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安全对策(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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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范本(三篇)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范本(三篇)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范本溶解乙炔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工艺,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以下是一份针对溶解乙炔生产的安全管理范本。

1. 安全管理目标我们的主要安全管理目标是确保溶解乙炔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生产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安全管理责任2.1 生产经理负责全面的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管理政策、标准和程序,并监督执行。

2.2 生产部门的安全主管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培训生产人员、监督操作过程、检查设备状况等。

2.3 所有生产人员有责任遵守安全管理政策和程序,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习,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3. 安全培训和教育3.1 所有参与溶解乙炔生产的人员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工艺流程、设备操作规程、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等。

3.2 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模拟事故,提高生产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3.3 培训记录和演习报告必须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4. 设备和环境安全4.1 确保溶解乙炔生产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2 设立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爆装置、泄漏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

4.3 维护生产场所的清洁、整洁,减少火灾和爆炸风险。

5. 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5.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包括溶解乙炔的配料、混合、储存和运输。

5.2 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严禁违规操作和超负荷操作行为。

5.3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6.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6.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6.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及时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

6.3 安排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7.1 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7.2 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及应急处理

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及应急处理

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理乙炔作为一种理想的可燃气体,纯乙炔广泛用于焊接和切割,无味,但工业用乙炔由于含有硫化氢、而有一股大蒜的气味。

但是乙炔属于易燃易爆的气体,乙炔气瓶是实心的,瓶内充满了多孔性固体硅酸钙填料,孔隙中充入溶剂丙酮,罐装的乙炔溶解在丙酮之中。

温度在150°时,一个体积的丙酮可以溶解23倍的标准状态乙炔气。

溶解乙炔气瓶在使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如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设置在同一个地点,无安全距离;乙炔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乙炔气瓶表面温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乙炔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充装单位没有认真检查充装等。

这些问题,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

鉴于以上情况,安全使用溶解乙炔气瓶需要遵守以下几点:1.溶解乙炔气瓶必须由指定制造商生产,新瓶的合格证应是齐全的,并与钢瓶肩部的钢印相符。

使用过程中的气瓶,必须根据国家《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技术检验,凡不符合规定的乙炔气瓶不准使用。

每三年要对乙炔气瓶进行一次检验,不经检验或不合格的乙炔气瓶不准使用。

2.乙炔气瓶使用前,轻轻打开瓶阀,清除瓶口的污垢,安装好专用的乙炔减压器,使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

并检查接头处是否有漏气,确认后调整到规定压力再使用。

3.乙炔气瓶一般应在40℃以下使用,当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有效的冷却措施,严禁暴晒。

4.乙炔气瓶的表面颜色为白色,漆色应保护完好,不得随意更改。

5.选择安全的地方安装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5m。

;乙炔气瓶应竖直摆放,防止丙酮流出造成燃烧爆炸;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

6.禁止敲击、碰撞乙炔气瓶,当瓶阀冻结时,可用40℃的热水解冻,严禁火烤。

7.乙炔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用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缆绳吊装搬运;工作场所不固定且移动频繁时,应装在专用的胶轮车上。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技术(三篇)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技术(三篇)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技术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技术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溶解乙炔生产法规、标准,结合生产实际,特提出溶解乙炔生产企业防火防爆、生产操作、设备检修等方面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可供相关企业及人员参考。

1防火防爆安全技术1.1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必须每两年自主选择由评价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现状进行安全评价,对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落实整改完善。

1.2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应根据场所火灾和爆炸危险等级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烟火,严格管理。

1.3乙炔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设施,应在雷雨季节前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1.4乙炔设备、管道及物料等导除静电接地装置应在设备检修后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和导静电鞋。

1.5乙炔厂(站)内设置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应在设备检修前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1.6乙炔厂(站)充装间设置的紧急喷淋装置,应每周启动检查一次。

1.7乙炔厂(站)的设备及管理系统除应有惰性气体(一般用氮气)置换设施外,还应有供灭火用的惰性气体设施,此两种设置可共用。

1.8在乙炔设备、管道上以及有爆炸危险厂房内动火时,经置换后用可燃气体测爆仪检测分析合格,即乙炔浓度小于0.2%(v/v)。

1.9乙炔生产的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不低于dⅡCT2级别的防爆电器,电器设备线路及仪控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

1.10乙炔生产系统设置的水封、阻火器、止逆阀等必须定期检查,保护完好。

设备管路后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必须定期校验完好。

1.11必须按《工业与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消防器材(1211、干粉、消防栓),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和更换药剂,严禁在电石库、电石破碎间、中间电石库、乙炔加料间用水灭火。

1.12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在其排气管上必须加装熄火罩,严禁电瓶车及非岗位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

1.13严禁在生产区内用黑色金属工具敲打设备、管道。

1.14严禁将电石粉末直接倒入渣坑及地沟内,应在生产区外选择安全空旷露天场地用水缓慢化解之。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1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发布单位]: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文号]:(89)化工字第73号文[发布日期]:1989年02月15日[生效日期]:1989年02月15日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利用电石生产瓶装溶解乙炔的厂(站),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厂(站)。

生产管道输送乙炔气的厂(站),应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厂(站)的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溶解乙炔生产由化工部归口管理,对建厂方针、生产安2全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实行行业指导。

第五条溶解乙炔的生产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编制,经同级计经委批准,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六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厂(站)必须向审批单位及审议单位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计任务书;3.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安全要求;4.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价;5.预防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应会同当地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议。

未纳入规划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建设。

第七条设计乙炔厂(站)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熟悉溶解乙炔生产技术,经项目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核准,方可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设计乙炔厂(站)。

设计单位要对乙炔厂(站)的设计安全可靠性负责。

第八条乙炔厂(站)选用的主要设备和重要配件,必须是经省机械部门鉴定合格批准生产的,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制造资格(持有3制造许可证)。

(安全生产)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六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厂(站)必须向审批单 位及审议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任务书; 3.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对储存、 运输、包装的技术安全要求; 4.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价; 5.预防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应会同当地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 部门进行审议。 未纳入规划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建设。 第七条设计乙炔厂(站)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 熟悉溶解乙炔生产技术,经项目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核 准,方可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设计乙炔厂(站)。设计 单位要对乙炔厂(站)的设计安全可靠性负责。 第八条乙炔厂(站)选用的主要设备和重要配件,必须是经 省机械部门鉴定合格批准生产的,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 制造资格(持有制造许可证)。 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对所生产的设备安全可靠性负责,不准为 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提供设备。 第九条乙炔厂(站)的初步设计,应由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
通过水封井排放,水封高度应不低于250毫米。 第二十三条乙炔厂(站)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报,宜选用防 静电服及导电鞋,严禁穿戴化纤织物及带钉子鞋进入作业岗 位。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 安装接地的门把手、栏杆等。 第二十四条乙炔厂(站)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距城市公 安消防队较远或规模较大的乙炔厂(站),还应建立专业消防 队(站)。 第二十五条乙炔厂(站)除设置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 露天装置、生产厂房、仓库、装卸平台和罐区等场所,设置 灭火器及其他简易灭火器材。 灭火器材的选择、配置及设定位置,应符合《工业与民用建 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乙炔气体火灾不宜使用囱 代烷灭火剂)。 第二十六条乙炔厂(站)设置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 期检验,及时修理更换,保持完整可靠,严禁挪用。 第二十七条乙炔厂(站)灌瓶间设置的紧急喷淋装置,应每 周启动检查一次。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电石库、电石破碎间、中间电石库、开桶 间和乙炔发生器间用水灭火。 第二十九条乙炔厂(站)应有火灾报警措施,有条件的应设 与消防队直通的报警电话。

溶解乙炔标准规范最新

溶解乙炔标准规范最新

溶解乙炔标准规范最新一、引言本规范旨在确保溶解乙炔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1. 溶解乙炔:指在一定条件下,乙炔气体溶解在溶剂中的混合物。

2. 溶剂:通常为丙酮或其他有机溶剂,用于溶解乙炔气体。

3. 纯度:乙炔气体在溶解乙炔混合物中所占的比例。

三、生产标准1. 乙炔的生产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

2. 溶解乙炔的制备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溶剂的纯度和乙炔的纯度。

3. 生产过程中应采用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错误。

四、储存标准1. 溶解乙炔应储存在专用的、符合安全标准的容器中。

2. 储存容器应定期检查,确保无泄漏。

3. 储存区域应远离火源和高温区域,且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五、运输标准1. 溶解乙炔的运输应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并符合国家运输安全规定。

2.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高温环境。

3. 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乙炔的性质和应急处理方法。

六、使用标准1. 使用溶解乙炔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使用前应检查容器和连接设备,确保无泄漏。

3. 使用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七、安全与环境保护1. 溶解乙炔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规。

2. 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储存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环境评估。

3. 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八、质量控制1. 溶解乙炔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纯度和安全性。

九、结语本规范的制定旨在提高溶解乙炔的安全性和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所有相关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规范,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的标准规范应根据国家或国际相关标准进行制定和更新。

浅析溶解乙炔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浅析溶解乙炔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新 疆 有 色 金 属
第5 期
浅析溶解 乙炔 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李庆喜
( 新 疆有 色冶金 设计研 究 院有 限公 司 乌鲁 木 齐 8 3 0 0 0 0 )
摘 要 我从事乙炔危化品生产经营管理近 2 ( ) 年, 公 司乙炔 生产从小 规模 到现在 规模化生产 以及 同时进行其他 多种气体的安全
式 ,各 种危 险状 态 的应 急处 置 方案 程 序 ,人 员撤 离 有毒 、有害等危 险 、危 害特性 和不安全 因素 , 为
多 生产 充装 企 业 ,当生产 与 安全 发 生矛 盾 时 ,确 实 存 时 间短 ,分 解所 产 生 的氯 气 属 高 毒 窒息 性 气 体 ,
存在 着 重 生产 、轻 安 全 的现 象 ,忽 视 了安 全 的重 要 与 乙炔 会发 生氯化 反应会 引起 爆炸 。 性 ,容 易 导致 事故 的发生 ,加 大 了安全 生 产 的风 险 性 。本 文通 过 分析 溶解 乙炔 生产 过 程 的危 险 、危 害 特性 和不 安全 因素 ,按照 国家相 应 的安全 防范要求 , 提 出实 际设 备 安全 生 产管 理 的相 应对 策 建 议 ,供 气 体 同行 管 理者 参考 。
( 1 ) 电石作 为乙炔 生产 的主 要原 料 ,属 遇湿 易燃 言 ,保 持 通风装 置 良好 非 常 重要 ,加 料 时应 避 免 电
物品。它本身不会燃烧 ,但遇水或受潮时能产生乙 石相 互撞 击 。采 取 的相应 防护措 施 。
炔 ,存 在 燃烧 或爆 炸 危 险 l 生。 电石 粉尘 对 人 体 同样 2 . 3 乙炔 的净化 过 程 有害。 根 据 乙炔净 化 所采 用 的 净化 剂 种类 不 同 ,生 产 ( 2 ) 丙 酮 为溶解 乙炔气瓶 充装 必 裔 的溶剂 ,属低 操 作 时 的要 求 也有 所 区别 。常 见 的净 化 工 艺有 浓 硫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4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4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作业者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和运输溶解乙炔气瓶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确保瓶身和附件的质量,确保使用设备的完好。

3. 使用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气瓶的选用、购置和保养第四条气瓶的选用:1. 需要使用气瓶的单位,按照国家标准选用符合规定的气瓶。

2. 气瓶的选择应考虑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和使用环境等因素。

3. 禁止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或有质量问题的气瓶。

第五条气瓶的购置:1. 须在合法销售渠道购买符合标准的气瓶。

2. 购买气瓶时要查验气瓶的合格证,并且对气瓶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第六条气瓶的保养:1.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损坏或泄漏现象。

2. 气瓶使用中、维护过程中应避免撞击、磕碰等操作。

3. 长时间不用的气瓶应妥善保管,防止腐蚀、受潮。

第三章气瓶的存放和运输第七条气瓶的存放:1. 气瓶应放在通风良好且防火、防爆的场所。

2. 存放时应避免阳光直晒和高温环境。

第八条气瓶的运输:1. 气瓶运输时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并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法规。

2. 运输车辆应使用专用车辆,保证气瓶的固定和稳定。

第四章气瓶的使用与安全防护第九条气瓶的标志和标识:1. 气瓶外表应有标志和标识,清晰明确,易于识别。

2. 气瓶上禁止擦拭或覆盖标志和标识。

第十条安全操作规程:1. 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且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使用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十一条灭火器的摆放:1. 在使用气瓶的场所必须放置灭火器,并进行定期检查。

2. 灭火器应放置在便于触手可及的地方。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处置第十二条气瓶泄漏事故的处置:1. 当发生气瓶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迅速疏散人员。

2. 使用专业抢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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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安全对
策(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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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595-98 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安全对策(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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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溶解乙炔生产厂(站)急需通过改(扩)建来完善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但在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许多厂仅注重于建设项目的单纯经济性,却忽视其安全可靠性,给溶解乙炔生产留下不少安全隐患,对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本文拟对溶解乙炔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车运行等方面进行安全对策研究,并提出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落实安全防范“三同时”措施,确保溶解乙炔建设项目既具经济合理性,又有安全可靠性。

1设计施工安全对策
1.1溶解乙炔建设项目的设计内容
溶解乙炔建设项目的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及土建设计、工艺及设备布置设计、电气及仪表控制设汁、消防安全卫生设计等。

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溶解乙炔工程设计施工相应资质,且必须依据国家标准GB 50031-1991(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17266-1998{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J16-87(2001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JB/T ~IM-2001(溶解乙炔设备)等进行设计施工,才能满足项目安全性要求。

1.2选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流程和设备
根据溶解乙炔生产特点,选用成热、可靠、先进的工艺流程。

生产装置的关键部位设置先进的自动控制装置,将乙炔系统置于严密可靠的设备和管道中,且在工艺管路流程中设置安全水封、阻火器、爆破片、散放管等安全附屑设施。

生产装置各设备之间和建(构)筑物的布置间距,均应考虑防火间距及安全疏散通道,且有足够的道路及空间便于安全作业及应急处理。

溶解乙炔生产工艺流程以乙炔发生为基点,辅以
净化、压缩、干燥,将乙炔充装入含有丙酮的乙炔瓶内。

溶解乙炔生产工艺流程虽短,但生产工艺条件极为苛刻,生产过程危险因素复杂,设计时必须进行危险因素分析研究,落实相应防范措施,施工安装时予以实施。

在乙炔发生过程中,碳化钙(电石)加料口是溶解乙炔易发恶性事故的部位。

若乙炔发生的工作压力较高(如中压发生器),加料口严密性差,乙炔泄漏损失较大,其危险性必然增大。

乙炔发生宜采用带安全水封、连续自动排放电石污水、全密封加料的低压发生器组,这对保证溶解乙炔生产安全极为重要。

粗乙炔气中有磷化氢存在,会降低乙炔的自燃点,与空气接触有可能发生自燃,从而引起乙炔的爆炸。

因此,粗乙炔气必须经净化处理方可充装。

乙炔净化宜采用工艺技术成熟的次氧酸钠溶液净化装置或浓硫酸净化装置。

高压乙炔易发生泄漏,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而危险性就更大。

在乙炔压缩、干燥过程中,
油水撑放必须经分离器回收乙炔气。

原瑞典埃克公司(AGA)引进设备系统中缺少分离器,部分乙炔气随油水排放直接暴露于空气中,存在危险因素。

乙炔充装流速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否则会因管道内乙炔流速过快而产生静电积聚等危险因素。

乙炔干燥宜采用容器能承受乙炔分解爆炸压力且系统能自动切换、无热再生干燥的高压乙炔分子筛干燥器。

1.3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溶解乙炔建设项目的建(构)筑物必须按GBJl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耐火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含),防爆泄压面积必须满足基本要求。

乙炔充装间宜设计成敞开式或架空式轻质屋顶厂房。

2安装调试安全对策
2.1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标GB50231-19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等进行安装调试验收,包括土建工程及设备基础验收、设备开箱验收、材料质量保证验证、压力容器及受压元件质量及监检验证、设备安装质量现场检验及压力管道、压力试验等。

2.2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验收
根据溶解乙炔生产工艺特点和危险特性确定,高压乙炔工艺管道属于GCI级压力管道,中压、低压乙炔工艺管道属于C,C2级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压力试验包括管道对按焊缝采用K射线无损探伤检验(其中高压乙炔管作100%检验、中低压乙炔管作10%抽样检验)和其它焊缝采用着色检验,耐压强度试验佣水为试验介质,高压乙炔管道试验压力为30MPa),严密性试验(用空气或氮气为试验介质)和泄漏试验(压力管道和设备联接且同时采用空气或氮气为介质进行试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GB50031-]991(乙炔站设计规范)规定,应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的乙炔管道有中压乙炔管道(P≥0.1MPa,管径∮>,25mm)、压力容器滴压乙炔于燥
器、中压乙炔气液分离器)和压力管道(中压乙炔管)等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注册,取得合法使用证,方可投入运行。

3 试车运行安全对策
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必须经严格的试车运行考核,方可正式投人使用。

试车运行考校包括生产装置试车运行、“三同时”设施试车运行和人员及管理试车运行期间的培训考核
3.1试车运行的内容
溶解乙炔建设项目的生产装置试车运行内容有乙炔发生净化系统(即低压乙炔系统)氟气置换及模拟开停车运行、乙炔压缩干燥系统空气成氮气单机调试及负荷试车运行和多机并网切换调试运行、生产装置乙炔发生联动试车调试等。

试车运行前,必须按溶解乙炔生产工艺要求做好各项工艺准备,包括工艺物料(如碳化钙、工业丙酮、次氧酸钠溶液或浓硫酸等)、工艺
控制、工艺配置、工艺规程及操作要令、工艺检测方法等。

试车运行必须做好运行操作记录,试车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予以处理。

3.2 进行“同时”试车运行考核
根据(危险化学晶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的规定,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晶安全生产许可生产企业建设项目,除上述主体工程试车运行合格外,还必须对生产装置安全附属设施泡括自动控制及报警联锁装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紧急自动停车装置、超压自动泄放装置等)、防爆电气设备和照明、建筑消防设施 (包括充装台紧急水喷淋装置和生产场所备用消防器材等)、防霄设施、防静电设施、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设施(包括碳化钙粉尘清除装置和员工个人劳动保护器具)等进行“三同时”试车运行考核。

上述安全设施,均须经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或具有检测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合格。

3.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在溶解乙炔建设项目试车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还必须对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相应修订和补充,结合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进行建设项目的管理方式更新,使之适应建设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同时,必须加强员工继续培训教育及考校,从主要管理人员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都必须结合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岗位练兵(包括危险化学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及演练等),从而使溶解乙炔建设项目在竣工投产后能保持长效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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