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进税制
自考《中国税制》名词解释

自考《中国税制》名词解释1.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2.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
3.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具体说,税收的职能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即税收能够干什么的问题。
4. 依法治税: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活动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办事。
法制是建立市场经济新税收体制的核心。
5. 法律责任:是指税收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上的责任,也就是由于违法行为而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
6.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7.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8.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同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9.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10. 源泉课征法:也叫源课法,是在所得额发生的地点课征的一种方法。
11. 申报法:又叫综合课征法,是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所得额,由税务机关调查审核,然后根据申报的所得税率计算税额,由纳税人一次或分次缴纳。
12.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3.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其主体资格由国家通过法律直接规定。
14.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存在的载体,又是权力和义务的直接体现。
15.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改革开放30年我国财政收入的变化及原因

改革开放30年我国财政收入的变化及原因第一篇:改革开放30年我国财政收入的变化及原因改革开放30年我国财政规模变化及原因摘要:改革开放30 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规模经历了很大的变化。
通过对这30 年预算报告的分析可以看出财政预算绝对规模逐年上升,财政预算收支占GDP 的比重则呈U 型变化。
结合改革开放的历程,得出我国财政收支规模变化与改革有密切关系的结论,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源于经济体制的改革。
关键词:改革开放;财政预算收入;财政预算支出;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财政体制一直处于不断变动中,尤其是改革开放30 年来,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的体制变革使得财政体制的变动更为剧烈。
财政收入和支出占GDP 比重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的这种变化已经出现太大的负面影响,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有人则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的变化尚属正常,国家财力下放和集中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还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财力就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所以不存在一些人担心的问题。
一、改革开放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1978 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从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
伴随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是政府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变化,显示了在这30年中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财政收入绝对数除1979 年和1980 年略有下降外都有增加,财政支出绝对数也除了1980年和1981 年略有减少外都以不同速度增长。
与1978 年相比,2007 年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了45.76 倍和44.62倍。
从财政收支增长率来看,有的年份增长快,有的年份增长慢,而且在1994 年前后几年波动较大,没有明显的变化规律。
如果与GDP 增长率变化结合起来看,可以发现在1994年以后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率基本大于GDP 增长率,而在1994 年之前是有的年份GDP 增长率大于财政规模变化率,有的年份小于财政规模的变化率。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一)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一)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
税制结构是否合理,是税收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前提。
一、税制结构的类型及其比较主体税种是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占据主要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税种。
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当今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大税制结构模式,一个是以所得税为主体,另一个是以商品税为主体。
(一)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普遍征收并占据主导地位,企业所得税也是重要税种,同时辅之以选择性商品税、关税和财产税等,以起到弥补所得税功能欠缺的作用。
所得税作为对人税,属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并且可采用累进税率,实现对高收入者多课税、对低收入者少课税原则,体现纵向和横向公平。
其次,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累进制的所得税制度富有弹性,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的功能。
再次,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获得财政收入方面是稳定可靠的。
辅之以其他的选择性商品税,如特种消费税,可进一步增强这一结构的聚财功能。
(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一般营业税、销售税、货物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作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筹集方式,其税额占税收收入总额比重大,并对社会经济生活起主要调节作用。
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作为辅助税起到弥补商品税功能欠缺的作用。
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突出优点首先体现在筹集财政收入上。
在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上,商品税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商品税是转嫁税,但只有其产品被社会所承认,税负才能转嫁出去。
因此商品课税对商品经营者具有一种激励机制。
从税收本身效率来看,商品税征管容易,征收费用低。
二、影响税制结构选择的因素分析当今,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明显地表现为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即所得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大;而发展中国家的现行税制结构明显地表现为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是指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的税制。
这种税率结构体现了税收能力支付原则,即收入越高的个人或家庭,其支付税收的能力越强,因此应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
在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具体如下:
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也适用类似的累进税率结构,但具体的税率级距和税率略有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税法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同时,还应注意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免税额、扣除标准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等优惠政策,以确保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
例如,近年来为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我国多次提高了个税起征点,即提高了免税额的标准。
这些改革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性,使得税收更加合理地分配于社会各个阶层。
财政学—名词解释

6、公共定价法:
公共定价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纯公共定价,即政府直接制定自然垄断行业(如通讯和交通等公用事业和煤、石油、原子能、钢铁等基本品行业)的价格;
二是管制定价和价格管制,即政府规定竞争性管制行业(如金融、农业、教育和保健等行业)的价格。政府通过公共定价法,目的不仅在于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更重要的是使这些物品和服务得到最有效的使用,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
一是赤字不仅表现在预算的执行结果上,而且政府在安排国家预算时,就已有计划、有目的地留下赤字缺口;
二是这种赤字虽然是计划安排的,但这种赤字计划可能是有目的地要实施一种扩张性财政政策,也可能是由于支出具有强烈的刚性,在税收上不去的情况下,被迫留下的赤字缺口。
3、赤字依存度与赤字比率:
衡量财政赤字规模的指标有两个,分别反映不同的经济内涵。
第八章、财政平衡与财政赤字
1、财政平衡:
是指国家预算收支在量上的对比关系。这种收支对比关系不外是三种结果:
一是收大于支有结余;
二是支大于收有逆差,即赤字;
三是收支相等。
2、预算赤字(又称“财政赤字”):
是指在某一财政年度,政府计划安排的总支出超过经常性收入并存在于决算中的差额。这个概念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2、国债发行市场:
是指国债发行场所,又称国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国债交易的初始环节,一般是政府与证券承销机构如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经纪人之间的交易,通常由证券承销机构一次全部买下发行的国债。
3、国债流通市场:
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国债交易的第二阶段。一般是国债承销机构与认购者之间的交易,也包括国债持有者与政府或国债认购者之间的交易。它又分证券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类。证券交易所交易指在指定的交易所营业厅从事的交易,不在交易所营业厅从事的交易即为场外交易。
名词公共经济学

名词公共经济学名词解释第⼀章公共经济学导论1.稀缺性:指现实世界远⾮如此丰裕、完美,相对于⼈类的⽆限欲望来说,可得资源及产品数量总是有限、稀缺的。
2.效率:指最有效地利⽤所掌握的资源来满⾜需要或欲望。
3.实证⽅法:⼀种研究⽅法所要回答的问题为“是什么”4.实证经济学:试图解释这个世界究竟发⽣了什么事,它想解释这个世界。
5.规范经济学:试图改造这个世界,或者改善这个世界。
6.公共选择理论:是将经济分析应⽤到对政治部门研究中去的⼀门学科。
7.公共利益模型:传统上,经济学家往往倾向于把政府描述为慈善家,即默认政府会理所当然地推⾏慈善性政策。
第⼆章混合经济中的公共部门1.混合经济:是指经济运⾏中市场⾏为与政府⾏为的结合,⽽不是经济制度中资本主义因素与社会主义因素的混合。
是市场机制与政府⼲预的结合。
2.习惯机制:长期以来⼈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共同接受和普遍遵守的惯例。
3.命令机制:政府配置资源(指令经济、中央计划经济)。
4.市场机制:通过价格体系调节市场经济。
5.完全竞争市场的效率:效率就是指在给定的投⼊和⽣产技术条件下,任何经济资源都得到了最好的利⽤,或者说为⼈们带来了最⼤程度的满⾜。
6.帕累托效率:当经济运⾏达到该状态时,已经不可能通过重新调整或者交易等⼿段,来提⾼某个⼈的效⽤或满⾜感⽽不降低其他⼈的效⽤或满⾜感。
即:利⼰⽽不损⼈。
7.帕累托改进:有可能改善某些⼈所处的境况,同时不使任何⼈的境况变差。
8.市场失灵:指当市场在资源配置⽅⾯出现低效率时,即发⽣市场失灵。
9.混合经济:当今各国的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它主要依靠经济组织中的价格体系,同时也采⽤多种形式的政府⼲预,如税收、指出和管制等,来应付市场失灵和宏观经济不稳定等情况。
10.秩序导向的混合经济体制:政府更注重经济竞争的⽅式与过程,但不台注重实质性的竞争活动。
11.发展导向的混合经济体制:政府注重发展和理性计划,将设定具体社会与经济⽬标视为⾃⼰的⾸要任务。
税收的累进性

税收的累进性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数额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也是税制的核心要素。
税率一般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根据税率的特点对应有比例税制、定额税、累进税。
具体而言,比例税是指对于同一课税对象,无论其数额的大小,都按照相同的比例征税;定额税是指按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数额,而不规定征收的比例。
它计算简便,且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但由于税收负担不尽合理,一般仅适用于特殊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累进税是“累退税”的对称,是指税率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提高的税。
即按照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课税对象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累进税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和负税能力成正比,具有公平负担的优点。
从其负效应来看,累进程度太大,又会导致奖懒罚勤,不利于鼓励人们工作。
累进税可分为两种,全额(率)累进税和超额(率)累进税。
全额(率)累进税将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按照一个相应等级的税率计征,超额(率)累进税将课税对象按数额或大小分为若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对应一个不同的税率,并按照各等级部分分别计征应纳税额。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就是使用的超额累进税率,为3%-45%,而土地增值税为超率累进税,为30%-60%。
关于累进税需要说明两点,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累进税率并不等同于税收的累进性。
所谓税收的累进性是指随着应纳税额的增加其所对应的平均税率同时增加。
可以证明实行带有免税额的线性所得税同样具有累进性。
线性所得税的概念是在综合所得税的基础上,针对累进税率的种种问题提出来的。
线性所得税实行边际税率不变的税率结构,可以结合一些减免税措施,不仅扩大税基,同时保留累进税的累进性。
可以通过图2-2说明。
图2-2中线性所得税税制用公式表达为T=-a+tY。
其中,t表示边际税率,且固定不变;Y表示所得总额;T表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OB的长度表示免税额,所得超过OB才是应纳税所得额。
中国税制的全部计算公式

1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本级速算扣除数=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算扣除数全率累进税率:应纳税额=(销售收入额×销售利润率)×税率按超率累进计算的税额=销售额×(销售利润率×税率-速算扣除率)速算扣除率也可以用公式的方法计算,即本级速算扣除率=上一级最高销售利润率×(本级税率-上一级的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率。
2增值税:增值额=本期发生的工资+利润+租金+其他属于增值项目的数额应纳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0%)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口货物: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档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吊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进料加工免税购进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3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方法的应纳税额=消费税单位税额×应税消费品数实行从价定率方法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出口退税: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挥舞的工厂销售额×税率委托加工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进口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在消费品报关进口后,按下列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纳税人用于本企业基建的自制消费品、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和福利设施等方面的自制消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4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完税价格(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5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允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7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800或4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8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税额×课税数量速算法: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9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列)×1.2%10车辆购置税:比例税率10% 购买自用的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17%)进口自用的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1车船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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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进税制
累进税制是指随着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大小而分级规定,且逐级提高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又称“累进税率”。
它将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分为若干个级距,某一级距适用于某一相应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适用的税率越高。
累进税率没有单一税率,是一种多层次的税率结构,每一个税种的税率都是由若干个高低不同的税率所组成,包括最低税率、最高税率和若干中间税率。
它与比例税率相比,更能体现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使纳税人的负担水平与纳税能力相适应,但其税额的计算相对较繁。
累进税率按对其累进的方式,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等。
当经济繁荣时,随着生产扩大就业增加,人们收入随之增加,而通过累进的所得税所征收的税额也自动地以更快的速度增加,税收以更快的速度增加意味着人们的可支配收入的增幅相对较少,从而使消费和总需求增幅也相对较小,最终遏制总需求扩张和经济过热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时,国民产出水平下降,个人收入和公司利润普遍下降,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政府税收会自动减少,留给人们的可支配收入也会自动地减少一些,从而使消费和总需求也自动地少下降一些,从而起到缓解经济衰退的作用。
在税率既定不变的条件下,税收随经济周期自动地同方向变化,税收的这种自动变化与政府在经济繁荣时期应当增税;在经济衰退时期应当减税的意图正相吻合,因而它是经济体系内有助于稳定经济的自动稳定因素。
为什么累进税制度可以促进经济稳定?0分
经济稳定是经济发展的保证。
对于中国来讲,它要求经济不能过热。
经济过热时,居民的收入水平上升,能够极大的促进消费与投资,可能造成通货膨胀。
而累进税制度可以在收入水平上升时,主动提高所得税税率,从而相对减少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利于抑制经济过热,促进经济稳定。
累进税率的特点是税基越大,税率越高,税负呈累进趋势。
在财政方面,它使税收收入的增长快于经济的增长,具有更大的弹性;在经济方面,有利于自动地调节社会总需求的规模,保持经济的相对稳定,被人们称为“自动稳定器”;在贯彻社会政策方面,它使负担能力大者多负税,负担能力小者少负税,符合公平原则。
但在税基不代表纳税能力时,不能适用累进税率。
以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比较,前者累进程度急剧,计算简便,但在累进级距的交界处,存在增加的税额超过税基的不合理现象,后者累进程度较缓和,不发生累进级距交界处的税负不合理问题,因此多为各国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