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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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哈尔滨通信段劳动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哈通的改革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局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使用中的安全管理,遏制机动车道路交通肇事,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7号)、等法律、《哈尔滨铁路局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法规的要求,结合哈局的实际,特制定《哈尔滨通信段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车间、科室要高度重视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把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使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

第三条各车间、科室要按照机动车“谁配属谁负责”的原则,构建起“配属单位负责、设备(车管)部门综合管理、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监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做到职责清晰、协调配合、共同把关,形成有效的机动车弄权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段管辖的各单位。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段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段长任组长,负责后勤工作的副段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办公室主任、车队长技术科主管设备工程师和劳安工程师组成。

下设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分别由办公室、技术科和安调科有关专兼职人员组成。

负责汽车定编、报废、更新、汽车档案等技术管理工作。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的交通安全及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段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省、铁路局和通信段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实施办法。

2 全面负责全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及时通报有关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3 对全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并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

车辆事故管理制度台账

车辆事故管理制度台账

车辆事故管理制度台账一、总则为规范车辆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驾驶员和车辆。

三、责任部门1.公司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车辆事故管理工作。

2.保险部门:负责车辆保险理赔事宜。

3.车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车辆管理工作。

四、台账内容及维护1.车辆台账: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

2.驾驶员台账:包括驾驶员基本信息、从业资格证信息、违章记录、事故记录等。

3.事故责任台账:记录事故责任归属情况、处理结果等。

4.事故处理报告台账:记录事故发生情况、处理过程、赔偿金额等。

5.事故预防措施台账:记录事故发生后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

六、事故处理程序1.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

2.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并等待警察到场处理。

3.拍摄现场照片,收集证据并保留好。

4.填写事故报告,在24小时内上报车队管理部门。

5.车队管理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确定事故责任,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6.事故处理完成后,保险部门将赔偿金额支付给受害人,并在事故处理报告台账上记录相关信息。

七、事故后的处理1.如果驾驶员因为违章或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车队管理部门应及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

3.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性能正常。

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上岗培训要求,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格的从业资格。

五、不服从管理1.对于严重违反车辆事故管理制度的驾驶员,将给予相应处罚并按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不服从管理、阻碍调查等行为,公司将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有需要修订,应经过公司负责人审批才能生效。

2.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所有。

3.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公司其他有关制度执行。

以上为车辆事故管理制度台账内容,希望广大驾驶员和管理部门认真执行,做好车辆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和人员乘车安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罚规定一、违规使用车辆的处罚1.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的,首次违规将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重复违规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能面临停职处理。

2. 使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事,不仅违反了公司规定,也侵占了公司资源。

对于此类行为,将按照私自使用公司车辆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车辆损坏的赔偿规定1. 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导致公司车辆损坏的,应负责修理费用的全部或部分,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 若车辆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由公司决定是否进行修理及费用承担方式。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1.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2.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失情况,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若驾驶员负全责,需承担全部损失;若非全责,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赔偿比例。

3. 若驾驶员存在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并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四、日常维护与保养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修复,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对于因保养不善导致的车辆故障,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五、节能减排与环保要求1. 鼓励驾驶员采取节能驾驶方式,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减少不必要的油耗和排放。

2. 禁止任何形式的车辆怠速运行,以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六、监督与执行1. 公司将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处罚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总结:。

交通事故处理及上报制度

交通事故处理及上报制度

行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一节事故分级和责任认定第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定义:凡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人畜伤亡或货物损坏均称为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条道路交通事故种类:碰撞、刮擦、翻车、坠车、碾压、爆炸、失火。

第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分级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轻伤1至2人或直接财产损失八千元以下。

(二)一般事故: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八千元至五万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直接财产损失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下。

(四)特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2人并重伤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并重伤8人及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

(五)发生车辆严重烧车、90°翻车事故(无人员死亡),企业内部按重大事故考核;发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和责任无法认定的重大行车事故企业内部均按次责考核;重伤事故伤者7天后死亡的事故,企业内部按非责死亡事故考核。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非责、交通意外和责任无法认定。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事故发生地交巡警部门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若事故处理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责任认定一律以法院终审裁判为依据。

第二节事故现场处置和报告制度第六条事故现场处置1、发生各类行车事故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减轻或不扩大事故危害的前提下,立即停车,向所在分公司(公司)报告,向公安部门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车辆、人员等位置。

2、各分公司在接受、获取所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事故的信息后,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查明信息的真伪,并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3、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处理过程中,所有当事人不得逃逸、串供、谎供和伪造现场,不得在有能力的条件下不作为。

第七条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一)事故报告程序1、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快报”形式报集团安保处,但重伤必须迅速以电话形式报公司安保处和有关领导。

车辆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车辆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车辆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一、报告目的车辆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对车辆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并通过统计分析将事故原因找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及时了解事故情况:一旦发生事故,立即进行报告,可以及时了解事故的情况和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2. 形成事故档案:对每起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形成事故档案,有助于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调查处理,也是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3. 分析事故原因:通过对事故的记录和统计分析,可以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管理;4.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事故报告总结的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和调整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车辆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报告内容车辆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牌照、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 事故现场照片:提供事故现场的照片,有助于后续的事故调查和处理;3. 事故经过描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车辆碰撞点、车速、天气、路况等情况;4. 损失评估:对车辆和人员损失进行评估,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5. 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进行初步认定,有利于后期的处理和赔偿;6. 处理措施:记录事故后的处理措施,包括联系保险公司、维修车辆、安排人员休息等;7. 相关证据:提供现场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有助于事故的调查和认定;8. 其他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记录的信息,也必须详细列出。

三、报告流程车辆事故发生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告和处理,以确保事故的及时、准确处理。

具体的报告流程如下:1. 事故现场处理:车辆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员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现场保护和安全,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及时联系交通警察和保险公司,报告事故情况;2. 事故报告书准备:车辆驾驶员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完成事故报告书,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损失情况、责任认定等内容;3. 事故报告提交:完成事故报告书后,需要及时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便于后续的统计和分析;4. 事故调查处理:车辆管理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明确事故责任和损失,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5. 经验总结改进:根据事故的经验总结和教训,适时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要想有效地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督促教育相关人员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很重要。

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以下交通事故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篇一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地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督促教育相关人员,结合公司车辆事故发生情况,特制订以下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运输车辆、工具车、公务车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3、主要职责安机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处罚标准开出处罚决定书,经当事人确认签字后,经安委会审核签字确认后送公司财审部。

公司财审部根据处罚决定书,及时、准确办理处罚手续。

4、内容及要求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是事故责任的大小,并由此来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所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公司依据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对交通事故肇事者按以下规定处理:(本规定中的损失是指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其他方赔款及能在相关部门报支的费用后,由公司支付的部分,是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1对交通事故肇事者的经济处罚标准4.1.1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在事故中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员负有全责的,则对全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为:①损失在20XX元以内的按损失的40%处罚;②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20XX元以内按损失的40%处罚,20XX-5000部分按损失的20%处罚;③损失在30000元以内的:20XX元以内按损失的40%处罚,20XX-5000部分按损失的20%处罚,5001-30000部分按损失的10%处罚;④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0-30000元之间的处罚按损失在30000元以内标准执行,30000元以上部分按损失的5%处罚;○5处罚最高上限为5000元。

4.1.2对交通全责事故肇事者应按以上标准处罚,分段计算,最后得出对肇事者的累计处罚款。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条:应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与本单位有关车辆在生产运输过程中车辆事故的分类,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事故分析处理及应用于本本单位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

第二条:管理职能对驾驶员在行车中的违章,肇事进行处理。

第三条:事故分类1、轻微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到2人,或若财产,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600块以上3000块以下,非机动车事故不是10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3000块以上30000块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到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块以上60000块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60000块以上的事故。

5、行车事故的分类标准:以公安部事故为准。

有下连情况之一者,虽未达到重大事故标准,亦按重大事故对待:1、翻车事故:车辆侧翻或者车顶着地。

2、酒后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或者严重违反操作规定发生事故者。

3、碰撞高压电线杆,警察岗亭,落实任务的消防车,警务车,救护车与工程抢险车。

4、涉外事故:因违反交通法规与操作规定与外宾车辆发生事故。

第四条:行车事故车辆规定一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务必做到:(1)、立刻停车;(2)、抢救伤者;(3)保护现场;(4)查找证明人、{两人以上}(5)、保护好车里物品;(6)、立刻向安全员与领导报告、第五条: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1、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里赶到现场,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勘测,整理事故现场,并做好相关的记录、2、重大或者死亡事故发生之后,安全员务必在24小时里书面报告本单位生产部、可预见后果较为严重的事故应杂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电话报告生产部、3、重大伤亡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务必在48小时以里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生产部、4、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责任事故,务必立刻向运输部,设备部报告,本单位安全员还务必亲赴现场了解情况,安排善后处理事宜、5、凡发生事故后逃逸,破坏或者伪造现场,弄弄虚作假与包皮袒护,隐瞒不报告者应予从严处理、6、事故处理务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肇事者与职员不经过教育与处理不放过;(3)没有整顿、整治措施不放过;(4)、肇事人,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放过、7、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本单位有关规定与规章制度;8、安全管理人员务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对本单位与职员承担的精神,依据交通法规及本单位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依责论处、第六条:责任划分,事故分析与上报、1、行车事故依照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为标准、{特殊情况除外};2、厂,站里碰车事故依照本单位的责任认定为准、3、一般事故有本部门承担人,主管承担人与事故责任人分析,相关的记录,将结果报告本单位,同时拿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罚建议、[事故责任人需写出事故经过及深刻检查,今后安全行车的防范措施]、4、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需由生产部主持及集会议,部门承担任人与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分析结果由事故发生单位书面报告生产部,并认真仔细填写“车辆事故报告表”、5、无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车队应对事故作详细相关的记录,并在五日内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本单位、第七条:责任事故的经济赔偿与处罚1、 1000块以下的事故,不经交警队与保险本单位处理,经济损失由事故承担人承担50%;2、违章,违规,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撒料,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本人承担主要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担人负担;3、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车辆或其它事故,经济损失由承担人承担;4、驾驶室内超员或私自搭载乘客造成事故后,而造成乘客受伤或其它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5、因人为因素,责任心不强,造成电器,机械事故,赔偿经济损失、6、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不论事故大小,事故责任人不发当日安全奖、7、根据下列规定进行经济赔偿、【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人为”事故,其事故费用全部由肇事人承担:(1)开赌汽车;(2)酒后驾车;(3)未根据规定线路行驶;(4)开门行车;(5)逆向行驶;(6)坐人闲谈,超速行驶;(7)不经过验收的驾驶人单独行车;(8)随意调头,强行超车,挣道抢行;(9)驾车办私事;(10)无照开车;(11)下班后不能准时休息,玩耍,因休息不好而造成事故、【2】驾驶人发生有责事故,根据下列规定进行经济赔偿:(1)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人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20-35%,一般事故15-30%,重大事故10-25%,特大事故8-20%、(2)事故负主要责任:责任人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5-30%,一般事故10-25%,重大事故8-20%,特大事故5-15%、(3)事故负同等责任:承担人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0-25%,一般事故8-20%,重大事故5-15%,特大事故4-12%、(4)事故负次要责任:承担人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6-18%,一般事故5-15%,重大事故4-12%,特大事故3-10%、(5)凡因驾驶员未认真仔细落实“三检”制度而造成的机械事故,肇事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6)凡因修理工或检验人员失职而造成机械事故,承担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7)驾驶员因违章驾驶驾驶证被扣,因违章发生事故,在调查与待处理期间,按待岗考核、(8)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当事人在服刑期间监外落实,缓刑除外(除有关规章),原则上不在追究经济赔偿、第八条:车辆事故由生产部进行考核1、不论事故承担人是否在原岗位,事故处理期间,须积极配合,解决发誓的事故,并暂发生活费500-800元、2、年度内事故承担人不参加本单位任何评选先进个人活动、3、一般事故月度内发生3起以上、5起以下,罚部门领导及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各500元、4、重、特大事故月度内发生2起以上,罚部门领导及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各1000元、5、隐瞒事故真相或延误上报者,追究部门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责任予以重罚,事故损失由部门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承担、第九条:本办法为本单位处理违章,肇事与车辆事故的依据,本规定凡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件(包括厂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驾驶),经本单位安全部门考核合格,报公司安全技术处审核批准,发给公司内部准驾证同意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所有或受其控制的,在道路、厂区行驶的各种汽车、摩托车、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电瓶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道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道路或单位自建、自管的交通道路,包括单位内部的公共停车场所以及办公区、生产区、员工住宅区内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五条各有车单位科室领导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七条所属非主营运输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必要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各自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当考虑满足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

(一)专业运输单位应当设立交通安全管理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二)建制车队(原则在20台车辆以上)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三)车辆较少的单位应集中管理,分散使用,成立相应的组织,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四)分散车辆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集团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三)负责所管辖区域的道路、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及驾驶员、车辆的业务和车辆保险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搞好各种台帐、报表资料的编制、汇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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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 总则
(一)本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处理。

(二)下列各款均为肇事:
1.汽车(机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机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3.汽车(机车)行使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的损害者。

4.汽车(机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蹋,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的损害者。

(三)本办法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四)肇事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公司并二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汽车肇事报告表呈报部门经理外,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人员有严重伤亡时,通知总务组或人事室协助处理。

□ 肇事的处理
(一)肇事时:
1.总务组接获肇事通知时,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报告,并迅速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3.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二)肇事报告表应填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

1.肇事地点,时间、气候。

2.肇事原因(研判现场影响肇事因素动与静物的状态及车辆和行人进行方向与位置等情形)
3.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4.驾驶(包括对方车)姓名住址者。

5.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6.伤亡人员姓名地址及伤亡原因与情形和救护的方法。

7.现场图的绘型及摄影(测量肇事车长,车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三)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由本公司经营会议签定,开会时将提前通知该案肇事驾驶员列席,亦可籍以申办。

□ 肇事过失的处分:
(一)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外出过失的处分依本章规定办理。

(二)经本公司签定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次数
(三)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准予留用,经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解雇,并令其赔偿肇事应付的金额。

(四)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五)因犯上项处分表所列而取消CarPlan 者,若其后二年间表现良好得恢复其Car Plan 资格。

□ 肇事赔偿:
(一)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成立和解,得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的过失,保险公司概不负赔偿之责。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各该汽车使用人
负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照前款办理。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照第二款办理。

□ 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
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
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
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一条车内不准吸烟。

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
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车内客
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
候出车。

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
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
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

对公司领
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

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 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

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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