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粘贴指引
电梯检验流程及检验须知(电梯二中心)

电梯监督检验流程图未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格复 检 不 合 格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填写《特种设备检验/受理单》业务受理资料齐全 施工单位准备监督检验报检所需资料检验部门安排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审查相关资料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完毕,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与检验人员确认现场检验时间施工单位提交现场检验前所需资料实施现场检验10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报告 (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到达《通知书》 规定的时限;受检单位申请复检不齐全 通知相关单位提交资料通知相关单位提交资料10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报告电梯监督检验检验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须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为方便相关单位,现将电梯监督检验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电梯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情况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方可到我院申报监督检验,填写特种设备检验申请/受理单,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相应的电梯检验规程提供资料),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在前台报检时须提交的资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盖施工单位公章)②电梯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盖施工单位公章)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盖施工单位公章)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⑤改造或重大维修施工方案⑥特种设备检验申请/受理单2)现场检验时的条件确认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①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②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包括电梯启制动时)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③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④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和底坑)应整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⑤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⑥应有电梯施工单位的2名以上持证专业人员配合检验;⑦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电梯验收操作指引

电梯验收操作指引第一篇:电梯验收操作指引电梯验收操作指引——重庆片区操作指引电梯安装厂家调试合格不合格厂家综合检查合格电梯使用单位向特检所提出验收申请特检所、检验所安排检验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电梯申请检验之前必须填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检报告》和《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检申请单》,且需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名,盖使用单位公章报检后10个工作日内检验员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整改后复检,同时报市局安全检查机构不合格资料审查现场检验3—5个工作日严重缺陷问题时(带*项目或一般项目超过3项)出具《电梯验收检验报告》检验员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整改通知单,10个工作日完成整改不合格合格检验员10个工作日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一般缺陷问题(非带*项目或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领取电梯验收合格证电梯进场安装、验收前置条件和需求明细详见备注备注:1、电、扶梯进场安装必备条件1.1扶梯:1.1.1电梯井道按《平面图》施工完成,所有尺寸及要求与图纸一致。
1.1.2井道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及积水。
1.1.3确保现场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及进出通道(21米货车进出)。
1.1.4提供调试、验收用正式电源。
1.1.5完成扶梯装饰工作。
1.1.6完成扶梯周边防护设施。
1.2普通电梯1.2.1电梯井道、底坑、机房部份按《平面图》施工完成,所有尺寸及要求与图纸一致。
1.2.2井道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及积水。
1.2.3井道厅门口防护有效。
1.2.4厅门安装标高线已完成。
1.2.5机房内的施工电源已到位。
(三相380V)1.2.6每幢楼至少要有一个配件库房。
(面积按电梯数量定)1.2.7提供必要的塔吊及提升机卸货。
1.2.8主体完工后进行土建修补,回填工作。
1.2.9提供调试、验收用(正式)电源。
1.2.10完成五方对讲线的敷设。
1.2.11完成电梯卫士的合同签定(如有)。
2电梯验收前置条件:2.1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2.2清理机房、厅外、井道、底坑等场所卫生;3、资料审查内容3.1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改造相关资料;3.2查阅制造单位提供产品质量证明及随机技术文件;2.3查阅安装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自检报告、事故记录;3.4查阅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报告书;3.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3.6电梯操作人员培训持证情况;4、现场检验内容4.1落实电梯检验现场配合人员及安全保障措施。
电梯检验流程及检验须知(电梯二中心)

未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复检 不 合 格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填写《特种设备检验/受理单》业务受理 资料齐全施工单位准备监督检验报检所需资料检验部门安排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审查相关资料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完毕,自检合格施工单位与检验人员确认现场检验时间施工单位提交现场检验前所需资料实施现场检验10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到达《通知书》 规定的时限;受检单位申请复检不齐全通知相关单位提交资料通知相关单位提交资料 10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须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为方便相关单位,现将电梯监督检验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电梯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情况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方可到我院申报监督检验,填写特种设备检验申请/受理单,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相应的电梯检验规程提供资料),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在前台报检时须提交的资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盖施工单位公章)②电梯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盖施工单位公章)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盖施工单位公章)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⑤改造或重大维修施工方案⑥特种设备检验申请/受理单2)现场检验时的条件确认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①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②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包括电梯启制动时)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③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④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和底坑)应整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⑤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⑥应有电梯施工单位的2名以上持证专业人员配合检验;⑦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物业公司电梯机房粘贴制度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为了贯彻国家及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常规检查制度。
1、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对有关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抽查。
发现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2、每月对在进行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检,确保电梯正常使用并满足标准要求。
对在次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进行年度最终检验,保证年检电梯符合检验要求规范;3、电梯有关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管辖的电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故障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中组织人员解决;4、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维修保养记录的填写状况如内容、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漏维修保养交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5、每周要对电梯维保员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电梯维保员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有关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主管人员每周对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置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完成。
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积极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的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1、电梯专用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或专门人员保管;2、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置,并保证设备良好,并在有效期内;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确定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
电梯安全隐患排查表

3.超载装置是否可靠
4.防止夹人装置是否可靠
5.机房内,因停电或电器系统发生故障时,其手动或者电动操作移动装置措施,操作是否可靠。
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手及手指保护装置是否可靠,入口处是否有安全开关。
3
设备运行
1.运行感觉是否平稳
2.是否存在夹人或者门未关运行现象
电梯安全隐患排查表
表4.8-1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合格标记及警示标记
1.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固定在电梯内乘坐人员能够观测到的醒目位置,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每半月进行维护保养。
2.在醒目位置,是否设置使用须知的警示标记。
2
安全装置
1.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பைடு நூலகம்,应急照明是否可靠。
3.通风是否良好
4.停靠楼层是否正确
4
设备本体状况
1.电梯轿厢内各种按钮是否灵活
2.设备的本体没有明显损坏
3.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各项标志是否完整,围裙板是否有明显变形。
备注
参加检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负责人签名:检查日期:年月日
电梯管理规章制度(完整详细版)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编制人员:_____________制定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一、员工守则二、安全守则三、办公行为规范四、培训、考核制度五、车辆管理制度第二章:电梯运行管理制度一、电梯管理制度总则二、电梯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三、电梯机房管理制度四、电梯钥匙管理制度五、电梯维修保养制度六、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第三章:各部门岗职岗责一、电梯公司经理岗职岗责二、工程师岗职岗责三、维修班长岗职岗责四、维修工岗职岗责第四章: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一、紧急救援方法二、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一、员工守则1、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与公司荣辱与共,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3、树立“团队、竞争、协作、责任”的公司精神。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5、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6、严守纪律,不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不串岗,不损公肥私、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7、注重仪表,虚心倾听用户意见、接听电话和为用户服务时使用“您好”等礼貌用语。
8、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降耗节能。
二、安全守则1、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
2、坚持“工作必须安全,安全是为了工作”的原则。
做到安全、工作两不误。
3、树立“我要安全”的主动安全观,克服“要我安全”的错误认识,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4、遵章守纪听指挥、听从分配服管理,虚心接受监督。
5、自觉学习安全知识和技术、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6、招修服务不迟到,驻点工作不睡岗、不溜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上班禁止喝酒。
8、工作结束、办公室或宿舍无人要切断电源。
9、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
10、骑电动车、摩托车须带头盔,行车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11、遵守公共安全法律法规。
12、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第一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附录5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一、专用于小型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厂内机动车辆限用此标志)1.标志材料:采用高强度、防水、抗酸脂、耐高温(170℃以上)的聚脂(PET)标签专用材料。
2.固定材料:采用能够防水、耐高温、抗酸脂的丙烯酸类胶膜(应已附着于标志背面),其操作温度不高于15℃,允许的使用温度应当在-40℃到170℃之间,粘接的有效期至少应保证3年。
3.标志打印:此标志签可用普通激光打印机进行打印,建议采用惠普系列激光打印机。
4.标志基本尺寸及制作参数见图一及图二。
其中,标志内中偏右侧区域(60mm×26mm)为打印区,背景为防伪图案。
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的“质量技术监督行徽”符合《技术监督行徽使用管理规定》(技监局法函[1995]262号)的要求,行徽等边三角形边长为12mm。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内字体、字号、颜色、文字内容、图样、位置参数及表面加工形态以实际样品为准。
二、专用于中型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限用此标志)1.标志材料:不锈钢板或其它与特种设备使用环境相适应的硬质材料。
2.固定材料:采用高强度、防水、耐高温、抗酸脂的双面胶,操作温度应不高于15℃,允许的使用温度应当在-40℃到200℃之间,粘接的有效期至少应保证3年。
3.项目标签及其固定材料:与小型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相关要求相同。
4.《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主要尺寸及制作参数见图三。
其中:⑴基板尺寸为140mm×90mm,板厚0.5-0.8mm,边框线外缘尺寸为135mm×85mm,边框线粗0.5mm;⑵项目坑尺寸为75mm×40mm,项目内容应打印在项目标签上并粘贴在项目坑内;⑶项目标签尺寸为75mm×40mm;⑷固定材料四块一组,每块20mm×20mm,粘接面积1600mm,粘接设计强度大于15KG,粘接的有效期至少应保证3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更换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更换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10.15•【文号】•【施行日期】2003.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更换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3月28日,总局发出《更换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国质检锅函〔2003〕233号),要求停止使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时更换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截至到10月10日,全国182335部电梯更换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更换进度表见附件),更换率为50.9%。
其中上海市、天津市、吉林省组织得力,基本更换完毕;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存在差距,有的更换率不足20%。
为确保完成标志更换工作,现再次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局必须充分认识更换标志工作的重要性。
总局领导高度重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更换工作,总局就此多次发出通知,做出工作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总局要求,要以更换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向社会宣传质检部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能,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标志更换工作反映质检系统的全局意识,各级质检部门务必予以足够重视。
二、要集中力量开展标志更换工作。
要优先更换机场、车站、码头、政府机关、星级饭店、大型商场、医院和游乐园等公众场所电梯、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述场所的标志更换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其他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更换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
三、要加强对更换标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更换进度。
各地要分别于10月31日、11月14日、11月28日,向总局锅炉局上报更换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