广东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广东省的经济总量从改革开放前只有辽宁省的80%,一跃而成为东北三省的经济总量只有广东省的80%。
伴随经济高速增长的是基础设施的明显不足,能源和交通运输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两大瓶颈。
1991年至1995年的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广东省年均电力增长18.21%,1996年至1999年期间,年均增长8.4%。
同时广东省还承担向香港、澳门和湖南南部供应部分电力的任务。
1999年,广东省向这三地输电就达9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5.1%。
因此拉闸限电成了家常便饭。
为解决电力短缺的困扰,广东省的企业和地方上了一批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
到1999年止,广东省发电装机总容量为3033万千瓦,其中含小燃油机组980万千瓦,5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达121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1%。
省内结转到“十五”计划的大中型电源建设项目只有岭澳核电站两台90万千瓦机组一个项目。
热点专题五 中国能源问题及应对策略

热点专题五中国能源问题及应对策略时事背景及基础内容1.2003年夏天,我国出现大面积“电荒”,全国30个省市有19个省市拉闸限电,进入冬季又有7省市限电;11月份,自上海、广州0#柴油告急开始,90#汽油又告急,全国又出现一定范围的“油荒”,在长三角地区,很多加油站等待加油的卡车排起了长龙;11月底,我国一些地区煤炭供应出现短缺……众所周知,近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使之为其提供基础保障的能源领域出现“休克”,缺煤、缺电、缺油等问题接踵而来。
而此时,国际能源市场也是风云震荡,油价节节攀升,以至2004年lO月创下每桶超过55美元的历史新高。
电力、石油、煤炭是一国重要的能源资源,“电荒”、“油荒”以及“煤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能源结构的不合理并将影响到我国的能源战略,也凸显出目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4年6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年)》(草案)。
1.中国能源现状:至1996年,我国已探明的煤炭可采储量为1.1×101lt,居世界第3位;石油可采储量为3.3 x 108t,居世界第ll位;天然气可采储量为1.7×1012m3,居世界第19位;水能可开发装机容量为2.9×108kw,居世界第l位;铀储量可供4×107kw核电站运行30年,因此我国是能源资源储量比较丰富的国家。
2003年7月以来,华东、华中、华南等地持续高温酷暑,用电负荷接连创历史新高,30个省中已有19省市拉闸限电,重灾区浙江向外省市高价购电却无电可买,因为大家都缺电。
中国电力供应再度成为“瓶颈”最主要有三大原因:第一,能源建设速度滞后于能源需求增长导致总量不足是根本原因;第二,高耗能行业增速过快,用电结构重型化使电力对经济增长的支撑力下降;第三,气候导致随机性缺电使电力供应雪上加霜。
油荒严重的长三角地区,“油荒”正是由“电荒”引起,近期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导致自备小发电机消耗柴油大幅增加。
案例:我国水能资源分布与西电东送工程

●
岩 滩
●
● 恶
滩
● ●● 大亚湾
核电站
• 西化为
经济优势,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水利工程的建设还具有防洪、灌溉、航运、养殖、 旅游等综合效益 对于东部地区 增加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能 源供应,缓解能源紧张局面,改善能源结构,减
少环境污染,减轻能源运输对铁路的压力。
我国 “西电东送” 北通道工 程 北线 将黄河上游的水电和山西、内蒙古的 火电输往京津唐地区
● ● ● ● 万 家 寨● ● ●
●
拉 西李 龙 瓦家 羊 李 龙 峡峡 家 羊● ● ● ● ● ●● ● 峡 公 公 刘 伯 伯 家 峡 峡 峡
●
黑 山 峡
小浪底
● ●
我国 “西电东送” 中通道工 程 中线 将长江中上游的水电输往华东地区(主要水电 站有二滩、葛洲坝、三峡)
案例:我国水能资源分布及西电东 送工程
决定水能丰欠的因素
地形落差 河流水量
我国水能资源分布排序
长江水系 、雅鲁藏布江水系 、西南诸 河 、黄河水系 、珠江水系、 其他水系 其中已开发的主要在长江中上游、黄 河上游、西江上游红水河流域
• 西电东送工程的三大通道
• 北线 将黄河上游的水电和山西、陕西、 内蒙古的火电输往京津唐地区 • 中线 将长江中上游的水电输往华东地区 (主要水电站有二滩、葛洲坝、三峡) • 南线 将红水河流域的水电输往珠江三角 洲(主要水电站有天生桥、岩滩、龙滩)
● ●
● ●
安康
●
三峡
●丹江口 ● ●葛洲坝 ●
五强溪 ●● ●
柘溪
● ● ●向家坝 溪落渡● 二 滩● ●
隔河岩
●
●
西电东送

工程 影响
西电东送
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带动相关产业发 调出区 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有 利于退耕还林和水土保持
缓解能源紧张状况,促进经济发展;改 调入区 善能源消费结构,减轻环境污染;减轻
铁路运输压力
Hale Waihona Puke 3.西电东送 (1)原因:我国水电资源分布与用电负荷分布不平衡。 (2)含义:将中、西部地区的电能输送到东部。 北线:黄河上游的水电和山西、内蒙古的坑口 火电输往华北 (3)线路 中线:长江上游的水电输往华东和华中 南线:将西南水电和坑口火电输往广东 (4)意义:给 沿海较发达 地区提供大量电力,为其经济发展提供 有力保证。
可再生能源概论(董福品主编)课后思考题解析

第一章1.我国水能资源的总量与分布情况如何?(1)水能资源丰富,总量位居世界首位。
(2)水能资源地域分布极其不均,需要水电“西电东送”。
(3)水能资源时间分布不均,需要建设水库进行调节。
(4)水能资源较集中地分布在大江大河干流2.我国的能源资源结构与能源消费结构有何特点?我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水能资源总量排世界第一位。
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以煤为主,煤炭占能源消费构成的65%以上(石油占18%左右,水能占7%以上,天然气占5%左右,核能占0.9%),可再生的其他能源所占比例较低(占1.5%左右)。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能源消耗总量大幅度增长,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这些常规能源的消耗量越来越大,石油的进口量逐年大增。
如果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不变,未来的能源需求无论从资源、资金还是环境方面都无法承受。
出现问题:以煤为主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已严重威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源安全问题凸显,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开发水电资源的主要优势与劣势(优点与缺点)是什么?⑴全球水电资源的蕴藏量十分可观,由于水流按照一定的水文周期不断循环,从不间断,因此水电资源是一种可再生能源。
水力发电直接利用水能,几乎没有任何污染物排放。
水力发电的成本较低,因此有很高的能量回报率,可以提供廉价的电能。
水力发电主要动力设备的水轮发电机组效率较高水力发电主要动力设备启停、操作灵活。
利用水电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负荷备用和事故备用等任务,可以提高整个系统的经济效益和安全性。
水力发电一般都有防洪抗旱、城乡供水、农业灌溉、水上航运、水产养殖、旅游娱乐等作用。
⑵单机容量限制;建厂投资高;容量增加难;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如水资源和生物多样化4.水电站有哪些运行特点?水电机组启停灵活。
水电机组易于开停机,开停机费用较低,可以忽略不计,且不受机组启停次数、最小停运时间以及最小持续时间等限制水电机组有良好的调节性能。
西电东输工程的研究.doc

“西电东输”工程的研究一.“西电东输”工程简介我国是世界上水能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78亿千瓦,年发电量1.92亿千瓦时。
但水能资源的分布极不均匀,90%的可开发装机容量集中在西南、中南和西北地区,特别是长江中上游干支流和西南地区河流。
由于水电资源分布与用电负荷分布的不平衡,客观上制约了水电的开发和利用。
到1999年底,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为7300万千瓦,仅占水电可开发装机容量的19%。
我国煤炭资源也十分丰富,是世界上煤炭产量最多的国家,但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
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仅北京、广东、上海等东部七省市的电力消费就占到全国的40%以上。
为此,我国开启了”西电东输”工程,力求解决这个问题。
“西电东送”工程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也是西部大开发的骨干工程。
“西电东送”指开发贵州、云南、广西、四川、内蒙古、山西、陕西等西部省区的电力资源,将其输送到电力紧缺的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和京、津、唐地区。
实施“西电东送”是我国资源分布与生产力布局的客观要求,也是变西部地区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东西部地区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措施。
根据有关部门规划,“西电东送”将形成三大通道。
一是将贵州乌江、云南澜沧江和桂、滇、黔三省区交界处的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的水电资源以及黔、滇两省坑口火电厂的电能开发出来送往广东,形成“西电东送”南部通道;二是将三峡和金沙江干支流水电送往华东地区,形成中部“西电东送”通道;三是将黄河上游水电和山西、内蒙古坑口火电送往京津唐地区,形成北部“西电东送”通道。
“十五”期间,国家将重点加快实施“西电东送”南线的电源和输电线路建设。
除今天开工的贵州洪家渡水电站、引子渡水电站和乌江渡水电站扩机工程外,还将尽快开工贵州纳雍、黔北、安顺二期火电厂和广西龙滩水电站、云南小湾水电站及开远、曲靖、滇东等一批火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500多万千瓦。
同时,在建设天生桥水电站至广东第三回输电线路的基础上,还将新建从贵州安顺地区经广西到广东的输电通道.“西电东送”工程是“十五”计划重点实施项目,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和骨干工程,是促进东西部共同发展的双赢举措。
珠江流域“西电东送”能源空间配置的综合效益分析

珠江流域“西电东送”能源空间配置的综合效益分析作者:李飏周永章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年第03期摘要“西电东送”作为跨区域能源合作工程,引发了区域间经济利益关系格局的重新调整,也日益突显出区域环境利益间的关系。
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背景下,从能源配置的经济效益目标、环境效应与社会效益三方面,以珠江流域“西电东送”为案例,测算跨区域能源合作所产生的综合效应即总体净福利。
研究结果表明西电东送工程建设改善了西部的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增加了当地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
缓解了东部即广东省的电力紧缺局面,优化广东的能源结构,已产生减排SO2、缓解酸雨危害等环境效应。
针对西部电能输出区大规模开发水电可能改变地质构造引发地震、产生水库移民以及高耗能产业向西部聚集形成新的污染源等环境问题,提出以提高社会总体净福利作为能源配置合理有效性的重要依据的观点,所探讨的跨区域能源合作多方共赢的动力机制,如生态补偿的市场化建议期望能对跨区域能源合作提示有益的启发。
关键词西电东送;能源空间配置;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中图分类号 F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3-0147-05能源配置是以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能源合理开发为目标,由于各地能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条件、产业结构、能源需求等不同,能源在区域之间的流动有着必然的合理性,是实现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内容。
“西电东送”是指开发贵州、云南、广西、四川、内蒙古、山西等西部省区的电力资源,将其输送到电力紧缺的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和京、津、唐地区。
在南方区域内,将贵州乌江和桂、滇、黔三省区交界处的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的水电资源,以及黔、滇两省坑口火电厂的电能开发出来送往广东。
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西电东送”为西部省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能源紧缺这一严峻的问题。
国家“西电东送”重点工程董箐水电站投产发电

武警水 电 四 支 队先后 承建 了左岸 导流洞 工 程 、 溢 洪道 三 期
开 挖 工 程 2 号 交通 洞 工 程 大坝填筑及 溢 洪道 结 构混凝 土
、
、
等电站 主 体工 程 。
工
程合格率
10 0 % 优 良率 ,
93%以上
。
董 箐水 电站 总 装机 容量 880 MW 随着 电站 的投 产 运 .
,
.
试验装置 的运 行 工 艺参数优化 催化剂寿命和工 艺设备的
.
、
可靠性 考核 最终使该 l Okt 级 的工 业 试 验装 置 技术和环 境 .
▲ 国家“ 西 电东送” 重 点工 程董 箐水 电站投产
发 电 国家” 西 电东送 ” 重 点 工 程— — 贵 州 北 盘 江 董 箐 水
电站首台机组 顺 利完成 72 h 试运 行 正 式 投 产发 电 北 盘
.
.
江上 又 一 座水 电站正 在点亮祖 国西 部 .
贵州北 盘江 董箐水 电站位 于 贵州省镇 宁县 与贞 丰县 交
、
、
蓍蓑鲁台 挖 Mw 抽 凝 汽 轮 发
簸戳驴 黑龙江
‘ 泥 余 新建 肿
鬟嚣燃 2 0 10 年 ,0 0 0 开 工 在建
差 萎豁 头 和 窑尾余
舯 MW 纯低 温余热
山
鳃 擘? 西
州 电厂
送 出.工 程
新 建 删 …
2 0… l o _ - …2 0 l uo 年。
s ooo
徽 昙囊孽端
尝 黼 誓糍 黛 曼髫 吼
▲莫桑 比克经 济增长促进其 电力工 业 发展
莫桑 比克近 几 年经 济有 了突 出的增 长 政 府 的乡村 电气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电东送”与水电装机容量选择-综合新能源(1) -我国水能资源主要蕴藏在西部地区,在西部大开发中,要加快西部水电开发,实行西电东送。
水电站向当地供电和西电东送向东南沿海地区供电,其差别在于输电电压的高低和输电距离的远近,输电距离越远,就要采用较高的电压,输电电压越高、距离越远,输电工程的投资就越大,一般说远距离输送尖峰负荷,季节性电能和备用容量是不经济的,因此当水电站确定作为西电东送电源时,在装机容量选择的动能经济计算就应当考虑远距离输变电投资,水电站装机容量就不可能选得过大。
其实水电西电东送,不仅会影响装机容量的选择,还会影响水电站水库的正常高水位和死水位的选择。
正常高水位的高低直接影响坝高,决定着建筑工程量和工程要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以及水库淹没损失与之相应的国民经济损失等;另一方面,正常高水位的高低又决定着水库的大小和调节性能,水电站的水头、出力和发电量,以及防洪、灌溉、给水、航运、养鱼、环保、旅游等综合利用效益,还决定着水电站工程满足发电及各水利部门综合用水要求的情况和水资源的利用程度。
所以正常高水位选择的影响因素很多,本文暂且不谈,主要讨论西电东送与水电装机容量选择。
一、传统的水电站装机容量选择方法的缺点水电站装机容量是指水电站所有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它是水电站的主要参数之一。
装机容量大小直接影响到水电站的规模和动能效益、水能资源的利用程度及水电站的投资和设备的合理利用,它的选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动能经济问题。
还因为要遵守水资源综合利用原则和动力资源整体利用原则,只有从整体出发,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正确处理好水电站与其他水利和动力工程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才能选出经济合理的方案,发挥最大的国民经济效益。
我国传统的选择水电站装机容量的方法,是从前苏联那里学来的,是符合电力工业垂直垄断管理和计划经济原则的。
水电站装机容量从规划设计角度分为最大工作容量(或保证工作容量)、备用容量和重复容量三个部分。
最大工作容量,一般有调节水电站都是按符合设计保证率要求的日平均出力所能提供的能量,在设计水平年系统最高负荷日承担尖峰负荷来确定其最大工作容量。
备用容量,即电力系统运行所需的负载备用容量、事故备用容量和检修备用容量。
一般大型蓄水式水电站要多承担负载备用和事故备用容量。
重复容量,当水电站的最大工作容量和备用容量选定之后,如果丰水季节仍然会发生大量需水时,为了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就要设置重复容量,多发季节性电能。
确定水电站安装多少重复容量的动能经济计算中,一般只考虑增加重复容量所需要增加的水电站厂房和水轮发电机组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其效益是节省火电厂的煤耗。
设水电站重复容量补充千瓦投资和年运行费用分别为KH、H、则增重复容量△NH所增加的投资为△K=KH.△NH,增加的年费用为△H=UH△NH;相应增加的年季节电能为△EH=△NH.HD(HD为经济利用小时数/年),所节省的火电厂煤耗费用为△B=1.05.△Ehbs(1.05为折算系数,b为单位燃料消耗kg/kw.h.s 为燃料价格元/kg)。
重复容量的经济寿命为n年,资金效益系数为ro。
则设置补充千瓦重复容量的经济条件为:△KH △B-△H/1+r0 +△B-△H/(1+r0)2+ +△B-△H/(1+r0)n相应各项值代人上式并简化得:KH (1.05hdbs- H)*(1+r0)n-1/r0(1+r0)n即:hd (KH*r0(1+r0)n/(1+r0)n-1+ H)/1.05bs上式为多装一千瓦重复容量的经济判别式,即多装一千瓦重复容量的年利用小时数h,能满足上式的条件,才能确定装置重复容量的数值。
按照这种办法来选择装机容量,如果是满足当地消耗时,可能出现以下问题:1、水电站投产初期装机容量不可能全部利用。
由于水电站的最大工作容量和备用容量是按水电站投产后十五年的电力系统负荷水平设计的,照理讲要到十五年以后才能充“吸烟受害者向烟草公司索赔”的法律依据-向烟草公司索赔是侵权之诉。
要烟草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要具备4个构成要件。
一是损害事实的存在。
这不存在问题,因为受害者无疑受到了身体上的严重损害才提起诉讼。
二是行为人要有过错,这也不存在问题,因为“吸烟有害身体健康”是一个常识,烟草公司也认可并在烟盒上注明,这一事实可以认定。
烟草公司明知香烟有害健康而生产和销售,是有过错的,而且是故意,情节严重。
三是行为的违法性。
烟草公司生产和销售有害身体健康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人身安全的要求。
当然违法。
四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就要求有证据证明吸烟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是吸了烟草公司的香烟。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受害者必须证明其吸了烟草公司的烟,并且,是因此而受到身体损害,这实际上是很困难的,因为现有的科学水平只能证明吸烟对身体健康有害,但要证明吸烟会必然导致某种具体的疾病(如肺癌),还没有科学依据,从而也就无法通过司法技术鉴定来确认这种因果关系。
从这个角度讲,吸烟受害者举证不能,要负败诉责任,即其向烟草公司索赔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责任又叫“产品责任”,而非合同责任,它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不能证明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合格的或者消费者、购买者故意违反使用规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叫“过错责任的推定”原则,在诉讼中表现为举证责任的倒置。
香烟是一种“问题商品”,不管我国的行业国家标准是如何对香烟质量进行认证的,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讲,任何品牌的香烟都是不符合人身安全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众所周知,产品的合格与否,都是针对人身、财产安全而言的。
这样一来,只要身体受到疾病损害的吸烟者起诉烟草公司,烟草公司就要因其产品不合格而要负赔偿责任,而不需要吸烟者去证明其疾病因吸烟而引起,烟草公司唯一的免责条件是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吸烟者故意违反香烟的使用规则,比如,吸烟者不是吸,而是当饭吃而吃出了病。
从这个角度来讲,有一些类似于我国民法通则123条关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的规定,如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机动车撞伤行人,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其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因为机动车一方是从事的“高速营运”这种高度危险作业,你没有过错也要负责,只要你的行为与损害的事实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对于产品的质量导致的损害赔偿则是:损害的事实与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生产者或销售者也要负责,只要产品确实存在有侵害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质量问题。
这两条规定似乎都与常理有悖,所以,我国民法才将其定义为“特殊侵权”,以区别于一般情况下的侵权。
至于这种特殊侵权的责任大小,没有明确规定,法官可根据具体案情予以自由裁量,不管赔多赔少,只要赔了,就有促于禁烟,可怕的是一点都不赔。
因为,从广义的角度讲,生产或销售了有害于人身健康的产品,当然应该负民事责任,怎么负责?就是要在具体的民事案件中以特殊侵权的方式负责;否则,要惩处和约束烟草公司或其销售者这种明知故犯侵害人生命健康权的违法行为就会成了一句空话,从而从上确认了烟草公司及其销售者行为的合法性。
-在法制社会,任何一种正确的理论,理由或主张(比如“ 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如果不能落实到上的支持,都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人们都感叹“烟草是一种合法的毒品”,而一个讲求正义和公平的现代社会,怎么能让毒品(哪怕是最轻微的毒品)合法化而放任它在社会上肆无忌惮的流行,去侵害一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生命健康呢?烟草公司不做广告和在烟盒上标明“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并不是一种尽民事责任的方式,更不能为烟草公司为其违法行为免除民事责任。
时下出现的新型毒品“摇头丸”,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其会致癌或象海洛因一样使人产生精神上的完全依赖性,而只是象香烟一样使人产生兴奋和刺激,我们也不会让它贴上“吃摇头丸有害健康”的标识而公开销售。
香烟的产生有久远的历史背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已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烟草对人类的危害性,虽然彻底禁烟的时机还不成熟,但西方发达国家常对烟草公司课以巨额赔偿,迫使其烟草公司将其大部分的市场转到了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应该在禁烟的问题上有所作为。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基础上,法律的作为就是不要吸烟受害者对吸烟是否与其受到的具体的身体损害(如得了肺癌)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举证或要烟草公司对二者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否则就要赔)。
这似乎又对烟草公司不太公平合理,但反过来对那些吸烟受害者就更不公平了,因为他们举不出证据是因为现代科学技术水平所限,而且现代科技也证明不了吸烟不会导致肺癌,更何况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和香烟是对人体有害的商品的证据确凿,吸烟受害者占据了优势证据的诉讼地位,在受害者和烟草公司双方均对关键证据(即吸烟是否与肺癌之间有因果关系)无法举证,而且这种举证不能又不是双方自身原因所致的情况下,让烟草公司负举证责任更符合公平原则-法律就是一种“游戏规则”,不可能完美无缺,在举证责任问题上,就是一把“双刃剑”。
从现代立法的原意上讲,为了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权”(指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利),应对产品生产、销售者提出最严格、甚至苛刻的质量要求,让生产、销售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产品的生产、销售者逢诉必败(也就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假冒伪劣问题-这正是党和人民的强烈要求)。
吸烟受害者向烟草公司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充足的,我国民法通则在制定之时,是充分借鉴和参考了我国历史上和世界各国的民法典的,其基本原则是符合历史潮流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键是要看我们的法官能不能充分转变观念,从立法的原意上去理解和把握法律条文。
至于赔的比例或多少,就要看法官凭其自由裁量权去“造法”了-这正是体现我国法官审判艺术和水平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