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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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贵州省教师系列晋级文件

贵州省教师系列晋级文件

贵州省教师系列晋级文件贵州省高校教师评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条件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了介绍:第一、基本条件。

(1)认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守法并要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教育工作积极、教风端正。

(2)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要符合贵州省相关规定。

(3)完成专业内继续教育任务。

(4)考核合格、无违纪行为和情况。

第二、申报条件。

(1)评审讲师人员要满足课程教授、有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外,还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其中一条):①获得博士学位;②硕士毕业的任教时间满二年及以上;③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助教任职资格,担任助教三年以上。

④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教任职资格,担任助教四年以上。

(2)评审副教授需要满足教授两门以上课程、年授课时间160学时以上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条):①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本专业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讲师任职资格,担任讲师三年以上。

③双学士毕业,取得讲师任职资格,担任讲师四年以上。

④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任职资格,担任讲师五年以上。

(3)申报教授需要满足两门及以上课程教授、授课学时160学时外,还需要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担任副教授五年以上。

第三、评职称条件。

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讲师评职称条件:(1)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2)在已出版使用的著作或教材担任参编位置,个人字数要在二万字及以上。

(3)参加科研课题、科研项目、有实用新型专利(符合其中一条)副教授评职称条件:(1)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工农医科3篇,外语、艺术课教师发表较高水平论文4篇。

其中要有一篇论文是发表在核心期刊。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文科8篇、理工农医科5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版过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或教材1部,文科十五万字、理工农医科十万字以上;或者以主编身份(三万字及以上)写过二十万字以上教材。

除此之外,还要发表1篇学术论文。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确保2014年评审工作平稳过渡,2014年评审工作新旧评审条件同时执行,2014年后,原《关于印发的(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 2007] 86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 87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 88号)废止。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2014年5月19日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最新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最新条件

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3、符合当年国家和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中学教师中级、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中学教师中级、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黔人通[2007]86号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五、破格条件第十三条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15%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地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木人撰写8万字以上。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并在县乡范围内使用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

县、乡(镇)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或获地级二等奖以上。

5、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地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2年学生巩固率100%。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学生巩固率95%以上。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贵州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职称评审条件近年来,贵州省职称评审制度不断完善,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下面将从不同职称的评审条件入手,介绍贵州省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

一、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初级职称是职业生涯中的第一个里程碑,对于职工的成长和晋升至关重要。

贵州省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1.具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两年;3.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4.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5.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级职称是对初级职称人员的进一步认可和肯定,需要更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贵州省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1.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四年;3.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5.积极参与本领域的学术交流和科研项目。

三、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高级职称是对中级职称人员的高级认定,对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1.具备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六年;3.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5.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

四、特殊职称评审条件对于特殊岗位和特殊职业需求,贵州省还设立了一些特殊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等。

特殊职称评审条件因职业特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要求可根据相关政策进行查阅。

总结而言,贵州省职称评审条件从学历、工作经验、业务技能、科研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职工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应注重自身的学习和发展,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在职业发展中获得更好的机会和成就。

希望广大职工在贵州省职称评审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实现个人职业目标的同时为贵州省的发展贡献力量。

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各类大专院校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4.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助教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助教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须为相关专业学位)。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并经考核合格。

四、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硕士研究生学位,任教二年以上。

贵阳市教师职称评审文件

贵阳市教师职称评审文件

贵阳市教师职称评审文件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文件,明确贵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的目的、程序和标准。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1.评审范围本评审文件适用于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中的教师职称评审。

2.评审对象本文件所规定的职称评审对象为具有教育教学职务的教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

三、评审标准1.教学能力(1)课堂教学水平:包括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语言表达、内容讲解清晰明了等方面。

(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包括对教学方法的研究、对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对教育教学新理念的研究等方面。

(3)教材编写能力:包括编写质量、适用性、指导性等方面。

(4)指导学生能力:包括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学业等各方面的指导。

2.科研能力(1)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包括科学研究的能力、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等。

(2)学术交流能力:在国内外学术界内开展交流活动。

(3)学科建设能力:学科重点及特色所在学科建设方面的业绩。

3.业务能力及学术素质(1)政治思想素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2)业务能力: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理论和研究动态,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学科发展方向、管理规定和政策法规等。

(3)学术素质:具有高尚的师德、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严谨的学术态度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四、评审程序1.提出申请教师应制作申请材料,申请教师职称评审。

由初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者进入评审环节,未通过初审者通知其补正材料或者不予评审。

3.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做出评审意见。

4.终审学校工作人员确认评审意见后,按照规定提交给评审机关,由评审机关进行终审。

5.公示、授职评审结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经过公示期过后,评审机关授予教师应享有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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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条件,2016贵州省最新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自2011年开学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于是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

那么贵州省最新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
师和正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
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

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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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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