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人民法院驳回撤销仲裁申请是否可申请检察院抗诉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高检发释字〔2021〕1号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已经2021年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6月26日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高检发释字〔2021〕1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回避第三章受理第四章审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听证第三节调查核实第四节中止审查和终结审查第五章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第三节抗诉第四节出庭第六章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第七章对执行活动的监督第八章案件管理第九章其他规定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
无讼阅读最高院案例:“动摇”一份仲裁裁决的路,他们一一走过

无讼阅读最高院案例:“动摇”一份仲裁裁决的路,他们一一走过原文按:仲裁为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失利一方不能上诉,但法律为其规定了两种救济途径:一是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二是在对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作为对抗措施。
申请撤销裁决和申请不予执行裁决有何异同?当事人若对法院审查撤裁或不予执行申请作出的裁定不满,有无进一步救济措施?本文拟从一则案例开始,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该案穷尽了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可能涉及的程序,涵盖了与此相关的大部分问题:裁决债权人向北京一中院申请执行贸仲裁决,裁决债务人先申请撤销裁决,被驳回后申请不予执行,再次被驳回后向北京高院申请复议;复议请求被支持后,裁决债权人向最高院申诉,最高院通过执行监督程序支持了北京一中院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的裁定。
一、案情简介1.贸仲作出裁决2011年6月2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贸仲裁决”),确定B公司向A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相关违约金及费用。
2.B公司申请撤销裁决因B公司未履行裁决义务,A公司向北京一中院(B公司所在地的中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B公司以A公司向仲裁庭隐瞒了双方以往所签合同,伪造工矿购销合同和8张银行汇票为由,于2011年12月22日向北京一中院(当时贸仲所在地的中院)申请撤销贸仲裁决。
北京一中院于2012年2月22日,裁定驳回B公司的撤裁申请。
3.B公司申请不予执行裁决2012年3月7日,B公司以仲裁裁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及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北京一中院未予认可,并认为B公司以本案合同系伪造的为由申请撤销裁决,已被法院依法驳回;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3年12月20日,北京一中院裁定驳回B公司不予执行裁决的申请。
驳回起诉再审如何处理

驳回起诉再审如何处理⼀些案件有时候存在⼀些问题,是会进⾏驳回的进⾏再审,那么对于驳回再审的案件⼜是需要如何进⾏,以及是需要什么样的流程以及⼿续,接下来就由店铺⼩编对于这⽅⾯的知识进⾏具体的介绍,希望⼤家对于这⽅⾯的案件能够有所了解。
驳回起诉再审如何处理⼀、申请最⾼⼈民检察院抗诉⼆、对再审裁定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三、对⼆审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五、信访途径区别适⽤法律不同。
驳回起诉适⽤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程序法,⼜可适⽤实体法。
适⽤的诉讼主体不同。
驳回起诉适⽤的诉讼主体是单⼀的,主要适⽤针对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适⽤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请求权的第三⼈的诉讼主张。
采⽤的裁判形式不同。
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书⾯判决。
适⽤阶段不同。
驳回起诉通常是在⼈民法院⽴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驳回诉讼请求是在⼈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
适⽤的内容和⽬的不同。
驳回起诉是⼈民法院⽴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驳回诉讼请求是⼈民法院⽴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或者超过诉讼时效⼜⽆中⽌、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法律后果不同。
驳回起诉的裁定发⽣法律效⼒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诉讼请求和事实向⼈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仍坚持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驳回起诉再审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以及对于这⽅⾯的案件如果存在任何的其他的问题,随时欢迎来咨询店铺的相关顾问,进⾏驳回案件的深⼊了解。
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的裁定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的裁定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19•【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的裁定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作者:仝蕾,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蒋蔚,最高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助理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请再审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行使;对此问题,一般并无异议。
另一方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各类生效行政判决、裁定,当事人是否均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实践中则尚存一定争议。
本文结合相关案件,就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的裁定,即行政非诉执行裁定是否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予以厘清和阐释。
一、问题的提出2019年9月,四川省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宜宾市自规局)针对黄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就黄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相关集体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5元人民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3425元。
涉案行政处罚决定载明履行期限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邮寄送达至黄某某。
在法定期限内,黄某某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后宜宾市自规局向叙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叙州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
黄某某对叙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涉案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不服,以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对象错误、作出程序违法、叙州区人民法院未听取其意见等为由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上述裁定。
针对此案中所反映出的行政非诉执行裁定是否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由于实践中一直存在一定争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遂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请示。
二、相关争议意见针对这一法律适用问题,多数意见认为,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05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诉乙称其侵占房屋。
人民法院受理后,丙认为该房屋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
审理中甲申请撤诉,此时应如何处理:( )A、因丙参诉不准甲撤诉B、准予甲撤诉,告知丙终结诉讼C、准予甲撤诉,告知丙另行起诉D、准予甲撤诉,将丙提起之诉作为另案进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3节>撤诉【答案】:D【解析】:考查撤诉的处理。
本题中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2.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
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43题,单选)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C、裁定中止诉讼D、裁定驳回起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审理前准备【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受理方式。
《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二)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所以,D 项说法正确,ABC项说法错误。
3.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
法院对执行异议不予受理或驳回后 当事人应如何进行救济

法院对执行异议不予受理或驳回后当事人应如何进行救济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执行标的或者执行程序存在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程序法》的规定,当法院对执行异议不予受理或驳回时,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救济。
下面将从申请复议、申请再审、申请抗诉和提起行政诉讼四个方面分别进行说明。
一、申请复议当法院对执行异议不予受理或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可以对下一级法院的执行程序作出的具体行为进行复议。
申请复议的时限为十五日,自当事人收到原审法院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在复议期限之内,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但书面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求。
对于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上一级法院应当按照情况作出支持、改变或者撤销的复议决定。
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申请再审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适用于下列情况:一是当事人对原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不服,需要在原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生效之前提出的再审申请;二是当事人对本判决、裁定或执行裁定不服的,或者经过执行后未履行执行标的的,需要提出的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的时限为两个月。
在申请再审时,当事人应当提出与执行程序有关的新的证据或事实;或者证明原判决、裁定或者仲裁裁决确有错误,可以影响判决、裁定或者仲裁裁决结果的,还应当提交针对事实、证据的详细说明和剖析,要求再审的判决、裁定或者仲裁裁决的内容;对于未执行标的或已执行标的未履行的情形,申请再审时还应当提交与未执行或未履行有关的证据。
三、申请抗诉当异议不予受理或驳回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抗诉。
申请抗诉是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改变原审法院已经作出的有关执行程序的具体行为,或者要求上一级法院立案规定执行程序的一种救济途径。
申请抗诉的时限为十五日,自当事人收到原审法院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1.关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告知义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B.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投保人负举证责任C.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投保单询问表中概括性条款时,则保险人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D.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获悉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仍然收取保险费,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ABC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6条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2.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D.A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给烟叶所在地的中级法院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本案中,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所以,A选项正确.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本案中,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所以,C选项正确.BD项:根据《仲裁法》第46条的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本案中,仲裁程序启动之后,亿龙公司只能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不能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A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给烟叶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而不是中级法院.所以,B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区.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B.王丹在乙市B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B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B区法院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C区法院C.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E市中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5005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D.居住地为丁市H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G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 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本案中,甲市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即使被告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甲市A区法院也不能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所以,A选项错误.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虽然被告黄某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乙市C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但是乙市B区是侵权行为地,乙市B区法院对该案也有管辖权,且乙市B区法院已经立案了,所以乙市B区法院不能将案件移送给乙市C区法院.所以,B选项错误.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由此可知,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报请案件应当是在案件受理之前,本案中,丙省E市中院向丙省高级法院报请审理该案是在丙省E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而非受理案件之前.所以,C选项错误.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丁市H区既不是被告赵山的居住地,也不是合同的履行地,所以丁市H区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D选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4.当事人可对某些诉讼事项进行约定,法院应尊重合法有效的约定.关于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力,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当事人约定“合同是否履行无法证明时,应以甲方主张的事实为准”,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分配证明责任B.当事人在诉讼和解中约定“原告撤诉后不得以相同的事由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再受理原告的起诉C.当事人约定“如果起诉,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当事人约定“双方必须亲自参加开庭审理,不得无故缺席”,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参加开庭,自己不参加开庭,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在对被告两次传唤后对其拘传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明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所以,A选项错误.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撤诉权是法律赋予原告的权利,撤诉之后又起诉的起诉权也是法律赋予原告的权利,不能被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所剥夺.所以,B选项错误.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双方只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不能约定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根据案情进行判断,如果是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即使双方约定了适用普通程序,法院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以,C选项错误.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其参加诉讼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不能用约定剥夺这项权利.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能拘传,而且法院对其进行拘传的依据也不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而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所以,D选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5.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建华公司可在向该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B.在甲市检察院驳回检察建议申请后,建华公司可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C.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建华公司调查核实案情D.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C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本案中,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以向建华公司调查核实案情,也可以向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所以,CD选项正确.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据此,申请检查建议和申请再审不能同时进行.据此可知,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是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被驳回之后,本案中,建华公司不能够在向该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所以,A选项错误.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本案中,建华公司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被驳回之后,不能够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所以,B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6.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的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B.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C.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依法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D.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16条第1、2款或者第17条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16条第4款或者第17条第3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虽然被宣告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其拥有民事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所以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据此可知,非法人组织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所以,C选项正确.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消费者协会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其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1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据此可知,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的法人不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而应当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所以,A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D.7.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判决解决民事实体问题,而裁定主要处理案件的程序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B.判决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某些裁定可以口头方式作出C.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有的不能上诉D.财产案件的生效判决都有执行力,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A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据此可知,判决解决民事实体问题,而裁定主要处理案件的程序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判决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某些裁定可以口头方式作出.所以,AB选项正确.C项:并非所有的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的一审判决,也是一审终审.所以,C选项错误.D项:并非所有的裁定都没有执行力.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8.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既可能因为当事人上诉而发生,也可能因为检察院的抗诉而发生B.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C.二审调解书应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原则上应开庭审理,特殊情况下可不开庭审理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所以,B选项正确.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D选项正确.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只能因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而提起,在民事诉讼中,检察院不能提起二审.所以,A 选项错误.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既然原审法院的判决视为撤销,也就不必在二审法院的调解书当中写明“撤销原判”了.所以,C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9.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14年2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B.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C.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15天,琼斯的上诉期为30天D.美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这条规定是针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所作的规定,根据题干可知,李虹与琼斯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所以对琼斯的送达不能适用该条规定,而应该和李虹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关于送达的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8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所以,D选项正确.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A选项错误.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1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和领域外,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为民事诉讼法第147条所规定的期限;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为30日.双方的上诉期均已届满没有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条规定是针对当事人双方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和领域外时所作的规定,根据题干可知,李虹与琼斯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所以琼斯上诉期的期限不能适用该条规定,而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C选项错误.10.甲诉乙返还10万元借款.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乙表示自己没有现金,只有一枚祖传玉石可抵债.法院经过调解,说服甲接受玉石抵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交付了玉石.后甲发现此玉石为赝品,价值不足千元,遂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关于执行和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不应在执行中劝说甲接受玉石抵债B.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无须再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C.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可裁定执行中止D.法院应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AD项:本案中,甲诉乙返还借款一案已经进入到了执行程序,如果不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没有必要劝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直接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就能结案.所以,AD选项正确. BC项:本案中,和解协议根本就没有履行.所以,BC选项错误.。
民事抗诉、申诉的规定

民事抗诉、申诉的规定民事案件抗诉、申诉的法律规定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再审程序中应当如何处理当事人撤回原抗诉申请问题的复函 (6)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印发《关于审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几个具体程序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7)3.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撤回抗诉的若干意见 (9)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范围的规定. 125.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14)6.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 (28)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维持原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应否受理的批复 (39)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程序中的裁定的抗诉不予受理的批复 (4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06修正) (41)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43)20. 《民事诉讼法》 (44)21.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47)22.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2001年11月5日法[2001]164号) (51)23.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200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 (51)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57)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下级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又以院长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61)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62)27. 《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 (63)28.《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16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再审程序中应当如何处理当事人撤回原抗诉申请问题的复函(2004年4月20日法函[2004]25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因审查当事人申诉而提起抗诉的民事再审案件,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申请撤诉、是否应当准许的请示》(云高法[2003] 9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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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不服人民法院驳回撤销仲裁申请是否可申请检察院抗诉仲裁申请被人民法院给驳回之后,申请者无法诉说自己的主张,就会觉得法院的做法不合理,也偏向对方了,所以想要找其他的途径,那么,不服人民法院驳回撤销仲裁申请是否可申请检察院抗诉?郴州律师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不服人民法院驳回撤销仲裁申请是否可申请检察院抗诉?可以先申请再审。
1、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
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一)再审检察建议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二)建议再审的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三)再审检察建议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五)再审检察建议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一般的抗诉申请书要件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xxxxxxxxxx。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因不服2010年11月19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9)川凉民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以及2011年8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11)川民终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2012年9月26日最高法院“(2012)民申字第679号民事裁定书”依据修正后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及第208条、第209条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提起抗诉。
抗诉请求本案提出抗诉,依法撤销原第一审、第二审判决及再审申请裁定。
二、抗诉支持改判被申请人三、抗诉支持改判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法定事项。
一、关于符合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2 裁定的”二、关于符合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二审对本案的一些关键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慎分析,而作出判决,致使作为该判决的所谓关键依据在证据上亦存在重大缺失。
三、关于符合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三、关于符合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五、关于符合第(十一)项“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敬请立案抗诉并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xxx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人:Xxxx年x月x日不服人民法院驳回撤销仲裁申请是否可申请检察院抗诉?在申请仲裁不成功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一步维权,诉讼维权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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