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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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

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铅酸蓄电池是一种常见的蓄电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动车、UPS 电源、太阳能和风能储能系统等领域。

为了确保铅酸蓄电池的安全使用,我们需要遵循以下操作规程:一、储存与运输:1. 铅酸蓄电池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高温和潮湿环境。

2. 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撞击、挤压和倒置,以免损坏电池。

二、安装与放置:1. 在安装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操作。

2. 电池的安装位置应稳固,能够承受电池的重量,且通风良好。

3. 放置电池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防止电池过热。

三、充电与放电:1. 使用专用的充电器进行充电,且应使用与电池电压相对应的充电器。

2. 充电时应控制充电电流,以免过高的充电电流损伤电池。

3. 在放电过程中,应避免过度放电,以免影响电池寿命。

4. 放电结束后应及时充电,避免电池过度放电导致损坏。

四、维护与保养:1. 定期检查电池的外观,如发现电池有明显的变形、破损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新电池。

2. 检查电池正负极是否存在腐蚀、氧化等情况,如有需要及时清洁并涂抹防腐蚀剂。

3. 定期检查电池的电解液液位,保持液位在标准范围内。

如液位过低,应添加适量的蒸馏水。

4. 定期进行电池的均充,以保持电池的性能稳定。

五、应急处理:1. 如发生电池漏液,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避免酸液溅到皮肤或眼睛等敏感部位。

2. 在处理电池时要戴好防护手套和护目镜,以防止受伤。

总之,正确的操作铅酸蓄电池对于确保电池的安全和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非常重要。

以上操作规程只是一些基本的指导,实际使用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安全运行。

蓄电池使用以及保养制度

蓄电池使用以及保养制度

蓄电池使用以及保养制度蓄电池使用以及保养制度1.闲置蓄或者不经常使用的蓄电池:1.1蓄电池在闲置状态下,电量自动减少或消失的想象称为自放电。

1.2闲置蓄电池应该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端电压(实际测量的两端电压)低于额定电压(型号规定),应立即补充电,否则由累计自放电引起的过放电,可能造成无法充电。

蓄电池损坏。

2.使用中的(经常使用)蓄电池:2.1鉴于工厂内部使用状况,蓄电池电量基本属于饱和状态。

蓄电池延长使用寿命的最佳方式就是尽量使蓄电池经常处于满电状态。

由蓄电池使用负责人在工作日(节假日除外)的周一8:30上班前以及周五17:30下班前记录蓄电池两端端电压(合计每周两次)。

过程中产生《蓄电池状态监测表》,以观察蓄电池的使用情况以及电量,判断是否需进行充电。

2.2实际容量相同的电池串联使用(特殊情况下,容量相接近的蓄电池也可以串联使用。

两个串联的蓄电池容量相差不能超过20%,例如12V40AH与12V100AH 禁止串联)。

因为串联后电池组的电压等于单个电池电压的总和,串联后电池组的容量由电池组中实际容量最小的单体决定。

不同容量但电压相同的电池串联使用会使容量小的电池极性发生反极性变化,除损坏电池本身外不会对用电器伤害。

2.3实际使用过程中蓄电池充电保护电压在14.8V±0.10V。

测试过程中发现有超过充电电压14.8V±0.10V的产品,应立即降低直流稳压电源电压从而保护蓄电池。

防止因为过冲给蓄电池造成损伤,影响使用寿命。

2.4蓄电池之间,蓄电池与工装之间连接线孔径规格统一。

孔径规格统一连接线的电阻才能大体相同,有利于蓄电池的充放电。

延长畜电池使用寿命。

3.判断蓄电池的好坏可以进行测试也可以进行外观的观察:一般采用蓄电池放电测试仪(或者万用表),把测试仪两正负测钳分别夹持蓄电池正负电极,按下测试按钮,观察测试仪表指示情况(12V蓄电池):3.1如果仪表指示电压12V以上说明蓄电池状态良好。

蓄电池维护操作规程

蓄电池维护操作规程

蓄电池维护操作规程
一、规程目的
为确保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制定本维护操作规程。

二、维护周期
1. 日常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蓄电池的外观检查和电压测试。

2. 定期维护:每月进行一次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循环,保持电池性能。

3. 年度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测试,更换损坏的电池组件。

三、维护步骤
1. 日常检查:
- 外观检查:检查蓄电池外壳有无变形、裂纹、漏液等情况。

- 电压测试:使用电压表进行电压测试,记录下各蓄电池的电压值,确保在正常范围内。

2. 定期维护:
- 充电和放电循环:按照设备手册的要求进行充电和放电循环,保
持蓄电池的性能稳定。

- 清洁:定期清洁蓄电池的端子和连接线,避免因接触不良导致能
量损失。

3. 年度维护:
- 全面检查和测试:对所有的蓄电池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包括内阻测试、浮充电压测试等。

- 更换损坏组件:对于发现有损坏的蓄电池组件,及时更换,确保整个蓄电池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蓄电池的结构和性能。

2. 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 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采取相应措施。

4. 维护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场地,保持整洁。

根据以上规程,进行蓄电池的维护操作,可以保证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也能有效降低维修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希望所有操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规程,确保蓄电池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蓄电池使用、维护、检修规程

蓄电池使用、维护、检修规程

蓄电池使用、维护、检修规程QJ/1TD7.12-2002 1总则1.1 本章内容适用于变电所用蓄电池组的检修。

其它场所用的蓄电池亦可参照执行。

国外引进的设备,应按厂家规定执行,如无规定,亦可参照执行。

1.2 本章的技术标准是参照国家标准骰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冶金工业部标准《冶金工业电气设备技术规程》而制定的。

在使用中如有未尽事宜,亦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1.3蓄电池的检修均应按已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

14凡使用的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标准,并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 5所采用的器材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做试验:1.5. 1超过规定的保管期;15.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的可能;1.5.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1. 6后电池检修前应做好下列准备方可施工。

1.6. 1测量仪表及工具齐全;1.6.2必备材料和备品备件到齐;1.6.3充放电设备和通风,照明等装置可靠好用;16.4出厂说明书或修理有关资料,图纸备齐;1.6. 5防护用品完好,齐全(如:防护眼镜.防酸服.耐酸碱橡胶手套.靴子.围裙等);1.7. 6先配制好电解液备用;1.8. 蓄电池安装有关的建筑物的土建工程的检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 8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9本章不包括蓄电池的台架.箱柜.母线和充电设备的检修。

但蓄电池在组装前要求:1.9.1 台架如用木制改做时,可用干燥.平直无大木节及无贯穿裂缝的多树脂木材(如红松)制成安装平直,表面应涂耐酸漆或焦油沥青;用其它绝缘材料制作,应符合耐酸.防腐的要求;1.9. 2箱柜本体各构件装配牢固,漆层完整,封闭良好等,详见本规程第三章的有关规定;1.9.3母线应排列整齐,平直,固定牢固,弯曲度一至,全长涂以耐酸相色漆(正极为储色,负极为兰色)外表再涂一层凡土林油,详见本规程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本文为《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一、定义1.1 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简称直流电源装置):指由蓄电池、负载(或电源)、充放电控制设备构成的系统,能满足不同负载的需要,具有发电能力、负载能力和控制能力的装置。

1.2 蓄电池:指能够通过电流进行充放电过程的能量转换设备,用于储存和发放电能的装置。

1.3 电力系统:指由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构成的能为负载提供电能的系统。

二、直流电源装置的应用2.1 电力系统用直流电源装置的主要用途:(1)替代原有电力系统中的发电机,作为电力系统的辅助电源;(2)供应一定规模的短时,抗干扰性较强的密集负载;(3)补充电力系统的空载备用电源;(4)提高电力系统的电压稳定度。

2.2 根据不同的用途,应建设不同规模的直流电源装置:(1)集中式直流电源装置:一般由大型蓄电池、大容量负载组成;(2)分配式直流电源装置:一般由小型蓄电池、小容量负载组成;(3)定制式直流电源装置:根据特定要求设计,可以安装在特定空间位置。

三、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与维护3.1 运行(1)定期检查蓄电池容量,确保其健康运行;(2)定期检查负载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3)应定期检查充放电控制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4)应定期测量电力系统中的电流电压,确保其正常运行;(5)严禁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调整任何参数或功能;(6)监控和记录整个系统的运行参数,及时发现故障信号;(7)根据故障信号,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和修复;(8)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欢迎共阅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3 使蓄电 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

3.9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3.10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17严酷等级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值。

3.18共模电压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差模电压4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4.7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范本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蓄电池的运行管理和使用,保障蓄电池运行安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二条本技术规程适用于一般性质的蓄电池,包括但不限于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对于特殊性质或特殊使用环境的蓄电池,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技术规程。

第三条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目的是:1.确保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和长寿命;2.防止蓄电池的损坏和故障;3.提高蓄电池的工作效率和能量转化效率;4.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蓄电池的选择和安装第四条蓄电池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按照实际负荷和使用环境要求进行选型。

第五条蓄电池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安装位置应选择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2.安装位置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质,防止蓄电池受损;3.安装位置应平稳牢固,可靠耐用;4.安装时应遵循蓄电池制造商提供的安装指导。

第三章蓄电池的操作和维护第六条蓄电池的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禁反极性连接,正确连接蓄电池的正负极;2.使用电池时应遵守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范围,并按照制造商要求进行充放电;3.使用电池时应注意负荷电流的平衡,避免过载和过放;4.禁止长时间过放蓄电池,以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第七条蓄电池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液位,保持液位在标准范围之内,不得低于最低液位;2.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端子和连接线路,确保接触良好;3.定期清洁蓄电池外壳,防止积尘和腐蚀;4.定期检测蓄电池的电压和内阻,判断蓄电池的状态;5.定期对蓄电池进行充电,保持电量充足。

第四章蓄电池的安全使用和排放处理第八条蓄电池的安全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禁止将蓄电池投入火源或直接受热;2.禁止将蓄电池拆解、割破或敲击,以防止电解液泄漏;3.禁止使用损坏的蓄电池或电解液泄漏的蓄电池;4.禁止使用未经授权或不合格的充电装置。

第九条蓄电池的排放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蓄电池报废前应进行安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2.蓄电池报废后应及时回收或交由专业机构处理。

蓄电池安全运维规范标准

正确安装:电池安装应牢固、可靠,避 免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
定期检查蓄电 池的电压、电 流和温度,确 保其正常工作。
避免蓄电池过 充或过放,以 免影响其使用
寿命。
保持蓄电池清 洁,防止灰尘、 水分等进入电
池内部。
定期检查蓄电 池连接线,确 保其牢固、无
松动。
避免在极端环 定期进行蓄电
境下使用蓄电 池充放电测试,
避免过度充电和放电,保 持电池电量在合理范围内
定期进行电池维护,如清 洁电池表面、检查连接线 等
确保电池安装位置通风良 好,避免高温、潮湿等恶 劣环境
遵守电池使用说明书,按 照规定操作和维护电池
定期进行电池性能测试, 确保电池性能稳定可靠
定期检查蓄电池电压、 电流和温度
保持蓄电池清洁,防 止灰尘和杂质进入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确保蓄电池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提高蓄电池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 规范运维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降低企业风险
适用于各类蓄电池的安全运维工作 适用于蓄电池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环节 适用于蓄电池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环节 适用于蓄电池的报废、回收、处理等环节
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蓄电池,避免 违规操作
协助处理蓄电池故障,确保及时恢复 运行
定期组织蓄电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 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建立蓄电池安全运维档案,记录蓄电 池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
汇报人:
定期进行充放电循环, 保持蓄电池活性
避免蓄电池过充、过 放和过热
定期检查蓄电池连接 线和接头,确保连接 牢固

充电机和蓄电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充电机和蓄电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充电机和蓄电池的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充电机和蓄电池的使用、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充电机和蓄电池的使用、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第四条充电机和蓄电池的使用、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充电机和蓄电池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且持证上岗。

第二章充电机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使用充电机前,必须进行充电机的日常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伤。

第二条充电机操作人员必须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第三条充电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充电机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调整充电机的参数。

第四条充电机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检查充电机的各个开关、按钮是否正常,是否处于合适的位置。

第五条充电机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充电机的电线、插头进行检查,确保电线及插头没有磨损、断裂现象。

第六条充电机操作人员必须时刻关注充电机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七条充电机操作人员在操作结束后,必须关闭充电机并断开电源,确保设备的安全停止运行。

第八条充电机须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充电机。

第九条充电机的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条任何人都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拆卸、改装充电机。

第三章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使用蓄电池前,必须对蓄电池进行检查,确保蓄电池完好、无渗漏。

第二条蓄电池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第三条蓄电池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蓄电池的参数,了解蓄电池的正常使用范围。

第四条蓄电池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检查电池的连接线是否正常,连接紧固是否牢固。

第五条蓄电池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电池液位检查,及时添加蓄电池液。

第六条蓄电池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蓄电池的充电要求,不得过度充电或过度放电。

第七条蓄电池操作人员在更换蓄电池后,必须把旧蓄电池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汽车蓄电池的维护方式和注意事项

汽车蓄电池的保养措施和注意事项如下:
1、经常保持蓄电池清洁干燥,要保持通气孔的通畅。

当极板或夹头出现氧化物时应将其擦净,涂上少许黄油以免腐蚀。

2、不可连续使用起动机,每次使用不超过5s,两次启动休息10~15s后再用。

严冬蓄电池放电程度不可超过25%,夏天不得超过50%。

3、加足电解液的蓄电池不得长期在充电不足的情况下放置要定期充电,否则会导致报废。

4、向蓄电池充电时,电压不要过低或过高,一般12V充电标准电压为(13.5~14.5)V范围内;24V充电标准电压为(28~29.9)V 范围内。

5、电解液液面高度应高出无极板(10~15)mm,液面过低应及时补充蒸馏水不要补充电解液,无蒸馏水可用雨水或雪水代用,不要用河水和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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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3.9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3.10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100%额定值变化时,直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17严酷等级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值。

3.18共模电压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差模电压在规定的一组有效导体中任意两导体之间的电压。

3.20蓄电池容量符号C5-5h率额定容量,Ah;C10_10h率额定容量,Ah。

3.21放电电流符号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C5/5,A;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

4 基本要求4.1 本规程的基本目的。

4.1.1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4.1.2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4.1.3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4.1.4 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4.1.5 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4.2 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专职工程师,运行维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并制定出本单位直流电源装置现场的运行及维护条例。

4.3 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及其各种类型的充电装置。

4.4 防酸蓄电池和大容量的阀控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容量较小的镉镍蓄电池(40Ah及以下)和阀控蓄电池(300Ah及以下)可安装在柜内,直流电源柜可布置在控制室内,也可布置在专用电源室内。

4.5 防酸蓄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套间内有自来水、下水道和水池。

4.6 防酸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配件及调制电解液的专用工具的专用房间。

若人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4.7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4.8 防酸蓄电池室的窗户,应安装遮光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蓄电池上。

4.9 防酸蓄电池室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有一个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

室内照明线应采用耐酸绝缘导线。

4.10 防酸蓄电池室应安装抽风机,抽风量的大小与充电电流和电池个数成正比,由以下4.11 防酸蓄电池室若安装暖风设备,应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外送风。

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焊接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

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应大于0.75m。

蓄电池室应有下水道,地面要有0.5%的排水坡度,并应有泄水孔,污水应进行中和或稀释后排放。

4.12 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35℃之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4.13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震加固措施。

4.14 不同类型的蓄电池,不宜放在一个蓄电池室内.4.15 防酸蓄电池的维护,宜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a) 仪表: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41/2数字万用表,室外用温度计.测量直流电源中的自动装置,控制板等用的示波器,录波器,真空毫伏表等.b) 用具:充注电解液用的玻璃缸,漏斗,量杯,搪瓷盆,塑料桶,注射器,手电筒,耐酸手套,耐酸围裙,胶皮靴子等.c) 备品:化验合格的蒸馏水;密度为1.40g/cm3稀硫酸;中和硫酸用的碳酸氢钠;防酸隔爆帽;适当数量的备用蓄电池.d) 资料: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充电浮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的记录.4.16 镉镍蓄电池维护检修时年需要的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与铅酸蓄电池维护检修基本相同,只是备品中备用的是3%-5%硼酸溶液。

碱性电解液的密度为(1.20±0.01)g/cm3。

4.17 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a) 电压为22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Ω;b) 电压为11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Ω;c) 电压为48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50kΩ。

4.18 新安装的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

5 直流电源装置的基本参数、技术指标、交接验收、运行监视。

5.1 基本参数5.1.1 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0%)V、(220±10%)V、(50±2%)Hz5.1.2 直流标称电压:220V、110V、48V。

5.1.3 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分别为: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315、400A。

5.1.4 蓄电池组选用额定容量为:10Ah-3000Ah5.2 技术指标5.2.1 直流母线绝缘电阴应不小于10MΩ;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耐压1min。

5.2.2 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定范围:稳定范围电压值为90%-130%(2V阀控式蓄电池为125%)直流标称电压。

5.2.3 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围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2V铅酸式蓄电池);90%-130%(6V、12V阀控式蓄电池);90%-145%(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

5.2.4 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调整范围为(20%-100%)In。

5.2.5 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围为(0-100%)In。

5.2.6 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2%-5%);b)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2%);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0.5%-1%)。

5.2.7 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2%);a)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1%);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1%-0.5%)。

5.2.8 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b) 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泚系数应不大于(1%-2%);c) 高频开关模块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2%-0.5%)5.2.9 噪声要求≤55dB(a),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

5.2.10 直流电源装置中的自动化装置应具有电磁兼容的能力。

5.2.11 充电装置返回交流电源侧的各次电流谐波,应符合DL/T459-2000的要求。

5.3 交接验收直流电源装置,当安装完毕后,应做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

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

5.3.1 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a)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ET 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用1.7kΩ电阻。

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

b) 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c)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

d) 若装有微机型绝缘监察仪的直流电源装置,任何一支路的绝缘状态或接地都能监测、显示和报警。

e) 远方信号的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

5.3.2 耐压及绝缘试验a) 在做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2kV,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耐压1min,应不闪络、不击穿。

b) 直流电源装置的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5.3.3 蓄电池组容量试验不同的蓄电池组种类具有不同的充电率和放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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