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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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

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简要介绍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并说明履行的审议程序: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3.若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应说明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果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交易类别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关联人,应以表格形式披露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注:若关联人数量众多,上市公司认为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的,在充分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可简化披露,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注:1、若关联人数量众多,上市公司认为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的,在充分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可简化披露,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应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或与未预计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若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的,或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虽未超出预计金额,但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与预计的关联人存在较大差异时,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解释差异原因,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对上述第一部分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至少应包括: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范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关联交易行为,保护银行客户利益,确保银行风险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以及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银行关联交易应依法、合规、公平、公开、自愿原则,遵守商业银行监管规定,确保市场竞争公正,防范利益输送、集团风险传染等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制定并完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关联交易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与评估。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内部人员的培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意识,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第二章关联交易的分类与限制第七条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分为常规性交易和特殊性交易。

第八条常规性交易是指银行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等之间的日常业务交易,包括存贷款、债券、股票交易、担保业务、咨询费等。

第九条特殊性交易是指银行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等之间的非常规业务交易,包括股权转让、重大合同、关联收购等。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对关联交易设定合理的限额和比例限制,具体实施细则由银行内部制定。

第三章关联交易审查与决策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关联交易审查机制,确保所有关联交易都能符合合规要求,并经过充分的内部审查、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关联交易审查机制应包括风险识别、合规审查、内部决策等环节,确保关联交易不会对银行自身、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造成损害。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对关联交易可能涉及的风险和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关联交易的合规审查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合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关联交易协议书

关联交易协议书

关联交易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乙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鉴于甲乙双方存在关联关系,为了明确双方在关联交易中的权益和义务,特订立本关联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背景甲方和乙方为关联公司,分别从事(各自业务领域),双方之间存在频繁的交易需求,为了规范相关交易行为,特订立本协议。

二、定义1. 关联交易:指甲乙双方因为关联关系而进行的涉及货物、服务、资金等方面的交易行为。

2. 价格:指相关交易中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原则进行计算,并在交易时达成一致。

三、交易方式1. 甲方和乙方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决策。

2. 关联交易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1)货物或服务的采购;(2)资金的借贷或投资;(3)技术转让或许可;(4)劳务合作等。

3. 关联交易的数量、金额和期限应根据业务需求合理确定,并在交易前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四、价格确定和支付方式1. 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参考市场价格,通过市场调研或第三方评估来确定。

2. 关联交易应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执行,乙方提供货物或提供服务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周期,按时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

五、履约保证1.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商定解决办法。

3. 如发生争议,甲方和乙方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

六、保密义务1. 甲方和乙方应妥善保管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2. 本协议的存在和内容,以及相关交易的具体细节,也应属于商业秘密,双方应同样予以保密。

七、协议变更和解除1. 甲方和乙方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协商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人签署。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方披露的决议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方披露的决议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方披露的决议尊敬的股东们:鉴于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关联交易,并为了保证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就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方披露制定以下决议:一、关于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1.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协议、安排或者其他安排。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亲属、法定授权人或其他受其支配、被公司控制的企业。

2. 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经济合同;b)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贷款;c) 公司出售或购买关联方的资产或股权;d)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或接受担保;e) 其他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产品、服务等交易或协作安排。

二、关联交易程序和要求1. 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经过严格审议。

具体程序包括但不限于:a) 相关部门对关联交易进行初步审核;b)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表决;c) 制定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2. 必要性和公平性:所有关联交易必须具备必要性和公平性,并且符合市场公允价值。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合理的市场比较和评估程序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三、关联方披露要求1. 披露内容:公司将及时、准确、详尽地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关联交易的类型、对象、金额、时间、地点等详情;b) 关联交易所涉及的风险和影响;c) 关联交易的商业原因和必要性;d) 公司采取的对关联交易的控制措施。

2. 披露途径: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关联交易披露公告等形式向股东和公众披露与关联交易有关的信息。

四、监督和问责1. 监督机制:公司股东、监事会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内部监督机构将定期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平和透明。

2. 问责措施: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停职或辞退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A股简称:招商银行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9-00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邦人寿)的授信额度占本公司净资产1%以上,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2019年2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人,实际参会董事16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与安邦人寿的关联交易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1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1)给予安邦人寿内保外贷专项授信额度4亿美元,授信期限3年+15天,境外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以安邦人寿在本公司不低于4亿美元等值人民币存单进行质押,质押率不超过95%。

银行_关联交易协议书模板

银行_关联交易协议书模板

---关联交易协议书甲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苏州信托有限公司):鉴于:1. 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

2. 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关联情况如下:- 甲方大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乙方70.01%的股份。

3. 为了规范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内容1.1 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1.2 交易范围: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资产转移类、服务类、其他类型(不含授信类)交易产品规模对应的乙方实际与甲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1.3 交易金额限制:本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甲方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

第二条交易流程2.1 交易审批:任何一项关联交易,均需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2 交易执行:交易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交易。

2.3 交易披露:本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披露。

第三条违约责任3.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2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第四条争议解决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注意,此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进行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员参与协议的起草和审核。

银行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银行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银行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一、公告概述本公告旨在披露本银行所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透明度和公平交易。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将在下文详细阐述。

二、关联方介绍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ABC公司,该公司成立于xxxx年,主要经营XXXX等业务。

该公司与本银行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关系,本次交易进一步巩固了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关联交易详情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本银行向ABC公司发放一笔金额为XXX万元的贷款,用于支持其日常经营和扩大规模。

贷款期限为XX年,利率为xxx%o该关联交易金额占本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XXX%o四、关联交易的原因和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原因在于,ABC公司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以扩大其业务规模,而本银行在评估其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后,认为其具备偿债能力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双方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关联交易的影响评估本次关联交易对本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贷款质量和收益两个方面。

首先,该贷款的风险控制良好,ABC公司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本银行有充分的信息和信心保证该贷款的安全性。

其次,该贷款的收益相对稳定,利率水平与市场利率相当,且期限较长,有利于本银行的长期资产配置。

六、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尽管本次关联交易对于本银行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ABC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和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从而增加银行的信用风险。

其次,由于本银行与ABC公司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因此也存在一定的依赖风险。

针对这些风险,本银行将采取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加强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定期对ABC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等。

七、防御措施为了降低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本银行已采取以下防御措施: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 .对关联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确保其经营状况和信用风险的稳定性;3 .力口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控;4 .与关联方签订明确的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招商银行券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招商银行券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招商银行券商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提供的券商合作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乙双方旨在通过合作,共同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二条合作范围1.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券商合作服务。

2.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接受甲方提供的券商合作服务。

第三条合作内容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提供券商合作账户管理服务;- 提供券商合作资金清算服务;- 提供券商合作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业务需要,调整合作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高质量的券商合作服务;-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券商合作服务;-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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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向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16亿元,具体如下:
1、向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银团贷款授信人民币9亿元,最终贷款到期日为2017年3月31日,由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担保;
2、向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由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担保;
3、向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3年,由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担保。

二、回避表决事宜: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晓、傅育宁、李引泉、洪小源和丁安华先生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综合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占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2010 年6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七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0 年6月18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4日,经营期限50年,注册资金19430万美元,由Chinaberry Limited外商独资。

经营范围为码头开发建设经营,包括集装箱码头装卸、堆存、搬运、拆装箱、中转及集装箱租赁、修理业务;件杂货、散货的码头装卸、搬运、堆存仓储(危险品除外)、包装业务;场站业务、助航拖轮、船舶引航等辅助业务;计量、检验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等产品的进出口、批发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国家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装卸,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2、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其中外资Chinaberry Limited持股90.1%,青岛保税区宝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9%。

经营范围为集装箱码头装卸、存储、拆装箱、场内运输、中转及多式联运和集装箱租赁、修理及清洗;件货及散货的码头装卸、仓储、包装、运输业务;货物的港区内保税仓储物流;码头营销服务和码头咨询顾问服务,包括码头的发展和建设方面的咨询顾问服务,及码头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外堆场业务、报税物流业务以及助航拖轮、外轮理货的辅助业务;保税仓储。

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Chinaberry Limited,最终控股公司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母公司情况
(1)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48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秦晓先生。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该公司主要从事水上客、货运输业务;码头、仓库及车辆运输业务;各类交通运输设备、零备件、物料的销售、采购供应;船舶、客货代理业务、海上国际货运业务;另外也从事与运输有关的金融、保险、信托业务。

(2)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100%的权益,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秦晓先生。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该公司的前身是招商局,创立于1872年中国晚清洋务运动时期,曾是对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现代化进程起到过重要推动作用的企业之一。

目前该公司已经成为一个多元化综合性企业集团,其业务领域包括交通基建、工业区开发、港口、金融、地产、物流等。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18.10%,其中持有A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7.90%;持有H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为0.20%。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上述关联交易生效后,本公司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5%,且本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50%。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贷款和资金业务,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23条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武捷思、阎兰、周光晖、衣锡群、刘永章、刘红霞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并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2、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招商银行现有信贷业务的审批和管理规定执行的,与其他非关联客户的授信审批程序一致;
3、上述关联交易经过了招商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审批,关联董事秦晓、傅育宁、李引泉、洪小源和丁安华先生对《关于与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上述关联交易生效后,招商银行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集团属下企业的授信余额总数不超过招商银行资本净额的15%,且招商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招商银行资本净额的5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七届二十七次会议纪要;
2、董事会七届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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