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苏教职[2009]4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2.07
【实施日期】2009.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苏教职〔2009〕49号)
各市教育局、各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高等院校:
为完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制度,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形成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现就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拓宽招生对象
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加快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从2010年起,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对象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
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科学安排招生计划
逐步扩大对口单独招生规模,继续安排本科招生计划,2010年将根据对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人数,科学安排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将于2010年3月公布。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贴紧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求,2009年10月省教育厅制定公布了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大纲和部分专业理论考试大纲与技能考试标准,新公布。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本科投档线

764
1324
徐州工程学院
765
1342
淮阴工学院
757
1601
三江学院
751
市场营销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89
13淮海工学院
669
1601
三江学院
656
旅游管理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730
1301
盐城工学院
716
1601
三江学院
695
艺术
(艺术设计)
1118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本科投档线
科目组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投档线
建筑
1342
淮阴工学院
778
机械
1114
南京工程学院
625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637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592
1311
淮海工学院
590
机电一体化
1114
南京工程学院
743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716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09
672
汽车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78
纺织服装
122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99
1274
常熟理工学院
680
1311
淮海工学院
723
1324
徐州工程学院
736
1342
淮阴工学院
723
化工
1120
南京晓庄学院
689
1128
金陵科技学院
710
1224
苏教学〔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第一篇:苏教学〔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号各普通高校:为做好我省2011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1、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3000人,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
2、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安排在民办二级学院。
3、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所在高校申报。
各院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根据教育部要求,“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接收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地做好计划申报工作。
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计划,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
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
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
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1、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

江苏省2010 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A 艺术设计、制定依据根据对口单招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艺术类学生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考试内容及权重1、素描构图20%造型比例20%头部形体结构10%上身及手的形体结构10%头部描绘10%衣服及手描绘10%基本的素描表现手法10%独特的素描表现手法10%2、色彩构图完整20%色彩客观造型的基本方法20%色彩题意表达20%具有一定主观色彩的表达能力20%画面统一协调10%独特的色彩表现手法10%三、考试标准1、素描(1)构图适当(2)造型比例准确协调(3)体现头部形体结构(4)体现上身及手的形体结构(5)头部描绘完整充分(6)衣服及手描绘完整充分(7)具有基本的素描表现手法(8)具有独特的素描表现手法2、色彩(1)画面表达完整(2)体现色彩客观造型的基本方法(3)色彩表达明确并切合题意(4)具有一定主观色彩的表达能力(5)色彩构成统一协调(6)具有一定的色彩创意能力(7)具有独特的色彩表现手法四、考试时间及组织素描考试时间三小时色彩考试时间三小时五、其它无六、样题素描:试题:《半身着衣带手肖像》默写根据提供的图片及要求,完成素描默写考试要求:1、参照提供人像图片,完成不同角度的构图及形态素描2、构图比例准确协调3、体现形体结构4、描绘充分完整5、有一定的素描表现手法考试时间:三小时试卷规格:四开绘画工具:铅笔或木碳铅笔色彩:试题:《快乐的早餐》1、大瓶牛奶一瓶2、切片面包三块3、香蕉一把4、苹果数个5、透明玻璃杯一只6、白色盘子一只7 、不同颜色背景衬布两块试题二:《鲜果一家亲》1、苹果、梨子若干2、香蕉若干3、葡萄若干果盘一只4、透明冷水瓶一只5、有果汁的玻璃杯一只6、衬布两块7、考试时间:三小时试卷规格:四开绘画工具: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考试要求:1、根据考题提供的物品自行构图2、色彩有一定创意的主题表现力3、色彩要体现清新明快4、色调统一协调5、色彩丰富,层次分明B 音乐教育、制定依据根据对口单招生源学校的教学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知识结构的特点,确定艺术类考核方案与评分标准一)两门专业测试科目:基本乐科、演唱或演奏。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发 [2007] 4 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自1987年我省普通高校开展对口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以来,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5万名应用型、技能型本专科毕业生。
对口单招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中职教育的发展,丰富了高职教育的内涵,探索了一种新型的中、高职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受学校和社会的欢迎,取得了很大成绩。
近几年,对口单招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遇到了一些新问题。
少数中职学校违背了开展对口单招工作的初衷,片面追求升学率,单独设立“对口单招预备班”,偏离了中职教育的发展方向。
少数普通高校缺乏对单招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不能在保证基本培养规格不变的前提下因材施教,缺少职教办学特色。
这些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需要予以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建立和健全更加科学的职业教育体系,更加鲜明地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培养出更好更多的高技能人才,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定一批应用型公办高校,成为接收单招学生的培养主体。
自2007年起,单招高校相对集中。
由学校自愿申报后,教育厅统一研究,确定一批技能教学水平较高、技术设备条件和社会信誉较好、毕业生就业能力较强的应用型公办高校,成为接收单招学生的培养主体。
学校确定后,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相对稳定。
招生院校主要为公办高校,少数民办高校也可参与。
二、确定一批专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为单招考试的生源基地。
自2008年起,除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外,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考试。
在完成职业学校星级评估后,三星级以上学校将获得生源基地的资格,并按照学校不同的星级和专业品牌给予不同的生源报考计划数。
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不得针对对口单招考试单独招生、单独组班、单独组织教学。
2011年_江苏省_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统一_考试_对口单招_汽车_A卷全部

汽车专业综合理论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1.往复活塞式发动机中活塞连杆和曲轴所组成的机构属于曲柄滑块机构。
(√)2.凸轮机构中的平底从动件可以和外形为内凹式轮廓的凸轮相配合。
(×)3.汽车正时传动机构不可以采用带传动。
(×)4.整流电路中的二极管是可以将交流电变为直流电的元件。
(√)5.四冲程发动机在其一个工作循环的四个冲程中,有三个是作功冲程,还有一个是作功的准备冲程。
(×)6.通常用“空燃比”和“过量空气系数”表示可燃混合气的浓度。
(√)7.机油泵泵出的压力油经过并联的粗滤器和细滤器,压力油直接进入油底壳的润滑系统称为全流式润滑系统。
(×)8.越野花纹的轮胎,适用行驶在矿山、建筑工地等路面的车辆。
(√)9.汽车制动系中用以产生阻碍车轮转动的部件是制动传动机构。
(×)10.起动机中的滚柱式单向离合器,在工作时属于线接触传力,不能传递较大转矩。
(√)11.汽车空调制冷系统中,使制冷剂吸收车室内热量的装置是冷凝器。
(×)12.汽车技术状况参数随行驶里程或时间作单调变化的规律,称为突发性变化规律。
(×)13.定位作业法的优点是专业化程度高、分工细,工作效率高。
(×)14.发动机零件清洗后,必须用干净的抹布擦干零件。
(×)15.发动机进行冷磨合时采用的润滑方式中,效果最好的是机外润滑。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7题,每小题3分,共51分)16.机器的最小组成部分是( B )。
A.机构B. 零件C.系统D.总成17.三极管处于饱和状态的工作条件是。
( C )A.发射结正偏,集电结反偏B.发射结反偏,集电结正偏C.发射结正偏,集电结正偏D.发射结反偏,集电结反偏18.曲柄连杆机构中的连杆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 D )A.静摩擦力B.往复惯性力C.离心力D.往复惯性力与离心力19.大众捷达轿车装备的四缸五气门发动机共有20个气门,其中进气门有( C )A.4个B.8个C.12个D.16个20.可以检测电控发动机进气量的传感器是(A)A.进气歧管压力传感器B.节气门位置传感器C.氧传感器D.进气温度传感器21.属于汽车行驶系组成部分的是( B )。
江苏省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

苏招委…2011‟3号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1‟141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政干…2011‟1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含无军籍学员,下同)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招办”)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报考基本条件:①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分配,高考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公布的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②参加高考时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1岁;③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④未婚。
三、招生计划1.今年全军和武警共有38所院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计划951名(含无军籍学员),其中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等3所军队院校招收的为无军籍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军队工作。
解放军理工大学另在我省定向招生6名,学员入校后不参军,毕业后面向人防系统就业。
2.今年全国有42所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投放国防生计划371名。
国防生录取工作与军队院校同批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四、招生宣传高考前,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应会同市教育部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确保有意向的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军队招生有关信息。
苏教学〔2011〕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3号各有关高校2011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校举办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条件1、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3)学习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无不及格课程;(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接收院校和专业1、2011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为三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
2、根据各校申报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生专业分布情况,今年确定财务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英语、旅游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护理学、药学、土木工程、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等为接收专业。
三、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1、2011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总数为640人(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2、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四、报名和审核1、程序。
(1)推荐学校公布通知,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学生。
(2)推荐学校在考生志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系部初审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审定推荐名单。
(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各接收院校。
2、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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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保证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对口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一个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1.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汇总、核对后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与政策,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招生宣传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 各市、县(市、区) 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
2011年对口单招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各地要认真做好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办法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四、报名1.全省统一报名日期为2011年1月4日至7日,参加2011年省技能大赛拟对口升学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名。
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也可在毕业学校报名。
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属地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负责。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应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层层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市上报考生信息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中如果是普通高中考生,还要将其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学籍档案及其他方式获取对口单招报考资格等违纪情况,如实写入该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考试诚信记录。
4.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负责统一编排报名考生的建档号,建档号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县(区)代码(4位)+流水号(5位),流水号从“90001”到“99999”。
5.考生报名时需统一填写《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采集表》)(附1),并进行电子照片采集。
6.符合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期间还需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附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2011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在省教育厅公示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7.报考播音主持、影视表演和舞蹈编排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技能考试时可兼考,凡兼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按《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报考方向代码表》(附3)中规定的专业兼考组合,选择相应的代码报考。
8.报考旅游管理科目组的考生必须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含)以上水平证书。
专业技能考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交技能考试考点验证确认与存档。
9.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 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要派专人进行指导和核对,确保考生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报名信息采集后须打印带有考生照片的《报名信息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一份经考生本人核对签字确认后,由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留存备查,保存时间一年。
五、志愿填报1.考生志愿填报日期为4月26日至30日。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属地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3.2011年对口单招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办法。
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后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高收费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时需统一填写《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志愿表》。
4.播音主持、影视表演和舞蹈编排专业技能兼考的艺术类考生志愿填报如下表所示:5.各市、县(市、区) 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在志愿信息采集后,必须打印《志愿信息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一份经考生本人核对签字确认后,由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留存备查,保存时间一年。
六、信息上报与下发报名、技能考试、体检与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各专业联考委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相关数据和材料:1.向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上报以下电子信息:(1)1月13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报名数据库。
(2)3月28日前各专业联考委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光盘、盖章后的考生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一份。
(3)4月12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专业综合理论和文化基础课考试(以下简称“文化统考”)考场编排库。
(4)5月10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志愿和体检信息库。
2.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上报以下材料:(1)1月13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已接收并审核过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附5,以书面盖章、EXCEL电子表格两种形式,下同),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附6,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以及《报考指南》征订数量单。
(2)2月1日前各专业联考办上报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
(3)3月28日前各专业联考委上报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一份,装订并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
(4)4月12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文化统考考点情况表、考场情况表及试卷需要袋数报表。
(5)4月30日前各专业联考委上报2011年技能考试工作总结。
(6)4月21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2011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
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全省报名数据后,于1月21日按专业大类分别下发数据至各专业联考办,各专业联考办按此数据统一编排技能考试准考证号,制作技能考试准考证。
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30日分市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与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名单至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各市按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名单随机编排文化统考考试证号,制作文化统考考试证。
七、体检1. 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社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体检表卡由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留存备查。
2. 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3. 体检工作原则上应在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进行,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八、命题1. 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分别组织实施。
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
2. 文化统考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语文》、《数学》、《英语》和各专业大类专业理论考试大纲执行,有关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命题教师的选派等方面有责任予以支持与配合。
《英语》听力考试暂不组织实施,英语考试大纲中听力部分10分的分值分别转至“单项选择”和“完形填空”各5分。
九、考试1.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其中文化统考科目为专业综合理论、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
文化统考所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试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两部分。
试卷一为选择题,试卷二为非选择题。
2. 科目分值: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满分1000分。
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3.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分钟)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文化统考考试时间(分钟):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
4. 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3月5日至3月21日, 各专业联考委根据上述要求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23、24日两天。
5.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各专业联考委组织实施。
专业技能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文化统考。
文化统考工作在各市招委、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严格按照《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6. 文化统考时,各考场在考生入场前均统一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禁带物品。
十、评分与评卷1.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考委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联考办负责按有关要求具体承担相关评分工作。
2.文化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具体评卷工作由有关高校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专业技能和文化统考的考试成绩由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奖励与照顾政策1. 省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享受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考生,都必须参加对口单独招生统一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名;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对口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取得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
如未参加对口单独招生报名或未取得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即使技能大赛获奖也不能享受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
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等级,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
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的专业技能考试,如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