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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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5.0
≤4.5
这是指在一般环境条件洗混凝土而言。对 处于潮湿或水位变动的寒冷和严寒的环境以 及盐冻环境的混凝土可高于此表规定,但最 大含气量宜控制在7.0%以内。 2.力学性能 混凝土的力学性能主要为抗压强度、轴压 强度、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和抗折强度 等。
①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 求。 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 ②混凝土强度等级划分为:C10、C15、C20 、C25、C30、C35、C40、C45、C50、 C55、C60、C65、C70、C75、C80、C85 、C90、C95、C100。
②水泥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凝结时间、安定 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碱 含量低于0.6%的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有碱 含量。中低热硅酸盐水泥和低热矿渣硅酸 盐水泥还有水化热。 如何控制:以出厂检验报告为依据。 ③水泥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采用新型干法窖生产的水泥;(稳定 性好)
b.应注明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 标准要求) c.生产混凝土时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 (水泥温度过高时拌制混凝土影响混凝土性能 ) 2.粗骨料 ①粗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 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 规定。
6.水 ①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06的有关规定 ②混凝土用水主要控制项目:PH值、不溶 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 氯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水泥胶砂 强度比。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还应包 括碱含量。
③混凝土用水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 预应力混凝土; b.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用水不得 采用混凝土企业生产设备洗刷水。

(完整版)G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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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20112011年4月2日颁布2012年5月1日执行前言•什么是混凝土的质量?•混凝土拌合物不是最终产品,完成最终产品的是混凝土工程。

•合格的混凝土工程质量:达到处于具体环境的具体工程所要求的各项性能指标和匀质性,并且体积稳度。

•上述要求首先由原材料来保证,然而高质量的配制如果脱离工艺,仍无法保证工程质量。

决定混凝土最终质量的关键是工艺。

•混凝土工程已被分离到不同行业(原材料、配制搅拌、施工),混凝土工程的责任者难以确定。

产生问题时,必然纠纷不断。

•混凝土工作者当前只能且必须做的是对脱离工艺的混凝土拌合物负责。

•管住混凝土工艺的环节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1、总则1.0.1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促进混凝土技术进步,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普通混凝土质量控制1.0.3混凝土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原材料质量控制2.1 水泥2.1.1 水泥的选择:•水泥品种与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确定。

•对于一般建筑结构及预制构件的普通混凝土,宜采用通用硅酸盐和水泥•高强混凝土和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胶砂强度较高,适合配制高强度混凝土,可掺用较多的矿物掺和料来改善高强混凝土的施工性能;参加混合材较少,有利于配制抗冻混凝土•有预防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采用碱含量不大于0.6%的低碱水泥•采用低热水泥有利于限制大体积混凝土由温度应力引起的裂缝。

2.1.2水泥质量控制项目: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低碱水泥还包括碱含量中、低热水泥还包括水化热2.1.3应用方面尚应符合以下规定1宜采用旋窑或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2水泥砖的混合材品种和掺量应得到明示3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细度为选择性指标,没有列入主要控制项目,但水泥出厂检验报告中有细度检验内容;三氧化硫、烧失量和不溶物等化学项目可在选择水泥时检验,工程质量控制可以出厂检验为依据。

GB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粒化高炉矿渣粉 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放射性
钢渣粉 磷渣粉
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游离氧化钙含量、三 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安定性、放射性
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五氧化二磷含量、安定性、 放射性
硅灰
比表面积、二氧化硅含量
第16页/共84页
③矿物掺合料的应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b.在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c.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 d.高强混凝土或有坑渗、抗冻、抗腐蚀、耐磨等其他要求的混凝土,不宜掺用低 于Ⅱ级的粉煤灰;
第8页/共84页
d.对于高强混凝土,粗骨料的岩石强度应至少比混凝土设计强度高30%;最大粒径 不宜大于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且不应大于8%;含泥量和泥块含 量分别不应大于0.5%和0.2%;
e.对粗骨料或用于制作粗骨料的岩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包括碱-硅酸盐反应活 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 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粗骨料。
第9页/共84页
3.细骨料 ①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混凝土用海砂应符合现行行标《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206-2010的有关 规定。 ②细骨料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 性、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海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包括上述要求外,还应包 括贝壳含量;
>100 ±30
第25页/共84页
③混凝土拌合物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较小的坍落度;泵送混凝 土拌合物坍落度设计值不宜大于180mm. ④泵送高强度的扩展度不宜小于500mm;自密实混凝土的扩展度不宜小于 600mm。(稠度用扩展度表示) ⑤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应影响混凝土的正常施工。泵送混凝土拌合 物的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2-2012.3.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2-2012.3.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一、修订背景GB 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是在原GB 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实施近20年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近二十年来,现代混凝土技术及工艺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1、混凝土生产方式从现场生产逐渐变为工厂生产为主,今后预拌混凝土是发展方向;2、混凝土强度等级逐渐提高,强混凝土应用日益增多,有应用,对混凝土质量保证要求提高;3、混凝土结构相关标准相继修订,配合比设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新老《标准》目录对比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说明:新《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二、《标准》适用范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三、混凝土质量性能要求3.1 拌合物性能坍落度、维勃稠度和扩展度的等级划分低塑性混凝土塑性混凝土流动性混凝土大流动性混凝土流态混凝土新增新增表3.1.2-2 混凝土拌合物的维勃稠度等级划分表3.1.2-3 混凝土拌合物的扩展度等级划分F1F2F3F4F5F6坍落度测定维勃稠度测定仪示意图扩展度测定扩展度测量表3.1.2-4 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允许偏差3.1.3 混凝土拌合物应在满是施工要求的前提3.1.5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应表3.1.8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说明:⏹3.1.9 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型外加剂混凝土拌合物的含3.2 混凝土力学性能3.2.2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3.2.3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3.3 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3.3.2 混凝土的抗冻性能、抗水渗透性能和抗硫酸盐侵蚀性能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注:表3.3.2引用自《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2009说明: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根据气候分有抗渗要求的结构,应根据所承受的水头、混凝土水化生成物—硫酸盐反应抗硫酸盐侵蚀试验采用干湿循环法:3.3.3 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的等级划分说明RCM法测量混凝阳极NaOH溶液阴极NaCI溶液直流稳压电源有机硅橡胶套说明:在海洋等氯离子侵蚀环境下,氯离子2、当采用电通量划分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50%时,测试龄期可为56d。

GB50164-202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编订

GB50164-202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编订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2011 2012-05-01实施
本标准是GB50164-92版的修订本
讲师: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促进混凝土 技术进步,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
原因:混凝土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 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普通混凝土质 量控制。(表观密度2000-2800kg/m3) 混凝土质量控制含现浇混凝土及预制
e.对粗骨料或用于制作粗骨料的岩石,应进行 碱活性检验,包括碱-硅酸盐反应活性检验 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 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宜 采用有碱活性的粗骨料。
3.细骨料
①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 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混凝 土用海砂应符合现行行标《海砂混凝土应用 技术规范》JGJ206-2010的有关规定。
②水泥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凝结时间、安定 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碱 含量低于0.6%的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有碱 含量。中低热硅酸盐水泥和低热矿渣硅酸 盐水泥还有水化热。
如何控制:以出厂检验报告为依据。
③水泥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采用新型干法窖生产的水泥;(稳定 性好)
b.应注明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标 准要求)
c.外加剂中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混凝 土设计要求;
d.宜采用液态外加剂。
6.水
①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06的有关规定
②混凝土用水主要控制项目:PH值、不溶物 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氯 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水泥胶砂强 度比。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还应包括 碱含量。
d.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 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06%和0.02%;

GB 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StandardforqualitycontrolofconcreteGB50164—201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开本:850X1168毫米1/32印张:l“字数:49千字2011年7月第一版2011年7月第一次印刷定价:10.∞元统一书号:15112·20693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www.cabp.conl.cn网上书店:http://www.china-building.COITt.cn目次l总则……………………………………………………………312原材料质量控制………………………………………………322.1水泥………………………………………………………322.2粗骨料……………………………………………………322.3细骨料……………………………………………………332.4矿物掺合料…………………………………………………342.5外加剂……………………………………………………352,6水…………………………………………………………353混凝土性能要求………………………………………………363.1拌台物性能…………………………………………………363.2力学性能…………………………………………………373.3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374配合比控制……………………………………………………405生产控制水平…………………………………………………416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426.1一般规定…………………………………………………426.2原材料进场…………………………………………………426.3计量………………………………………………………436.4搅拌………………………………………………………4365运输………………………………………………………446.6浇筑成型…………………………………………………446.7养护………………………………………………………467混凝土质量检验………………………………………………487.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检验……………………………………48。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doc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667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9月29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先后完成本标准的初稿、征求意见稿及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完成送审稿,经审查会审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混凝土的质量要求、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等。

本标准为首次编制,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1992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混凝土的质量要求第一节混凝土拌合物(Ⅰ)稠度(Ⅱ)含气量(Ⅲ)水灰比和水泥含量(Ⅳ)均匀性第二节混凝土强度第三节混凝土耐久性第三章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第一节组成材料的质量控制(Ⅰ)水泥(Ⅱ)骨料(Ⅲ)水(Ⅳ)掺合料(Ⅴ)外加剂第二节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与控制第四章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第一节计量第二节搅拌第三节运输第四节浇筑前的检查第五节浇筑第六节养护附录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促进技术进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制订本标准。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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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 B 5 0 1 6 4 — 9 2目录第二章混凝土的质量要求第三章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第四章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第一章总则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3 年 5 月 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667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造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造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 年 9 月 29 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造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先后完成本标准的初稿、征求意见稿及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完成送审稿,经审查会审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混凝土的质量要求、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等。

本标准为首次编制,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给中国建造科学研究院(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1992 年 9 月第一章总则第 1.0.1第二章 混凝土的质量要求第一节 混凝土拌合物第 2.1.1 条 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质量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检验:一、各种混凝土拌合物均应检验其稠度;二、掺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其含气量;三、根据需要应检验混凝土拌合物的水灰比、水泥含量及均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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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 B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 B50164—92
目录
第二章混凝土的质量要求
第三章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
第四章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
第一章总则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66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混凝土
质量控制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9月29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

在先后完成本标准的初稿、征求意见稿及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完成送审稿,经审查会审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混凝土的质量要求、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等。

本标准为首次编制,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
1992年9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
第二章混凝土的质量要求
第一节混凝土拌合物
第2.1.1条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质量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检验:
一、各种混凝土拌合物均应检验其稠度;
二、掺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其含气量;
三、根据需要应检验混凝土拌合物的水灰比、水泥含量及均匀性。

(Ⅰ)
混凝土按坍落度的分级表2.1.3
注:坍落度检测结果,在分级评定时,其表达取舍至临近的10mm。

第2.1.4
第2.1.5
坍落度允许偏差表2.1.5-1
≤40 50~90 ≥100±10±20±30
维勃稠度允许偏差表2.1.5-2维勃稠度(s)允许偏差(s)
≤10 11~20 21~30±3±4±6
(Ⅱ)含气量
第2.1.6
粗骨料最大粒径(mm)混凝土含气量(%)
10
15
20
25
40
第2.1.7条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检测结果与要求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应为±%。

(Ⅲ)Ⅳ)
生产质量水平优良一般
<C20≥C20<C20≥C20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σ(N/)商品混凝土厂
和预制混凝土
构件厂
≤≤≤≤
集中搅拌混凝
土的施工现场
≤≤≤≤
强度不低于规定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P(%)商品混凝土
厂、预制混凝
土构件厂及集
中搅拌混凝土
的施工现场
≥95>85
第2.2.5条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和强度不低于规定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P),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 cu,i——统计周期内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N/);
N——统计周期内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试件组数,该值不得少于25组;
μfcu——统计周期内N组混凝土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
N0——统计周期内试件强度不低于要求强度等级值的组数。

第2.2.6条盘内混凝土强度的变异系数(δb)不宜大于5%,其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盘内混凝土强度均值(μfcu)及其标准差(σB)可利用正常生产连续积累的强度资料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δb——盘内混凝土强度的变异系数;
σb——盘内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
μfcu——n组混凝土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
Δfcu,i——第i组三个试件中强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N/);
n——试件组数,该值不得少于30组。

f cu,i
式中μ——按月或季统计的强度平均值(N/);
f 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
σ——按月或季统计的强度标准差(N/),确定标准差的试件组数不得少于25组。

注:对有早龄期强度和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强度平均值可不受该上限限制。

第三节混凝土耐久性
第2.3.1
第三章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
第3.0.1条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应包括组成材料的质量检验与控制和混凝土配合比的合理确定。

第一节组成材料的质量控制
(Ⅰ)水泥
第3.1.1Ⅱ)不得大于混凝土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并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对于混凝土实心板,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2,并不得超过50mm;
2泵送混凝土用的碎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2/5;
二、泵送混凝土用的细骨料,对0.315mm筛孔的通过量不应少于15%,对0.16mmⅢ)Ⅳ)Ⅴ)
第四章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
第4.0.1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表4.1.1
组成材料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粗、细骨料水、外加剂±2%±3%±2%
第4.1.2
第二节搅拌
第4.2.1
第三节运输
第4.3.140℃
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
表4.3.3
气温
延续时间(min)
采用搅拌车采用其他运输设备采用其他运输设备
≤C30>C30≤C30>C30
≤25℃>25℃120
90
90
60
90
60
75
45
注:掺有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时延续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
第4.3.435℃;最低不宜低于5℃
第五节浇筑
第4.5.13m
20℃25℃5℃后方可拆除。

当混凝土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北京市第一建筑构件厂、上海市建工材料公司、中建三局深圳工程地盘管理公司、上海市建筑构件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韩素芳、耿维恕、钟炯垣、曹天霞、胡企才、彭冠群、许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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