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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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技巧指引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技巧指引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提交型式试验约请,商讨型式试验资料提交以及现场试验方法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简介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概念在国内来源于2015年7月发布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 第1号修改单。

修改单的第9.11章节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了定义并提出一系列的要求,修改单第F8章节规定了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要求。

目前国内检验机构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型式试验主要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 附件S,其内容要求来源于GB 7588-20003 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内容,但进行了一些修改。

根据GB 7588-2003 第一号修改单第9.11.1条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有以下表述: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 电梯应具有防止该移动或使移动停止的装置。

悬挂绳、链条和曳引轮、滚筒、链轮的失效除外,曳引轮的失效包含曳引能力的突然丧失。

不具有符合14.2.1.2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是符合9.11.3和9.11.4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

轿厢意外移动制停时由于曳引条件造成的任何滑动,均应在计算和/或验证制停距离时予以考虑。

从上述标准内容可得出下述几重含义: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一种与电梯安全钳、限速器、门锁等类似的电梯安全保护装置,需要生产厂家通过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认证。

2、在2016年7月以后,所有新制造的电梯都应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但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可以不具有检测意外移动的功能, 自监测但是制动器和系统还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认证:1)不具备开门运行或类似功能的电梯2)采用制动器直接作用于曳引轮或曳引轮轴的驱动主机3)制动器存在冗余并带有自监测功能3>2016年7月以后的新制造的电梯必须具有检测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功能的条件是:1 )只要带有开门运行功能,不管电梯采用何种驱动主机,都需要具有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功能。

分享UCMP(轿厢意外移动)试验方法说明和抱闸力检测和试验方法说明

分享UCMP(轿厢意外移动)试验方法说明和抱闸力检测和试验方法说明

分享UCMP(轿厢意外移动)试验方法说明和抱闸力检测和试验方法说明一、UCMP(轿厢意外移动)试验方法说明:试验条件:检修开关有效,电梯停止在门区位置,保持门锁闭合。

试验方法:1.必须在检修开关有效的条件下,门锁闭合的情况下,且在门区。

2.主板键盘触发方式:小键盘设置F-8设置7,此时显示E88,开启UCMP测试功能,此时断开门锁回路。

(调试面板触发方式:F3-24设置为2,设置完毕后,此时断开门锁回路)。

3.手动按住检修上行或者下行按钮,封门接触器输出,门锁短接,此时电梯启动运行。

4.电梯在运行脱离门区后,硬件UCMP模块将会取消门锁短接,此时电梯报E65(UCMP故障),电梯停止运行。

其他设计说明:1.不在检修或者门区或者门锁无效,设置F-8设置7,F3-24设置2无效。

2.设置F-8设置7或F3-24为2以后,运行一次后自动清零,且断电后自动清零。

复位条件:1.E65故障不可自动复位,断电上电也不可以自动复位;2.在检修状态下,可手动复位;3.通过PRG、UP、SET键进入主板小键盘F2的数据菜单后,可以用UP键进行数据设定更改,1表示系统故障复位命令,此时按SET 键保存,清除当前系统故障,然后自动切换到F0的数据菜单显示。

二、报闸力手动检测功能说明:(默认开启自动检测,检测周期为24小时)1.功能码说明如下:小键盘F-8F-8设置8:开启报闸力检测功能 0F7-09 报闸检测结果范围:0~20:无意义1:抱闸力检测合格2:抱闸力检测不合格 0 显示结果不可以更改2.试验方法说明A、在检修条件下,设置F-8=8。

此时,电梯屏蔽内外招、屏蔽开门,保持门锁接通,未关门会自动进行关门。

B、门锁有效后,封星接触器输出、运行接触器输出、抱闸接触器不输出。

C、F7-09显示检测结果正常(F7-09=2时,立即报E66,故障不可以复位)。

D、外呼、门功能恢复正常。

故障复位:需要重新做抱闸力检测,且结果为1方可复位。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电梯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但使用电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在日常使用中,电梯轿厢意外移动是一种常见的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电梯乘坐者的安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设计和检验显得尤为重要。

1. 防止意外移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电梯在非正常情况下意外移动。

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如电梯缓冲器失效、电气系统故障等,会导致轿厢意外移动,可能造成严重的伤害。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能够及时检测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停止电梯的意外移动,确保乘坐者的安全。

2. 保护乘坐者安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也能保护乘坐者的安全。

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轿厢发生意外移动,乘坐者容易受到惊吓和伤害。

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能及时停止轿厢的移动,减少乘坐者的受伤风险,保证乘坐者的安全。

二、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设计要求1. 灵敏度与可靠性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需要具备灵敏的检测能力和可靠的保护措施。

一方面,它需要能够及时发现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它需要确保在检测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准确、迅速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停止电梯的移动,保证乘坐者的安全。

2. 自动复位功能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还需要具备自动复位功能。

一旦检测到异常情况并采取了保护措施后,它应能够自动复位,使电梯能够正常运行,不影响使用。

3. 抗干扰性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还需要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够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确保其正常的检测和保护功能不受外界干扰。

1. 静态检验静态检验是指在电梯安装调试之前,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静态性能进行检验。

具体包括检验装置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联动信号是否正常,电气连接是否可靠等。

动态检验是指在电梯安装调试之后,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动态性能进行检验。

主要是通过模拟电梯在正常运行和异常情况下的工作状态,检验保护装置是否能够及时识别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其灵敏性和可靠性。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一. 标准对接:1. TSG T5002-2017相关要求TSG T5002-2017中对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要求试验过程中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2. TSG T7001-2009(含第二号修改单)相关要求依据TSG T7001-2009(含第二号修改单)中对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的要求:(1)轿厢在井道上部空载,以型式试验证书所给出的试验速度上行并触发制停部件,仅使用制停部件能够使电梯停止,轿厢的移动距离在型式试验证书给出的范围内;(2)如果电梯采用存在内部冗余的制动器作为制停部件,则当制动器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或者制动力不足时,应当关闭轿门和层门,并且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3. GB 7588-2003(含第一号修改单)相关要求依据GB 7588-2003(含第一号修改单)中对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要求:9.11.5 该装置应在下列距离内制停轿厢(见图8):(1)与检测到轿厢意外移动的层站的距离不大于1.20m;(2)层门地坎与轿厢护脚板最低部分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大于0.20m;(3)按5.2.1.2设置井道围壁时,轿厢地坎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大于0.20m;(4)轿厢地坎与层门门楣之间或层门地坎与轿厢门楣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00m。

(5)轿厢载有不超过100%额定载重量的任何载荷,在平层位置从静止开始移动的情况下,均应满足上述值。

a) 向下移动 b) 向上移动图中:①——轿厢②——井道③——层站④——轿厢护脚板⑤——轿厢入口图8 轿厢意外移动—向下和向上移动9.11.6 在制停过程中,该装置的制停部件不应使轿厢减速度超过:-- 空轿厢向上意外移动时为1gn,-- 向下意外移动时为自由坠落保护装置动作时允许的减速度。

9.11.7 最迟在轿厢离开开锁区域(7.7.1)时,应由符合14.1.2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测到轿厢的意外移动。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电梯作为垂直交通的主要工具之一,其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其中,电梯轿厢意外移动是导致电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提高电梯的安全性,需要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设计和检验,保证其正常运转。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指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当轿厢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阻止轿厢的继续移动,并切断所有电源,保护人员和设备的一种安全装置。

根据国家标准《电梯安全规范》(GB7588-2003)的要求,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应该满足以下设计要求:1. 移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应该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即当轿厢速度达到标准规定的值时,应该自动启动。

3. 移动保护装置的复位应该简便易行,复位后应该能够自动恢复正常状态。

4. 移动保护装置应该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够保证在各种环境条件下能够正常运转,并能够长期保持有效性。

5. 移动保护装置还应该具有应急电源和手动复位功能,以保证在断电或电源故障时能够正常工作。

确认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否符合上述设计要求,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验。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移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动作时间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我们可以根据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步骤和方法见标准《电梯安全规范》。

2. 检查移动保护装置的复位功能是否正常。

我们可以模拟异常情况,如轿厢突然停止、倾斜等,然后测试移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并进行手动复位测试。

3. 检查移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我们可以进行一系列的环境测试,如高低温、高湿度等,测试移动保护装置在各种环境条件下是否能够正常运转,并进行长期性能测试。

综上所述,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设计和检验非常重要,需要进行严格的把关和检查,以保证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广大业主和管理者也应该关注并加强对电梯的日常维保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电梯的安全隐患。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

附件S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S1 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

注S-1:可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组成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完整系统进行型式试验,也可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单独进行型式试验。

已单独进行了型式试验的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的相互适配性及完整系统的适用范围需经型式试验机构审查确认,并出具完整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

S2 引用标准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S3 名词术语本附件采用S2引用标准和本节确定的术语。

S3.1 检测子系统用于检测轿厢意外移动并向制停子系统发出动作信号的装置,主要包括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变换器或传感器、对检测到的信号进行逻辑处理和运算电路等。

S3.2制停距离在制停子系统(即制停部件)制停过程中,轿厢从开始减速到完全停止所经过的距离。

S4 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S4.1 制停子系统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子系统,按照试验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进行适用。

(1)对于作用于电梯导轨的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部件(如安全钳),同一型号系列是指附件L第L4条规定的,与渐进式安全钳相同的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允许质量、额定速度和限速器动作速度除外)没有改变。

(2)对于曳引机制动器式制停部件,同一型号系列是指制动器的结构型式、与制动力大小有关的零部件的尺寸、作用部位、适用工作环境以及防爆型式完全相同。

- 143 -(3)对于钢丝绳制动器式制停部件,同一型号系列是指除制动部分与绳接触的绳槽尺寸和数量外,其结构型式和尺寸、适用工作环境以及防爆型式完全相同。

注S-2:在曳引机制动器式和钢丝绳制动器式制停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上,应当说明试验时的悬挂比,用于其他悬挂比时系统质量、电梯额定载重量的适用范围为:适用的系统质量=型式试验系统质量×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时悬挂比;适用的额定载重量=型式试验额定载重量×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时悬挂比。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一、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作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指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当轿厢发生意外移动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其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防止电梯自由下落当电梯轿厢出现意外移动时,可能会导致电梯自由下落,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制动装置和紧急停止装置等,来防止电梯自由下落,保护乘坐者的生命安全。

2. 防止电梯运行超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还可以通过监测电梯运行速度,一旦发现电梯超速运行,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限速或者紧急停止,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 防止轿厢挤压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电梯出现故障或者意外移动时,轿厢可能会与井道壁或者门扇产生挤压,造成人员伤亡。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可以通过监测电梯轿厢位置和速度等信息,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轿厢挤压事件的发生。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电梯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保障乘坐者的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检验方法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对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检验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检验方法:1. 制动装置检验制动装置是防止电梯自由下落的重要装置,其性能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电梯乘坐者的生命安全。

制动装置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动力检验:通过检测制动力的大小和可靠性,确保其能够在电梯意外移动时可靠地工作,防止电梯自由下落。

(2)制动间隙检验:制动装置的间隙大小直接关系到其制动效果,通过检测制动间隙的大小,确保其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能够及时起到制动作用。

2. 速度监测装置检验速度监测装置是用来监测电梯运行速度的装置,一旦发现电梯超速运行就会采取措施限速或者紧急停止。

速度监测装置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速度测量准确性检验:通过对速度监测装置进行实际运行测试,检测其测量速度的准确性,确保其能够及时发现并监控电梯的运行速度。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及其检验方法电梯是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它为人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上下楼方式。

电梯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一种常见的事故就是电梯轿厢意外移动。

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被设计和安装在电梯内部。

本文将介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功能、原理和检验方法。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是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时,及时停止电梯轿厢的运行,以防止乘客受到伤害。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通常是由于电梯系统故障或者操作失误导致的。

当电梯检测到轿厢意外移动的信号时,保护装置会迅速启动并触发电梯的制动系统,使电梯停止运行。

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减轻事故造成的伤害。

二、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原理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通常由传感器、控制器和制动系统组成。

传感器用于监测电梯轿厢的运行状态,一旦检测到轿厢意外移动的信号,传感器就会向控制器发送信号。

控制器收到信号后,会立即启动制动系统,停止电梯轿厢的运行。

制动系统通过制动器和安全制动装置来实现对电梯轿厢的控制,确保电梯停止在安全位置。

1. 视觉检查:定期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视觉检查,包括传感器、控制器和制动系统的外观是否完好,连接是否牢固,有无异常磨损或腐蚀等情况。

2. 功能检测:通过模拟或实际操作,测试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

包括传感器是否能够及时检测到轿厢的意外移动信号,控制器是否能够迅速响应并启动制动系统,制动系统是否能够有效地停止电梯轿厢的运行。

3. 参数检测: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参数进行检测和记录,包括传感器的灵敏度、控制器的响应时间、制动系统的制动力和制动距离等参数。

4. 故障检测:模拟各种故障情况,测试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对故障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包括传感器故障、控制器故障和制动系统故障等。

总结: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电梯安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是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时停止电梯运行,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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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一、提交型式试验约请,商讨型式试验资料提交以及现场试验方法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简介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概念在国内来源于2015年7月发布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第1号修改单。

修改单的第章节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了定义并提出一系列的要求,修改单第F8章节规定了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要求。

目前国内检验机构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型式试验主要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附件S,其内容要求来源于GB 7588-20003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内容,但进行了一些修改。

根据GB 7588-2003第一号修改单第条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有以下表述: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电梯应具有防止该移动或使移动停止的装置。

悬挂绳、链条和曳引轮、滚筒、链轮的失效除外,曳引轮的失效包含曳引能力的突然丧失。

不具有符合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是符合和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

轿厢意外移动制停时由于曳引条件造成的任何滑动,均应在计算和/或验证制停距离时予以考虑。

从上述标准内容可得出下述几重含义: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一种与电梯安全钳、限速器、门锁等类似的电梯安全保护装置,需要生产厂家通过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认证。

2、在2016年7月以后,所有新制造的电梯都应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但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可以不具有检测意外移动的功能,但是制动器和自监测系统还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认证:1)不具备开门运行或类似功能的电梯2)采用制动器直接作用于曳引轮或曳引轮轴的驱动主机3)制动器存在冗余并带有自监测功能3、2016年7月以后的新制造的电梯必须具有检测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功能的条件是:1)只要带有开门运行功能,不管电梯采用何种驱动主机,都需要具有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功能。

2)只要驱动主机不满足《修改单》第和要求(如采用蜗轮蜗杆主机、斜齿轮主机),不管电梯是否带有开门运行功能的电梯都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

4、轿厢意外移动的制停子系统可以与轿厢上行超速保护和下行超速保护安全装置共用同一部件,制停子系统用于上行和下行方向的制停部件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制停部件。

2、型式试验总体要求可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组成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完整性系统进行型式试验,也可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单独进行型式试验。

已单独进行了型式试验的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的相互适配性及完整系统的适用范围需经型式试验机构审查确认,并出具完整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

注:a、电梯整梯不具有符合规定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是符合和规定的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情况下,只需提供制停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含自监测)即可,该制停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可由部件制造单位申请并经型式试验机构检验合格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主要是针对永磁同步曳引机的制动器)。

b、若电梯具有符合规定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或制停部件不是符合和规定的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情况下,电梯整梯单位需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或)自监测子系统组合的完整系统进行型式试验,若其检测子系统已经具有由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且其中包含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功能,则该检测子系统在整梯型式试验时不需要对该检测子系统进行单独试验论证。

3、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组成与配置根据《修改单》和TSG T7007-2016规定,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包括检测子系统(检测、操纵装置)、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采用驱动主机制动器作为制停元件时)。

根据电梯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的不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也需配置一个或多个子系统,详见下表1:表1常用的电梯与轿厢意外移动配置表二、提交型式试验所需相关资料,包含有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及对应的平均加速度、触发前轿厢速度,以及对于如何确定最高速度、对应试验速度的允许移动距离的计算说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1、型式试验需提供技术文件A、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技术文件(1)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2)产品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构部件装配图;(3)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B、主要结构参数(1)整体结构型式、适用工作环境、适用防爆型式;(2)制停子系统:标明结构、构件尺寸和公差的装配详图;制动衬材质;制动轮/盘直径;制动臂杠杆长度和杠杠比;夹紧(制动)元件和弹性元件型式、规格、尺寸、数量;所作用部件的型式、数量、规格、材料及表面状态详细情况;所作用部件为T型导轨时,适用导轨型号、导向面宽度、硬度和表面润滑状况;(3)检测子系统:硬件版本和组成、软件版本、检测元件安装位置、传感器型式和数量、与制停子系统的配套方案、适用的制停子系统型式、电气元件型号及制造单位。

(4)自监测子系统:硬件版本和组成、软件版本、自监测方式、监测元件安装位置及数量、所监测的元件及其结构、电气元件型号及制造单位。

C、适用范围及设计文件(1)预期功能说明;(2)制停子系统的作用部位;(3)适用电梯的额定载重量范围;(4)适用电梯的系统质量范围;(5)适用电梯的悬挂比;(6)适用电梯的轿厢自重范围;(7)适用电梯的平衡系数范围或平衡重质量范围;(8)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及对应的平均加速度,以及对于如何确定最高速度的说明;(9)制停子系统触发时对应的轿厢速度及达到该速度的平均加速度;(10)检测子系统和制停子系统的响应时间;(11)检测元件安装位置、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厢离开层站的距离;(12)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速度及对应试验速度下允许移动距离的相关计算;(13)开锁区域的具体尺寸;(14)弹性元件负载曲线图(如需要调整);(15)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的电气原理图、所使用的电气/电子元件清单;(16)检测子系统软件清单及版本号(仅PESSRAL);(17)工作环境要求,包括设计极限温度、极限湿度和其他任何相关的信息;(18)对于需要调整制动力以适用于不同额定载重量的装置,应当提供公式或图表,以说明制动力或力矩与给定调整量之间的函数关系,结果用移动距离表示;(19)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复印件;(20)符合要求的制动器动作试验报告复印件;(21)特殊工作环境(室外、防爆等)适用情况及防护措施;2、UCMP型式试验最高速度计算举例(移动加速度取a1=s^2)第一阶段:轿厢意外移动发生到检测到意外移动(设轿厢从平层位置发生意外移动直至离开平层感应器,此处计算平层位置取±150mm)此阶段轿厢移动过的距离: S1=轿厢移动加速度: a1=s^2此阶段后轿厢达到的速度: v1==s第二阶段:系统检测到意外移动到输出动作指令至制动器(检测和控制电路的相应时间)检测和控制电路的电气延时(测量所得): t1 = 162s此阶段后轿厢达到的速度: v2= v1+a1t1 = s此阶段轿厢移动过的距离: S2=(v1+v2)× =第三阶段:触发电路接触器接受指令到制动器完全制动到位(触发电路和制动响应时间)触发与制停部件响应延时: t2=200ms此阶段后轿厢达到的速度(最高试验速度):v3=v2+a1t2 = m/s(也可用v3=v1+(t1+t2)a1)三、审查型式试验相关资料,审核预期减速前的最高速度、对应平均加速度、触发前轿厢速度以及对应试验速度所允许移动距离的合理性。

四、型式试验机构根据申请的减速前的最高速度、轿厢发生意外移动的最大允许距离、对应试验所允许移动的距离等进行现场试验验证。

1、测量t1和t2移动轿厢至中间层站的平层位置,开启轿门、层门,使电梯进入检修状态,手动松开抱闸使轿厢意外移动并触发UCMP动作,记录t1和t22、计算确定最高试验速度v3按下列公式计算:v3=v1+(t1+t2)a1其中: S1=(按厂家平层感应器设计值取)a1=s^2(按厂家移动加速度的设计值取,一般取值为s^2)v1=3、按照计算所得的v3进行制动能力试验(类似轿厢上行超速试验)将轿厢开至井道中间试验层站位置,关闭轿门层门,电梯进入检修状态,松开抱闸直至轿厢速度达到最高试验速度v3,此时触发制停部件动作,记录全过程的速度试验曲线注:a、t1测量:取UCMP检测电路中平层感应器信号1和控制电路输出触点信号2(也可取触发电路中接触器的输入触点)。

b、t2测量:取触发电路中接触器的输入触点和全过程速度曲线的速度最高点(可取制停部件微动开关信号点),两点之间时间差可认为t2。

4、试验速度与其对应所允许的移动距离的确定GB7588-2003 第 1 号修改单的D2最后增加:在电梯交付使用前,需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试验应:——包括验证该装置的制停部件按型式试验所述的方式触发。

——轿厢以预定速度(例如:型式试验所确定的速度,如检修速度等),在井道上部空载上行(例如:从一个层站到上端站),以及在井道下部满载下行(例如:从一个层站到下端站);试验举例(平层位置取±150mm,t1+t2=362ms,V3= m/s):试验速度是指经过检测位置被检测到时的速度,现场测量验证距离的方法是从平层位置测量轿厢移动总的距离减去测量的检测位置的距离。

为了便于操作,根据标准规定,试验速度可为检修速度(一般低速梯种检修速度为s,高速梯的检修速度为s),该速度在电气上是可以实现的。

现场试验方法:1、在电梯使用现场,电梯处于平层状态,将层门、轿门闭合,在电梯钢丝绳上标识出轿厢移动开始时的位置,并测量出电梯平层位置至隔磁板检测位置间的距离S1。

2、电梯处于检修状态,人为使电梯溜车或运行至检修速度并最终触发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3、测量出钢丝绳上起始标识至最终停止位置标识处的距离S2,验证距离S=S2-S1;5、驱动主机制动器的自监测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的,则需电梯整梯制造企业在定期维护保养时提供检测制动力的试验方法。

五、型式试验机构根据试验验证结果出具单独或完整性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1、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A、制停子系统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子系统,按照试验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进行适用。

(1)对于作用于电梯导轨的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部件(如安全钳),同一型号系列是指附件L第L4条规定的,与渐进式安全钳相同的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允许质量、额定速度和限速器动作速度除外)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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