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马山小学关爱工程实施方案1.doc
小学关爱特殊儿童工作计划

小学关爱特殊儿童工作计划小学关爱特殊儿童工作计划1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该项工程,更好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结合我校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创造平等和谐的育人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抓好我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全校小学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档案,分析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狠抓落实。
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争取社会支持,形成合力,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不断提高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详实记录留守儿童成长过程,并及时更新,确保无一遗漏,使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和建档率均达100%;2、创造“多方合力”的保障机制,促使我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3、创建“留守儿童之家”,以优越的条件,引导留守儿童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活动。
4、形成“三线相交”(家庭――学校线、课内――课外线、教学――活动线)的策略,加大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帮扶力度,促进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5、打造“三位一体”(书信、电话、网络)的沟通网络,帮助留守儿童通过多种途径与远在他乡的父母进行亲情,以经常的联系消除时空隔阂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主要措施1、全面摸清情况,掌握留守儿童实情在我校近千名学生中,“留守儿童”就有四百多人,如此众多的留守儿童,如不全面摸清情况,是难以进行管理,难以开展有效的教育工作和关爱工作的,因此,学校要从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摸测开始,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实情,方可对症下药,开展工作。
学生关爱计划实施方案

学生关爱计划实施方案一、前言学生关爱计划旨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关爱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关爱计划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内容、步骤等。
二、目标设定学生关爱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康、快乐、积极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学生的自尊和自信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等。
三、核心内容学生关爱计划的核心内容包括:心理辅导、学习指导、社会实践、培养习惯等。
心理辅导:通过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教育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增强他们的心理韧性和应对能力。
学习指导: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学习计划、提高学习方法和技巧,从而提升学习效果。
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培养习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如定时作息、良好饮食习惯、养成阅读和写作的习惯等。
四、实施步骤学生关爱计划的实施步骤包括:制定计划、组织实施、评估调整。
制定计划: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学生的需求和资源状况,制定学生关爱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根据制定的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心理辅导、学习指导、社会实践和培养习惯等活动。
评估调整:定期对学生关爱计划进行评估,了解实施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对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支持机制为了保证学生关爱计划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支持机制。
师资培训:加强对教师和辅导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其能更好地开展学生关爱工作。
资源投入:学校应增加学生关爱计划的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资源支持。
家校合作:学校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六、效果评估学生关爱计划的效果评估是其持续改进的重要基础。
学业成绩:通过学生成绩的提升情况来评估学生关爱计划的学习指导效果。
学生反馈:定期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听取学生对学生关爱计划的建议和意见,以改进计划的实施效果。
小学重点关爱学生实施方案

小学重点关爱学生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关爱机制。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学生关爱档案,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学习情况、心理状态等信息,为个性化关爱提供依据。
同时,学校将成立学生关爱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关爱措施,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关注和帮助。
其次,我们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
同时,学校将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惑和问题。
另外,我们将注重学生学习的个性化指导。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兴趣爱好,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同时,学校将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学业上取得进步。
最后,我们将建立多元化的课外活动。
学校将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包括体育运动、艺术创作、科技创新等方面,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
同时,学校将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总之,小学重点关爱学生实施方案将全面关注学生的成长发展,为他们提供一个健康、快乐、全面发展的成长环境。
我们相信,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每一个学生都能茁壮成长,为祖国的未来做出自己的贡献。
困难学生关爱实施方案

困难学生关爱实施方案学生关爱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困难学生尤其需要给予特殊关注和帮助。
以下是关爱困难学生的实施方案,以提供支持和改善他们的学习和生活:1. 分析问题:对学校的困难学生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了解他们的问题和困难的具体原因,如经济、学习、家庭背景等方面。
这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2. 建立支持体系:组建由班主任、辅导员、心理老师、教务处等组成的支持团队,协同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关注困难学生的学习、心理和生活需求。
3. 建立激励机制:为困难学生设立奖励计划,鼓励他们在学业上取得成绩和进步。
例如,奖励他们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完成作业、参加辅导班等行为,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动力。
4. 设置学习辅导班:针对困难学生的学习难点和薄弱环节,组织开设专门的学习辅导班,提供个别或小组辅导,帮助他们理解和掌握知识。
可以邀请优秀教师或学长学姐作为辅导员,为困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辅导。
5. 建立心理咨询服务:为困难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情感需求,及时发现并解决他们可能面临的心理问题。
学校可以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定期举办心理讲座,帮助困难学生建立积极的心态和应对困难的能力。
6. 家校合作:与学生家长建立密切联系,了解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和问题,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学校可以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方式与家长交流,共同关心学生的发展,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7. 学生互助帮扶:组织开展困难学生之间的互助活动,培养学生间的友善与合作精神。
例如,可以组织优秀学生担任困难学生的学习导师,进行互助学习,促进彼此的发展和进步。
8. 社会资源整合:积极与社会资源齐向结合,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帮助,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合理利用社会资助、奖学金、实习机会等资源,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选择。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学校能够全面关注困难学生的需求,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全面发展。
学校关爱工程方案

学校关爱工程方案一、前言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阵地,是青少年塑造自己价值观和人生观的主要场所。
学校关爱工程是指学校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关心和培养,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健康成才。
本方案致力于构建学校关爱机制,提供多元化的关爱服务,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得到关心和帮助,成为有理想有担当的社会栋梁。
二、学校关爱工程的目标1. 培养学生成为独立、自信、积极向上的人才。
2. 培养学生成为有爱心、有责任感、有良好品德的人才。
3.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塑造积极、乐观、阳光的心态。
4. 打造学校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的发生。
三、学校关爱工程的策略1. 优化学生管理体系,加强学生关怀服务。
2. 构建学校师生和谐共融的校园文化氛围。
3. 开展多元化的关爱活动,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
4. 强化家校联合,形成校家共育的良好局面。
5. 加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服务。
6. 完善学校体制机制,促进学校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学校管理体系的优化1. 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生全程管理。
2. 设立学生事务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 增设学生事务辅导员,建立学生个性化关怀服务制度。
4. 配备心理健康专家,提供全方位心理健康服务。
五、师生和谐共融的校园文化氛围1. 加强师生情感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 举办丰富多彩的师生互动活动,增进师生感情,促进师生和谐。
3. 开展学生自治管理,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
4. 建立学生会、团委等学生组织,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六、多元化的关爱活动1. 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才艺表现能力。
2. 设立特色兴趣小组,提供不同类型的兴趣爱好培养和发展。
3. 开展主题班会、主题演讲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 举办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意识。
七、家校共育1. 加强家长教育,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关爱山区儿童 实施方案

关爱山区儿童实施方案山区儿童是我国教育薄弱地区的重点关注对象,他们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包括教育资源匮乏、生活条件艰苦等问题。
为了关爱山区儿童,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育资源投入。
针对山区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山区学校的教育资源投入。
包括增加教师编制、改善教学设施、提供教学用具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还将加强对山区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提供生活帮扶。
除了教育方面的支持,我们也将提供生活帮扶,改善山区儿童的生活条件。
这包括提供营养餐饮、改善住房条件、提供衣物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山区儿童的健康管理和医疗保障,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为了丰富山区儿童的课余生活,我们将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这包括体育运动、艺术表演、手工制作等各种形式的活动,让山区儿童在学习之余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
四、加强家庭教育支持。
除了学校和社会的支持,家庭教育也是关键的一环。
我们将加强对山区家庭的教育支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培训,帮助家长更好地教育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实施方案的长期有效性,我们将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
包括建立定期评估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关爱山区儿童。
总之,关爱山区儿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我们将以实施方案为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山区儿童的教育水平和生活质量,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为关爱山区儿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相关推荐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为了树立留守儿童自强自立的精神,激励留守儿童不畏困难,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
我校将实施留守儿童帮扶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关心帮助留守儿童,架设起爱的桥梁。
二、情况分析在农村,很多青壮年劳力外出,留下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隔代抚养现象十分突出;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明显偏低。
老人溺爱孩子,对孩子的学习爱莫能助,导致学生学习能力较差,各学科基础薄弱。
针对这一现状,特制定班级留守儿童帮扶计划,并引导进行一对一互助。
三、工作目标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四、主要措施1、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实施,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1)学习上优先辅导。
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2)生活上优先照顾。
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其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在学校中推行学生关爱的工作方案和策略

在学校中推行学生关爱的工作方案和策略
目标
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关爱和支持,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工作方案
1. 制定学生关爱政策:建立学校关爱机制,明确学生关爱的原则和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2. 设立学生关爱中心:成立学生关爱中心,提供专业的关爱服务和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情绪和学业等方面的支持。
3. 开展关爱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关爱活动,包括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社交技能培训等,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4. 建立学生关爱团队:组建专业的学生关爱团队,包括心理咨询师、社工、教师等,共同参与学生关爱工作,形成合力。
5. 建立学生关爱网络:建立学生关爱网络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和资源分享,方便学生随时获取帮助和支持。
策略
1. 提高师生互动:鼓励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积极互动,增进师生关系,让学生感受到被关心和尊重。
2. 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建立良好的家校沟通机制。
3. 培养学生自信心:通过鼓励、表扬和奖励等方式,提升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增强他们应对困难的能力。
4. 预防和应对欺凌:加强对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应对,建立学校的零容忍政策,确保学生在安全和友善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5. 关注学生特殊需求:积极关注和支持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关爱,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发展和融入学校环境。
以上工作方案和策略将有助于学校中推行学生关爱工作,使学生在温暖、关爱的氛围中茁壮成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马山小学关爱工程实施方案1 荆州区马山小学关爱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荆州市荆州区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的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开展关爱活动,切实做好留守少儿及残疾少年儿童的关爱工作。
促使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关爱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让留守儿童、残疾少年儿童的情感上得到关注,学习上得到关心,生活上得到关爱,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三、工作内容(一)为留守儿童建立快乐的学习家园1、建立一个阵地,“留守少儿之家”。
做到四有:有活动阵地、有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活动器材,有一部亲情电话、有图书等,设立“三室”图书室、亲情室、活动室。
2、加强两个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1)成立“关爱工程”工作小组。
组长:刘闯,副组长:朱晓波、孔庆凤、万小兵,成员:各班班主任。
(2)建立留守少儿学校档案和联系卡,各班级建立留守少儿个人档案,学校统一管理,档案资料应反映留守少儿的各方面情况,随时与打工父母沟通的方式代管人的基本情况,与代管人如何对孩子进行管教导。
3、试行“3+2”组织模式,实行两个优先。
建立互助小组,对留守少儿实行学习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每位教师担任2名“留守少儿”的代理家长(或爱心妈妈)每周三班委会组织“3+2”小组开展互动活动。
(1)学习上优先辅导,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留守学生要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以及练习等,并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结对子的教师要时刻关注留守少儿的衣食住行,嘘寒问暖,注重生活饮食,营养搭配等,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4、构建四大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1)健全以留守少儿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每个留守儿童至少有一名亲属监护,每学期期中召开一次家长会,便让家长和教师互相了解该生的具体情况。
(2)由政教处牵头,建立以学校教师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建立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机制,每月与监护人沟通一次。
(3)由教导处牵头,建立学校、家庭、学生三级联动的教育网络,两个月进行一次“三级联动”。
(4)建立法律保护网络,由政教处牵头,每季度请校外法制副校长上一次法制教育课,切实维护留守少儿的合法权益。
5、落实“四大活动”搭建关爱平台。
(1)“亲情交流”活动。
留守儿童每月给父母亲写一封书信(或打一次电话或网络视频)讲讲心里话,汇报在校学习情况,班主任每月与外出家长联系一次,老师、家长、孩子经常进行交流。
(2)“心灵港湾”活动。
班级开设心理健康课,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由高琼瑛主任负责,每月一次与留守少儿进行谈心活动。
(3)“榜样示范”活动。
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每班每学期评选3名关心留守儿童的先进典型,用典型引路的方式引导同学们对留守儿童进行关心和帮助,教师要善于发现留守儿童的闪光点,记录他们的点滴进步。
(4)开展“春晖助学”活动。
班主任摸清本班学生的家庭情况,建立贫困学生登记册,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
通过“手拉手.献爱心”和“爱生日”的系列活动,将关爱送入孩子的心中,将特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落实到特困家庭学生的手中。
(二)为流动人口子女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建立流动人口子女花名册,维护学生在校的正当权益与本校生享受同等的待遇,让他们感受教育的公平。
(三)为残疾少年儿童提供更多的关爱。
对“三残”儿童不能就读荆州区特殊学校的,让其随班就读,建立“三残”儿童档案和帮扶制度,给特殊儿童特殊的爱。
一是教导处建立“三残”儿童档案;二是班级有本班“三残”儿童的详细资料,让健康儿童与“三残”儿童结对帮扶。
关心下一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关爱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让其关爱工作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为祖国的明天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6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1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1993年11月10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004年6月2 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七条建设工程发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一)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二)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的;(三)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
通过发行彩票、募捐等形式募集的社会公共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的,比照国有资金进行招标。
本条例所称控股是指投资占50%以上。
第九条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二)施工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企业,且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四)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经市政府依法确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和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批准的应急建设工程,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的,可以邀请招标或者不进行招标。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施工企业投标,并按本条例规定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按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余工程可以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依照本条例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将未列入招标范围的专业工程按本条例规定另行组织招标。
提倡对分包工程实行招标发包。
分包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三章招标第十三条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按规定办理计划立项手续;(二)已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建设单位应当持有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者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证明。
第十四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交易中心是市政府批准设立,为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交易中心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交易中心不得代理组织招标和参与评标定标活动,不得从事与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不相一致的行为。
交易服务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市政府制定公布。
对未进入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不得收取交易服务费用。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交易所涉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应当在交易中心为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招标备案、合同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以及施工许可证核发等手续。
除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以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不得因某项工程未在交易中心招标而影响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其招标代理资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禁止招标代理机构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禁止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7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一)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三)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需提交符合自行招标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八条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交易中心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连续发布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标人也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但公告内容应当与在交易中心发布的一致。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同时将招标信息在交易中心信息网公布。
第十九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三)工程投资来源;(四)工程承包方式;(五)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六)招标工作时间安排;(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