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2023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____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轨道车辆的统一管理,提高车辆运行安全性和运营效率,根据《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所属各铁路局负责管理的所有运营中的轨道车辆。

第三条轨道车辆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客户至上、服务为本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服务品质。

第四条铁道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轨道车辆的管理工作,并对轨道车辆的运行安全、技术状态和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章轨道车辆的分类与定义

第五条轨道车辆按照用途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旅客列车车辆、货物列车车辆、特种列车车辆等。

第六条旅客列车车辆包括客车、动车组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

第七条货物列车车辆包括货车、机车和机车车辆等。

第八条特种列车车辆包括检测车、维修车、救援车等。

第三章轨道车辆的使用和维护

第九条轨道车辆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营规定,确保安全运行和车辆正常使用。

第十条轨道车辆的维护应按照厂家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保障车辆的技术状态和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轨道车辆在运营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报修和处理,保障车辆运营安全。

第十二条轨道车辆的维护和修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章轨道车辆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轨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评估,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和技术状态。

第十四条轨道车辆的安全检查应包括车体、车内设施、制动系统、轮对、连挂装置等方面内容。

第十五条轨道车辆的技术评估应包括动力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车辆稳定性等方面内容。

第十六条轨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技术评估由专业机构或铁路局组织实施,结果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第五章轨道车辆的保养和更新

第十七条轨道车辆的保养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保障车辆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八条轨道车辆的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润滑、检查和调整等,具体细则由铁路局制定。

第十九条轨道车辆的更新应根据技术发展和运营需求进行,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

第六章轨道车辆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条轨道车辆的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素质。

第二十一条轨道车辆驾驶员的培训应包括安全操作、应急处理、客户服务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二条轨道车辆维修人员的培训应包括技术知识、维修操作和安全防护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三条轨道车辆驾驶员和维修人员的考核应以考试或实际操作形式进行,结果作为人员素质评估依据。

第七章轨道车辆的使用费用和收费

第二十四条轨道车辆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费用标准进行收费,运营单位应提供明细账单和详细收费说明。

第二十五条轨道车辆使用费用的调整应根据铁道部的要求进行,保障收入和支出平衡。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____年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七条铁道部负责本规则的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以上为____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总字数约6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2023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____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轨道车辆的统一管理,提高车辆运行安全性和运营效率,根据《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所属各铁路局负责管理的所有运营中的轨道车辆。 第三条轨道车辆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客户至上、服务为本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服务品质。 第四条铁道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轨道车辆的管理工作,并对轨道车辆的运行安全、技术状态和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章轨道车辆的分类与定义 第五条轨道车辆按照用途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旅客列车车辆、货物列车车辆、特种列车车辆等。 第六条旅客列车车辆包括客车、动车组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 第七条货物列车车辆包括货车、机车和机车车辆等。 第八条特种列车车辆包括检测车、维修车、救援车等。 第三章轨道车辆的使用和维护 第九条轨道车辆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营规定,确保安全运行和车辆正常使用。

第十条轨道车辆的维护应按照厂家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保障车辆的技术状态和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轨道车辆在运营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报修和处理,保障车辆运营安全。 第十二条轨道车辆的维护和修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章轨道车辆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轨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评估,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和技术状态。 第十四条轨道车辆的安全检查应包括车体、车内设施、制动系统、轮对、连挂装置等方面内容。 第十五条轨道车辆的技术评估应包括动力系统、传动系统、控制系统、车辆稳定性等方面内容。 第十六条轨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技术评估由专业机构或铁路局组织实施,结果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第五章轨道车辆的保养和更新 第十七条轨道车辆的保养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保障车辆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八条轨道车辆的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润滑、检查和调整等,具体细则由铁路局制定。 第十九条轨道车辆的更新应根据技术发展和运营需求进行,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 背景 轨道车,即铁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如机车、客车、货车等。由于其行驶路线 固定、速度较快、载重较大,因此需要严格的管理规则来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行效率。 管理规则 轨道车的操作人员 所有轨道车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才 能获得操作许可。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遵守轨道交通法规和列车运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列车安 全运营。 2.每次操作前必须要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完好无损,无任何异常情 况。 3.在行车前,要严格按照发车信号、开车信号和通过信号出发前进行各 项准备工作。 4.行车中切忌违章操作,遵守限速、避让、安全制动等规定,确保安全 到站。 轨道车的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是轨道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要求如下: 1.按照轨道车维修保养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 2.对于出现任何异常情况的轨道车,必须立即进行维修处理,直至问题 完全解决,并经过相关检查验收后才能投入运行。 3.定期进行检修和大修,保障轨道车的性能和安全。 轨道车的安全保障 安全保障是轨道车运行的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1.轨道车必须装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如紧急制动装置等。 2.道岔和信号系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避免道岔故障和信号误导等 问题。 3.轨道车必须遵守列车信号,如红灯、黄灯、绿灯等,确保行车的安全 和顺畅。

4.轨道车的防火措施必须得到严格落实,例如机车的消防设备、周围环 境的清洁等。 轨道车的运输安全 运输安全是轨道车运行的最终目的,要求如下: 1.轨道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行线路、速度和载重,严格执行。 2.对于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装载和运输。 3.对于行车途中出现的故障或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 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总结 轨道车作为现代化交通工具,其管理规则对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所有从业人员都应该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定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快速、高效,维护铁路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铁道部订立了本规定,对轨道车的管理进行规范,确保铁路运输的顺畅。 二、轨道车的分类 依照用途可分为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 依照运行速度可分为动车组、高速列车、一般列车等; 依照车辆品种可分为电力机车、内燃机车、电力动车组、内燃动车组等; 依照车辆用途可分为牵引车、辅佑襄助车、工程车等。 三、轨道车的定义 轨道车是指在铁路系统内行驶、具有固定轨道汽车与铁路线路技术条件相适应的机动车辆。轨道车是铁路在运输业务中的核心设备,它的使用效率和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铁路运输的正常进行。 四、轨道车使用管理 (一)行车前准备 1. 轨道车保养:轨道车保养必需依照规定进行,每次保养必需填写保养记录表和公差记录表,并按规定适时上报。

2. 检验装置:轨道车必需配备检验装置,以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3. 燃料加注:燃料的加注必需由专门人员进行,并进行登记。 4. 出厂检查:新车出厂后必需进行出厂检查,合格后方能交付 使用。 5. 过期清理:轨道车在存放期满时必需进行清理,对有故障、 失修的车辆必需适时进行处理。 (二)行车技术规定 1. 合理配速:轨道车运行时必需依照规定的最高速度和安全速 度进行配速,不能超载、超速行驶。 2. 加强检查:轨道车行驶途中必需加强检查,随时注意车况并 进行维护。 3. 安全行驶:轨道车行驶时必需以安全为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避开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安全停车:轨道车在停车前必需停稳并按规定进行手制动操作。 5. 安全换装:轨道车需要换装时,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避开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坏。 (三)行车后处理 1. 归还车位:轨道车在使用后必需适时归还车位,并进行记录。 2. 检查维护:轨道车归还车场后,必需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进行记录。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轨道车的安全运行,规范轨道车的管理,维护轨道车的使用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轨道车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轨道车的管理包括:购买、使用、停放、维修保养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便捷高效、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加强轨道车的管理,建立健全轨道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章轨道车的购买和登记 第六条轨道车的购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件。 第七条轨道车购买前,需提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比较,选择质量好、性能稳定的轨道车产品。 第八条轨道车购买时,应与销售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购车数量、型号、价格、交付时间等具体事项,并保留好购车凭证和购车发票。 第九条购车后,需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车辆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轨道车的使用 第十条轨道车的使用应遵循规范、安全的原则,不得超载、超速、逆行、非法改装等。 第十一条使用轨道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停车、起步、变道等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使用轨道车时,应注意车辆的保养和检查,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轨道车驾驶员在工作时应注意安全,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等,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轨道车的停放和保管 第十四条轨道车在停放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等。 第十五条轨道车的停放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和周围环境。 第十六条轨道车的停放时,应将车辆锁好,保护好车内贵重物品,防止被盗。 第十七条轨道车在长时间停放时,应将车辆电池断电或取下,以防止电池漏电。 第五章轨道车的维修保养 第十八条轨道车的维修保养应定期进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确保维修工作的有效进行。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 第一章应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轨道车辆进行交通运输、维护和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其中,轨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地铁、有轨电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章轨道车操作规范 1. 进出站规定 1.1 轨道车进出站前,应严格按照信号灯和指示标志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通行。 1.2 轨道车进入站台时,应减速慢行,并确保车门开启与乘客进出同步进行,以避免安全隐患和拥堵。 2. 轨道车乘客安全管理 2.1 检票规定 2.1.1 轨道车乘客应在进入车厢前确保已持有效车票,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2.1.2 如发现乘客未持有效车票的情况,工作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劝离。 2.2 乘客座位使用规定

2.2.1 乘客应按照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就座,保持车厢内的座位秩序,并避免拥挤。 2.2.2 残疾人、孕妇、儿童和老年人应给予优先座位,其他乘客应予以合理配合和支持。 3. 轨道车维护规范 3.1 轨道车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检和维修,确保轨道车 辆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3.2 若发现轨道车存在故障或异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运并进行 相应的维修和检测。 3.3 维修和保养工作应在指定的停车点或维修区域进行,严禁在行 驶途中进行维修工作。 第三章轨道车事故应急处理 1. 事故报告和记录 1.1 发生轨道车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 1.2 事故记录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以供事故分析和处理。 2. 事故现场处理 2.1 在发生轨道车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受 伤人员及现场,确保安全和稳定。

2023年轨道车管理规则

2023年轨道车管理规则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轨道交通成为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选择。为了有效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规则势在必行。本文将基于当前的技术与实践,提出一套适用于2023年的轨道车管理规则。 一、安全管理 1. 乘客安全 - 轨道车内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紧急制动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等,以保障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 轨道车乘客应佩戴安全带,特别是在高速行驶时。车厢内应设有明显的指示和提醒。 2. 驾驶员安全 - 轨道车驾驶员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能够胜任驾驶工作,并在疲劳和不适情况下暂停驾驶。 二、运行管理 1. 定时运行 - 轨道车应严格按照预定时刻表运行,以保证乘客的出行效率。

- 必要时,根据乘客流量的变化,可以调整车次间隔和发车时间,以适应不同时间段的需求。 2. 车辆检修 - 轨道车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 检修过程中,应根据车辆的不同部位和系统,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和操作规程,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质量监管 - 轨道车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包括车辆的安全性、座椅舒适度、空调系统效果等。 - 对新车和维修后的车辆,应进行质量抽检和现场验收,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乘客服务 1. 车站服务 - 轨道车的车站应设有足够的售票窗口和自助售票设备,以满足乘客的购票需求。 - 车站应设有舒适的候车区域,并提供各类便利设施,如广告牌、座椅、餐饮服务等。 2. 信息发布 - 轨道车应设有电子屏幕和广播系统,及时发布车次、到站时间、换乘信息等,方便乘客的出行。

2023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2023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导言】 作为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轨道车辆的管理对于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高效运营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铁道部应及时更新和完善轨道车辆管理规则,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本文将对2023年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进行详细阐述,内容涉及轨道车辆的分类、使用要求、检查维修、管理措施等方面,旨在提高轨道车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轨道车辆分类】 1. 按照用途和运营性质,将轨道车辆分为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辅助车辆等三大类别,并分别制定相应管理规则。 2. 根据车体结构和牵引方式,将轨道车辆分为电力牵引车辆、内燃牵引车辆和非牵引车辆三大类别。 【二、轨道车辆使用要求】 1. 轨道车辆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合理调配和使用,确保车辆资源的有效利用。 2. 轨道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3. 轨道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4. 轨道车辆的乘务员应持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轨道车辆检查维修】 1. 轨道车辆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2. 驾驶员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运并向所在单位报告,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 轨道车辆的定期检查应遵循相关规定,包括车辆的整体检查、机械部件的检查、电气设备的检查等内容,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性。 4. 轨道车辆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维修记录和档案,对每一次维修进行记录,为后续的维修工作提供参考。 【四、轨道车辆管理措施】 1. 推行动态管理,增加轨道车辆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轨道车辆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管理。 2. 完善轨道车辆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对生产厂家的质量监督,确保新车辆的质量安全达标。 3. 加强对轨道车辆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车辆的性能、舒适性和安全可靠性。 4. 强化轨道车辆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整体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五、轨道车辆管理人员培训】 1. 铁道部应组织相关培训机构对轨道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轨道平车)以及轻型轨道车统称为轨道车辆(无特指时,泛指轨道车和轨道平车,下同)。轨道车辆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为加强轨道车辆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辆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轨道车辆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倡导集中管理,实施逐级负责制的科学管理模式。积极推行轨道车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 第3条轨道车辆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通过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辆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确保运行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第4条实行对轨道车辆专业化检修,逐步推行修、用分开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第5条轨道车驾驶员是铁路行车重要工种,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章管理 第6条按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轨道车辆实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下同)和站段(使用配属单位,下同)三级管理,各级应设有轨道车辆的主管部门。铁路局须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2-3人),站段根据工作需要和设备数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轨道车辆的行车安全纳入监察范围。

2023年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用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2023年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用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考核评比办法目的: 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用管理考核评比办法旨在规范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用管理,提高工务段轨道车运用管理水平,促进轨道车运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发展。 一、考核内容 1.轨道车运用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2.轨道车运用的安全管理 3.轨道车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4.轨道车故障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轨道车设备管理及设备完好率 6.轨道车运用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 7.轨道车运用工作的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 8.轨道车运用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指标 1.轨道车运用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1)轨道车运用计划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铁路运输规划和工务段的实际需求。 (2)轨道车运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计划运用轨道车辆。 2.轨道车运用的安全管理

(1)是否按照安全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操作,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2)轨道车运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事故、事故隐患的发生情况。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否迅速处置,事故处理措施是否及时、合理。 3.轨道车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1)对轨道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查验、检修。 (2)对轨道车故障情况的判断和处理能力。 (3)能否有效地协调车辆检修和维修工作,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 4.轨道车故障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1)对轨道车故障的处理和排除能力,是否及时、准确地判断故障原因,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 (2)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轨道车设备管理及设备完好率 (1)轨道车设备的管理情况,包括设备的购进、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2)轨道车设备的完好率,即车辆设备的正常工作比例,反映车辆的状态和运行可靠性。

2023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2023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进轨道车司机的岗位发展和管理,确保轨道车司机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岗位等级的划分 1.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专家四个等级。 2. 初级轨道车司机: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础驾驶培训并合格的轨道车司机。 3. 中级轨道车司机:指在初级轨道车司机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三年以上,且取得一定的驾驶经验和优异的驾驶业绩的轨道车司机。 4. 高级轨道车司机:指在中级轨道车司机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较高的驾驶技能和卓越的驾驶业绩的轨道车司机。 5. 专家轨道车司机:指在高级轨道车司机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十年以上,且达到国家或行业认定的专家级水平的轨道车司机。 三、岗位等级的评定 1.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按照考核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2. 初级轨道车司机:经过规定时间的基础驾驶培训,并通过相应的理论和实操考核。 3. 中级轨道车司机:在初级轨道车司机的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三年以上,且通过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工作表现、安全记录等。 4. 高级轨道车司机:在中级轨道车司机的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五年以上,且通过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工作表现、安全记录等。 5. 专家轨道车司机:在高级轨道车司机的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十年以上,且通过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工作表现、安全记录等。 四、岗位等级的调整 1.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调整按照一年一次的原则进行。 2. 初级轨道车司机:在初级岗位担任一年且工作表现优异的,可以申请晋升为中级轨道车司机。 3. 中级轨道车司机:在中级岗位担任一年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申请晋升为高级轨道车司机。 4. 高级轨道车司机:在高级岗位担任一年且工作表现卓越的,可以申请晋升为专家轨道车司机。 五、岗位等级的奖励和激励 1. 对于晋升为中级、高级和专家轨道车司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2023年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考核办法

2023年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工务段轨道车运行安全、减少故障和事故发生,提高工务段轨道车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考核是根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生产条例》和《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对轨道车运行状态进行定期考核的工作。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轨道车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等各方面情况,考核依据为工务段轨道车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和事故报告等相关文献资料。 第四条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日常考核由工务段自行组织开展,综合考核由铁路总公司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日常考核 第五条工务段每月根据工务段轨道车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考核,日常考核内容包括轨道车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和事故报告等。 第六条日常考核依据为工务段轨道车运行记录,包括轨道车运行的时间、速度、里程以及相关事件记录。

第七条工务段轨道车运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轨道车的运行情况和发生的事件,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第八条工务段应当按时上报轨道车运行记录,如因故未能按时上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第九条工务段应当根据轨道车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轨道车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工务段应当定期组织轨道车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工务段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上报维修记录,如因故未能按时上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第十二条工务段发生的轨道车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做好事故报告,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工务段每月应当根据日常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综合考核 第十四条每年下半年,铁路总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对各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五条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工务段轨道车运行管理、维修保养和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情况。 第十六条综合考核依据为工务段轨道车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和事故报告等相关文献资料。

铁道部关于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关于轨道车管理规则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89.07.27 •【文号】铁工务[1989]93号 •【施行日期】1989.07.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1989年7月27日铁工务(1989)9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轨道车(含拖车,下同)是铁路设备维修、大修、基建等施工部门执行任务的主要运输工具。轨道车分重型和轻型两种,能由搭乘人员随时撤出线路的,称为轻型轨道车;不能由搭乘人员随时撤出线路的,称为重型轨道车。 第2条各单位要加强对轨道车及其乘务人员的管理,在行车等部门的配合下,不断提高运用水平,以适应现代化铁路发展的需要。 第3条轨道车乘务人员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树立安全第一、令行禁止的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4条轨道车的检修、保养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原则。各个修程要按规定进行,紧密衔接,及时恢复机械性能,使轨道车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章管理 第5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轨道车的管理工作。各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分局级)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鉴定管内的轨道车的技术状态;管理管内的轨道车驾驶人员及他们的技术业务考核和培训;监督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的执行情况;督促管内轨道车使用单位,加强对轨道车的管理,确保安全行驶。 第6条轨道车使用单位的领导应加强对本单位轨道车的管理。各单位指定的轨道车专管人员,要定期添乘,检查和掌握其运用、保养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7条各级轨道车管理人员,参与相应的轨道车事故分析。对违反规章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运行,有权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 第8条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分局级)每年组织一次对管内运用的轨道车的检查工作,其内容有: 一、对轨道车的技术状态和保养检修等进行鉴定(年鉴)。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二、检查本规则执行情况。 三、组织学习,总结交流经验。对乘务人员进行年审考核。 第9条轨道车年鉴内容有: 一、发动机状态;各主要走行、传动部件和车轴的探伤;部件连接坚固情况。 二、车体、车架、制动的技术状态。 三、工具、机械备件、通讯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及复轨器是否完整及其技术状态。 四、照明、喇叭、雨刷是否完整;各种仪表显示情况;车容情况;各种管线路(油、水、风、电)漏泄情况。 五、行车乘务日志及保养记录的填写情况。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轨道车辆管理规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 第三章运用 第四章安全 第五章检修 第六章轻型轨道车 第七章路外轨道车管理 第八章附则 附件1 轨道车辆设备履历薄 附件2 轨道车完好标准 附件3 轨道平车完好标准 附件4 轨道车年检鉴定表 附件5 轨道平车年检鉴定表 附件6 轨道车辆年检合格证申报表附件7 轨道车辆年检合格证 附件8 轨道车驾驶员统计表 附件9 轨道车报废条件 附件10 轨道平车报废条件 附件11 轨道车辆标志 附件12 轨道车工作日志 附件13 轨道车备品明细表 附件14 轨道车辆探伤合格准行证 附件15 轨道车辆保养检修项目 附件16 轨道车辆车轴探伤记录 附件17 轨道车辆重伤车轴报告 附件18 轻型车辆使用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轨道平车)以及轻型轨道车统称为轨道车辆(无特指时,泛指轨道车和轨道平车,下同)。轨道车辆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为加强轨道车辆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辆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轨道车辆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倡导集中管理,实施逐级负责制的科学管理模式。积极推行轨道车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 第3条轨道车辆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通过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辆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确保运行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第4条实行对轨道车辆专业化检修,逐步推行修、用分开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第5条轨道车驾驶员是铁路行车重要工种,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由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铁运[2007]22号)于2007年2月1日颁发,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原发《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同时废止。 目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管理 3第三章运用 4第四章安全 5第五章检修 6第六章轻型轨道车 7第七章:路外轨道车管理

8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统称为轨道车,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为加强轨道车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轨道车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实施逐级负责,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倡导集中管理,积极推行轨道车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 第3条轨道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健全和规范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更新,使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司机素质;确保运行和作业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第4条实行对轨道车专业化检修,逐步推行修、用分开的专业化

运用模式。 第5条轨道车司机是铁路行车重要工种,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专业技能,具备资格许可,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章管理 第6条按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轨道车实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下同)和站段(使用配属单位,下同)三级管理,各级应设有轨道车的主管部门。铁路局应当设置或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站段根据工作需要和设备数量设置或明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轨道车的行车安全纳入安全监察范围。 第7条铁道部轨道车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路轨道车的技术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轨道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和发布轨道车及安全设备的技术标准和年检鉴定标准。

新轨道车管理规则(共123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轨道车是用于铁路修理、检查和抢险等工作的重要运输设备,包括重型(zhòngxíng)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等)、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等)及轻型轨道车(含轻型轨道平车)。为加强(jiāqiáng)和规范轨道车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工务、供电部门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的管理,其他部门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的管理可参照执行。轻型(qīnɡ xínɡ)轨道车的管理由铁路局规定。 第三条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以下统称轨道车)须符合国家、铁道(tiědào)行业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整车及部件,以确保轨道车的安全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方针,坚持(jiānchí)“集中管理、用修分开、专业检修”的原则,推行信息化管理。 第五条轨道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运用(yùnyòng)、安全和组织措施,实施专业管理;正确使用,精心保养,规范检修,确保性能良好;虽化专业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jìnéng)水平,确保安全运

第二章管理(g uǎn lǐ)职责 第六条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的原则,轨道车实行总公司、铁路局、段(含工务段等工务维修机构及供电段等供电维修机构,以下统称运用(yùnyòng)单位)三级管理(guǎnlǐ)。 第七条总公司运输局是总公司轨道车的主管部门(工务部负责(fùzé)总公司工务轨道车的管理,供电部负责总公司供电轨道车的管理)。其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轨道车管理制度。 (二)负责轨道车的技术管理,组织制定相关标准性技术文件。 (三)组织制定轨道车年修、大修规则。 (四)监督、检查轨道车使用和管理工作,掌握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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