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
简述社会保障的含义及其功能_概述及解释说明

简述社会保障的含义及其功能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社会保障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政策领域,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公民在生活、工作、疾病、失业等方面的风险而提供的一系列保护措施和制度安排。
它的目标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社会保障的含义及其功能。
首先,在第二部分将介绍社会保障的含义,包括定义、历史背景和组成要素。
接着,在第三部分将详细讨论社会保障的功能,主要包括保障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
然后,在第四部分将探讨社会保障的实施与管理,重点关注政府角色与责任、社会参与与合作机制以及国际经验与借鉴。
最后,在第五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未来社会保障发展进行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概述和解释社会保障的含义及其功能,探讨社会保障的实施与管理,并为未来的社会保障发展提供参考和展望。
通过对这一重要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以及推动可持续发展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有效的政策建议和方向。
2. 社会保障的含义:2.1 定义:社会保障是指国家或社会组织为了保障居民在生活中面对各类风险和困境时能够获得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通过提供一系列的经济、医疗、教育和就业等服务,以及提供相应的经济援助和福利来保护个人和家庭免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冲击。
2.2 历史背景: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欧洲工业化时期,最早由德国推出。
当时社会经济变迁加剧了工人阶级面临的风险和困境,因此德国政府引入了全民社会保险制度,为工人提供养老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并确保他们在遭遇意外事故或失业时不至于落入贫困。
自此以后,各国纷纷建立自己的社会保障体系。
2.3 组成要素:社会保障由多个方面组成。
首先是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救济等物质保障方面,包括提供养老金、医疗补助、失业救济金等经济援助。
社会保险知识大全

社会保险知识大全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预防风险,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风险决定了社会保险的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可能使人们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的经济风险有:年老、疾病、残疾、工伤或职业病、生育、死亡、失业。
针对上述7种风险,社会保险设置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残疾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或破产保险7个项目。
(一)养老保险养老或退休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
在当今世界上,离开养老问题来谈论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几乎是不可思议的。
因为现代社会中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不可逆转的趋势,使传统的家庭保障在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方面处于捉襟见肘的窘境,因此,社会不得不担负起照料这部分曾经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蕃衍作出过贡献,而现在因为生理或社会的原因无法再以劳动为主要谋生手段的老年人的责任。
这就是养老保险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和经济背景。
养老保险是以保障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在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涯后仍有足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为目的的社会保险项目。
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3层含义:①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涯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其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是为“退休”;这里所说的“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其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是为“养老”。
必须强调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实践标准。
②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③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目的的。
(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社会保险项目。
在现代社会中,疾病是劳动者时常可能遭遇的而且对他们威胁较大的风险之一。
它不仅使劳动者在患病期间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且在医疗方面又必须支出费用,这就使劳动者一旦患病便在经济上处于内外交困的窘境。
因此,即使从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社会也必须承担起对劳动者提供对付疾病风险的保障的责任。
社会保障制度知识

社会保障知识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
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这是我们今天要讲的社会保障的概念和本质。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它又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五个方面。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
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1. 参保对象主要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缴费方式和比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3、征收管理流程: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地税征收—财政专户管理。
4、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具体方法正在制定。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涉及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账结合”模式,即基金由统筹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社会保险—第五章社会保险管理

社会保险—第五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五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一节社会保险管理的含义和目标社会保险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了实现社会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社会保险事务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过程。
社会保险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社会保险管理的内容和手段社会保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政府和社会组织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规范,确保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实施。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必须确保其安全、增值和流动性。
政府和社会组织需要通过科学的管理和运作,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社会保险服务的提供和管理。
政府和社会组织需要提供各种社会保险服务,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同时需要对这些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和社会公平。
四、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政府和社会组织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并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管理的手段主要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等。
其中,法律手段是最基本的管理手段,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社会保险管理行为,保障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
经济手段是通过调节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和管理,实现其保值增值。
行政手段则是通过行政命令和指导等方式,实现对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节社会保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挑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险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
其中,主要的问题包括: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压力越来越大;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面临挑战;社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和问题,社会保险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政府和社会组织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其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为公民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第一节社会保障含义一、概念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由年老、疾病、伤残、死亡、失业及其他灾难发生而出现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的帮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特征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2、社会保障对象和获益群体是全体公民3、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消费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
4、社会保障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一)生存需求的制度。
救助对象包括三类:A孤寡老人)B 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但因意外灾害降临,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人身损失一时生活困难的人。
C 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仅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个人或家庭。
主要内容:贫困救济和灾害救济(二)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因其保障对象是劳动者,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就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有劳动能力无工作的情况下,通过立法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收入损失补偿的制度,包括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包括老年、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残障与死亡社会保险特点:1)强制性(法律强制推行) 2)互济性 3)储备性4)补偿性1、老年社会保险又称老年保险,国家越贫穷,其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所占比例越大2、医疗社会保险国家越发达,用在其上的费用越低3、失业保险产生于福利国家,任易形成“养懒汉”的状况,故现侧至于就业培训比例与国家富裕程度成正相关关系失业保险是工业化的产物,所占比例不大4、生育保险更多归于医疗保险或家庭津贴中,在我国是独立的。
(三)社会福利是一个中观福利概念(大福利=社会保障小福利=单位福利),是社会保障体制下的一个项目,不包括社会保险、救助。
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高层次,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精神生活的制度,它是社保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关乎人的生命质量。
简述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

社会保险是指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 基本养老保险:旨在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通过个人和雇主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
2. 基本医疗保险: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保障,通过个人和雇主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报销。
3. 失业保险: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通过个人和雇主缴纳失业保险费,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救济金。
4. 工伤保险:旨在为因工作受伤、患病或其他不幸事件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提供保障,通过个人和雇主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为工伤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和其他相关补偿。
5. 生育保险:旨在为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医疗费用保障和其他相关保障,通过个人和雇主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为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简述社会保险的含义

简述社会保险的含义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或社会组织通过社会统筹和集体筹资,向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保障和补偿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个体在面临风险时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与公正。
社会保险的意义体现在许多方面。
首先,它能够为公民提供一份安全感和保障感。
在现代社会,个体面临着众多风险,如生老病死、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可以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保障和补偿,减轻他们面临风险时的负担,增加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性。
其次,社会保险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在社会保险的框架下,个体的权益得到平等对待和保护,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体都有机会获得相应的保障。
无论贫富,都可以享受到社会福利,缩小贫富差距,增强社会团结和凝聚力。
再次,社会保险还能够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社会保险制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的流动,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社会保险能够减少个体面对风险时借款和消费的压力,提高消费能力和购买力,进而激发经济的增长潜力。
社会保险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这些保险相辅相成,构建了一个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养老保险方面,个体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达到一定的年限后就可以享受到养老金;在医疗保险方面,可以通过医保卡享受到医疗费用的报销;在失业保险方面,个体在失业时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而工伤保险则可以为个体在工作中受伤提供一定的赔偿和医疗费用报销。
然而,社会保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一些弱势群体仍然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其次,保险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需要进一步规范,以确保资金的公平和有效运用。
最后,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一定的压力,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和务实的措施,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为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险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正常运作;此外,也需要探索创新社会保险的方式和手段,以适应社会变革和需求的发展。
(完整版)社会保障概论知识点整理

社会保障概论知识点整理题型:1、单项选择(10) 2、多项选择(20)3、简答 4、名词解释 5论述1(1)定义P4: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这一定义包含四个要点:①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②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③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④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2)功能P11:①人民生活的安全网②经济发展的助推器③社会矛盾的调节器④社会政治的稳定剂⑤此外,社会保障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保障目标、资金来源、给付方式等方面加以归纳,,可归总为三种不同的保障形式,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它们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此外,还有这三种保障混合的形式以及一些补充保障形式如企业员工福利、慈善事业、互助保障等。
2(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因为它的保障对象是劳动者,即人口中最多、最重要的部分。
它所承担的风险也最多,包括劳动者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发生的使他们失去工资收入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它所占用的资金也是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最大部分。
)(1)含义: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特点:①强制性,通过国家立法推行,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领导者必须参加。
②互济性,参加者定期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当其中有人遭遇风险而受到经济损失时,可以按规定领到一定数量的保险金,实行风险分担、互助共济。
③储备性,参加者按规定缴纳费用作为基金,储存待用。
④补偿性,社会保险给予参与者的物质帮助,限于收入损失的补偿,即劳动者在中断、收入中断时才有权得到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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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一、社会保险的含义及发展历程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2.发展历程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第102号公约,即《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社会保险全部项目有9个,即医疗、疾病、失业、年老、工伤、家庭补助、生育、伤残和遗嘱;我国早在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就对养老、工伤、医疗、疾病、遗嘱、生育等7个项目做了具体规定;1986年《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和后来相关法规又为我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
其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在全部规定的8个项目的前提下,对有关项目进行了合并,将医疗、疾病和普通伤残合并为医疗保险。
将工伤和因公伤残、职业病合并为工伤保险。
至此,我国现行社会保险项目全部形成,也就是我们聊天时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二、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一)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我国养老保险的立法概况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期间1953、195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由于两次修改后的待遇不同,加上“文革”十年的影响,全国范围内的退休金被取消,至到1980年初,我国才开始对养老保险进行了改革;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基金筹集和方式、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等内容。
此后几年间,国家陆续的出台了多条规定来强化改革并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仍在进行之中,养老保险制度将逐步得到完善2.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方面组成(1)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制度,属养老保险中的第一层次。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亦称企业年金。
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
它居于第二层次。
由国家宏观执导、企业决策执行。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具体方法是由保险机构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记入当地社保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不低于或不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可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给本人。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是职工个人本身应享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拒付或拖欠。
下面,请看案例:钱某系某厂退休职工,自2003年起,该厂停发了钱某的退休金,并不予报销医疗费。
厂方的理由是: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在职职工只按最低工资发放,也不能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待企业经济效益转好后如数补发拖欠退休金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钱某表示理解企业困难,但由于退休金是唯一生活来源,且负担不起医疗费,要求予以照顾,补发其退休金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但该厂仍表示拒绝,几次交涉无果,2004年2月,钱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厂补发退休金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试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此案?如果你是当事人,你是如何看待此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是经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就是处理本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这是一起典型的拒付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和医疗费、侵犯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劳动纠纷案。
首先,某厂肯定是败诉的。
劳动法中明文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保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退休、患病也依法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因此,某厂以经济效益不好构不成拒付退休金和医疗费的法定理由。
所以,仲裁委员会判决某厂应立即向钱某支付拖欠的退休金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个人观点:透过本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法律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
任何单位和个人触碰它,都将受到严厉制裁。
所谓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说的不是空话。
现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在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面临机遇和机会的双重挑战,尤其作为军人。
我们在缺乏1.文凭2专业知识3技术特长的不利因素下,更不可以身试法。
本案在中的某厂虽然只获得了限期补偿和支付,但他的名誉必将受到严重的损失,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所以,我们在做任何决定的时候,一定要权衡利弊、斟酌再三。
一句话,千万不要在你不冷静的时候做出任何决定,因为那往往是错误的。
(二)失业保险,亦称待业保险。
我国于99.1颁布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所谓失业保险所针对的对象就是失业人员。
94年,国家统计局对登记的失业人员有个鉴定标准:“有非农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男:16岁以上、50岁以下;女:16岁以上、45岁以下)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满一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也就是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是非自愿失业的职工。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失业登记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
失业保险待遇的项目:失业保险金、医疗费、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生活补助费(三)医疗保险说到医保我们就不得不提起与之相联系的疾病保险,因为疾病是医疗保险存在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疾病就不会有医保的存在。
那么究竟什么是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又是怎么一回事呢?1. 疾病保险,又称“病伤保险”“健康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们通常把疾病保险中在医疗方面获得的服务和帮助统称为医疗保险2.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联系和区别(1)单纯的医疗保险待遇是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费用;而疾病保险包括被保险人医疗期间内的休养、工资、病伤救济和医疗服务等;(2)二者所保障的目的不同。
医保是保障医疗费支出,其功能是实现医疗费用补偿;而疾病保险是对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障,其功能是收入保障;因此,医保又称“医疗保健”,疾病保险又称“疾病津贴和生活补助”3.我国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缴纳方法(1)以城镇为例,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集体、外商投资、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基本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纳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纳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4.特殊人群的医疗待遇问题(1)离休人员、老干部的医疗待遇不变。
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解决。
(2)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渠道资金解决。
由社会保险机构单独列账管理。
(3)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但对退休人员医疗账户的统计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予以适当照顾。
(4)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
(5)允许企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6)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当地上半年职工平均工资对%为其缴纳。
(四)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1.工伤保险的立法概况世界上最早的工伤保险立法是德国于1884年颁布的劳工伤害保险法。
目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我国是在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都对工伤保险作了具体规定;1957年2月28日,卫生部制定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决定》首次将职业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畴;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们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做了详细规定;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伤保险法体系。
2.我国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也就是说享受工伤保险的职工将不再是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在内的所有人员。
3.工商和职业病的认定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意外伤害.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范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下特殊情况,也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部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4.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认定。
5.工伤保险几大特点:(1)适用对象的范围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的无处不在,任何人都无法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所以,只要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理所当然应获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