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持,农民⾃愿参加,个⼈、集体和政府多⽅筹资,以⼤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哪些⽅⾯?(⼀)有政府财政资助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问题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持,农民⾃愿参加,个⼈、集体和政府多⽅筹资,以⼤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哪些⽅⾯?(⼀)有政府财政资助和⽀持,政府每⼈每年资助40元(以县为单位按参加⼈数),个⼈每年交费10元,个⼈不交费,政府就不资助。
(⼆)政府成⽴专门机构进⾏管理,资⾦专款专⽤,管帐的不见钱,管钱的不见帐,管⽤分开,封闭运⾏,保证资⾦安全。
(三)住院医药费⽤可按⽐例报销,并建⽴家庭门诊帐户,兼顾门诊医药费报销(每⼈8元)。
3、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政府资助,是社会福利性的,主要是为农民建⽴长期、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让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实惠,减轻农民患病的经济负担,提⾼农民的健康⽔平。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长期运⾏吗?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为了建⽴健全⼀种长期、有效的适应农村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政府为农民办的⼀项实事、好事,政府不但要长期坚持下去,⽽且要不断总结、完善、扩⼤,全⾯推⼴,让农民得到切实的医疗保障。
5、哪些⼈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县具有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外出务⼯、经商⼈员及在本县各企业务⼯的⼈员,县、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时⼯和民办教师中的农业户籍⼈员。
本着“村可漏户、户不漏⼈”的原则,实⾏⼀户⼀证制。
6、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什么要以户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全部参加?由于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质,靠⼤家的钱帮助少数病患者,因此,要求农户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的是避免选择容易⽣病的⼈员交费,健康的⼈不交费的情况。
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

工伤保险宣传资料一、注意事项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内必须报万盛区工伤保险中心(电话:48281038)和工伤认定部门(电话:48274969);事故发生30日内必须申报工伤认定。
参保职工突发事故,应尽可能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紧急情况可以就近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医院急诊。
在非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必须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填报重庆市工伤医疗特殊情况申报表。
凡是去市级转诊医院住院治疗必须提前报重庆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经批准后方能转院。
紧急情况时,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报此表,但须电话申报(48019678)。
病情较重的参保职工,应由单位经办人及时完善特殊情况申报,转诊转院审批, 特种项目(药品)审批,康复申请,辅助器具配置等申报手续。
请注意各项申报审批的时间限制,未报批或未及时报批会导致相应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因工伤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及时向诊治医生表明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身份。
住院时应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伤管理部门备案。
治疗时尚未认定为工伤的,受伤职工和单位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中心报销。
治疗时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可由受伤职工和单位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或报送重庆市工伤职工住院申报表,经万盛区工伤保险中心同意后由协议医疗机构垫支。
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由医院经办人员承担。
工伤职工治疗结束或停工留薪期满,应及时申报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上等级后,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待遇申领事宜。
二、医疗费用报销工伤医疗费用由单位工伤经办人负责报送工伤保险中心,报送时间为每月20日以前。
门诊费用每季度末报送,报送资料包括:重庆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一式两份),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门诊/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医嘱);发票原件;对应的处方和检查报告单原件;治疗费及医用材料费明细清单原件等。
基金应支付的费用由万盛经开区工伤保险中心直接划拨到单位帐户上。
凡属于交通事故,必须提供交通事故责任书,第三方人或肇事方赔偿明细原件、复印件,单位书面说明等相关重要资料。
2013年海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答

2013年海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答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答:我市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答:坚持既保证人人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又避免重复参合(保) 、重复享受待遇的原则,确定参合对象为:(1)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户籍在本市的农村居民;(2) 除海门高新区和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镇居民外,其余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户籍在本市的城镇居民。
3、如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答:符合参合条件的本市居民以户为单位,按规定标准和时间缴纳参保基金,由所在地行政村、居委会统一收缴和登记造册,将收缴基金与花名册上报所在乡镇,由乡镇核对后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市合管办,基金上缴市财政专户,个人缴纳基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前,截止日过后不得退补。
继续实行连续不间断参保制度。
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参加当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婴儿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父母为其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范围。
4、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答: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平均每人410元。
(其中农民个人出资80元)。
5、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答:(1)在本市范围内住院治疗的参保者必须刷卡实时结算报销医药费用,合作医疗办公室不再办理在本市范围内住院病人的结报工作。
(2)在本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出院后,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合作医疗卡复印件、转院证明、住院发票、用药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到所在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重要提醒:如有需要请将发票、出院小结及用药清单复印后留存,合管办不提供此类原件的查阅及复印。
6、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标准?答:2013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参合农民在乡镇医院住院每次住院起付线为200元,在县级医院住院每次起付线为400元,在海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线为600元。
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知识问答

射洪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知识问答一、2013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答:2013年,我县新农合筹资标准为340元/人,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80元/人,农民个人缴60元/人。
新农合要以户为单位参加,凭户口簿,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收取,登记造册。
二、什么是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怎么使用,能不能结转下年使用?答: 门诊统筹是只在基金里安排一定额度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就诊时补偿一定比例费用。
门诊统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就诊时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输液费等,二是报销一定额度的门诊费用。
门诊统筹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强参合农民互助共济意识,扩大受益面,逐步培养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才到县”的就诊习惯。
目前,门诊统筹只能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一年的额度为60元/人,家庭内成员可以共享。
目前,因上级政策的硬性规定,门诊统筹不能结转下年使用,群众普遍希望恢复家庭账户、代金卷等的建议无法实施。
三、我得了高血压、糖尿病,一般情况又不需要住院,能不能报销一些门诊费用?答:为了缓解慢性病人长期吃药的问题,我县对肝硬化、肺源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高血压伴器质性损害、各种恶性肿瘤的后续治疗、慢支炎肺气肿伴肺功能不全、糖尿病并发症、狂躁型精神病、肺结核等疾病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和当年内正规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发票,来年集中时间一次性补偿1500元,不足1500元的据实报销。
四、我家里有个尿毒症,每周透析两三次,一年要花七八万,能报好多哟?答:慢性肾功能不全门诊透析的,凭门诊发票年底一次性补偿3万元,不足3万元的据实报销。
另外,门诊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将纳入门诊大病补偿,补偿额度为超过部分的50%,封顶线为5万元。
五、2013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答: 2013年,在一般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是150元,补偿85%;在中心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是200元,补偿85%;在县医院、县中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是400元,补偿75%;市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是800元,补偿50%;华西、省医院等省级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是1000元,补偿45%;其他县外住院的起付线1000元,补偿4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知识问答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简称农医保)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哪些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1)本县辖区范围内的本县籍农村居民;(2)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本县籍城镇居民。
3、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后如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参保人每次住院治疗的费用采用“分段计算,累计支付”的方法,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医疗费500元以下不予补偿医疗费5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补偿20%医疗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补偿30%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补偿40%医疗费2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50%凡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执行上述补偿标准;在本县以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按上述标准的60%补偿;在保障年度内,参保人员一次或多次累计最高可获得补偿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
4、哪些住院医疗费用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补偿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支付参保人员因住院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等(标准参照本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哪些住院医疗费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补偿范围?(1)自购药品、门(急)诊医药费、观察室医疗费用、健康检查费用;(2)镶牙、口腔整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按摩、家庭病床、特别护理、康复性医疗、非医疗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以及陪客费、中药煎药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3)怀孕、流产、引产、分娩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4)因第三者造成参保人伤害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5)参保人因自杀、斗殴、服毒、欺诈、犯罪以及参保人家属的故意行为而致伤、致残、致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6)国家规定的需个人自费承担的医疗费用;(7)县医保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不予补偿的费用。
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2013年建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政策解读※※※
十三、在市外住院治疗已现金结算,报销手续如何办理? 答:人工结报要提供原始医疗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医保证历本(病历)、出院小结、 市民卡(合作医疗卡)和本人身份证等有关凭证,到乡镇(街道)农医办经初审后,由乡 镇(街道)农医办统一到市社保中心结报。 另外,转外地的急诊住院病人必须有医院急诊证明;长期在外打工的人员报销时需提 供在住院前办理的外地居住证或打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属外伤病人的须提供本人受伤经过 自述。 十四、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报销截止日为次年3月31日,逾期不再予以办 理。 十五、有疑问或发现违规事件应向哪里咨询和举报? 答:医保基金是群众的保命钱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始终是城乡居民医保正常运行 的生命线。大家如果发现有一卡多人用、冒卡就诊、医院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或非医 保报销费用)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的现象,以及在参保过程中有什么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市 社保中心的监督、咨询电话:64729002、64734105、64092306。
※※※2013年建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政策解读※※※
三、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总筹资标准为500元/人年以上,其中个人缴纳150元/人年,乡镇(街道)补助50元/ 人年,市级及以上各级财政补助300元/人年以上。 四、哪些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有优惠政策? 答: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二级及以上残疾人、杭州市级及以上农业劳动模范 和1955年至1965年期间省、杭州市先进生产(工作)者、低收入农户(以市农办已审核确定的 名单为准),免个人缴费。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和复印件。 五、2013年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含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 室)、乡镇卫生院就诊,符合医保范围的门诊医药费报销25%,其中中草药为30%;在市内其它 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医保范围的门诊医药费报销20%,其中中草药为25%;市外医疗机构发 生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六、2013年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1、起付标准:参保人员须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医疗机 构为500元,定点的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3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 2、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 (1)定点医疗机构。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基金报销50%;在定点二级医疗 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基金报销70%;在定点的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 基金报销70%。 (2)非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及长期在市外务工而在当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生 的医疗费,基金报销50%。去市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基金报销40%。去市外营利 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基金不予报销。
新农合知识竞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50问)1、什么是合作医疗?答: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2、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来的。
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较有何特点?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较,有六个方面特点:一是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二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与各地经济水平和群众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将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的贫困问题上,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提高了统筹层次,以县为单位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四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力,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五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六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照顾到了弱势人群的特殊情况。
3、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是什么?答:1、有利于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2、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3、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执政为民、稳定农村、关心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政府的责任;4、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4、我家有4口人,只交2人的钱,其他2人不交,行不行?答:不行。
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单

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单一、参保对象: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均应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时间:201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13年度参保缴费时间。
超过以上缴费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清当年全额费用(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缴纳)。
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其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并在其母亲年度限额内享受待遇。
新生儿可独立参保。
三、参保缴费标准:一档:个人筹资60元/人〃年;二档:个人筹资150元/人〃年。
四、医保待遇:(一)待遇享受时间:参保缴费后从2013年1月1日起直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超过规定时间全额缴费参保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二)普通门诊补偿标准。
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60元/人〃年,当年未使用或有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对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从未连续缴费的参保年起,将其定额报销未使用的资金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余额归零)。
普通门诊在定额报销额度内不设报销比例。
(三)住院补偿标准。
一档:一、二、三级医院补偿比例分别为80%、60%和40%;二档:一、二、三级医院补偿比例分别为85%、65%和45%。
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次、300元/次、800元/次。
全年每人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一档为7万元,二档为11万元。
对孕产妇发生的费用`,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四)特殊(重大和慢性)疾病补偿标准。
取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疗证并在选定定点特病医院就诊的,享受特病门诊待遇。
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执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以最高等级医院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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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知识问答
一、2013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3年,我县新农合筹资标准为340元/人,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80元/人,农民个人缴60元/人。
新农合要以户为单位参加,凭户口簿,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收取,登记造册。
二、什么是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怎么使用,能不能结转下年使用?
答: 门诊统筹是只在基金里安排一定额度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就诊时补偿一定比例费用。
门诊统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就诊时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输液费等,二是报销一定额度的门诊费用。
门诊统筹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强参合农民互助共济意识,扩大受益面,逐步培养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才到县”的就诊习惯。
目前,门诊统筹只能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一年的额度为60元/人,家庭内成员可以共享。
目前,因上级政策的硬性规定,门诊统筹不能结转下年使用,群众普遍希望恢复家庭账户、代金卷等的建议无法实施。
三、我得了高血压、糖尿病,一般情况又不需要住院,能不能报销一些门诊费用?
答:为了缓解慢性病人长期吃药的问题,我县对肝硬化、肺源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高血压伴器质性损害、各种恶性肿瘤的后续治疗、慢支炎肺气肿伴肺功能不全、糖尿病并发症、狂躁型精神病、肺结核等疾病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和当年内正规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发票,来年集中时间一次性补偿1500元,不足1500元的据实报销。
四、我家里有个尿毒症,每周透析两三次,一年要花七八万,能报好多哟?
答:慢性肾功能不全门诊透析的,凭门诊发票年底一次性补偿3万元,不足3万元的据实报销。
另外,门诊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将纳入门诊大病补偿,补偿额度为超过部分的50%,封顶线为5万元。
五、2013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 2013年,在一般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是150元,补偿85%;在中心卫生院住院的起付线是200元,补偿85%;在县医院、县中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是400元,补偿75%;市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是800元,补偿50%;华西、省医院等省级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是1000元,补偿45%;其他县外住院的起付线1000元,补偿40%。
六、生病住院后医药费用怎样报销?
答:参合农民住院产生的医药费用,先由患者及家属垫付一部分,出院时凭参合农民缴费发票、参合农民家庭户口薄、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员身份证)及时结算。
县外住院的,5万元以上的直接到县农合局报销,5万元以内的到所属中心卫生院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参合农民缴费发票、参合农民家庭户口薄、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员身份证)、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结算发票(报销联原件)、医院出具的病员出院病情证明书、住院费用清单和药品清单。
外伤的,还需提供可认可受伤经过证明。
七、到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有哪些要求?
答:在县内民营定点医院住院的和公立医院要求一样。
到县外民营医院住院的,必须向县农合局申报登记,经审核同意的方予以补偿。
未经登记审批的不予补偿。
八、住院花了十几万,才报4万元,能不能再报销点?
答:为缓解因重大疾病导致的经济困难,2013年,我县将开展大病补充补偿,补偿对象年度内住院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住院参合农民,补偿标准为超过部分的50%,封顶线为20万元。
按照这个政策,新农合最高可以报32万元,如果因重大疾病住院花费5万以上的,至少可以报55%以上。
射洪县新农合局咨询电话:(0825)6630798、663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