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及体系综述
02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恐龙学派:纵横统一经济法
基本观点 基本观点: 经济法调整国民经济纵向的 管理关系和(与之密不可分的) 横向的协作关系
我们采取"张说":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对市场经 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过程中 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
(一)市场规制关系 (二)宏观调控关系
Case: "富康"与"桑塔纳"之战
主要内容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特征 经济法的地位,体系 经济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一章
经济法的概念, 调整范围,特征
一,经济法的定义
西方学派的观点 苏联东欧学派观点 中国的各派观点
1,西方学派观点
A,经济法是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 争为中心内容的法: [日]丹宗昭信 丹宗昭信 B,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日]江上勋 江上勋[法]德让 江上勋 德让 C,经济法是公法和私法的交错 [日]高田植 高田植 D ,经济法是社会法 [德]托尼斯扬 托尼斯扬
2,苏联东欧学派
A,否定说 否定说: 否定说 [苏]哥里班诺夫: B,大经济法学派 ,大经济法学派: [苏]拉普捷夫
3,中国各派观点
P47-56
学科经济法——佟柔 学科经济法 综合经济法论——王家福,王保树 综合经济法论 纵向经济法论——孙亚明 纵向经济法论 经济行政法论——梁彗星 经济行政法论 恐龙学派:纵横统一经济法
Case:香港政府入市操作,强化金融监管
面对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为了应 对国际投机"大鳄"的市场炒作,于1998 年8月动用近千亿港元入市操作; 1998年9月5日,为了进一步巩固香港的货 币发行局制度,减低投机者操纵市场使银 行同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荡的机会,香港 金管局推出7项技术性措施,这7项措施集 中在港元兑美元的兑换保证和有关银行港 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施两个方面. 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纪律,强化 金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 严格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
经济法简介介绍

经济法简介介绍汇报人:2023-12-15•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历史沿革•经济法的主要内容目录•经济法的地位与影响•经济法的未来发展与趋势01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定义经济法具有公法属性、社会公益性和调制性,它以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为核心,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以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
特点经济法的定义与特点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经济组织关系、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等。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涵盖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市场、价格、计划、对外贸易等。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范围调整范围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作用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调制法定原则、调制民主原则和调制效能原则。
作用经济法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通过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社会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经济法也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持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02经济法的历史沿革古代社会中,经济法主要表现为一些商业规则和贸易法规。
古代经济法近代经济法现代经济法随着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国家开始干预经济活动,经济法逐渐形成独立的法律领域。
现代经济法强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结合,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效率和秩序。
030201经济法的发展历程经济法在国外的现状与趋势各国经济法的发展程度和特点因国情而异,但总体上呈现出日益完善的趋势。
国外经济法的趋势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经济法将更加注重跨国合作和国际规则的制定。
我国经济法的现状我国经济法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国经济法的特点我国经济法强调国家对市场的引导和监管,注重保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及体系综述

综述: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及体系一、经济法的概念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前1、综合经济法论:经济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经济民法方法、经济行政法方法、经济劳动法方法来分别调整平等的、行政管理性的、劳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持该观点学者:王家福、王保树2、学科经济法论:经济法是综合运用各个基本法的方法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认为在法的体系下并不存在“经济法”部门,所谓经济法无非是运用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部门法的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规,或者说,经济法是对各种经济法律的概括。
持该观点学者:佟柔3、经济行政法论:经济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权力深入经济领域,对国民经济实行组织、管理、监督、调节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认为经济法是行政法中调整经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部分法律规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应该独立成整体为法的部门。
持该观点学者:梁彗星、王利明4、纵向经济法论:有的认为,经济法是调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宏观纵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的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宏观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微观企业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持该观点学者:吴卫国5、纵横经济法论:经济法既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纵向经济管理关系,也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横向经济协作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史际春、邓峰文献出处:[1]薛克鹏.经济法的再定义——以规范对象为视角[J].经济法论坛,2013,10(01):17-27.[2]邓林.经济新常态时期经济法综合立法的发展[J].经济研究导刊,2017(24):189-190.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1.国家协调说: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持该观点学者:杨紫烜2.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编总论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
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
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
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
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
简要回答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简要回答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它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其目的是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经济活动包括商品交易、金融服务、投资、劳动和合同等活动,而经济关系则包括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所有权关系等。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涉及到私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和关系,也包括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和市场监管。
政府在经济领域中的作用是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因此经济法也对政府的经济行为进行了规定和制约。
总之,经济法是一门规范市场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法律学科,它的调整对象包括私人经济活动和关系以及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和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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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本质和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的调整范畴
同时,为促进垄断、限制正常的竞争,以 达致根据私人自治无法形成的有效垄断状 态,如联合国内厂商一致对外、为提高产 业竞争力而组建企业集团等而形成的经济 关系,也是经济法暨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调整范畴
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在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交易中开展并实现 的,主要只需由民商法予以调整即可。作 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竞争关系,是在依法 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也就是说, 经济法并不是一般地调整市场竞争关系, 此项任务主要是由民商法来承担的。
一、经济法的调整范畴
但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应当将这 种规定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使其不 致妨碍企业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充分自 主经营。譬如企业内部科室和车间厂店设 置、质量和成本管理、职工奖惩等,就应 是企业在一般地不违反企业公司法、标准 化法和劳动法等的前提下,由市场机制激 励而自主、自为之行为,由行政控制而实 施这些行为的企业则必然是被动、无效的 企业。
一、经济法的调整范畴
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在计划和产业政 策的制订、实施,国家经济预算及其主导 之投资,税收、金融、物价调节,土地利 用规划,标准化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 关系;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在税收征 管、金融证券监管、贸易管制、价格监督、 技术监督、企业登记管理、交易秩序管理 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须知,宏观和 微观的划分并不具有法律意义,它们在法 律调整实践中是交织在一起的。
一、经济法的调整范畴
对经济的行政管理虽古已有之,但在经济法和现 代行政法产生之前,这种管理是外在于再生产过 程的单纯的行政,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而在经济 法形成之后,鉴于前述法律部门形成后具有相对 独立性的原理,则除了内在于再生产过程、本质 上属于在社会层面上开展协作劳动的经济管理关 系外,那些虽然外在于再生产过程、但与之紧密 相关的纯粹的经济行政关系,如企业登记管理、 对交易场所的管理等,也自然而然被经济法所吸 收,纳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之中。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编总论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
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
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
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
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指以经济活动(如商业、产业和贸易等)的规范和促进为目的,以国家法律为基础的有效的法律体系。
它旨在通过鼓励私营部门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保护消费者的权利,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效率,以及维护全球经济一体化等方式来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经济法包括许多不同的制度,如经济制裁、税收政策、垄断管制、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监督等。
经济法的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民众的福祉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经济法也可以用来鼓励和保护投资者的权利,以及保护政府利益。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政府、工会和经济组织等。
它的核心内容是发展和调整政府政策、调整行业组织框架和改善市场结构等。
政府会根据单个国家的情况,采取具体的政策措施,来推进和促进经济发展。
举例来说,政府可以实施利率、税收和政策,以及控制垄断、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工会的活动也有助于实现经济法的目标,如维护工人权利,促进劳资关系的平等,参与社会政策讨论等。
经济组织,如企业、产业组织和证券市场等,也被作为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政府会针对它们制定政策,以规范它们的运营过程,确保社会利益的实现。
总之,经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有效的部分,它以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福祉为目的,其调整对象包括政府、工会和经济组织等,它的调整政策集中在发展和调整政府政策、调整行业组织框架和改善市场结构等方面。
未来,随着经济法的不断发展,它将有助于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建立公平的市场秩序,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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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及体系一、经济法的概念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前1、综合经济法论:经济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经济民法方法、经济行政法方法、经济劳动法方法来分别调整平等的、行政管理性的、劳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持该观点学者:王家福、王保树2、学科经济法论:经济法是综合运用各个基本法的方法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认为在法的体系下并不存在“经济法”部门,所谓经济法无非是运用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部门法的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规,或者说,经济法是对各种经济法律的概括。
持该观点学者:佟柔3、经济行政法论:经济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权力深入经济领域,对国民经济实行组织、管理、监督、调节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认为经济法是行政法中调整经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部分法律规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应该独立成整体为法的部门。
持该观点学者:梁彗星、王利明4、纵向经济法论:有的认为,经济法是调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宏观纵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的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宏观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微观企业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持该观点学者:吴卫国5、纵横经济法论:经济法既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纵向经济管理关系,也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横向经济协作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史际春、邓峰文献出处:[1]薛克鹏.经济法的再定义——以规范对象为视角[J].经济法论坛,2013,10(01):17-27.[2]邓林.经济新常态时期经济法综合立法的发展[J].经济研究导刊,2017(24):189-190.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1.国家协调说: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持该观点学者:杨紫烜2.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需要国家干预说: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持该观点的学者:李昌麒4.国家调制说: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持该观点的学者:张守文5.国家管理经济关系说: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
持该观点的学者:史际春6.国家调节说: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持该观点的学者:漆多俊7.纵横统一说:认为我国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持该观点的学者:刘文华、史际春8.密切联系说,也称作管理-写作说:由纵横统一说发展而来并为《民法通则》颁布后法学统编教材采纳的一种经济法学说。
其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持该观点的学者:陶和谦9.宏观调控说:我国经济法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间接调控的部门法,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性经济关系主要由民法调整,国家行政主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社会公务性直接管理经济关系由行政法调整。
文献出处:[1]杨紫烜.关于经济法的若干理论问题[J].社会科学战线,2012(08):214-220.[2]杨紫烜.要明确经济法的概念,必须正确认识什么是法[J].经济法研究2016 年第1期.[3]漆多俊. 时代潮流与模块互动——“国家调节说”对经济法理论问题的破译[J]. 经济法论丛, 2007(00).[4]曹平.中国经济法“纵横统一论”的渊源与贡献[J].社会科学家,2012(09):111-115.[5]张世明,王济东.纵横统一说:刘文华与费肯杰经济法学理论比较研究[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2,28(07):13-24.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1.国家协调说:经济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其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协调关系,在市场经济下具体表现为:市场监管关系、宏观调控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杨紫烜2.需要国家干预说:调整对象是需要由国家干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即国家需要干预的经济关系,主要指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李昌麒3.国家调制说: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张守文4.国家管理经济关系说:调整范围:经济管理关系(以国家为管理主体的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史际春5.国家调节说: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市场障碍排除关系(包括反垄断关系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国家投资经营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持该观点的学者:漆多俊6.纵横统一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陶和谦、刘文华、史际春7.密切联系说,也称作管理-写作说:由纵横统一说发展而来,主张经济法只调整上述横向经济关系的以部门,即与经济管理关系有密切联系的那部分经济协作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陶和谦文献出处:[1]杨紫烜. 关于经济法的若干理论问题[J].社会科学战线,2012(08):214-220.[2]漆多俊. 时代潮流与模块互动——“国家调节说”对经济法理论问题的破译[J]. 经济法论丛, 2007(00).[3]李昌麒.经济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54.[4]曹平.中国经济法“纵横统一论”的渊源与贡献[J].社会科学家,2012(09):111-115.[5]张世明,王济东.纵横统一说:刘文华与费肯杰经济法学理论比较研究[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2,28(07):13-24.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一原则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调整原则,是经济法从立法到实施必须贯彻的原则。
是指经济法在其调整特定社会关系时在特定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其由宪法及经济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规定。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社会经济效益优先这一基本前提。
持该观点学者:漆多俊2.二原则说:具体是指计划原则和反垄断原则。
持该观点学者:邱本还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有两项,一是市场竞争原则,而是宏观调控原则。
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有如下两点,一是经济民主,二是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
3.三原则说:认为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导经济法律规范的制定,体现经济法宗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持该观点学说:史际春以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三个确立标准即高度标准,特色标准与普遍标准以及两种确立方法系统—网络分析方法和结构—行为—绩效方法作为切入点,提出了调制法定原则,调制适度原则,调制绩效三大原则。
持该观点学者:张守文4.四原则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经济立法和具体适用具有综合性、稳定性的准则,具体包括:国家干预适度原则、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和保障社会公平原则。
持该观点学者:刘文华经济法基本原则应该包括,实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原则、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持该观点学者:刘瑞复5.六原则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经济法规中具有指导作用的原则,具体包括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相统一的原则,经济民主与经济法制相结合的原则,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与保护非公有制共同发展原则,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持该观点学者:刘隆亨6.七原则说:“干预说”认为包括七原则:适度干预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经济公平原则、社会本位原则、资源优化配置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持该观点学者:李昌麒文献出处:[1]邱本《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2007 年[2]张曼.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改革与开放,2011(12):36-37.[3]朱田伦.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3(30):91-92.[4]周薇.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04):36-38.[5]张洋洋,马雪.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法制博览,2015(11):221+220.四、经济法的体系1.二分法: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是大部分学者都承认的,经济法规范被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一类是调整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
持该观点学者:张守文2.三分法:针对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及滞后性三大缺陷,经济法体系有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法、宏观调控法组成;持该观点学者:漆多俊从规范性质上把握经济法,并根据市场统一和对外商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将经济法分为市场管理法、宏观经济管理法、涉外经济法;持该观点学者:王保树将经济法大致分为经济组织法、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持该观点学者:潘静成、刘文华还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市场秩序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3.四分法:认为中国现代化的经济法体系主要由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保障法律制度、社会分配法律制度组成。
持该观点学者:李昌麒文献出处:[1]薛克鹏:《法典化背景下的经济法体系构造——兼论经济法的法典化》,载《北方法学》2016年第5期。
[2]席月民,刘志远.学科综述:2016年度经济法理论前沿问题[J].经济法研究,2017,18(01):289-327.[3]席月民,刘志远.学科综述:2016年度经济法理论前沿问题[J].经济法研究,2017,18(01):289-327.[4]柳艾梅.论经济法的体系[J].法制与社会,2013(26):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