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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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管理制度(3篇)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3篇)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档案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冶炼厂所有车间(科室)、工段(班组)。

3、职责3.1技术科负责组织工艺事故的管理工作。

3.2设备科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3.3安全科负责组织人身伤害事故的管理工作。

4、事故报告程序4.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进的途径向上级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

对各类重大事故,各主管科室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准确的在半小时内向厂长和集团企业综合管理部报告。

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4.2工艺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发生工艺事故后,由岗位向厂调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艺事故的后果、过程、时间。

厂调度室接到报告后通知技术科。

4.3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发生设备事故后,由事故岗位立即报告厂调度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设备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结果、生产运行状况。

厂调度室接到报告后通知设备科,设备科根据要求逐级上报。

____人身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厂调度室并组织抢救,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受伤人数、受伤程度、时间、主要事故原因。

厂调度室接到报告后通知安全科,安全科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并参加抢救。

5、事故调查、处理5.1工艺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要求:由技术科负责对全厂发生的工艺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于月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质量考核。

5.2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要求;调查处理由设备科依照集团《设备管理条例》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____人身伤害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要求: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厂安全科报分管副厂长审批后,按照厂年度安全指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重伤以上事故由集团安委会依照集团《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调查处理。

6、要求6.1事故发生后,____天内要组织事故相关责任人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最新8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最新8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最新8篇事故管理制度篇一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在生产及仓储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产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凡属于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设备维保不力、违反工艺标准以及监视不力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称为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

1.一般事故以下事故称为一般事故:1)松散回潮后在制品的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4.5%;2)松散回潮后在制品的温度偏离工艺要求温度15℃;3)松散回潮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4)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5)热风润叶后在制品的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3%;6)热风润叶后在制品的温度偏离工艺要求温度15℃;7)热风润叶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8)切丝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9)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10)浸渍后烟丝出现一批(一锅)不合格;11)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0.9%;12)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13)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14)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15)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不足10箱;16)成品烟丝箱混堆且数量不足10箱;17)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不足10箱;18)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不足10kg;2.重大事故以下事故称为重大事故:1)松散回潮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2)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3)储叶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4)储叶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5)热风润叶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6)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7)储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8)储丝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9)浸渍后烟丝出现二批(二锅)不合格;10)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2%;11)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12)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13)储成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14)储成丝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15)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16)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超过10箱但不足50箱;17)成品烟丝箱混堆且数量超过10箱;18)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超过10箱但不足50箱;19)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超过10kg但不足50kg;3.特大事故以下事故称为特大事故:1)备料配方错误造成投料错配方;2)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3)储叶柜进出错误造成配方混杂;4)储叶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5)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6)储丝柜进出错误造成配方混杂;7)储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8)浸渍后不合格烟丝超过二批(二锅);9)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3%;10)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11)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12)储成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13)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14)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超过50箱;15)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超过50箱;16)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超过50kg;二、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质量发生事故后,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按规定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其他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5篇)

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5篇)

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1.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采取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有人员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保护现场,并迅速拨打122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向120急救中心报急救。

2.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领导和车管部管理人员报告,向保险公司报案;企业应在事故发生____小时内向行业主管安全管理监督部门报送事故快报。

3.事故快报应按照将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驾驶员姓名、车牌号、从业资格证号、行驶的线路或类别、造成伤亡人数以及简要的事故发生过程、大致事故责任划分等情况尽快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漏报。

____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紧急报案电话后需紧急救援时,应积极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和救助工作。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等。

5.发生一般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向车管部报告,车管部接到报告后,需要急救时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

6.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车管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安全经理和公司负责人报告,当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经理先向紧急抢险组发出指令,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安置伤员。

安置组和后勤保障组迅速集合,听候安排。

7.事故的分析调查: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针对本企业或外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

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处理和统计伤亡事故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程序。

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范围和规定:明确伤亡事故的定义和报告的范围,例如涉及人身伤亡、工作场所事故、交通事故等。

2. 报告责任和流程: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伤亡事故的报告责任和流程,明确报告的渠道和要求,避免信息的滞后和延误。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重要负责人必需立刻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快速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帮助搭配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出12小时。

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看法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供应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料子。

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

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重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实在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判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惩罚及行政处分,冒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未定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3、有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第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

第四条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报告和处理事故,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和接受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事故等级公司事故等级按照重伤及以上人身损害事故、非伤亡事故和内部统计事故进行分类。

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等级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及《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规定。

非伤亡事故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

一级非伤亡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非伤亡事故为一级重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公司内部统计事故分类如下:(一)内部统计一级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内部统计一级事故:1.造成2人以上轻伤。

2.造成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机组非停。

即:除计划停机外,机组停机在8小时内不能恢复并网的为机组非停。

4.漏炉停槽。

即:因漏槽导致电解槽72小时内停止运行,或因漏槽造成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2人以上群体轻伤。

(二)内部统计二级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内部统计二级事故:1.造成1人轻伤。

2.造成3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3.因事故造成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2人以下轻伤。

(三)内部统计三级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内部统计三级事故:1.轻微伤。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1、井下发生各类辅助运输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值班干部详细汇报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及事态发展等情况,同时由事故责任单位现场跟班干部或班长,积极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2、事故责任单位值班干部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按程序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公司调度指挥部进行汇报,并通过各类有效的通讯设备,对事故现场的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进行周密的组织安排与协调指挥。

3、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及时赶到值班室或赶赴现场进行坐镇指挥。

4、调度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积极协调、调度一切资源进行事故抢救或善后处理工作。

5、若发生的辅助运输事故情节较严重时,事故责任单位井下人员在向本单位值班干部汇报的同时,必须向公司调度指挥部进行汇报,以便调度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有力控制事态发展。

南山区六煤矿____年____月____日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二)1. 引言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组织内部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管理效率,确保安全事故及时报告、追踪和处理,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组织活动的员工及相关人员。

3. 安全事故的定义安全事故是指在组织活动过程中,由于事故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4. 安全事故的报告要求4.1 所有员工在发现或遭遇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给直接上级。

4.2 直接上级应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或专责人员报告。

4.3 安全主管部门或专责人员负责收集、记录和分析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

5. 安全事故的分类和等级安全事故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具体分类及等级标准由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6. 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6.1 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安全主管部门或专责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6.2 处置过程中需确保人员安全,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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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严肃责任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研发、生产、检验、试验、安装等范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

2、事故的分类
2.1伤亡事故: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企业的管理不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工作人员自身不慎及发生意外、被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发生的各类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2生产事故:由于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反工艺规程或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原料、半成品、成品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3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因设备自身原因或由于维修保养不及时、操作不当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4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2.5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2.6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3、事故的等级
3.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3.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3.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按伤亡程度划分
3.2.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3.2.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2.3死亡事故
3.2.3.1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2.3.2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3.3险肇事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有可能导致事故的违章行为,可是没有形成不良后果的事故或事件。

3.3.1一般险肇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事故,因偶然原因无人员伤害。

3.3.2重大险肇事故:可能导致多人伤害的事故,因偶然原因无人员伤害。

4、事故责任的划分
4.1事故责任分析
4.1.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经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

4.1.2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责任属直接
责任。

主要指现场操作、指挥人员。

可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4.1.3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间接原因的责任属间接责任。

主要指各级管理人员。

可分为直接管理责任者、重要管理责任者、一般管理责任者。

4.2事故责任区分原则
4.2.1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事故的,应追究现场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4.2.1.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2.1.2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和生产安全责任制;
4.2.1.3发现危急情况既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
4.2.1.4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机器设备;
4.2.1.5不按规定配备、穿戴防护用品和用具。

5.2.2凡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或领导人员的责任
4.2.2.1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员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或不会操作,不懂安全规程;
4.2.2.2安全管理混乱,生产安全规章制度缺乏或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
4.2.2.3设备、设施不按规定检修或超负荷以及带病运转;
4.2.2.4无视安全管理部门的警告和风险提示,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2.2.5劳动条件恶劣,作业环境不安全或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有缺陷,又不采取整改措施;
4.2.2.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
4.2.2.7在推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没有生产安全责任要求和相应措施;
5.2.2.8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或挪作它用;
4.2.2.9对已发现的隐患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事故发生后仍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
4.2.2.10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或安监人员;
4.2.2.11现场管理、检查不力,或工作失误;
4.2.2.12违反职业禁忌的有关规定;
4.2.2.13设计有错误或在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削减安全卫生设施的;
5、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5.1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发展和损失的扩大,防止二次灾害,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保护。

5.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发生了伤亡事故,必须尽一切可能抢救受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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