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WTO的多边贸易协定
双边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研究

双边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研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经济贸易活动也呈现出了日益繁荣的趋势。
双边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体制作为两种不同的贸易模式,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双边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概念、特点、优缺点及其对全球贸易发展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双边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概念双边贸易协定是两个国家之间达成的贸易协议,以解决双方之间的贸易问题和促进双方的贸易往来。
双边贸易协定通常涵盖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服务和竞争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是一种针对性强、范围狭窄的贸易协定。
而多边贸易体制则是由世界贸易组织(WTO)主导的全球贸易规则体系。
多边贸易体制涵盖了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具有较为广泛的覆盖面,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法律约束力。
多边贸易体制是一个基于规则、公正和透明的贸易体制,有助于保障各国的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二、双边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特点双边贸易协定的特点是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适用于解决双方之间的特定贸易问题。
双边贸易协定的签署较为迅速,个别问题可以快速解决,但协议内容较为固定,难以进行调整和修改。
另外,双边贸易协定的效力仅限于协定双方之间,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力不够大。
多边贸易体制则具有普遍性和多边性,适用于解决全球范围内的贸易问题。
WTO的成员遍布全球,且各个成员国都必须遵守多边贸易规则,这保障了全球贸易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多边贸易体制具有良好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任何成员国都可以提出贸易争端,通过WTO来解决贸易问题。
此外,多边贸易体制也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能够为各个国家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双边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优缺点双边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各自具有其优缺点。
双边贸易协定的优点在于,协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贸易规则和内容,在自由贸易区的范围内,可以实现更加深入和广泛的贸易自由化。
另外,由于特定的贸易协定内容更加具体,因此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利益。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无删减范文

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在国际贸易中,条约和协定是促进国家之间经济合作和贸易的重要法律工具。
它们通过规范化贸易行为、降低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便利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合作。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并详细解释它们的作用和实施。
1. 双边贸易协定双边贸易协定是两个国家之间达成的具体贸易安排。
它们旨在通过降低关税、消除非关税壁垒,促进双方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双边贸易协定的例子包括自由贸易协定(FTA)和双边投资协定(BIT)。
自由贸易协定通过取消或降低关税,促进双方贸易的增长。
双边投资协定则旨在保护和促进投资,为投资者提供更稳定、透明和公平的营商环境。
2. 区域贸易协定区域贸易协定是一组国家或地区之间建立的贸易框架。
它们旨在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从而促进整个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和发展。
区域贸易协定通常更为综合和复杂,涵盖更多的议题,如关税减让、贸易便利化、投资保护、知识产权等。
一些著名的区域贸易协定包括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和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
3. 多边贸易协定多边贸易协定是由多个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贸易协定。
最典型的多边贸易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关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WTO是一个由164个成员组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全球贸易和相互合作。
通过WTO,成员国可以就贸易和贸易相关的问题进行谈判、协商和解决争端。
多边贸易协定通过制定全球贸易规则和原则,维护贸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4. 双多边贸易协定双多边贸易协定是介于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之间的一种形式。
它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协定,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国家之间的协定。
例如,亚太经合组织(APEC)是一个包括21个成员国的区域贸易协定。
虽然APEC没有完全的贸易协定,但其成员国可以通过双边协定或多边贸易谈判来促进区域内贸易的发展。
5. 外国投资协定外国投资协定是一种特殊的贸易协定,专注于保护和促进外国直接投资(FDI)。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本协议缔约方,认识到在处理其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当是为了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同时考虑根据持续发展的目标而有效地使用世界资源,寻求既保护和维持环境又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各自需要和利益的方式加强这样的措施;进而认识到需要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享有一个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份额;热切希望达成互惠和互利的安排,大量减少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关系中歧视性待遇的目标而做出贡献;为此决定制定一套完整、更加适用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包括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结果以及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的各项成果;决心维护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并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各项目标。
”协议如下:第一条组织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 WTO)由此而建立。
第二条WTO的范围(略)第三条WTO的职能1.WT0应当有助于本协议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实施以及促进其目标的实现,同时亦应当对多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实施提供框架。
2.WT0应当为其成员之间的根据本协议附件中之协议处理有关多边贸易关系的谈判提供讲坛,并为执行该类谈判的结果而提供框架。
3.WT0应管理本协议附件二中《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以下称“争端解决谅解”或“ DSU”)。
4.WT0应管理本协议附件三中所规定的《贸易政策审查机制》(以下称“TPRM)。
5.为了更广泛地达到便于经济决策的一致,WTC应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适当合作。
第四条WTO的结构(略)第五条与其他组织的关系1.总理事会应做出适当安排与其职责有关的政府间组织进行有效的合作。
2.总理事会可做出适当安排与非政府组织就与WTOt关的事项进行协商和合作。
第六条秘书处1.应设立以总干事为首的WTO^'书处(以下称"秘书处”)。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WTO的组织机构 (1)部长级会议。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是 WTO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对重大事务的决策权,至 少每两年召开一次。 (2)总理事会。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负责日 常监督各项协议和部长会议所作决定的贯彻执行情 况,并作为统一的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评审机构 发挥作用。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 产权3个分理事会,负责监管各自领域内协议执行情 况,并履行总理事会所赋予的其他职责。
WTO的成员资格 (1)世界贸易组织的创始成员。 ①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时,已是关贸总协 定的缔约国。 ②签署参加、一揽子接受乌拉圭回合的所有 协议。 ③在乌拉圭回合中做出关税和非关税减让, 以及服务贸易的减让。
世界贸易组织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WTO的成员资格 (2)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凡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生效后,任何国家或在对外 商业关系上拥有充分自主权的单独关税地区,可以向世 界贸易组织提出加入申请,进行全面谈判,按谈妥的条 件加入该组织,成为一般成员。其加入须经部长会议三 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任何成员方可以退出世界贸易组织,一旦退出即不 再是WTO的缔约方。退出从递交退出通知被总干事接 受6个月后生效。
世界贸易组织
三、 WTO协定的主要内容
WTO的宗旨 通过签订旨在大幅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 垒以及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取消这些歧视待遇的 议定书和互惠安排,为这些目标做出贡献; 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进一步完成 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性的、更加 有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制度,包括经过修 改过的关贸总协定和它主持下达成的所有守则 和协议,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 成果。
WTO的组织机构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图如图7-3所示。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条文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条文一、世界贸易组织概述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
其宗旨是通过开放市场、降低贸易壁垒,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实现各国经济的互利共赢。
世界贸易组织取代了原有的关贸总协定(GATT),成为国际贸易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组织。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协定和协议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成员国之间遵循共同的贸易规则,实现贸易自由化。
为实现这一目标,世界贸易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协定和协议,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4)、农产品协定、纺织品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等。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架构世界贸易组织设有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处等机构。
部长级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总理事会负责监督世界贸易组织的日常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特定领域的贸易问题,如农业、服务业、知识产权等。
秘书处则负责提供行政支持。
四、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权益与义务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享有关税减让、市场准入、贸易政策制定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成员需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降低贸易壁垒,保障贸易自由化。
此外,成员还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如履行承诺、遵守共同规则、参与争端解决等。
五、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其一大特色,旨在保障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
争端解决机制包括磋商、专家组审查、上诉机构审议等多个环节。
通过这一机制,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得以和平、公正、迅速地解决,有利于维护国际贸易的稳定。
六、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对全球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
我国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多边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尽管世界贸易组织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条文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条文摘要::1.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背景和重要性2.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3.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作用和影响4.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的地位和贡献5.未来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发展趋势和挑战正文: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greement,简称WTO 协定)是国际贸易领域中最为重要的多边贸易协定之一,旨在降低贸易壁垒、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推动经济增长和发展。
该协定于1995 年1 月1 日生效,目前拥有164 个成员国,占全球贸易总额的98%。
1.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背景和重要性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背景可以追溯到20 世纪40 年代末开始的关贸总协定(GATT)谈判。
经过多次谈判和改革,1995 年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取代了之前的关贸总协定。
世贸组织协定的重要性在于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制度框架,有助于各国之间建立更加公平、自由的贸易关系。
2.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WTO 协定包括序言、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知识产权协定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等部分。
其中,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是世贸组织协定的核心内容,规定了成员国在货物贸易方面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削减义务。
3.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作用和影响世贸组织协定的实施,降低了国际贸易壁垒,促进了全球贸易自由化,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然而,WTO 协定在贸易争端解决、发展中国家待遇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4.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的地位和贡献我国于2001 年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
入世以来,我国一直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的各项活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为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司法考试:第六章WTO习题(答案版)

第六章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制度(含WTO)单项选择题1、进口商品配额通常是指一国对指定货物在一定期间( A )。
A.允许进口的限额B.应履行的出口义务限额C.应履行的政府采购份额D.对其出口份额进行分配2、WTO某成员鉴于突然增加的来自甲国的柑橘进口,决定临时提高对该产品的增值税,从而加重了进口商负担,该国做法可能违反了(A )。
A.GATT国民待遇原则B.GATT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C.WTO海关估价D.WTO《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3、各成员给予其他成员的产品、服务和人员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这是(B )。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公平待遇D.非歧视待遇4.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临时反倾销措施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B )。
A.3个月B.4个月C.5个月D.6个月6.各国海关在征收关税时,一般以征收(A)为主。
A.从价税B.从量税C.混合税D.复合税7、下列哪一项措施不是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D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进口配额9、假设有下列情况:中国甲厂、乙厂和丙厂代表中国丙烯酸酯产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B国和C 国的丙烯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经审查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在此情形下,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是下列哪一个?( B )A 丙烯酸酯的出口人B 丙烯酸酯的进口经营商C 丙烯酸酯的中国消费者D 丙烯酸酯在A、B、C三国的生产者10、根据2004年3月2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倾销中,对外国产品在我国是否进行倾销的调查和确定应当是哪个机构?( C )A 海关总署 B国家税收委员会 C商务部 D农业部1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的规定,我国反倾销调查期限,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至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 )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 )个月。
WTO教程第三版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与协议

(二)稳定贸易发展的表现
1.按关税减让表减让关税 2.履行服务市场开放义务 3.严格执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一节 WTO协定与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
五、公平竞争 原则
(一)公平竞争的含义
公平竞争是指WTO成员方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 市场环境。其适用范围为货物、服务与知识产权领域的所有贸易主体。
(二)公平竞争的表现
1.制止不公平竞争行为
2.约束垄断和规范国营贸易
3. 有原则的进行保护 4. 约束政府采购金额
第一节 WTO协定与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
六、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
(一)实施对象
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和新加入成员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在乌拉圭回 合达成的协定与协议中,对这类成员给予一些鼓励措施。
WTO主要宗旨之一是致力于贸易自由 化,要求成员方尽可能地取消不必要的 贸易障碍,开放市场,为货物和服务在 国际间的流动提供便利。 (一)贸易自由化的含义
1.以贸易规则为基础
2.以多边谈判为手段 3.以争端解决为保障 4.以例外条款进行救济
在WTO框架下,贸易自由化是指通过多 边贸易谈判,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减少其 他贸易壁垒,扩大成员方之间的货物和 服务等贸易。
5.过渡期限不一
(三)贸易自由化表现
1.削减关税 2.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 3.扩大服务市场准入
第一节 WTO协定与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允许正当保护原则
WTO在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允 许WTO成员进行正当的保护。 (一)正当保护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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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与关贸总协定有关的多边贸易协议第一节有关货物检验、检疫方面的协议一、《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1993年12月7日签署。
是国际市场农产品和食品贸易中卫生和植物检疫的国际规范。
由导言、决定条款和附录三部分组成。
(一) 导言阐明制定《协议》的目的。
核心内容是推进各缔约方在卫生和植物检疫方面,使用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二) 条款的主要内容共46项条。
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如下几点:1.各缔约方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检疫措施。
但应以科学为基础,不得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2.鼓励以相关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作为本国措施的依据。
3.出口可以向进口方提出本国的措施,若该进口国接受,其他缔约方应予等同接受。
4.规定了卫生、检疫措施的透明度条件。
包括对有关规定及其变化的公布、建立国家级的咨询点和通告程序。
5.规定发达国家进口方应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方的优惠待遇。
如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给予一定的适应期限和免除承担相应的义务等等。
6.规定设立一个协调和管理性质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三) 附录本协议包括A、B、C、D四个附录。
二、《装船前检验协议》装运前检验是国际商品贸易中经常被采用的一种检验方式。
主要是根据进口商在贸易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要求,委托或授权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进口商品在出口国领土上进行货物发运前的检验。
1965年扎伊尔政府颁布法令,宣布对扎伊尔进口商品强制实施装运前检验。
不但装运前检验的内容有了扩充和发展,而且实施的方式也由买卖双方自由选择约定转为政府强制执行。
后来被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采用。
GA TT为减少不必要的延误或不平等待遇,以免发生贸易障碍和争端,在乌拉圭回合中经过多年谈判,达成了《装运前检验协议》。
基本内容共九条,主要涉及:1.进口方政府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出口方政府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3.解决装运前检验中出现的争议的程序。
第二节关于贸易壁垒方面的协议一、《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又称《标准守则》,1974年4月东京回合中达成,198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乌拉圭回合又进一步修订。
内容包括六个部分。
(一)序言和总则;(二)技术法规和标准;(三)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四)情报和援助;(五)磋商和争端解决;(六)最后条款和附录。
序言阐明了该协议的宗旨:确保各缔约方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不会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期望建立符合国际认证制度的国家认证体制,在世界范围内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但不妨碍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植物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但其措施不得构成对其他家的不合理歧视,或对国际贸易变相限制的手段;鼓励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发展,为加速国际贸易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原产地规则协议》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研究探讨以至于统一原产地规则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和重视的问题。
围绕着原产地规则问题,GATT进行了长期的努力,1993年12月15日,将《原产地规则协议》列为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附件之一其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前言前言阐述了签订协议的目的及制定原产地规则的基本原则。
制定原产地规则的基本原则是以一种公正、透明、可预知、稳定和无歧视的方式制定明确的可预知的原产地规则。
为便利商品流通,原产地规则本身不应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不能废弃或损害GATT各成员方在GATT下所享有的权益。
(二)定义与适用范围定义:原产地规则是任何成员方为确定货物原产国而实施的法律、法规及普遍适用的行政命令。
(三)关于实施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分别对原产地规则协调工作计划完成之前(即过渡期间)和完成之后(即过渡期后)实施的规则作了规定。
在过渡期间,各成员方发布各自的原产地规则时,应具体列明所采用的原产地标准。
过渡期后则应按照原产地规则协调工作计划执行的结果实施,建立协调、统一的原产地规则。
某一特定产品的原产国应是完成该项产品所有生产、制造过程的国家,或者是,当该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是在数国内完成时,那个对产品最后实现了实质性改变的国家。
无论是过渡期间还是过渡期后,各成员方均应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对进出口商品实施的原产地规则不应严于他们确定同一件商品是否是本国产品时所采用的原产地规则”。
(四)通知、审查和争端解决的程序安排(五)原地产规则的协调由原产地规则技术委员会承担这方面的工作。
(六)附录三、《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协议》(一)从《多种纤维协定》到《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协议》纺织品和服装贸易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最有争议的贸易领域之一。
纺织品和服装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及就业人员中占有较大份额(一般分别为:15%—30%;20%—40%),是出口贸易中重要的支柱产品。
20世纪60年代起,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纺织工业不受冲击,对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和服装制品的进口,采取种种严格的数量配额限制措施。
先后以多种国际性多边、双边协议,如《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及后来的《多边纤维协定》(MFA),使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纺织品的限制不断升级。
造成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长期游离于GA TT体制之外,违背了GA TF 推行的非歧视性原则,使发展中国家纺织和服装制品关税水平高于整个工业品水平的2—3倍,严重侵害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也导致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日趋激化。
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要求废止MFA,将纺织品、服装贸易纳入自由贸易轨道,成为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中的重要议题。
经过发达进口国与发展中出口国的反复谈判,终于达成了《纺织品和服装协定》(ATC),成为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中取得的一个最重要的成果。
协定于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协定内容包括1个序言、9个条款和1个附件。
目的是将纺织品和服装领域最终纳入关贸总协定(GATT)调整范围之内,至2005年最终取消配额,实现进一步自由化的目标,同时协定自行废止。
主要内容是:(1)使纺织品逐渐回归GA TT规则实现一体化。
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将从1995—2005年完成贸易一体化。
分4个过渡阶段以不断取消限制,直至最后全部取消配额(见下表)。
协议规定前三个阶段中任何一个阶段回归的所有产品中,都必须包括毛条和纱线、纤维、纺织品制品和服装。
《多边纤维协定》中与《WTO协议》不一致的任何限制措施,到2005年都必须予以取消。
(2)纺织品监督机构(TMB)。
该机构负责监督协议的实施,由1名主席和10名成员组成。
他们据协议采取措施,并向货物贸易理事会报告。
理事会负责在回归过程的每一新阶段开始前,审议协议的实施情况。
TMB还负责处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下出现的争端。
如争端不能解决,可提交WTO正常的争端解决机构处理。
(3)规定了过度期的保障条款。
A TC规定10年过渡期内取消MFA数量限制,并提高现行双边协议中的年增长率,取消了发达国家以“合理背离”及“市场扰乱”为由的配额限制,使纺织品贸易回归自由化。
这是对MFA的重大突破和发展,无疑将会促进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及服装的生产和出口,但发达国家仍可利用保障条款、反规避条款以及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加以限制。
对此,应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第三节关于不公平竞争方面的协议一、《反倾销协议》1994年4月正式通过,并已于1995后1月1日开始生效。
《反倾销协议》共分3个部分,由18条条文加上两个附录所组成,但主要内容是在第一部分和两个附录内。
(一)《反倾销协议》的实质性规定(二)《反倾销协议》对产业损害的确定(三) 反倾销的程序规定(四) 关于对发展中国家的有关规定(五) 关于协商、调解和争议解决的有关规定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1979年9月结束的东京回合谈判,则达成了第一个〈补贴与反补贴规则〉。
1987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时,又把补贴与反补贴问题列入主要议题,虽历经挫折,乌拉圭回合最终达成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主要内容是:(一)《反补贴协议》的基本规定(二)实施反补贴措施的基本程序(三)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四)补贴与反补贴委员会以及磋商程序第四节其他一、《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的快速增长是20世纪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之一。
20世纪80年代服务贸易增长速度高于货物贸易增长1倍,90年代以来增长速度高达8%,高于货物贸易增长两个百分点;服务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份额由80年代初的15%提高到目前的20%。
服务业在创造国民生产总值、增加就业、完善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网络,以及保障资金、人才、技术、资源、知识、信息等各种交换的正常运转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目前国际服务贸易总体看,发展极不平衡。
世界10大出口国(地区)与进口国均为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发展速度较快,但发展滞后,缺乏竞争力。
尽管如此,世贸组织成员仍将极具发展潜力的服务贸易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作为共同的愿望,终于促成谈判各方,经过6年的艰苦谈判,签署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第一套有关国际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边规则。
GA TS在总体框架下有兰个层次:一是基本原则,包括适用范围、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等普通适用的原则和义务;二是附件,包括处理具体服务贸易部门如自然人流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航空运输服务中所适用的规则,反映了服务贸易的多样化特点;三是承诺清单,即各成员市场准人及国民待遇承诺表。
与货物贸易不同的是,GA TS有4个特别部分,即关于最惠国待遇例外的清单,列明了各国分别在哪些服务领域暂时不适用非歧视原则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WTO的服务贸易理事会负责监督GATS的实施。
二、《农业协议》农业是一国的基础产业部门,由于农产品供应的不稳定性及需求方面较低的价格和收入弹性,决定其必须得到国家的干预和保护。
但名目繁多的农业保护政策和措施的滥用也造成了国际农产晶贸易的严重扭曲。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由于在处理农产品贸易方面作了“特别例外规定”和“免责条款”,使得缔约方对农产品的保护有增无减,严重扰乱了农产品贸易正常的竞争秩序。
为消除这一缺陷,建立“公平、公正、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制”,乌拉圭回合中签署了在农产品贸易领域中逐步实现自由化改革的行动方案,即《农业协议》。
《农业协议》是WTO《货物与贸易多边协议》中最重要的协议之一。
规定了维护农产品贸易公平竞争而达成的新的规则与承诺。
协议允许政府最好采取以对贸易扭曲程度较小的政策,对农业经济给予支持,允许在实施承诺方式上有一些灵活性;发展中国家削减补贴和降低关税的程度不必等同于发达国家,可以用更多的时间完成义务;针对食品供应依靠进口的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协定作了特殊的规定;协议还包含一个“和平条款”,旨在9年时间内,减少出现有关农产品补贴的争端和问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