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医学装备委员会
[全]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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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委员会制度-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时间定于次月25 号前。
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
二、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0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
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
三、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
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四、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五、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
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
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
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的职权。
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三级医院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等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医院成立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疗装备委员会)。
为规范医疗装备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疗装备委员会是医院审议和制定医院医疗设备管理政策,监督医疗设备管理、使用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机构。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三条医疗装备委员会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计量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四条医疗装备委员会的任务1、组织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本院制定的相关制度,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3、规划医院设备配置,以满足医院长远发展需要。
4、审定医院设备购置计划,审批新的医用耗材申购计划,并组织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5、组织分析医院医疗设备使用、运营情况。
6、组织评价医疗器械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购置或淘汰品种意见。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是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工作方式。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组织或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事项。
下面是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职责的一些例子:1. 委员会的成立和组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或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决定成立,委员会的成员包括相关科室的主任、医学装备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等。
委员会可以设立常设办事处或临时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事务管理。
2. 制定医学装备管理政策和规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并将其上报给上级管理机构或领导层审批。
这些政策和规定应该包括医学装备的采购流程、质量要求、标准化使用要求以及维护与保养等方面的内容。
3. 医学装备采购和选型: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委员会应制定采购标准和程序,评估医学装备的质量和性能,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
4. 医学装备的配发、分配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配发和分配工作,确保医学装备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利用。
委员会应设置医学装备的登记和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设备保养、维修和更新等方面的工作。
5. 培训和技术支持:委员会负责组织医学装备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医学装备的操作培训、维护保养培训等。
委员会还可以与医学装备供应商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6. 建立医学装备安全保障体系:委员会应建立医学装备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医学装备的安全使用规范、应急预案和风险管理等。
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7. 监督和评估工作: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包括对医学装备使用情况的监察,对医学装备的维修和维护情况的评估等。
委员会还可以组织医学装备的验收和鉴定工作,确保医学装备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职责是确保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医疗机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需要,现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委员: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制度1、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相应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2、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4名。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委员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患者院长办公会论证、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修订版2

院字〔2013〕189号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用耗材在内的医学装备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主任:韩传恩(院长、主任医师)副主任:李成钦(党委书记、副主任医师)张玉玲(工会主席)成员:谷鲁豫(医学装备部主任)余晓慧(医务部主任、副主任医师)王兰英(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申明峰(神经外科一病区主任、主任医师)李梅生(耳鼻喉病区主任、主任医师)韩敏(消化科病区主任、主任医师)方岩(神经内科一病区主任、主任医师)陈培莉(急诊科主任、重症监护室科主任、主任医师)袁斌(感染管理科主任)宋素勤(门诊部主任)黄文起(核磁室主任)殷卫兵(检验科主任)刘伟(超声科主任)陈辉(放射科副主任)郑吟诗(256CT室主任)李桂英(放疗科主任)王会祥(核医学科主任)袁兴利(物资管理科科长)耿立(医学装备部副主任)刘博(医学装备部工程师)下设办公室,张玉玲兼任办公室主任,谷鲁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医学装备部。
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2.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架构图2013年10月31日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二、组织制定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医疗器械设备临床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工作。
四、负责拟购医疗器械设备和耗材的论证、技术评估和具体采购工作。
负责全院拟购入新型医疗器械设备或新增项目耗材和试剂的审核、调研。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2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一、总则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专门负责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其职责是协助医疗机构管理医学装备,提高医学装备的效能和安全性,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医学装备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委员,由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会议。
三、职责及范围1. 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监督落实;2. 对医学装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3. 开展医学装备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操作技能;4. 负责医学装备的验收、验收合格证明的签发工作;5. 协助医疗机构组织医学装备的报废和更新工作;6. 解决医学装备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设备故障;7. 建立医学装备档案,包括设备资料、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等;8. 协调医疗机构与医学装备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推动技术创新和设备优化;9. 制定医学装备使用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医学装备的正确使用;10. 监督医学装备的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优化设备使用效果;11. 定期向领导汇报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程序1. 定期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医学装备相关事宜;2. 研究制定医学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3. 调查研究医疗机构内医学装备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4. 组织医学装备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质量符合标准;5. 建立医学装备档案,包括设备资料、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等;6. 定期对医学装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7. 制定医学装备的使用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培训和考核;8. 监督医学装备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设备效能评估;9. 协助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装备的更新和报废工作;10. 积极开展与医学装备供应商的合作,推动设备技术创新;11. 定期向领导汇报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规范委员会成员的行为,推进医学装备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管理机构,下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
第三条主任委员由医疗机构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各部门的代表担任。
第三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政策;2. 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并进行评审和审核;3. 负责医学装备的配备和分配,确保医疗机构的各科室能够正常运转;4. 负责对医学装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5. 负责医学装备的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使用技能;6. 负责医学装备的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及时解决使用中的问题;7. 负责医学装备的报废和淘汰工作,及时更新医疗设备;8. 协助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装备的项目评审和验收;9. 定期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包括:1. 负责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编制,征求各科室的意见和建议;2. 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和经费状况,确定最终的采购方案;3. 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并进行医学装备的评估和比较,选择合适的供应商;4. 确定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按照合同执行采购程序;5. 对医学装备的货物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6. 对已购买的医学装备进行管理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7. 定期组织医学装备使用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8. 对医学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处理使用中的问题;9. 对老旧的医学装备进行报废和淘汰,及时更新设备;10. 协助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装备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11. 定期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需要,现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委员: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制度1、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相应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2、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4名。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委员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患者院长办公会论证、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规要求,成立____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并制定《_____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下称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学装备,是指我院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我院医学装备的专业管理组织,对我院医学装备的发展规划、计划、购置、验收、质控、维修、保养、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组织实施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是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是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针对我院医学装备开展监督与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医、教、研等工作中与医学装备有关的一切活动。
第五条加强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加快临床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是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医院领导、设备、医务、护理、人事、科教、医保、纪检、监审、财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七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置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2-3 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设备科。
设备科负责日常工作,活动由主任委员决定后召集,设备科整理好议题供委员们讨论。
第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应有定期活动计划。
活动要有记录备查,并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档案。
第九条设备科作为院医学装备的管理执行部门,在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全院医学装备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另行制定。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十一条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发的管理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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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人民医院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
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学耗材内的医学装备使用效益,经2013年11月1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学管理装备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为保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开创重大事项阳光票决新风,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基层党组织和行风监督员广泛监督,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支部书记和行风监督员组成。
具体人员如下:
主任:莫色俄乙
副主任:万海玉
办公室:马志强
成员:陈代君、赵洪琼、卫凯、杨涛、叶雅红、舒智、倪兴强、刘汉超、余峻峰、邱忠泽
二、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辖管理职能部门医学装备管理科。
医学装备管理科主任会同分管副院长负责落实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决策,具体组织医学装备管理日常工作。
医学装备管理科具体职责任务包括: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
制订、实施等工作;
3.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4.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5.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6.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对违反该办法有关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报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主题词: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