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汇编
《纳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折页大全》

《纳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折页大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摘录)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每月扶助金为60元,直到亡故为止。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主动放弃二孩生育的夫妻,独女户一次性奖励4000元,独子户一次性奖励202x元。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独生子女户子女死亡或者伤残鉴定为三级以上的:从妻子年满49周岁起,本人及配偶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直到亡故。
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黔党发[202x]17号文件(摘录)1、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
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
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
2、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二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由人口计生部门代缴,委托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由各级财政承担;三是低保家庭成员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四是家庭成员在原有免缴需要由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基础上,减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和承担;五是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六是在城镇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稳定收入的,可申请租赁或者购买工作地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优先照顾。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4篇)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四项基本制度”是指中国在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过程中,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建立了四项基本制度,分别是早婚晚育制度、少生多育制度、以计养老制度和育龄妇女优生保健制度。
这四项制度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它们的历史背景、实施内容及其所带来的具体好处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早婚晚育制度1、历史背景早婚晚育制度是中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背景与中国人口发展的历史背景紧密相关。
中国人口基数庞大,长期以来婴儿死亡率高、生育水平高等问题引发了严重的人口压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提出了实施计划生育的政策,其中早婚晚育制度作为基本措施之一,旨在引导人们晚婚晚育,合理安排生育年龄。
2、实施内容早婚晚育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宣传教育,通过大力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和必要性,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和生育观念,避免过早结婚和过早生育的现象。
其次是配套政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晚婚晚育的政策,比如延长婚龄、提高女性职业地位、完善生育假制度等。
3、好处早婚晚育制度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它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
晚婚晚育可以让年轻人更好地完成教育,提高知识水平,从而为将来的生活和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晚婚晚育有利于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
过早生育不仅对孩子的身体发育有不利影响,也给女性带来了身体上的负担,晚婚晚育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此外,晚婚晚育还有助于家庭的经济状况稳定,提高生活质量。
二、少生多育制度1、历史背景少生多育制度是中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针对中国人口基数庞大、控制人口增长的需要而制定的。
中国的人口问题长期困扰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过多的人口给社会、经济和资源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因此,少生多育制度的实施旨在降低生育率,减少人口增长速度。
2、实施内容少生多育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2024年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

2024年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为了促进我国人口发展的良好方向和促进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村决定在2024年制定并实施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 旨在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人口观念, 提倡科学、健康的生育观念, 实行有计划、有政策、有利益的生育管理。
以下是该村规民约的内容:一、宣传教育1.村委会将组织每年至少一次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活动, 向村民普及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优势和科学生育知识。
2.鼓励在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工作中,加强对男性的教育和关注,提高男性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责任感。
二、婚育登记1.注重提高婚姻登记的率, 确保每对夫妇在结婚后及时进行婚姻登记。
2.提供婚前婚后医学检查,引导夫妇科学评估生育风险,合理安排生育。
三、优生宣传1.发放和普及优生优育宣传资料和信息, 提高村民对优生优育的认识和重视。
2.每年开展一次优生优育知识培训班,引导村民选择健康、优质、优生的生育方式。
四、奖励政策1.村委会将设立计划生育奖励基金, 对村民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 按规定给予奖励。
2.鼓励计划内生育的夫妇享受优先安排子女入园、就学和就业等相关权益。
五、服务保障1.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 确保村民有充分、方便的计划生育咨询和服务。
2.提供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夫妇的心理辅导和生育技术支持,为他们解决生育问题提供相关帮助。
六、积极支持和引导计划外人口合法化1.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对村里居住的计划外人口提供合法化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2.鼓励计划外人口积极参与农村建设和发展,为村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七、监督和执法1.将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 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2.设立计划生育监督委员会,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及时解决违规行为和问题。
通过制定和实施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 我们将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人口观念和生育观念, 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效果, 促进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人口和谐发展目标。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范文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范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是指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制度,包括计划生育育龄夫妇一对一教育指导制度、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育奖励与限制政策。
这四项基本制度有助于保障国家的人口健康与经济发展,推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下面是一篇关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的范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制度,这些制度旨在保障国家的人口健康与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对计划生育育龄夫妇的一对一教育指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育奖励与限制政策的实施,我国人口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首先,计划生育育龄夫妇一对一教育指导制度,旨在帮助夫妇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和计划生育意识,提供科学的生育指导和计划生育知识。
通过加强夫妇的性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正确使用避孕方法,合理控制生育数量,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人口增长,保障人口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政策,对于延迟婚龄和优生优育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提供全面而系统的生育服务,鼓励年轻人在经济条件和身体条件充分准备后再结婚生育,可以避免因早婚早育导致的青少年怀孕、夫妻经济负担过重等问题。
同时,优生优育政策也呼吁夫妇进行遗传疾病和先天缺陷的咨询和筛查,以保障后代的健康。
再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提供,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通过不断提高技术服务的水平,提供全方位的避孕措施和生育手术,可以满足广大夫妇的不同需求,确保他们获得安全有效的生育服务。
同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有助于减少不安全性别选择和不合理的流产,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生育能力。
最后,生育奖励与限制政策,是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激励和约束措施。
通过给予生育奖励和限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可以推动夫妇合理控制生育,避免出现超生和生育行为的滥用。
这些政策对于保障人口总量合理控制,维护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计划篇一:关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方案沂人口组发[XX]31号沂南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为从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适当补偿,使他们在政治上得荣誉、在经济上得实惠,调动全县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保障政策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积极稳妥地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全社会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在全县建立奖励与处罚相结合、正面导向和负面教育相补充、城镇和农村相统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相协调的较为健全完善的利益导向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来自: 小龙文档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计划)家庭在婚姻、生育、节育、教育、生产、生活、就业、医疗、伤残、养老等各方面得到优惠扶持,促进全县人口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方法步骤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具体工作中,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27日前)成立利益导向机制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摸底工作;汇总全县摸底情况,印制沂南县计划生育家庭优待证等有关证件和统计报表。
(二)实施阶段(9月27日—10月31日)1、制订实施细则(9月27日—10月7日)县直履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相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保障政策的意见》要求,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具体科室及相关人员负责,做好具体的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兑现办法,确定奖励优抚的具体措施。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篇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利导政策一、奖扶1.农村二女绝育户和农村独生子女户。
2.年满60周岁。
二、特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籍在本省内。
2.女方年满40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
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籍在本省内。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达三级以上(含三级)。
3.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1.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并发症3.并发症尚未治愈三、阳光助学1.农业户口2.实施绝育手术一女或者二女户家庭在读高中的女孩。
四、绝育奖1.农村二女家庭以及主动放弃生育二胎的农村一女家庭,2012年1月1日后落实的绝育手术,且不能参加社保的对象。
2.农村以往的生育一男一女家庭,2012年1月1日后男孩因故死亡且不再生育而成为的一女家庭,夫妻中落实了绝育术的一方。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农村二女或者一女绝育户家庭2.家庭中已经年满18周岁的退出享受名单。
六、0到6岁爱心保险农村独生子女家庭0到6岁的儿童七、二女绝育户社保1.双方均为农业户口2.已经落实绝育手术3.男未满45周岁,女为满40周岁,如果接受绝育手术的一方在本办法之前已经参加社保且处于缴费状态不受年龄限制。
八、适当补贴1.2011年9月30日之前实施绝育手术的农村独女和二女对象2.未参加二女户社保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篇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研究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研究【摘要】: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发展态势呈现出较以往更为复杂的局面,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仍然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失衡等。
与此相应,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也已从最初控制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逐步转移到如何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来。
2024年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范本(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范本1、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满____周岁,按每人每年不低于____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至死亡。
2、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发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____周岁时止,每月奖不少于____元的奖励费给独生子女父母。
3、对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并经确认的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人每年____元和____元的标准发给扶助金。
4、对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0-____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儿女家庭,每年办理一次____元的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
5、主动放弃生育二胎的农村独女家庭父母和农村儿女家庭父母中施行了绝育手术的一方,办理不低于____元的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并由乡镇一次性奖励不少于____元。
6、对农村不再生育的独女家庭和已落实绝育措施的二女家庭,参加国家新型合作医疗的,其个人出资部分,全部由财政负担。
7、对农村主动放弃生育二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照规定获得不低于____元的一次性奖励。
8、对农村经济困难的独女不再生育家庭和二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家庭,从本县应届考取二本以上的女孩,依照规定可获得县、乡(镇)各____元的奖扶。
9、农村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计划生育一女、二女困难家庭,在本县就读高中的女生,每人每学年至少可享受____元的帮扶。
10、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可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
11、农村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的,由乡镇奖励____元。
12、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享受《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婚假____元、晚育假____天、男方护理假____天。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3、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家庭在承包土地、申请审批宅基地、分配集体福利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户在申请审批宅基地、分配集体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计算。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意见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意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意见是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导向,从保障人民群众生育权利和福利出发,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这一意见的出现,是中国政府在经历计划生育政策多年后,总结和反思,提出的新的发展思路。
首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意见明确提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利和福利。
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原则。
从历史上看,计划生育在初期实施中存在着人权和社会公平等方面的问题。
人口政策必须注重人的权益,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好的生活和发展,这是经济发展的基础。
因此,在新的意见中,计划生育政策应当更注重人民的福利,而不是过度关注政府的控制权力。
其次,该意见提出应该维护人口结构的稳定与合理性。
这意味着,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注重人口的结构与质量。
人口结构合理,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科学地规划人口数量和结构,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第三,该意见还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确保其满足群众需求。
这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从政府管理向服务群众转变。
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的生育权利和福利。
要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并且通过规范管理和透明度,消除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不信任感。
第四,该意见还提出了发展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这里的创新主要指的是科技创新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应用,包括避孕、生殖健康、辅助生育等方面的创新。
这些创新可以改善人民的生育和健康状况,使计划生育政策更贴近实际需要。
总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意见是中国政府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和发展方向。
这一意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育权利和福利出发,注重人口结构的稳定与合理性,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发展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有效建议。
这些建议有助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实现人口数量、结构的优化,促进社会的平衡发展。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范文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范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是指计划生育政策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育权益和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所建立的四项制度,即生育登记制度、晚婚晚育的奖励与优惠制度、计划生育创办机关和补偿交准制度。
下面是一个范文: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口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通过了计划生育政策,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
首先,我国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对每个家庭的生育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让政府了解人口增长情况,科学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并做好人口资源的合理配置。
同时,生育登记制度还可以为家庭提供更好的生育服务和政策优惠,保障其基本权益。
其次,我国通过实行晚婚晚育的奖励与优惠制度,引导人们合理规划生育时间,推迟结婚和生育年龄,减轻人口压力。
通过给予晚婚晚育家庭奖励和优惠政策,可以鼓励人们更加理性地选择合适的时间来生育,使人口的增长更加平稳有序。
第三,我国成立了专门的计划生育创办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这个机关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培训和执行起着关键作用,可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避免出现问题。
同时,计划生育创办机关还可以提供咨询和服务,解答人们在生育方面的疑问和困惑。
最后,我国实行补偿交准制度,对超生家庭进行罚款或限制性生育措施,以维护全体人民的生育权益和社会公平。
通过对超生家庭的补偿交准,可以促使人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避免过度生育,从而保证人口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生育登记制度、晚婚晚育的奖励与优惠制度、计划生育创办机关和补偿交准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024年计生利益导向工作总结(2篇)
2024年计生利益导向工作总结2024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利益导向,着重推动计生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努力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在这一背景下,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推进和完善。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在2024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如新闻媒体、社交网络、广告宣传等渠道,宣传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性和积极效果。
同时,加强政策培训,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意识,使其能够更加熟悉政策,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二、完善服务体系和措施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措施,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一方面,我们将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另一方面,我们将加强对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和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和管理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方面,我们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另一方面,我们将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策的顺利执行。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2024年,我们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一方面,我们将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另一方面,我们将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加深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友好,共同面对人口问题所带来的挑战。
综上所述,2024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主要着力于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完善服务体系和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这些工作将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改进和完善,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4年计生利益导向工作总结(二)一、工作背景和目标概述2024年,我们在计生领域继续坚持利益导向的工作理念,以人口素质提升、协调发展为目标,注重保障每个家庭的权益和幸福感,推动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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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宣传册
国家部分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具有本市城镇或农村户口;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二)标准
1、城镇及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其父母特别扶助标准
为每人每年3120元;
2、城镇三级以上残疾及农村残疾的独生子女,其父母的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760元。
重庆市部分
一、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子女依法鉴定为四级以下残疾,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配偶中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标准
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
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农村或城镇无业人员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
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
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五、重庆市独生女高考加分
本人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照顾申请表》,经批准后报考市内院校加5分。
长寿区部分
一、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结合长寿区实际情况,2010年12月区府办出台了《长寿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实施方案》(248号文件),建立了“政府统揽、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响应、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出生缺陷实施三级干预,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在一级干预方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在二级干预方面,实施免费产前检查;在三级干预方面,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婴儿救助。
(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
(二)免费产前检查
(三)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四)关心关怀缺陷婴儿
二、放弃再生育奖励金:符合照顾生育条件,办理了《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后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奖励夫妻300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扶助金:经市、区计划生育专业技术机构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家庭,每年给予扶助金500元。
四、对2007年以来没有违法生育自愿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已婚育龄群众进行奖励,绝育的奖励200元,安环的奖励50元。
五、计划生育中年丧子夫妇救助制度
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中年丧子夫妇,由政府出资按每人每年900元标准购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中年丧子夫妇,由政府出资按每人每年120元标准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
保险的中年丧子夫妇,建立生病住院补助制度,即在生病住院后,按照医疗保险报销总额的1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助3000元。
六、未成年独生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
未成年独生子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一档标准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参加二档标准的按一档资助标准执行。
七、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财政专项补助
对部分贫困独生女和中年丧子家庭进行财政专项补助,全区每年补助200户,每户给予500元专项补助金。
八、部门帮扶贫困计划生育家庭
全区各部门每年帮扶3户贫困计划生育家庭,给予每户不少于300元帮扶资金外,还要帮助其脱贫致富。
九、资助贫困独生女上大学
对当年考上二本及以上的计划生育贫困女大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助学金。
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
符合计生特别扶助规定家庭的夫妇和子女参加一档标准的,个人应缴纳的30元参保费用由政府资助20元,个人缴纳10元;参加二档标准的按一档资助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