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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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监事会的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穗府办〔2009〕29号)、《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出资人为XX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集团公司监事会向市国资委负责,对集团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条集团公司召开监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监事会组成

第四条监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外派监事三人,职工代表监事(以下简称“职工监事”)二人。

第五条外派监事由市国资委按有关规定委派;职工监事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市国资委备案。监事会主席由市国资委按有关规定从监事会成员中确定。

第六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在同一企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监事任期届满,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履行监事职务。

第七条职工监事人选的基本条件是:

1.本集团公司职工;

2.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3.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条监事会设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的监事兼任,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监事会及其成员的职权和义务

第十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的情况,执行《章程》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风险防范体系、产权监督网络和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检查集团公司财务,对集团公司财务提出预警和报告;监督集团公司重大计划、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监督集团公司重大国有资产变动和大额资金流动事项;监督集团公司财

务预算和决算、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集团公司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等重大决策活动的规范情况;

(三)监督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当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者市国资委有关规定造成损害出资人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直至提出罢免建议;

(四)指导所投资企业监事会工作;

(五)法律法规及国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纳入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由集团公司承担。监事会发现集团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监事会其他重要文件;

(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五)法律法规和国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协助监事会主席做好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起草监事会决议和年度检查报告、专项检查报告;

(三)负责监事会的各项会务和文秘工作;

完成监事会及监事会主席授权或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职工监事代表职工行使监督权利。

第十四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集团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收入,不得侵占集团公司的财产。

第十五条监事会成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时参加监事会会议;

(二)及时、全面掌握集团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三)认真执行监事会的决议;

(四)向市国资委汇报监事会工作。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一)发展历史 1979年中信公司成立,由此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雏形开始展露。随后,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有银行纷纷踏足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金融业务,国有银行开始加入金融控股开疆拓土的浪潮中。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以保险公司名义注册营业,之后发展成为同时经营信托、证券、银行、保险等多种业务的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不仅国有银行、大多数商业银行不同程度地介入金融领域各个业务,甚至人民银行的各级分行也参与其中,金融行业百花齐放。但这种混业经营的模式,逐渐显示出弊端,行业内秩序开始混乱,经济过热各种问题频发。 1988年,为维稳金融行业秩序,人行对证券公司改为实行审批制,提出要求银行业与证券业要实行分业管理;随后,《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相继出台,指出商业银行、保险、证券要严格执行分开设立。自1995年分业经营开始执行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步伐开始停滞不前。 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也逐渐与国际接轨。一方面外资混业经营的金融公司进入对我国金融市场造成冲击,另一方面,本土金融业开始改革创新,走兼营、混业经营的道路,丰富利润来源渠道。2002年,国务院批准三家公司成为金控试点;2003年《商业银行法》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信托与证券业务,这一政策的修改为中国混业经营提供了政策保障;2005年,商业银行可以以试点的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与证券分业管理”的时代在渐渐远去;2006年,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股权;2007年《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声明,商业银行可以设立或参股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至此,我国金融业开始涌现出一大批以银行、资管等为核心的多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2009年9月,第一次以国务院部门正式文件从政府的角度认可与肯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存在;2009年11月,商业银行对保险行业与证券行业的投资限制被放开。这种政策制度的放宽与完善,为金融机构实现多行业综合经营提供了保障,金融控股集团快速发展。 从金融控股公司的世界发展浪潮来看,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仍处于雏形阶段,法律上尚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地位,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中国的金融正在走向混业经营的道路,金融控股公司将会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成熟。 (二)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总体包括以下五类: (1)国务院批准的以金融机构身份控股的金融控股集团,以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为代表。以平安集团为例,平安最初凭借保险起家,在1988年成立,发展之初它以保险公司的名义注册,但经过三十年的发展,通过不断地拓宽营业领域,目前已经成为集寿险、产险、证券、银行、信托等为一体的金融控股集团。这类集团的特征是,附属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开展业务,非银行机构控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以国有商业银行为母公司,通过控股或兼并的方式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变,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为代表。以交通银行为例,交行与施罗德集团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该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发起设立等方式涉足信托、金融租赁、保险、证券、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成为具有全牌照的综合性控股集团。这类集团的特点是,母公司是银行,子公司是非银机构,母子公司开展不同领域业务,互不交叉,实现多元化的发展。 (3)由大型企业控股形成的集团,以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五矿集团等为代表。这类集团的特点是,集团的母公司是非金融机构,全资或控股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子公司具有单独的营业执照独立开展业务。 (4)由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发展成为的集团,以东方、长城、华融、信达四大国有资

保险公估合作协议书

保险公估合作协议书 委托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托方:西安水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下列工作委托给乙方承办,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下述工作内容: (1)、承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2)、保险标的出险后,进行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3)、保险咨询及防灾防损咨询。 (4)、保险风险管理讲座或培训。 (5)、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保险事务。 二、委托形式 甲方(或其分支机构,下同)视实际工作需要,以出具书面委托书(附件一、附件二)的形式,委托乙方对具体项目进行公估理算、风险评估等工作。并甲方进行委托时应在书面委托书上写明具体的委托内容和权限,包括委托现场查勘、损失原因认定、损失金额认定、赔偿理算、风险评估等。乙方根据书面委托书《委托单》内容进行相关工作。在公估作业过程中,委托事项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发出《委托

要约变更申请书》(附件二三),经乙方确认后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三、公估费约定 公估收费标准:1、对仅限西安市区内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现场查勘与定损的事故车辆定损的委托车险案件,乙方按照案均RMB200 元《车险收费标准》(附件四)的约定标准收取公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委托乙方的财产险业务,乙方按照《财产险公估业务收费标准》(附件五)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公估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下属分支机构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人员素质以及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改善服务质量、暂停合作、停止支付公估费等处理措施。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服务态度、定损偏差率、定损全面性、定损及时性、公估报告及时性、公估报告质量以及有效投诉率等方面。 3、若如乙方的公估结果明显与事实不符,或乙方工作懈怠,延误公估的时机,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委托协议,同时可向乙方索赔因上述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按书面委托书《委托单》内容甲方应及时确认和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部分的公估费用,同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保险中介服务正式

最新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研究

最新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研究 郑达鑫 (医药投资并购俱乐部) 一、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概况 截至2014年4月25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有三种组织形式,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上市公司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如武汉健民中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恒盛世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目前,沪深两市共有24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其中,爱尔眼科(300015)参与设立两家并购基金,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三家上市公司参与,其余上市公司均参与设立一家并购基金。 第二,上市公司与券商合资设立的并购基金。目前只有一个案例,即蓝色光标(300058)、爱尔眼科(300015)、掌趣科技(300315)参与设立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第三,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方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其关联方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如中融康健与爱尔眼科(300015)控股股东湖南爱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中融爱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概况 截至2014年4月24日,健康医疗行业的上市公司中,莱美药业(300006)、爱尔眼科(300015)、武汉健民(600976)与京新药业(002020)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规模为2至10亿,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PE或PE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担任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决策机构是合伙人大会,由上市公司、PE和其他投资者分别委派人员,部分上市公司在合伙人大会中有一票否决权。并购基金的投资围绕上市公司的产业链和发展战略展开,所投资的项目优先由上市公司收购。 另外,天士力(600535)、爱尔眼科(300015)、京新药业(002020)、昆明制药(600422)的大股东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完善

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毕业论文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完善 院别金融学院 专业班级金融1165 学生姓名张飞敏 学号20204110212 指导教师吕超 职称讲师 2015年4月

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

摘要 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要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就目前中国的经济形势来看,为了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极其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平台,遵循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整合金融和产业资源。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结合我国的情况来看,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本文首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特点及功能做了简单的介绍,随后描述了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包括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历程、类型,之后简单介绍了下国外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情况,然后在下个部分着重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相关的法律制度及内控机制等,最后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内控机制

Abstract The party put forward to“deepen reform comprehensively,accelera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modern market system”in the eighteen plenary session.The present China economic situation,in order to ensure the sustained and steady economic growth,extremely need to establish a unified financial platform,follow the financial service entity economic requirements,the integration of financial and industrial resources.Firmly grasp the essence of financial services to the real economy requirements,adhere to the market in the allocation of financial resources of the reform oriented,adhere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innovation and regulatory https://www.360docs.net/doc/1014410850.html,prehensive at present in our country,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s the best choice.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concept,characteristic and function of 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to do a simple introduction,then described 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n China's development status,includ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n China type,after the next part mainly analyzes the existing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in our country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blem,including the relevant the legal system,management ability and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advice to perfect. Key words: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Management ability Supervision system

关于前海人寿金融资产进行投资的调研报告.doc

关于前海人寿金融资产进行投资的调研报告 一、前言 (一)调研背景 世界经济增速放缓,我国企业受到全球经济大环境影响经营业绩大幅萎缩,部分制造业企业受困于大宗商品下跌和员工使用成本增高出现了不小的亏损,而金融业企业则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传统金融业企业受到金融体制限制且缺乏创新,因而业绩停滞不前。新兴金融业企业由于处在国家“互联网+”的政策温床中,利用自身轻盈短小、敢于创新的优势使企业得到快速成长,涌现了一批极具竞争力的企业。因此,现如今企业不能只单纯的依靠主业来提升企业业绩,而是要通过利用好公司的剩余资本进行金融资产投资,多层次提升企业效益。 金融资产投资是指企业将手中的资金投放到金融市场,通过购买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外汇等金融工具进行投资并从中获取溢价收益。 金融资产投资特点主要是流动性强,可建立投资组合也可单独投资,互相兼容、互相融合,共同发挥效果。 (二)调研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金融市场日趋完善,金融体系逐渐完备。但是受到旧体制的限制,我国急需进行金融改革和企业改革,因而企业通过将产业资本投放到金融资本领域,这不仅激发了企业的能动性,还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对推动金融市场发展有很大帮助。

二、企业进行金融资产投资案例分析—以前海人寿为例 金融资产投资与被投资方企业的股权结构紧密联系,本文主要通过对前海人寿的金融资产投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分析被投资方的股权结构,探索如何对该企业的金融资产投资进行风险控制。 (一)公司概况 前海人寿成立于2012年,是深圳前海自贸区建成后首家创新型人寿保险公司。前海人寿利用地处前海自贸区,背靠港澳的地理优势,以及国家大力扶持金融保险业的政策优势,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进行产品创新,设计开发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互联网理财保险等保险产品,形成了以客户需求为目标、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和财富增值等多重保障。 前海人寿响应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号召,通过在金融市场上进行金融资产投资,支持其他企业改革创新,支持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同时实现前海人寿自身稳步发展,努力成为全国一流乃至世界级的保险企业。 (二)公司股权结构 由下图前海人寿股权结构图可看出,钜盛华实业及深粤控股同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粤商物流、凯诚恒信仓库、华南汽车交易中心、健马科技为前海人寿其他重要股东,这些股东共同持有前海人寿股份并控制着前海人寿,对前海人寿的投资行

正式保险公估报告样板

JUSTCREED INSURANCE ASSESSING & ADJUSTING CO.,LTD.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惠民大厦10F 邮编post code:518002 Add:10/F,HuiMin Biuding., Aiguo Road, Luohu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A2标段 2010/03/10变电站失窃事故保险公估报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理赔管理部: 我公司于2010年04月12日接受贵公司委托(附件3.1),对题示事故损失进行公估,现报告如下: 一、概况 被保险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保单号码:PGDA200944040096000001(附件1.1) 保险种类:建筑工程一切险 被保险地址: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A2标段 保险期限: 2009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0日 部分保险项目和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项目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RMB512,000,000.00 施工机具RMB40,164,000.00 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RMB10,000,000.00 清理残骸费用RMB5,000,000.00

意外事故的免赔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为RMB 3万元整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出险地点:K51+700临时变电站 委托经办人:赵毅峰 出险原因:失窃 保险责任:属于该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损失情况:变电站部分设施失窃、受损 索赔金额:RMB124,433.77元 核损金额:RMB 92,073.98元 建议赔额:RMB 56,200.00元

深圳保险业为支持前海先行先试、深化深港融合建言献策

深圳保险业为支持前海先行先试、深化深港融合建言献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前海建设,深化深港保险融合发展,调研深圳保险业支持前海先行先试创新举措和发展瓶颈,2019年1月15日,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研究中心总经理张平、持牌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黄国华一行来访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保险学会及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三会常务副会长贺国虎、同业公会副秘书林红、保险学会及中介行协副秘书长陈瑶等热情接待了调研团一行并进行座谈交流。 前海金控研究中心张平总经理表示,前海金控作为充分贯彻前海作为国家金融改革先行先试意图的战略引导型综合性金融投资平台,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包括保险在内的深港金融合作项目,组织研究中心智囊开展调研分析。此行,将以承担市级保险课题研究为契机,通过调研分析,了解深圳保险业在深港融合中的创新瓶颈,探索创新方向,进而通过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的形式呈达决策机构,在政策框架内推动创新,持续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提升深港合作对外开放的战略能级。 贺国虎常务副会长在座谈时表示,近年来深圳保险业围绕银保监会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行业转型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服务民生保

障的方面屡有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率先建立起巨灾保险制度;率先落地政府基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率先试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率先推行医师执业责任险等。同时也围绕粤港澳湾区建设、前海蛇口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创新性开展各项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其中,深圳保险业连续几年以课题研究形式探索深港两地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领域互联互通的方式和途径。研究课题得到了驻深保险机构总部、原保监局、会员单位、高校、第三方智库等机构的积极响应,研究内容涵盖保险服务粤港澳湾区建设路径、深港保险产品比较研究及产品开发方向、深圳保险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多层次产业研究、关于深圳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研究等,为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先导和智力支持。其次,深圳保险业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车险发展痛点,借助移动互联网、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前沿科技开发建设“深保通”智能承保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深圳地区车险投保、承保、理赔全流程电子化,保险行业和交警执法服务场景全覆盖,成为保险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国的率先垂范。下一步,深圳保险业还将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在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深港融合方面加大探索力度。 随后,双方还就充分利用前海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在前海设立香港保单理赔及售后服务中心,设立香港保险专属销

私募基金深圳前海税收优惠

媒体相关报道 一、各地优惠政策大比拼阳光私募择木而栖 2012-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随着阳光私募的日益发展壮大,各地地方政府为了争夺资源,纷纷打出税收优惠牌,吸引私募机构入驻,而阳光私募也是货比三家,希望找到税收最为优惠的地区落户。 上海一家大型阳光私募公司董事长日前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现在地方政府都在争取以更好的金融政策来吸引金融机构,不仅仅限于天津、深圳、北京和上海这些金融机构聚集的地区,中西部如西藏、重庆、武汉等地也开始打出力度较大的金融优惠政策,未来不排除会出现比上海浦东更好的优惠政策。 “现在我们公司在密切关注各地金融政策,也有中西部地区的招商局和我们接触过,未来如果有比上海浦东更具吸引力的金融政策,搬迁注册地的可能性非常大。毕竟对于阳光私募来说,现在的税收还是比较重。” 深圳另外一家阳光私募合伙人也表达了类似想法,不过他更为关注的是深圳前海。虽然前海目前具体的优惠政策还没有制订出来,但是他预计,前海此次的金融优惠政策力度应该不小,目前该公司几位合伙人已经达成一致,只要技术问题能解决,搬迁是迟早的事。“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公司目前为有限合伙形式,而前海公布的15%的税收优惠是针对公司制形式的阳光私募。现在公司正在和前海招商处相关人士积极接洽,寻找解决方案。”上述人士表示。 前海招商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每天都有很多阳光私募咨询,包括北京、上海以及深圳本地的公司,咨询最多的是税收问题,一次性奖励问题,公司组织形式以及办公要求等等。不过具体优惠政策还在商讨中,不少阳光私募仍在等待中。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各地金融优惠政策都不一样,从税收来看,上海采取营业税40%财政补贴。合伙制企业普通合伙人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有限合伙人(LP),按利息、股息、红利等项目以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天津则是将13.5%的营业税全额返还;重庆则是营业税享受两免三减半(前两年全额补贴,后三年减半征收)的财政补贴,个税方面统一按照20%征收。 二、私募激励机制遇税负难题欲迁前海享受优惠政策 2012年11月21日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营业税扣掉5%,所得税再扣掉25%,员工工资的累进税率一般高达45%,在如此高的税负面前,私募所谓的灵活激励机制其实是泡了汤了。”正如深圳一

保险公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x x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 §1. 项目概况 §1.1. 筹建公司名称 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2. 项目实施内容 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辅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开展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3.公司拟注册地址 中国 xx大厦。 §1.4.公司宗旨 §1.4.1. 发展宗旨 发展民族保险代理事业,完善保险市场,为投保人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及为保险人提供优质报单。 §1.4.2. 经营宗旨

注重CS形象创造,即“顾客满意”的宗旨,顾客的满意度高于一切。 §1.5. 项目投资情况 §1.5.1.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额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1.5.2. 各投资方的出资比例及金额 xx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 10%; xx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股东各方均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承担亏损风险。

§1.6.项目研究依据与范围 §1.6.1.项目研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国家统计局、陕西省统计局的调查统计资料 §1.6.2项目研究范围 a.市场前景、筹建方案、建设规模; b.营销战略、营销方案、 c.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培训方案 d.投资风险分析、投资利润分析。 §2. 项目提出的背景 §2.1. 项目背景 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又于1997年1月30日颁布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2月16日又颁布了《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国家又于1998年设立了专业性的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这些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保险中介法人组织形式,即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资金解读

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资金解读(股权投资最高5000万) 导读:在前海注册公司代理:首信发布的众多政策利好中,除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到香港低利率的跨境人民币贷款(入驻企业基本都有获取跨境人民币的意愿,利率3%-4%),其次就属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资金1000万的政策关注度高。关于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来由、扶持的领域、扶持方式,由深圳市首信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为您解读! 一、前海综合试点扶持资金来由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获批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3年内将获得1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地方财政也将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这也意味着有不低于30亿元的财政扶持资金倾向前海,并重点用于扶持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产业等公益性、公共性强的平台项目建设。此外,拟扶持的项目还将在市场准入、规划、土地、财税等方面获得政策倾斜,而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也是项目的支持手段之一,其中采用股权投资方式的,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资金扶持。 二、扶持领域 (一)金融业。围绕跨境人民币业务、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要素交易市场建设、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的有利于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项目。 (二)现代物流业。围绕供应链管理、国际综合贸易、物流增值服务、物流技术研发与应用领域开展的有利于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形成高端物流新型业态集聚的项目。 (三)信息服务业。围绕信息传输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以及信息内容服务领域开展的有利于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项目。

(四)其他领域。促进现代服务业商业模式创新的项目;支撑现代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项目;促进现代服务业人才集聚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提升现代科技标准化应用水平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财政部、商务部重点支持的新型服务业创新项目;经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的其他项目。 三、优先扶持领域 试点项目应具有公益性、功能性、先进性、示范性等特点。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优先扶持: (一)使用核心技术或创新商业模式引领或提升服务业现代化的项目;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特色明显、发展基础好、影响力大、社会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三)能够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对产业提升起到关键作用的项目。 点评:申报的试点项目需符合前海产业准入目录,其中注册在前海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促进深圳该产业发展的项目,如果是注册在深圳范围内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其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服务于前海的。 四、扶持方式 采用股权投资、财政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落户引导奖励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扶持方式。具体扶持方式和额度详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五、专项资金扶持标准 采用股权投资、财政资助、以奖代补等三种方式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扶持; 对于公益性强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扶持。 采用股权投资方式的,单项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采用财政资助方式的,单项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的,单项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对项目建设期内的实际贷款给予3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两年,贴息总额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采用落户引导奖励方式的,单项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六、申报条件 (一)申请落户引导扶持方式的申报单位

金融控股公司有哪些

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有哪些 理财知识: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在金控集团中,控股公司可视为集团公司,其它金融企业可视为成员企业。 根据1999年2月国际上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金融控股公司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 概念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实现综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追求资本投资最优化、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运作形式。在金控集团中,控股公司可视为集团公司,其它金融企业可视为成员企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间通过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相互联系。各成员企业虽受集团公司的控制和影响,但要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金融控股公司一词最早起源于美国,在美国《金融服务业法案》有关银行控股公司组织结构的条款中首次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HoldingCompany﹚这一法律术语,但是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定义。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法”

在第4条第1项第2款,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对一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商所持有的股份具有控制性,并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特点 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集团控股,联合经营 集团控股是指存在一个控股公司作为集团的母体,控股公司既可能是一个单纯的投资机构,也可能是以一项金融业务为载体的经营机构,前者如金融控股公司,后者如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 法人分业,规避风险 法人分业是金融控股集团的第二个重要特性,指不同金融业务分别由不同法人经营。它的作用是防止不同金融业务风险的相互传递,并对内部交易起到遏制作用。 财务并表,各负盈亏 根据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控股公司对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的意义是防止各子公司资本金以及财务损益的重复计算,避免过高的财务杠杆。另一方面,在控股公司构架下,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责任,仅限于出资额,而不是由控股公司统负盈亏,这就防止了个

前海及深圳金融优惠政策

前海及深圳金融优惠政策 一、前海政策 (一) 深圳前海的八项金融政策 1. 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实验区; 2. 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3. 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4. 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5. 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6. 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性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7. 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运营总部。 (二) 高端人才优惠 《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暂行办法》(下称《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且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已正式颁布实施,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开始在前海试点,符合条件者30个工作日内将获得“出生证”。深圳市已成立了由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组成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二、深圳市政策 (一) 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专业子公司优惠 对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在深圳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专业子公司,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对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自营业务、经纪业务、承销保荐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含2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独立销售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亿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三)对期货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现货风险管理等专业子公司(除直投类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按此类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并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四)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专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对其当年认定的管理资产规模按月均值计算比上年度增加部分,给予追加奖励,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奖励基准。管理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上(含500亿元)的,其管理资产规模每增加100亿元奖励100万元,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管理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下的,其管理资产规模每增加50亿元奖励50万元,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已在深圳注册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参照上述标准享受管理资产规模追加奖励。 (五)对已在深圳注册且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可以参照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除落户奖励外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六)对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设立的直投类机构,参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享受本市相关优惠政策。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自199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来,我国金融业便开始了严格的分业经营。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一些银、证、保之间边缘业务合作与创新,已逐渐突破了分业界限。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在我国有了较大发展。 按照控股模式的不同,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子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中信控股公司成立,将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资产打包管理。同时母公司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正式更名为中信集团,改为非金融投资控股性的集团企业,开始筹建中信建设集团等企业梳理实业资产。2002年1 2月5日,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因此,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投资和管理中信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金融企业的金融控股公司。②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成立于1983年,从主要经营外贸和直接投资转变到以金融业为主,并且选择金融业为其发展的主要业务。集团董事会经由国务院授权,管理、经营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光大集团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 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 2.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是一个不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经济实体,但其全资拥有或控股拥有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营业执照的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集团公司董事会。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鑫源控股公司。从1995年开始,山东电力集团在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构想下,开始了向工业实业、房地产、旅游商贸、金融证券、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了包含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等内容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目前,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②海尔集团。近年来,海尔集团通过一系列投资和购并,形成了集实业、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公司。其拥有青岛商业银行60%的股份;持有鞍山信托20%的股权 (第一大股东),控股长江证券,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成立财务公司。此外,海尔集团旗下的“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纽约人寿”海外分支机构“纽约人寿国际公司”成立合资保险公司,携手进军寿险市场。 3.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

保险公估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山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零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0 1.1 项目公司 0 1.2 项目选址 0 1.3 投资人 0 1.4 产品(服务)简介 0 1.5 经济技术指标 0 1.6 编制目的与原则 (1) 1.7 结论与建议 (1)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3) 2.1 保险公估产生的背景 (3)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 第三章市场环境分析 (6) 3.1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历程 (6) 3.2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的内在驱动 (7) 3.3 保险公估业品牌发展的外在驱动 (9) 3.4 保险业国际化进程加快促进对高品质公估服务的需求 (10) 3.5 国内市场调查分析 (10) 第四章组织架构及人力资源管理 (12) 4.1 组织机构 (12) 4.2 公司人力资源 (12) 第五章产品(服务)描述 (14) 5.1 产品(服务)描述 (14)

5.2 发展战略定位 (14) 第六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15) 6.1 投资估算 (15) 6.2 资金筹措方案 (15)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预测 (16) 7.1 财务预测方法及依据 (16) 7.2 财务估算 (16) 第八章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18) 8.1 经营风险 (18) 8.2 市场风险 (18) 8.3 管理风险 (19)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20) 9.1 结论 (20) 9.2 建议 (20)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公司 山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2项目选址 山东潍坊市坊子区 1.3投资人 自然人两人,张三55%,李四45%。 1.4产品(服务)简介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价格评估及当事人委托的涉诉财务价格评估(凭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开展经营);价格咨询服务。 1.5经济技术指标 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年份 收入 租金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佣金支出 营业税费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深前海规〔2019〕1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金融业集聚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6号)、《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等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下在前海注册以及新迁入前海的金融及其他相关企业,包括: (一)金融企业总部: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经营性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子公司及专营机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经市政府批准参照金融企业总部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 (二)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 (三)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持牌金融机构:上述金融企业总部设立的专业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销售公司(含网络销售、电话销售);支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等。 (四)地方监管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平台。 (五)其他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控股集团、造币及金融押运企业、金融行业协会,以及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金融科技机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和其他创新型金融机构。 (六)符合本细则明确规定的其他相关机构。 第三条同时符合本细则及前海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采取“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不得重复申请与享受。 第二章奖励政策 第四条对金融企业符合《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并已经享受有关政策,除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扶持,最高给予2500万元的落户奖及500万元的增资奖励。 金融总部企业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申请有关扶持。 第五条鼓励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等专业子公司和专营机构等在前海集聚发展: (一)对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理财等专业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奖励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的,奖励2000万元;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奖励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现代金融业务作业1 94分

现代金融业务作业1 94分, 单选题:(共20道试题,每题2分) 1.目前各国的国际储备构成中主体是()。 A.黄金储备 B.外汇储备 C.特别提款权 D.在 IMF 中的储备头寸 2.我国的下列金融市场自律性监管机构中影响最大的是()。 A.中国银行业协会 B.中国证券业协会 C.中国保险业协会 D.中国投资协会 3.LOF是()。 A.上市型开放式基金 B.上市型封闭式基金 C.未上市型开放式基金 D.未上市型封闭式基金

4.由发票人签发的载有一定金额,承诺于指定到期日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执票人的票据是( )。 A.支票 B.汇票 C.信用证 D.本票 5.()是信托部门产生的交易和服务收入。 A.信托业务收入 B.投资银行和交易收入 C.存款账户服务费 D.手续费收入 6.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近10年总资产净回报率的平均水准为()左右 A. 1.5% B. 1% C. 2% D. 2.5% 7.()期货的出现,标志着金融期货三大类的结构初步形成。

A.外汇期货 B.利率期货 C.股指期货 D.黄金期货 8.《巴塞尔协议》中规定银行的最低的资本充足比率是()。 A. 8% B. 8.5% C. 7% D. 7.5% 9.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过()同意。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原先指定的受益人 D.变更的受益人 10.在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中,如果要规避期货标的物价格上涨所可能造成的风险,一般应进行()。 A.买入套期保值

B.卖出套期保值 C.买入与卖出套期保值同时进行 D.无法操作 11.人身保险的创始人应首推() A.洛伦佐?佟蒂 B.乔治?勒克维伦 C.辛浦逊 D.道森 12. 以投保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或估计价值作为保险价值,其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来确定,这种 保险被称之为()。 A.不定值保险 B.定值保险 C.定额保险 D.超额保险 13.银监会于2006年下发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中,对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度的不良贷款比例要求持续控制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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