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
风电场主设备反事故措施

风电场主设备反事故措施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主设备反事故措施签审页批准:审核:初审:编制:二〇二二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一、目的 (2)二、编制依据 (2)1.防止大型变压器和互感器损坏事故措施 (3)2.防止开关设备事故措施 (11)3.防止塔架倒塌 (16)4.防止机舱火灾 (18)前言为实现xxx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坚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汇编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整套反事故技术措施,以提高防范事故意识,增强防范事故能力,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公司机组安全运行。
Xxx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目的本反事故措施根据有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编制,部分规定、规程内容参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编制。
为了规范对风力发电场统一规定而编制,在吸收火电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区其他风电实际进行整体编制。
目的是对风电的安全生产管理有统一的标准。
以便指导风电的安全管理和风电设备或系统事故处理及反事故措施有据可行,以臻完善。
二、设备简介1.变压器、互感器设备简介xxx风电场1号主变压器设备为油浸式变压器,生产厂家为xxx 公司,型号为SZ11-xxx,电压组合(115±8×1.25%)/36.5+10.5,额定容量50000kVA 。
变压器的冷却方式为油浸自冷ONAN;变压器系统由线圈、铁芯、主变油箱、变压器油、调压装置、瓦斯继电器、油枕及油位计、压力释放器、测温装置、冷却系统等组成。
xxx风电场互感器设备分为两大类: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均为xxx有限责任公司。
电压互感器型号为IYD110/√3-0.01H,额定电压比为(100/√3)/(100/√3)/(100/√3)/100V,级次组合为0.2/(0.5/3P)/(0.5/3P)/6P,额定输出为10/50/100/100VA。
风电场反事故措施

目录一、目的 ...................................................... - 2 -二、适用范围................................................... - 2 -三、编制依据................................................... - 2 -四、具体措施................................................... - 4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 4 -2、防止交通事故措施........................................... - 14 -3、防止误操作事故措施......................................... - 16 -4、防止电气设备火灾事故措施................................... - 17 -5、防止风电机组倒塔措施....................................... - 19 -6、防止风电机组火灾措施....................................... - 23 -7、防止机舱、风轮和叶片坠落事故措施........................... - 28 -8、防止风电机组超速事故措施................................... - 29 -9、防止风电机组雷击事故措施................................... - 31 -10、防止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措施............................ - 32 -11、防止全场停电事故措施...................................... - 35 -12、防止变压器(含箱式变压器)和互感器损坏事故措施............ - 39 -13、防止开关设备事故措施...................................... - 42 -14、防止电气设备雷击事故措施.................................. - 47 -15、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 50 -16、防止直流系统事故措施...................................... - 53 -17、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措施.................................. - 57 -18、防止风电机组电缆绞断事故措施.............................. - 58 -19、防止接地网事故措施........................................ - 59 -20、防止污闪事故措施.......................................... - 60 -21、防汛事故措施.............................................. - 61 -22、防暴风雪措施.............................................. - 63 -23、防止风力机发电机损坏事故措施.............................. - 65 -24、风电场防寒防冻措施........................................ - 67 -25、风电场防震措施............................................ - 69 -26、风电场防风措施............................................ - 71 -一、目的本反事故措施根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编制,部分规定、规程内容参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编制。
风电知识题库部分

第五章风电分部一、单选题(共150题)1.依据《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77号),经电网调度机构()的运行时段,不对风电场预测预报进行考核。
(A)备案(B)批复(C)发布指令(D)修改调整答案:D2.根据Q/GDW588-2011《风电功率预测功能规范》,风功率预测系统中数据的存储求所有数据至少保存()年。
(A)20(B)5(C)IO(D)IS答案:C3.根据GB/T19963-2011《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风电场的无功电源包括风电机组及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
风电场安装的风电机组应满足功率因数在0的范围内动态可调。
(A)超前0.85~滞后0.85⑻超前0.95~滞后0.95(C)超前0.9~滞后0.9(D)超前0.97~滞后0.97答案:B4.根据《风电场功率调节能力和电能质量测试规程》(Q/GDW630-2011)风电场停运时测量并网点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各次谐波电压和间谐波电压,测试周期为()小时。
(A)48(B)12(C)6(D)24答案:D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国家电网调(2011)974号),对己并网但不具备合格低电压穿越能力的容量为O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应在一年内完成改造和现场检测,并提交检测验证合格报告。
(A)I(B)0.75(C)0.5(D)1.5答案:A6.根据《风电并网运行服务指南》(调水(2012)297号),风电场并网应提前()个月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并网申请书,,同时提交风电场相关的详细资料。
(A)3(B)2(C)5(D)4答案:A7.根据Q/GDW630-2011《风电场功率调节能力和电能质量测试规程》,风电场产生的闪变测试方法是当风电场正常运行时,以不低于OkHz的须率米集并网成电压和电动序列。
(A)3答案:C(B)2(C)5(D)48.依据Q/GDW588-2011《风电功率预测功能规范》,单个风电场功率的短期预测月均方根误差应小于(A)0.1(B)0.15(C)0.25(D)0.2答案:D9.根据Q/GDW588-2011《风电功率预测功能规范》,调度端和场站端的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均应运行于电力二次系统安全()区。
新版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保护处修订版第四稿]
![新版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保护处修订版第四稿]](https://img.taocdn.com/s3/m/35eeaf1c43323968011c9240.png)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10)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6)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7)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2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38)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45)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51)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55)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6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66)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2)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86)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93)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6)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预控和缓控措施。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1日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7.22•【文号】电监市场[2003]23号•【施行日期】2003.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1月3日实施日期:2006年11月3日)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电监市场〔2003〕2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精神,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保证电力供应,我会组织制定了《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会。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保障电网及并网发电机组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1.公平、公正、依法、透明。
2.保证电网及并网发电机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电网与电厂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电网和电厂运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有关情况。
运行管理由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会同并网电厂进行。
二、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范围1.与省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联网)运行的发电机组。
2.并入各省级及以上电网所属地区电网的自备电厂和公用电厂的发电机组。
三、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下达的技术规定、标准,电网调度规程,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以及事故调查提出的反事故措施等。
2.电网商并网电厂制定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下达的季(月)电压控制曲线(含修改)或考核电压检测点的电压及机组无功出力(含修改)、日发电负荷计划曲线(含修改)。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3•【文号】办安全[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2011年9月13日)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并网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前期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试点情况和近期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教训,我会修改完善了《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45号)规定,依据《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对新建风电场在进入商业运营前组织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已投入运行风电场定期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目次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必备项目5 评价项目5.1 电气一次设备5.1.1 风力发电机组与风电场5.1.2 高压变压器5.1.3 涉网高压配电装置5.1.4 过电压5.1.5 接地装置5.1.6 涉网设备的外绝缘5.2 电气二次设备5.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5.2.2 电力系统通信5.2.3 调度自动化5.2.4 直流系统5.3 安全管理5.3.1 现场规章制度5.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3.3 技术监督管理5.3.4 应急管理5.3.5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5.3.6 反事故措施制定与落实5.3.7 安全标志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国家电网调〔2011〕974号+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

附件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总结分析风电大规模脱网原因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要求,特制定《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
已建、新建和改扩建的风电场均应执行《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
一、风电机组1.电压适应性: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0.9~1.1倍额定电压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至0.2倍额定电压时,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运行625ms;并网点电压跌落后2s内恢复到0.9倍额定电压过程中,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连续运行。
风电机组应具有必要的高电压穿越能力。
2.频率适应性:电力系统频率在49.5Hz~50.2Hz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电力系统频率在48Hz~49.5Hz范围(含48Hz)内时,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运行30min。
3.风电场并网点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等背景电能质量指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4.新建风电机组必须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进行的并网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并网。
二、风电场5.风电场应综合考虑各种发电出力水平和接入系统各种运行工况下的稳态、暂态、动态过程,配置足够的动态无功补偿容量,且动态调节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0ms。
风电场应确保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动态部分自动调节,确保电容器、电抗器支路在紧急情况下能被快速正确投切。
6.风电机组的无功功率和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容量,应在各种运行工况下都能按照分层分区、基本平衡的原则在线动态调整。
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并网点电压出现跌落时,风电场应动态调整机组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容量,配合系统将并网点电压和机端电压快速恢复到正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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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调〔2011〕974号
关于印发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
各分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国网经研院: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公司在总结分析风电并网运行故障原因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缺失是当前风电大规模脱网故障频发的主要原因。
为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各单位要督促网内风力发电企业对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性能进行改造、调试,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风电机组并网检测
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进行的检测验证。
对此,特别强调:
1. 新建风电机组必须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按国家能源局《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进行的并网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并网。
2. 对已并网且承诺具备合格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应在半年内完成调试和现场检测,并提交检测验证合格报告。
同一型号的机组应至少检测一台。
逾期未交者,场内同一型号的机组不予并网。
3. 对已并网但不具备合格低电压穿越能力的容量为1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应在一年内完成改造和现场检测,并提交检测验证合格报告。
报告提交前,场内同一型号的机组不予优先调度。
逾期未交者,场内同一型号的机组不予并网。
附件: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综合风电反事故措施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1年7月6日印发
附件
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
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总结分析风电大规模脱网原因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
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要求,特制定《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
已建、新建和改扩建的风电场均应执行《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
一、风电机组
1. 电压适应性: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0.9~1.1倍额定电压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至0.2 倍额定电压时,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运行625ms;并网点电压跌落后2s内恢复到0.9倍额定电压过程中,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连续运行。
风电机组应具有必要的高电压穿越能力。
2. 频率适应性:电力系统频率在49.5Hz~50.2Hz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电力系统频率在48Hz~49.5Hz 范围(含48Hz)内时,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运行30min。
3. 风电场并网点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等背景电能质量指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4. 新建风电机组必须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进行的并网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并网。
二、风电场
5. 风电场应综合考虑各种发电出力水平和接入系统各种运行工况下的稳态、暂态、动态过程,配置足够的动态无功补偿容量,且动态调节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0ms。
风电场应确保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动态部分自动调节,确保电容器、电抗器支路在紧急情况下能被快速正确投切。
6. 风电机组的无功功率和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容量,应在各种运行工况下都能按照分层分区、基本平衡的原则在线动态调整。
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并网点电压出现跌落时,风电场应动态调整机组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容量,配合系统将并网点电压和机端电
压快速恢复到正常范围内。
风电场无功动态调整的响应速度应与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相匹配,确保在调节过程中风电机组不因高电压而脱网。
7. 风电场汇集线系统单相故障应快速切除。
汇集线系统应采用经电阻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不应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柜接地方式。
经电阻接地的汇集线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应能通过相应保护快速切除,同时应兼顾机组运行电压适应性要求。
经消弧线圈接地的汇集线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应能可靠选线,快速切除。
汇集线保护快速段定值应对线路末端故障有灵敏度。
汇集线系统中的母线应配置母差保护。
8. 提高风电场升压站和汇集线系统设备在恶劣运行环境下的运行可靠性。
汇集线系统的母线PT开关柜内应装设一次消谐装置。
风电机组升压变形式的选择应根据环境要求、绝缘抗污染水平、气候条件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场内架空导线和接地线应按规划设计中的全场最大风速进行风偏校核,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9. 风电场应开展汇集系统电能质量现场检测,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应予以及时治理。
10. 因设备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和故障穿越能力缺失等原因造成风电机组脱网的风电场,待完成整改并通过测试验收后方可并网。
三、二次系统
11. 风电机组主控系统参数和变流器参数设置应与电压、频率等保护协调一致。
12. 风电场内涉网保护定值应与电网保护定值相配合,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审查备案。
风电场应定期检查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压板状态,装置整定值应与有效定值单内容一致,压板投退应符合相关运行要求。
13. 风电场应配置风电场监控系统,实现在线动态调节全场运行机组的有功/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容量,并具备接受电网调度部门远程自动控制的功能。
风电场监控系统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采集、记录、保存升压站设备和全部机组的相关运行信息(详见附表1),并向电网调度部门上传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运行信息。
14. 风电场二次系统及设备,均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规定》要求,禁止通过外部公共信息网直接对场内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和维护。
15. 风电场应在升压站内配置故障录波装置,起动判据应至少包括电压越限和电压突变量,记录升压站内设备在故障前200ms至故障后6s的电气量数据(详见附表2),波形记录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16. 风电场应配备全站统一的卫星时钟设备和网络授时设备,对场内各种系统和设备的时钟进行统一校正。
四、运行管理
17. 风电场应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77号),建设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开展风电功率预测预报和发电计划申报工作。
18. 风电机组故障脱网后不得自动并网,故障脱网的风电机组须经电网调度部门许可后并网。
发生故障后,风电场应及时向调度员报告故障及相关保护动作情况,及时收集、整理、保存相关资料(详见附表3),积极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