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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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范文(3篇)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范文(3篇)

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局(公司)司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司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局(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局(公司)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司务公开的原则1、遵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公司;2、有利于局(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3、有利于增加局(公司)管理工作透明度;4、有利于职工参与局(公司)民主管理;5、有利于加强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二、司务公开的内容1、局(公司)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2、公司财务状况;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4、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5、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司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和负责科室(见附页)四、司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由局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

成立司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公司)主管领导、纪检委员、工会、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局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局书记室、工会、办公室负责。

每半年检查一次司务公开的情况。

附:司务公开的项目、责任科室、形式和程序一、局(公司)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计划公开细则(一)主管科室:办公室(二)主管科室的责任,通过有效途径,使职工了解局(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情况,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对合理部分予以采纳。

(三)公开内容1、计划编制的原则;2、计划的内容和计划分解、落实情况;3、计划执行结果。

(四)公开的程序和形式1、局(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由办公室提出初稿,经法人代表、同意后由党政工领导班子讨论决定;2、召开局(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对上述计划进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3、提交局(公司)职工代表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定稿后上报江苏省盐业集团南通有限公司;4、由各科室、盐批部向职工公布和贯彻上述计划;5、半年或一年总结执行结果向职工公布。

行务公开制度

行务公开制度

银行支行行务公开制度为贯彻中央金融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在金融系统深入实行行(司)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金融工办发[]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行的民主建设,根据《银行张家口分行实施行务公开制度暂行办法》,结合我行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一)实行行务公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通过实行行务公开,促进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行务公开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实现员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要通过行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员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三)实行行务公开必须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必须有利有我行改革、发展、稳定和商业秘密保护.(四)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总支在行务公开工作中不仅是领导者,而且是实践者.要率先垂范,形成党政共同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具体承办,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五)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季向市行书面报告一次。

设立监督电话:6223730。

(三)行务公应在员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本办法由支行工会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行务公开实施办法发布日期:2011—07—14为了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和客户的民主权利,促进业务经营有效和谐发展。

根据总行关于加强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工作中,对于法定的事项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参与。

这个制度是我国政府推行的一项重要政务公开制度,其目的是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性。

三务公开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财务公开,即公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公开预算执行情况等。

通过财务公开,可以使公众了解到国家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社会信任度和监督机制的有效性。

二是决策公开,即公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

通过决策公开,可以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使公众了解政府的决策原因和目的,有助于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参与。

三是行政公开,即公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活动和执行结果。

通过行政公开,可以使公众了解到政府的工作进展和成果,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防止权力滥用。

三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管理效能,推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同时,它也强化了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行动能力,促进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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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银行行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农村合作银行行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农村合作银行行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行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促进行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辖内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对拟公开的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内各级行务公开的保密审查。

第四条保密审查应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依法、合规、及时和准确,既确保行务事项或信息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经营。

第五条保密审查的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以任何方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行务事项或信息。

未经保密审查的行务事项或信息不得公开。

第六条保密审查的内容包括:(一)行务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二)行务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工作秘密,即是否涉及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或一旦泄露会给本单位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失的事项;(三)行务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四)行务事项或信息公开后是否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保密审查的依据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涉及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条款;(六)国家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行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上级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单位行务事项或信息生成部门、行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合规部、综合部)是行务公开保密审查机构。

政务公开制度范文

政务公开制度范文

政务公开制度范文1. 背景和目的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旨在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市民的参与。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政务公开的实施,确保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

2. 管理标准2.1 政务公开原则1.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信息公开原则:政府部门应主动公开信息,除非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情况,应将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市民。

3.便民原则:政府部门应以市民为中心,提供便民和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确保市民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2.2 政务公开范围1.政策法规:包括重要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府决策文件等。

2.行政职责:包括政府职能、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政府部门的主要行政职责。

3.财务预算:包括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财税政策等。

4.重大工程和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公开信息。

2.3 政务公开程序1.政府部门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政务公开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公开发布等环节。

3.政务公开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政务公开网站、移动政务等,提供多样化的公开渠道。

2.4 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1.政务公开网站:政府部门应建立和维护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2.政府发布会: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举行发布会的方式公开重大决策和政策解读等信息。

3.媒体发布: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式公开重要政府信息。

4.申请公开:市民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部门提出公开申请。

3. 考核标准3.1 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时性政府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2 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政府部门应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不能删除或篡改有关信息的内容,保持信息的透明度。

3.3 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政府部门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银行信息公开制度

银行信息公开制度

银行信息公开制度1.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银行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效率,本文旨在制定银行信息公开制度,以确保银行信息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2.目的和范围本文的目的是规范银行信息的公开范围、方式和内容,促进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3.信息公开的原则银行信息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性和客观性:银行应按照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息,确保信息不受到误导和歧视。

2.全面性和时效性:银行应公开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全面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最新的信息内容。

3.便捷性和可理解性:银行应提供便捷的渠道和方式,使公开的信息对各类用户易于理解和获取。

4.息的内容银行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机构概况:包括银行的名称、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基本信息。

2.经营状况:包括银行的收入、支出、利润、资产负债状况等经营指标。

3.风险管理:包括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等相关信息。

4.产品和服务:包括银行的产品和服务介绍、费率、申请流程等具体信息。

5.法律合规:包括银行的合规制度、合规违规行为处罚等相关法律信息。

5.信息公开的方式银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信息公开:1.网络平台:银行应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或其他网络平台上息,包括文件、报告、公告等。

2.媒体发布:银行可以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3.定期报告:银行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发布定期报告,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报告经营状况。

4.信息咨询:银行应设立信息咨询窗口,接受相关信息需求的用户咨询和查询。

6.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处罚为确保银行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合规性,监管机构将对银行信息公开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违反信息公开制度的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法律处罚。

7.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推广银行应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员工和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

三务公开制度范本

三务公开制度范本

三务公开制度范本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们决定在相关事务领域实行三务公开制度。

具体范本如下:一、信息公开1. 在政务网站等互联网平台上,公开有关事务的基本情况、政策规定、决策依据、业务程序、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2. 定期发布有关事务的工作报告、年度计划、重要决策和政策文件,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3. 对涉及重大决策和行动的事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 建立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渠道,提供便捷的反馈和互动机制,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

二、决策公开1. 在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开展民意调查和专家评估。

2. 决策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公开相关报告和数据,并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

3. 对涉及重要决策的决策理由、过程、结果等进行公开,为公众了解决策背景和合理性提供支持。

4. 对决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数据、效果和效益进行监测和评估,公开评估报告和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评价和监督。

三、执法公开1.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及时公开有关执法行动的依据、程序、标准、细则和结果。

2. 政府各部门及时公开相关行政执法、监管执法、证照执法等活动的基本情况、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

3.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无法自行维权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推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提供救济途径,保障他们行使合法权利的受保护。

以上是我们制定的三务公开制度范本,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互动,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谢谢!。

支行行务公开制度汇编范本

支行行务公开制度汇编范本

支行行务公开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支行行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支行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分行行务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务公开,是指将支行的基本制度、工作流程、工作动态、工作计划、业务数据、人事变动、财务管理等信息,采取一定的形式和途径,向全体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第三条行务公开应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全面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第四条基本制度公开。

公开支行的各项基本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五条工作流程公开。

公开支行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包括贷款、存款、结算、外汇等业务办理流程。

第六条工作动态公开。

公开支行的日常工作动态,包括业务发展、客户服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工作计划公开。

公开支行的中长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等。

第八条业务数据公开。

公开支行的业务数据,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外汇等业务量的统计数据。

第九条人事变动公开。

公开支行的人事变动情况,包括人员招聘、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等。

第十条财务管理公开。

公开支行的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财务审计等财务信息。

三、公开形式和途径第十一条行务公开应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便于全体员工了解和监督。

(一)利用支行内部网络平台,建立行务公开专栏,发布行务信息;(二)定期召开支行务虚会,通报行务工作;(三)利用支行内部报纸、杂志、橱窗等宣传媒体,宣传行务工作;(四)建立行务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四、公开程序和时限第十二条行务公开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一)拟公开的行务信息,由支行行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二)审核通过的行务信息,由支行行务部门确定公开形式和途径;(三)支行行务部门定期对行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行务公开应明确时限。

(一)基本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在制定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二)工作动态和工作计划,应在每季度初和年度初公开;(三)业务数据和人事变动,应在变动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四)财务信息,应在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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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行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中央金融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在金融系统深入实行行(司)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金融工办发[]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行的民主建设,根据《银行张家口分行实施行务公开制度暂行办法》,结合我行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实行行务公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通过实行行务公开,促进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行务公开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实现员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

要通过行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员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三)实行行务公开必须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必须有利有我行改革、发展、稳定和商业秘密保护。

(四)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总支在行务公开工作中不仅是领导者,而且是实践者。

要率先垂范,形成党政共同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具体承办,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五)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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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向市行书面报告一次。

设立监督电话:6223730。

(三)行务公应在员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本办法由支行工会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行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14
为了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和客户的民主权利,促进业务经营有效和谐发展。

根据总行关于加强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行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行务公开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公开、便民、依法合规经营和廉洁从业为基本要求,通过行务公开,提高全行工作效能和公信力,为业务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服务。

第二条行务公开的原则
(一)党委(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
动员职工广泛参与,使职工有一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农发行限定知晓范围的工作秘密,所办理的与员工和客户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应及时公开。

(三)公开事项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第三条行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分行机关、各行(部)都要实行行务公开,并使行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逐步达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分行党委(各基层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行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把行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行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行务公开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公开的内容,要坚持形式与效果的统一,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公正。

第四条行务公开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一)分行成立行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管副行长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行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

行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保卫处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行务公开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意见,对行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反馈行务公开的情况。

(三)各职能部门每年向行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一次行务公开的情况。

行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研究一次行务公开工作,并向全行通报有关情况。

(四)各基层工会每半年向分行行务公开办公室上报行务公开执行情况。

(五)各行(部)依据本办法,建立相应的行务公开领导小组,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行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规定。

重点是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农发行重要决策、改革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二)经营管理。

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情况,如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营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落实这些经营目标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措施等。

(三)财务收支情况。

主要是年度财务管理及业务收支情况。

大额费用开支和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大的基建和维修项目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车辆设备维修情况;宣传费、会议费、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等提取及使用情况;职工住房补贴情况及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等。

(四)干部人事管理。

重点是业务岗位竞聘、干部选拔任用、员工招聘的程序和条件;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励晋级、工资和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方案及考核兑现情况;业务岗位职务的评聘晋升情况等。

(五)廉政建设。

重点是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民主评议干部的程序、方式、内容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结果。

(六)信贷管理政策、会计结算办法和相关规定、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

(七)客户和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行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对内公开的形式。

通过召开行务会、职代会、全体职工大会、职工座谈会,利用意见箱、宣传栏、内部管理网站等在行内公开。

(二)对外公开的形式。

通过宣传资料、召开银企座谈会、新闻媒体、公告栏
等形式向行外公开。

第七条行务公开的步骤和程序
(一)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行务公开的事项和有关材料,经分管行领导审核同意后,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二)重要行务公开事项由党委会(党支部)研究决定。

(三)行务公开的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可根据实际确定。

每次行务公开后,要及时收集干部职工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员工和客户有权对行务公开内容进行质询,对群众(企业)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应及时认真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及时公布。

(四)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及员工、客户提出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形成文字材料,由承办部门保存备查。

第八条其他
(一)对在行务公开工作中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应认真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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