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诊断和治疗
DIC

3.微血管栓塞
DIC的基本病理特征为微循环血管内有 广泛纤维蛋白和/或血小板血栓形成。 各组织器官均可受累,常见部位有皮肤 、肾、肺、胃肠道、脑等
4.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
进行性贫血且与出血不成比例,偶 见皮肤巩膜黄染。
5.原发病症状
在老年病人常特别突出甚至掩盖 DIC的临床表现。
DIC器官功能障碍的表现
合成凝血相关成分所需药物:
维生素K1:10mg im/ 10mg+20mlNS iv 维生素K4: 2~4mg po tid
促进止血因子释放药物
去氨加压素(DDAVP,弥凝): 4g/ml;0.3g/kg + 50~100ml NS ivdrip 下次应用需间 隔6~12h. 适应症:尿崩症;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局部止血药物:
凝血酶:500~20000U/次;干粉直接撒于创面;严禁注射 吸收明胶海绵 2块/包; 大小6 2 0.5cm3
外科手术
DIC如何治疗?
(四)抗凝治疗 阻断DIC病理过程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抗凝治疗
抑制微血栓形成
防止PLT和凝血因子进一步消耗
为重建凝血与抗凝水平创造条件
DIC如何治疗?
(2) 抗 FⅩa作用较强,抗凝血酶作用较弱, (3) 对AT-Ⅲ活性的依赖性较小,较少导致plat 减少 (4) 抗凝作用较缓而出血并发症较少。
DIC如何治疗?
低分子肝素应用注意事项: :
1. 不同的低分子肝素其剂量不同; 2. 对于大多数病例,按体重给药是有效的,不需检测APTT 3. 对过度肥胖者或孕妇宜监测血浆抗为因子活性并调整剂量。 4. 当疗程长于7d时,需每隔2—3d检查血小板计数。 5. 低分子肝素由肾脏清除,对于肾功能不全,特别是肌酐清除率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课件

这些因素可导致组织因子释放,触发外源性凝血途径,同时激活血小 板和内源性凝血途径,引发凝血级联反应。
DIC的分类和临床表现
总结词:疾病类型与表现
DIC可分为急性型、亚急 性型和慢性型,其临床表 现因发病速度和严重程度 而异。
急性型DIC发病迅速,主 要表现为多发性出血、休 克和多器官功能衰竭。
鉴别诊断
血栓栓塞性疾病
如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等, 虽然也有血栓形成和栓塞表现, 但无DIC的凝血障碍。
自身免疫性疾病
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关节 炎等,可能出现消耗性凝血障碍 ,但无DIC的微血管病变。
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检查
DIC时血小板计数常减少,白细胞计数可升 高或降低。
纤维蛋白降解产物检测
堵塞血管。
纤溶系统抑制
凝血系统的过度激活还会抑制 纤溶系统,使已经形成的凝血
块不易溶解。
微循环障碍
凝血块的形成导致微循环障碍 ,组织器官得不到有效灌注,
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
病理改变
01
02
03
广泛出血
由于凝血系统过度激活和 微循环障碍,导致全身广 泛出血。
多器官功能衰竭
由于微循环障碍和组织灌 注不足,导致心、肺、肾 等器官功能衰竭。
自我监测和预防
教育患者学会自我监测和预防DIC 的方法,如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感 染等。
紧急处理措施
向患者介绍DIC紧急处理措施,如 发现出血、休克等症状时应及时就 医。
06
DIC的案例分析和研究进 展
典型病例分析
病例一
患者因产后大出血引发DIC,通 过及时诊断和治疗,成功挽救生
命。
病例二
患者因严重感染引发DIC,经过 积极抗感染和凝血治疗,病情得
凝血检验指标在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诊断中的作用研究

凝血检验指标在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诊断中的作用研究【摘要】凝血检验指标在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诊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通过对凝血检验指标的概述和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关系进行分析,探讨了常用的凝血检验指标以及其在诊断中的应用。
研究发现,凝血检验指标对于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诊断具有重要的价值,并且能够为临床提供有效的诊断依据。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包括深入探讨不同凝血检验指标之间的关系以及提高凝血检验指标的诊断准确性。
凝血检验指标在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诊断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性,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不断的研究和探讨,将能更好地指导临床实践并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关键词】凝血检验指标、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诊断、研究、意义、概述、关系、应用、价值、重要性、方向、总结、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是一种严重临床病症,其发生机制复杂,病理生理过程涉及到多种凝血指标的异常改变。
凝血检验指标在DIC 的诊断和监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临床实践中,通过对凝血检验指标的监测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DIC的危险因素,提前干预,有效预防DIC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DIC发病机制的深入研究和凝血检验技术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凝血检验指标被应用于DIC的诊断和评估中。
而如何准确、快速地运用这些凝血检验指标,成为临床医生关注的焦点之一。
对凝血检验指标在DIC诊断中的作用进行深入研究,对于提高DIC的早期诊断率、减少患者的病情恶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探讨凝血检验指标在DIC诊断中的作用及其临床意义,为进一步完善DIC诊断标准、提高DIC的诊断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参考。
通过对凝血检验指标的综合分析,希望能够为DIC的早期筛查和诊断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为DIC的诊治提供更有效的手段。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分析凝血检验指标在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的诊断中的作用,探讨其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中的应用前景。
具体来说,研究将对凝血检验指标与DIC的关系进行深入剖析,比较不同指标在DIC确诊中的准确性和敏感性,以及在不同阶段DIC患者中的动态变化,从而为临床医生提供更为客观、全面的诊断依据。
DIC(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血小板微聚物形成机制示意图
PL血小板 EC 内皮细胞 SE 内皮下组织 BM 基底膜
(四)其它促凝物质入血
1.大量胰蛋白酶入血,激活凝血系统 2.异常的颗粒物质入血 3.蛇毒含有促凝成分
DIC发病机制小结
组织破坏TF入血激活外凝系统
内皮受损四系统功能失调
病因
RBC,WBC,Plt受损血液凝固性
纤溶酶
抑制Xa,TF
灭活Ⅴa.Ⅷa 抑制Xa
抑制血小板聚集
抗凝血
纤维蛋白溶解
动态平衡
凝血
抗凝血
受损血管局部 形成止血栓
其他部位血液 循环畅通
凝血
抗凝血
1.完整的血管内皮 1.外源性凝血系统 (TF因子激活开始) 2.血流速度相对较快 3.单核吞噬系统作用 2.内源性凝血系统 4.生理性抗凝物质 (Ⅻ因子激活开始) 5.纤溶系统
纤溶系统激活机制
内源性凝血时PK分解产生激 纤溶酶原激活物 肽释放酶;外源性凝血时产 生的tPA和uPA
+
纤溶酶原
-
纤溶酶
降解纤维蛋白
水解凝血酶、 凝血因子
纤溶抑制物(PAI-1等)
四、血管内皮细胞的作用
TM
NO, 外伤, 凝血酶 PGI2
肝素+AT Ⅲ
tPA.uPA
PC
TFPI
APC
蛋白S
凝血酶
面(单箭头指示)。
(三)血细胞大量破坏
1.红细胞损伤 原因:血型不和的输血、免疫性溶血、 疟疾 机制:ADP和磷脂释放(促凝作用)。
2.白细胞损伤
原因:内毒素、白血病化疗 机制:释放TF样物质 诱导性表达TF
启动外源性凝血系统。
Dic弥漫性血管内凝血PPT课件

DIC的分类
急性DIC
发病急骤,进展迅速,病情严重 ,需要及时治疗。
慢性DIC
发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较轻 ,但也需要积极治疗。
DIC的病因和发病机制
02
病因
01
感染
各种感染,特别是细菌感染和病毒感染,是DIC最常见 的原因。感染可以引起组织损伤,导致组织因子释放入 血,触发凝血过程。
03
02
恶性肿瘤
许多恶性肿瘤都可以并发DIC,这通常发生在肿瘤晚期 或转移阶段。肿瘤细胞可以产生促凝物质,激活凝血系 统。
其他疾病
如自身免疫性疾病、脓毒症、烧伤等,也可能引发DIC 。这些疾病通常导致广泛组织损伤,释放大量组织因子 ,引发凝血。
发病机制
A
组织因子释放
在感染、肿瘤或其它疾病状态下,组织损伤导 致组织因子从受损的细胞中释放出来。组织因 子与凝血因子Ⅶa结合,启动外源性凝血途径。
溶栓治疗
在病程早期,采用尿激酶 等溶栓药物,溶解形成的 血栓,恢复血流。
替代治疗
补充血小板和凝血因子
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输注新鲜血小板、冷沉淀物或凝血酶原复 合物等,补充血小板和凝血因子。
抗纤溶治疗
在纤溶亢进的情况下,使用氨甲环酸等抗纤溶药物,抑制纤溶酶活 性,减少出血。
其他治疗
如血浆置换、血液滤过等特殊治疗方法,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进行治 疗。
01
04 DIC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诊断标准
01
存在易致DIC的基础疾病,如感染、恶性肿瘤、病理产 科、手术及创伤等。
02
有2项以上临床表现,包括微血管栓塞症状、出血、休 克、各脏器功能受损等。
03
实验室检查阳性,包括血小板计数低于80×10^9/L,凝 血酶原时间比正常值延长3s以上或呈动态变化,纤维蛋 白原低于1.5g/L或呈进行性下降,3P试验阳性等。
产科DIC的诊断、处理

影响DIC发生发展的因素有
单核吞噬细胞系统功能受损 肝功能严重障碍 血液的高凝状态 微循环障碍
产科DIC的发病机制
羊水栓塞 胎盘早剥 宫内死胎 感染流产 休克、子痫 羊水成分 蜕膜坏死 坏死组织 内毒素 酸中毒 促凝物质 进入血循环
DIC 血液凝血成分
DIC 凝血成分减少
5%碳酸氢钠 2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ml静滴
产科DIC治疗-抗纤溶药物
适用于继发性纤溶期。 当继发性纤溶亢进 已成为出血的主要原因时,可在肝素化的 基础上使用抗纤溶药物,优球蛋白溶解 <120分钟可单独使用
临床常用抑肽酶、止血环酸(AMCA)、6氨基己酸(EACA)、止血芳酸(PAMBA)。
产科DIC治疗-抗血小板凝聚药物
中、晚期明显高于妊娠早期
产科DIC
妊娠期血液系统的特殊生理 以产科并发征引起者最为常见 发病急骤、病势凶险 母婴死亡率相当高 妇产科常见的危重急症之一
DIC发生机制
血管内皮细胞损伤、激活凝血因子Ⅻ,启动 内源性凝血系统
组织严重破坏使大量组织因子进入血液,启 动外源性凝血系统
血细胞大量破坏,血小板在DIC的发生发 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潘生丁常用剂量为200~400mg/d 抗DIC时需用大剂量600mg静滴为宜 阿司匹林能增强其效果
产科并发症处理
羊水栓塞 快用肝素、改善肺循环、补充凝血因子
胎盘早剥 尽快终止妊娠、补充凝血因子、血容量
过期流产 DIC已存在:10mg肝素30’内静滴、抗感染
产科并发症处理
重度妊高症 高凝无DIC:25mg肝素+低右500ml,每6~ 8h1次,已临产禁用肝素
产科DIC的诊断、处理
DIC演示文稿

促凝物质入血
羊水、脂肪栓子、蛇毒、蛋白酶等物质进入 血液,直接或间接激活凝血酶或其它凝血因子, 促进DIC发生、发展。
羊水有类凝血活酶、类血小板因子或类磷脂 蛋白样活性。 蛇毒含有促凝成分或直接激活凝血酶。 蛋白酶可通过激活凝血因子而启动内、外凝 血系统。
DIC的分期与分型 的分期与分型 典型DIC的3个时期
凝血因子 血小板 血管痉挛
纤溶系统 AT-Ⅲ,TM-PC系统 Ⅲ 系统 TFPI,肝素 , 细胞抗凝
凝 血
抗凝 纤溶
②
RBC大量损伤的原因: 异型输血,各种原因的 溶血。 RBC破坏释放ADP;暴露出磷脂,促进DIC发展。
③
中性白细胞、单核细胞破坏 能释放组织凝血活酶,促进 DIC发展。
内毒素引起肾DIC
(一)治疗基础病及消除诱因 (二)抗凝治疗:终止DIC病理过程、减轻器 官损伤,重建凝血-抗凝平衡的重要措施。 DIC抗凝治疗应在处理基础疾病的前提下, 与凝血因子补充同步进行。 (三)分期治疗原则
高凝期 凝血、 激活, 纤溶 凝血酶↑ 系统 微血栓形成 血液 凝固 升高 性 实验 凝血时间↓ 室检 血小板粘附性↑ 查 消耗性低凝期
凝血系统激活的同 时纤溶系统也被激 活;凝血因子和血 小板消耗; 降低
继发性纤溶期
纤溶系统继发性激 活,纤溶酶大量生 成;FDP产生; 降低
血小板↓,Fg↓ 血小板↓ ↓ ,Fg ↓ ↓,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FDP↑,3P试验阳性 凝血时间延长 凝血酶时间延长
(4)实验室检查缺乏特异性。 )实验室检查缺乏特异性。
纤维蛋白原水平正常不能排除急性DIC的诊断, 纤维蛋白原从较高水平降致正常低值对诊断有帮助。 相反,纤维蛋白原降低也并非DIC所特有。 3P试验阳性反映血浆中存在可溶性纤维蛋白单 体复合物,3P试验可出现阴性。 FDP是纤溶酶降解纤维蛋白(原)的产物,D二聚体是纤溶酶降解交联的纤维蛋白的片段,但两 者在其他血栓性疾病也可升高。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急性型与慢性型DIC的不同特点
急性型 基础疾病 感染、手术、创伤、病理产科、 医源性因素 临床表现 微循环障碍、脏器功能衰竭严 重、多见,早期较轻,中后期 严重而广泛 病程 实验检查 7日以内 多属失代偿型 以轻、中出血为主要表现, 可无微循环障碍及脏器功 能衰竭 14日以上 多属代偿型或超代偿型 慢性型 肿瘤、变态反应、妊娠过程
诊断标准
• 1.基础疾病; • 2.临床表现(>2项): • 多发出血; • 微循环衰竭或休克; • 多发性微血管栓塞; • 抗凝有效。
3.实验室指标异常 (>3项)
• 血小板:<100 X 10E9/L(肝病、白血病<50 X 10E9/L );或进行性下降;或2项活化标志阳性(ß-TG、PF4 、TXB2、GMP-140)。 • FBG:<1.5g/L (肝病<1g/L 、白血病<1.8g/L);或 进行性下降;或> 4g/L。 • 3P试验阳性;或D二聚体增高;或FDP>20mg/L(肝病 >60mg/L)。 • PT缩短;或延长3秒以上(肝病5秒),动态性变化。 • 纤溶酶原含量和活性下降。 • AT-III含量和活性下降(不含肝病)。 • FVIII:C活性<50%(肝病必备)。
发病机制
• 凝血酶激活:组织损伤,血管内 皮损伤,血小板激活。 • 纤溶酶激活: • 伴随因素:高凝状态;纤溶活性 降低;内环境失衡;单核巨噬细 胞系统受抑。
病理生理改变
•广泛微血栓形成 •微循环障碍 •凝血功能异常 •高凝-消耗性低凝-继发性 纤溶亢进
三、发病机制
促凝物质入血或其它因素 血液高凝状态 PLT粘 附聚集 广泛血管内凝血 消耗凝血因子 凝血机制障碍 血液低凝状态 PLT减 少消耗 出血倾向 低纤维蛋 白质血症 抗凝作用 继发性 纤亢进 Fib降解 F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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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诊断 5.1 DIC诊断的一般标准
(1)存在易致DIC的基础疾病。
·∞·
堡垒!空生曼!塑型苎鲤望堕生竺璺!垄空堕!篁窆!璺:璺竺仑巳!皇型壁
(2)有以下4项中2项以上l临床表现①严重或多发 出血;②原发病无法解释的休克;③不明原因的器官功能障 碍;④抗凝治疗有效。
(3)有以下实验室检查3项异常 ①PLT<100× 109·L。1或进行性下降(肝病、白血病的PLT<50×109· L叫);②纤维蛋白原(FIB):<1.5 g·L~,肝病<1.0 g· L“或>4 g·L一,白血病及其他恶性肿瘤<1.8 g·L~; ③3v试验阳性,或血浆纤维蛋白降解产物(FDP)>20 mg·L~,肝病FDP>60 nag·L~,或D-二聚体高于正常4 倍;④PT延长或缩短3s以上,激活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r)延长或缩短10 s以上;⑤抗凝血酶一Ⅲ(AT一Ⅲ)量 减少或活性<60%;⑥血浆纤溶酶抗原<200 mg·L~;⑦ 血浆Ⅷc活性<50%;⑧血浆内皮素一l<200 ng·L“或凝 血酶调节蛋白(TM)高于正常2倍以上。 5.2基层医疗单位DIC实验室诊断参考标准 具备以下 3项以上检测指标异常可诊断DIC:①PLT<100×109·L“ 或进行性下降;②FIB<1.5 g·L’1或进行性下降;③3P试 验阳性;④Pr延长或缩短3 s以上或呈动态变化;⑤外周血 破碎红细胞>10%;⑥不明原因的ESR降低,或ESR应增 快的疾病但其值正常。 5.3 DIC实验室诊断 ①凝血系统激活的证据:凝血酶 原片段l+2(F1+2)、纤维蛋白肽A(FPA)、凝血酶-抗凝血 酶复合物(TAT)、D一二聚体升高;②纤溶系统激活的证据: D.二聚体、FDP、纤溶酶-抗纤溶酶复合物(PIC)升高;③抑 制因子消耗的证据:AT-Ⅲ、蛋白c或S下降,TAT、PIC升 高;④器官损伤或衰竭的证据:乳酸脱氢酶(LDH)、cr升 高,动脉血pH值及PaO:下降。 5.4 pre.DIC pre.DIC是指在DIC基础疾病存在的前提 下,体内与凝血及纤溶过程发生一系列病理变化,但未出现 典型的DIC症状或未达到DIC确诊标准的一种亚临床状 态,又被称为代偿期DIC。在pre-DIC阶段及时阻止DIC病 程进展对改善预后、降低病死率极为重要。 5.4.1盟盘查垄堂堡垒旦塞曼堂堂型
·们·
(LDH、Cr、pH和Pa02)。 6.3.1新鲜血浆 含凝血成分,每次10—20 mL·lcg~, 每毫升血浆加肝素2.5—5 U。 6.3.2 PLT悬液PLT应维持在50×109·L。1以上,低于 此值应输注浓集的PLT。2 000 mL新鲜全血中分离出PLT 为1 U,用量l U·5 kg~,输入有效时间约48 h,DIC未控 制,l一3 d可重复1次。 6.3.3 FIB FIB水平低时可输注FIB,首次为2—4 g静脉 滴注,使血浆FIB含量>1.0 g·L。1为适宜。因其半衰期 为100 h,故24 h后不再使用。 6.4其他凝血因子制剂 6.4.1人凝血因子Ⅸ浓缩剂含凝血因子Ⅱ、Ⅶ、Ⅸ、X, 100 U相当于100 mL血浆中含量,10一20 u·kg~,30 rain 输注完毕。 6.4.2 AT-Ⅲ浓缩剂 现强调在肝素治疗的同时须补充 AT.in,使其在体内的活性达到100%。AT-Ⅲ的活性低于 50%时,肝素治疗效果不满意;若低于30%时,肝素治疗无 效;l u相当于1 mL血浆中含量,1 U·kg~,可使血浆AT· Ⅲ上升2%;用量30 U·kg一·d~。低分子肝素的作用则 不依赖于AT-Ⅲ。 6.4.3重组人活化蛋白c除抗凝作用外,还具备抗炎和 抗细胞凋亡的作用。12—18嵋·kg~-h。或24—30 斗g·kg~·h~,持续静脉滴注4 d;活动性脏器出血,PLT 低于30×109·L“者禁用。 6.4.4基因重组水蛭素为强力凝血酶抑制剂。主要用
于急性早期DIC。用量与用法:5嵋·kg~·h~,持续静 脉滴注4—8 d。 6.5溶栓治疗溶栓治疗用于DIC的治疗尚在试验探索 阶段。适应证:血栓形成为主的DIC,经前述治疗未能有效 纠正者;DIC后期,凝血和纤溶过程已基本终止,而脏器功 能恢复缓慢或欠佳,有明显血栓栓塞临床和辅助检查证据 者。 6.5.1 尿激酶首剂4 000 U·kg~,静脉注射,之后以 4 000 U·h~。持续静脉滴注,可连用3—5 d。 6.5.2单链尿激酶激活纤溶作用依赖于纤维蛋白的存 在,特异性较强,疗效较强而致纤溶亢进作用较弱。剂量与 用法:80 mg加入5%一10%葡萄糖,静脉滴注,60~90 min 滴注完毕。每日l~2次,持续用药3—5 d。 6.5.3 t-PA为高效纤溶酶原激活剂,选择性激活纤维蛋 白血栓中的纤溶酶原。剂量和用法:首剂100 nag,静脉注 射,之后50 mg·h。持续静脉滴注,共2 h,第2~3天可酌 情重复。 6.5.4 乙酰化纤溶酶原一链激酶复合物 剂量与用法:首 剂30 mg,5 min内静脉注射完。 6.6纤溶抑制剂DIC的过程中多存在纤溶活性降低,因 此不主张用抗纤溶制剂。只有在确实存在纤溶亢进时才给 予抗纤溶药。
2基础疾病 诱发儿童DIC的基础疾病见表1。
表1基础疾病诱发儿童DIC的因素
全身感染/严重感染
创伤 肿瘤性疾病
器官损害 肝损害 血管异常 免疫反应、输血反
应和排异反应 其他
细菌、病毒、支原体、真菌、原虫和 立克次体等
多发创伤、挤胜伤、脂肪栓塞和烧伤 实体瘤、淋巴瘤和白血病
(急性髓性白血病M3) 休克、窜息、缺氧、寒冷和胰腺炎 急性肝功能衰竭、胆汁淤积和肝硬化 巨大血管瘤、血管内皮瘤和肾静脉血栓
中毒、蛇咬伤、中暑、溺水、电击和 风湿性疾病
3临床表现 3.1 出血 自发、广泛和多部位出血(至少3个非相关部 位的出血)是儿童DIC的重要特征。皮肤瘀斑、出血点占 78%一89%;消化道出血占42%一64%;口腔黏膜出血占
32%一60%;创面或针刺部位出血占28%一40%;严重者 可发生颅内出血。 3.2多器官功能障碍微血栓可发生于各组织和器官,致 心、肺、肾、肝和脑等功能障碍。发生部位不同表现不一。 易见肢端、鼻尖和耳垂等皮肤部位,导致发绀、疼痛甚至坏 死;肺栓塞可有呼吸困难、发绀、胸闷、咯血和呼吸衰竭;肾 血管栓塞时,可见少尿、血尿、蛋白尿和管型尿,严重者肾功 能衰竭;胃肠道栓塞时可见腹痛、腹泻、呕吐、呕血和便血 等;肝血管栓塞可致肝肿大、黄疸和腹水;脑栓塞时可有偏 瘫和昏迷。 3.3休克DIC与休克之间互为因果,可形成恶性循环。 DIC时可出现原发病难以解释的休克,如意识障碍、尿量减 少、心率增快、皮肤发花、发绀和代谢性酸中毒,此时静脉通 道建立困难,经积极补液不易纠正。 3.4微血管病性溶血可有发热、黄疸、血红蛋白尿和贫 血,末梢血涂片可见异形红细胞。 3.5贫血大量出血或严重溶血可致血红蛋白水平下降, 网织红细胞增高。
(1)存在易致DIC的基础疾病。 (2)有以下4项中l项以上临床表现①皮肤黏膜栓 塞,灶性缺血性坏死、脱落及溃疡;②原发病无法解释的微 循环障碍,如皮肤苍白、湿冷和发绀;③不明原因的轻度或 可逆性器官功能障碍;④抗凝治疗有效。 (3)有以下实验室检查3项以上①组织因子(TF)活 性阳性;②可溶性纤维蛋白单体(SFM)阳性;③FPA升高 (>2 nmol·L’1);@rAT升高(>4 rag·L。1);⑤纤溶产物 PBl5-42升高(>1 nmol·L“);⑥PAP升高(>l mg· L一;⑦D.二聚体升高,稀释1倍以上(>3 nag·L“);⑧ AT.Ⅲ活性降低(<60%);⑨数天内动态检测PLT或血浆 FIB水平急剧下降及FDP剧增;⑩血栓弹力图(TEG)的r yk 和Ma改变,表明存在高凝、低凝及纤溶亢进等异常状态,
1 DIC的发生和发展 DIC主要特点是:凝血系统激活及纤溶功能失调。该
过程中外源性凝血途径主导了凝血系统激活,内源性凝血 途径在DIC的进展及纤溶激活中起作用。凝血较纤溶活 跃时,纤维蛋白大量沉积于微循环,造成局部缺血最终发展 为MODS,如脓毒症诱发的DIC。若纤溶较凝血活跃,机体 表现为出血,如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毒蛇咬伤等促发的 DIC。部分细胞因子可促进凝血过程及微血栓的形成。另 外,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或MODS均可诱发DIC。
或正常血浆以患儿血浆等量混合后TEG的r缩短及Ma升 高;⑨船7兀时间缩短;⑥肝素治疗上述前9项改善至恢复 正常。
6治疗 DIC的治疗原则是序贯性、及时性、个体性和动态性。
主要包括:①去除产生DIC的基础疾病的诱因;②阻断血 管内凝血过程;③恢复正常PLT和血浆凝血因子水平;④ 抗纤溶治疗;⑤溶栓治疗;⑥对症和支持治疗。既往主张以 上措施酌情同时进行,近年来推荐按上述顺序逐项进行,即 在前一项治疗未获满意疗效时再进行下一项治疗。 6.1 基础疾病的治疗和诱因的消除治疗原发病是终止 DIC病理过程的关键措施。防治休克、纠正酸中毒、改善缺 氧、保护和恢复单核一巨噬细胞系统功能,可预防或阻止 DIC的发生、发展,促进机体凝血-抗凝血、凝血.纤溶平衡的 恢复。 6.2肝素治疗是主要的抗凝治疗药物,临床上使用的有 肝素和低分子肝素。低分子肝素是由标准相对分子质量肝 素裂解或分离出的低分子碎片,主张早期应用,低剂量,皮 下注射。 6.2.1 适应证①血液高凝状态;②血型不和输血所致 DIC;③严重感染所致DIC;④急性白血病,尤其是早幼粒细 胞白血病;⑤急性重症肝炎;⑥肿瘤转移所致DIC。 6.2.2禁忌证①蛇毒引起的DIC;②出血性疾病;③严 重肝病伴多种凝血因子及PLT减少;④存在活动性出血 者。 6.2.3用法及用量主张间歇或连续静脉滴注给药。血 液中肝素水平骤然升高可致大出血,静脉注射和肌肉注射 法已少用。①间歇静脉滴注:60~125 U·kg“(1 mg=125 u),加入生理盐水或10%葡萄糖50~100 mL中,l h滴注 完毕,每4—6 h滴注1次,疗程3~7 d。②持续静脉滴注: ICU中治疗急性DIC,常以l一10 u·kg~·h“持续滴注 维持;对于亚急性和慢性DIC,以400~1 000 U·kg~·d’1 加生理盐水或10%葡萄糖250—500 mL 24 h内持续静脉 滴注。③间歇皮下注射:pre—DIC阶段,小剂量应用30— 67.5 u·kg~,12 h 1次,皮下注射。④低分子肝素:75 u· l【g~·d~,安全,不良反应小,作用稳定,无需监测凝血指 标。 6.2.4肝素疗效判断指标出血症状停止或减少;休克纠 正或改善;尿量增加或多尿;PLT和FIB水平未继续进行性 下降;其他DIC实验室指标逐步恢复正常。 6.3补充凝血因子和PLT补充消耗的凝血因子以恢复 止血,pre.DIC时,病因去除后无需补充凝血因子。机体因 大量的凝血因子消耗而存在活动性出血时,应补充凝血因 子。替代治疗可能增加纤维蛋白的沉积并致MODS,必须 在充分抗凝基础上进行,同时监测提示MODS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