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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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集团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完善和明确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手续和流程,界定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与集团公司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与分类1、定义:离职是指员工本人或集团公司因各方面的原因而产生的一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2、分类:员工离职分以下四种2.1辞职:员工以合法的理由终止、解除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关系。

2.2辞退:集团公司以合法的理由终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2.3除名: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再具备员工应有的条件,取消其在集团公司员工的资格。

2.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半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条辞职1、员工因合法的理由需要离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或在集团公司OA系统上下载《员工离职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离职申请。

2、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3天,试用期后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3、离职(留任)面谈。

用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所属员工《员工离职申请表》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回应,并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留任)面谈,将面谈结果和处理意见上交人力资源部。

4、离职调查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表》后就辞职员工的辞职理由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处理意见。

5、批准权级5.1试用期内、四级工程师、三级工程师、初级职员等级别的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2二级工程师、中级职员、工程项目管理类普通员工辞职,二级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3一级工程师及以上、高级职员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类经理级及以上、行政管理类副职及以上员工辞职,经集团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5.4管理部门中级职员及以下级别员工辞职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离职员工在离岗离职过程中信息安全,防止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离职员工,包括因辞职、辞退、退休、死亡等原因离职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保密原则: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仍需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公司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

2. 交接原则:离职员工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公司资产和信息安全。

3. 责任原则:离职员工对离职前发生的公司秘密信息泄露负有一定的责任。

第二章保密义务第四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仍需对以下公司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1. 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秘密信息;2. 公司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商业秘密信息;3. 公司员工个人信息;4. 其他涉及公司利益和安全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不得以下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秘密信息:1. 向他人透露公司秘密信息;2. 将公司秘密信息用于个人或第三方利益;3. 利用公司秘密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4. 其他可能泄露公司秘密信息的行为。

第三章交接手续第六条离职员工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交接手续:1. 离职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2. 人力资源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和工作性质,安排相应的交接人;3. 离职员工与交接人共同办理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负责的工作、项目、资料等移交给交接人;(2)财务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负责的财务事项、报销等移交给交接人;(3)物品交接:离职员工应将所使用的公司物品、设备等移交给公司;(4)保密协议:离职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交接人应认真核对交接内容,确保公司资产和信息安全。

如有遗漏或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离职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如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公司的信息安全,维护公司的核心利益不受侵害,我公司制定了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离岗离职人员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1.离岗离职人员信息的保密原则:所有员工离岗离职后,公司应保密其所有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工作成果和商业机密等信息,离岗离职人员不得擅自抄录公司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工作成果和商业机密等信息。

2.离岗离职人员信息的清理原则:所有员工离岗离职前,公司应对其工作设备、网络帐号、职务授权、公司物品等进行清理与收回。

离岗离职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配合公司的清理,完全交出公司的所有物品。

3.离岗离职人员信息的处理原则:公司应及时核对离岗离职人员名册,对离职人员工作设备、网络帐号、职务授权、公司物品等进行统一收回、封存和标记,并加以保管,定期检查。

公司应制定并实施彻底的清理方案,防止敏感信息泄漏,并落实到位,确保公司利益和信誉不受侵害。

二、离岗离职人员信息保密的处理程序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员工离岗离职通知后,根据离岗离职人员所属部门出具“离职审批表”,附上电脑软件、U盘、磁带等存储介质清单,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2、办理离岗离职前,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离岗离职人员在公司期间的所有工作、资料进行归档处理,离岗离职人员原工作设备、电脑、文件存储器等办公用品应统一收拾到某一特定区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待进一步处理。

3、离岗离职人员的电脑及存储装置应交由维修人员进行彻底的数据清理,完全清除离岗离职人员在公司期间存储的数据,避免敏感信息泄发,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4、离岗离职人员的移动存储设备应一并交回,由公司收缴,废弃或重新分配使用。

5、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在交接过程中,督促离岗离职人员提交签署保密协议,确认归还公司所有设备、资料和物品,并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宣传、警示等工作,保证公司关键信息、资料和机密不被泄露和外流。

三、离岗离职人员信息管理的应急措施1、对于离岗离职人员的离职细节,应统一进行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中人员的流动性也逐渐增加。

人员离岗离职管理对于企业的安全运营至关重要。

为确保离岗离职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企业资产保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人员离岗离职管理流程,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和资产保护,减少内部安全隐患。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的离岗离职管理,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三、管理流程1. 离岗管理(1)员工请假离岗①员工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注明离岗期间的具体时间和联系方式。

②上级主管在审批通过后,将请假相关信息通知人事部门,并核实离岗人员的工作交接情况。

③离岗期间,员工需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回应相关工作咨询。

(2)外出公干①员工外出公干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申请,并注明外出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②上级主管在审批通过后,将外出公干相关信息通知人事部门,并核实外出人员的工作交接情况。

③外出期间,员工需按照企业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回应工作咨询。

2. 离职管理(1)员工主动离职①员工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

②上级主管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及时安排离职面谈,并核实员工所掌握的机密信息情况。

③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离职事宜,进行离职手续办理以及注销相关系统账号和权限。

④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将与企业相关的文件、资料归档整理,交接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顺利过渡。

(2)员工被动离职①员工如果违反公司制度或职业道德,导致被迫离职,上级主管应及时通知人事部门,并进行离职面谈。

②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离职事宜,进行离职手续办理以及注销相关系统账号和权限。

③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将与企业相关的文件、资料归档整理,交接工作。

④企业应对员工的离职进行记录,以备查阅和参考。

四、安全保障措施1. 信息安全(1)离岗期间,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的办公用品、文件和资料,避免丢失或被他人非法获取。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模版(3篇)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模版(3篇)

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概述人员离岗离职是组织中不可避免的情况,为保障组织以及离岗离职员工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离岗离职员工,包括因任职期满、辞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岗离职的人员。

二、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原则1. 整体管理原则: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要与整体信息安全管理相衔接,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及保密机密的有效保护。

2. 合规原则:所有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依据原则: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必须依据组织的信息安全政策、制度和流程。

4. 审计追踪原则:对离岗离职信息的处理、存储、传输等情况进行审计和追踪,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机密。

5. 风险评估原则:根据离岗离职人员的岗位和访问权限等,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合适的措施保障信息资产的安全及保密机密。

6. 共享原则:离岗离职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要与组织和组织成员共享,确保信息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一致性。

三、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 离岗离职信息安全培训为了确保离岗离职人员对信息安全管理的了解和重视程度,组织应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政策、规定、操作流程等内容。

培训内容应覆盖离岗离职人员在工作中所涉及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2. 离岗离职人员权限收回在离岗离职人员申请离职或被解聘后,组织应及时收回其在办公系统、网络、服务器等各类信息系统中的访问权限。

收回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解绑员工的账号、注销账号、禁止访问特定区域等操作。

3. 离岗离职人员设备和资料清查离岗离职人员离岗离职前,组织应进行设备和资料的清查工作,确保离岗离职人员归还或销毁属于组织的设备和资料。

如有数据需要留存的,应由专人负责存储、备份和归档工作。

4. 离岗离职人员邮箱、通讯工具的处理离岗离职人员的邮箱和通讯工具应进行及时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关闭邮箱、清空邮件、删除临时文件、注销账号等操作。

必要时,可以设置自动回复或转发功能,通知合适的人员接管离岗离职人员的工作。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要求主要有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要求主要有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要求主要有人员离岗离职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敏感信息工作岗位上担任职责的人员。

他们的离岗离职对于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以下是人员离岗离职涉密人员保密要求的主要内容:一、离岗安全管理要求:1.提前通知:涉密人员应提前通知所在单位,说明离岗原因和离岗时间,并填写离岗审批表。

2.取回资料:离岗前,涉密人员应将所负责的涉密资料妥善保管并归还给单位。

3.清理设备:离岗前,涉密人员应清理个人设备,包括计算机、手机等,确保没有留存涉密信息。

4.密码管理:离岗前,涉密人员应关闭个人账户,并重置密码,同时通知单位相关人员,确保不能被他人非法使用。

5.离岗检查:单位应对离岗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离岗人员不携带涉密资料或其他机密信息离开单位。

二、离职安全管理要求:1.提前通知:涉密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并填写离职审批表。

2.交接工作:离职前,涉密人员应认真完成工作交接,将所负责的涉密资料交给接替者或上级领导,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3.资料归档:离职后,涉密人员的工作档案和涉密资料应及时归档,严格保密,避免信息泄露。

4.资料清空:离职后,涉密人员应将离职前负责的计算机、手机等个人设备清空,并通知单位相关人员。

5.违约责任:单位可以要求离职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离职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保密教育和培训要求:1.内部培训:涉密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2.外部培训:涉密人员可以参加相关的保密培训课程,增强保密意识和能力。

3.定期考核:单位应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四、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1.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单位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停职、辞退等措施。

2.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可以追究泄露涉密信息的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等。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信息安全,保障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规范人员离岗离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离岗离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辞职、辞退、退休等情形。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离岗离职人员的安全责任,规范离岗离职程序,确保信息安全,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岗离职前的安全准备工作第四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在提出离职申请后,主动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并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离岗离职人员应将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涉密信息、文件、资料等,在离职前进行全面清理,不得擅自带走、泄露或篡改。

第六条离岗离职人员应按照规定,将本人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设备等进行清点、登记,并按照要求上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离岗离职人员应接受单位组织的离岗离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离岗离职手续办理第八条离岗离职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 提交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2. 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人员进行安全审查,核实其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的合规性;3. 离岗离职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4. 人力资源部门与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5. 离岗离职人员将本人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设备等上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离岗离职后的安全责任第九条离岗离职人员在离职后,仍需承担以下安全责任:1. 不得泄露、传播或利用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2. 不得违反保密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本单位信息;3. 如发现涉及本单位的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离岗离职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人员离岗离职管理,确保公司财产、信息安全,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辞职、退休等离岗情况。

三、管理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离岗离职进行审核,确保离职手续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财务部负责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宜。

4.保密办公室负责离职员工保密信息的安全管理和脱密期管理。

四、离职手续办理1.离职员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2.部门负责人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离职原因合理,并签署意见。

3.人力资源部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离职手续等,确保符合公司规定。

4.离职员工需完成以下手续:(1)归还公司所有财产、设备、钥匙等物品;(2)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连续性;(3)签署《离职保密协议》,承诺在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4)办理离职手续,领取离职证明。

五、离职期间安全管理1.离职员工在离职期间仍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2.离职员工在离职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财产、设备等,如需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离职员工在离职期间,如发现公司财产、设备等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六、脱密期管理1.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需进入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为离职后6个月。

2.脱密期内,涉密人员不得从事与原涉密工作相关的活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3.保密办公室对脱密期内的涉密人员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其去向及重大情况变化。

七、违规处理1.离职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泄露公司秘密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部门负责人未履行审核职责,导致离职手续不完整或违规离职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人员离岗离职管理,保障公司财产、信息安全,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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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本单位的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人员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单位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单位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到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离职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三条: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本单位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四第:离职人员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本单位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都属于本单位的财物,包括记载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载体是由离职人员自备的,则视为离职人员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本单位,本单位应当在离职人员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离职人员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验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本单位将秘密信息复制到本单位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离职人员无须将载体返还,本单位也无须给予离职人员补偿。

第五条:离职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及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本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在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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