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信息报送内容、程序及频度,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公司工程建设信息,为公司工程建设决策提供支持。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三、报送的内容

工程建设信息内容包括: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目标计划、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重大事项协调等方面的信息。分为录入到**电力协同运营管理平台的信息和专题报送的信息。

四、职责分工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1.是公司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编制、完善信息管理相关制度。

3.负责向上级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综合信息。

4.负责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并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项目管理单位

1.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收集、处理。

2.建立项目信息管理体系,落实信息管理相关制度。

3.负责向公司及职能部门、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4.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信息管理进行规范、检查和考核。

5.重大信息及时报送。

五、信息报送的要求

(一)信息报送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的原则。

(二)信息报送工作由分(子)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

(三)信息以电子形式报送为主,报告力求及时、准确、详尽。按要求通过**电力协同运营管理平台、腾讯通或电子邮件方式录入或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内容、格式要求、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等见附表。

(五)对于公司已经建立的专项报告体系,仍按有关规定和渠道报告。集团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附件

附件1 信息报送要求一览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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