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在我国,要计算加班费则要先了解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这两者是计算加班费的重要依据。
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
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
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其实,将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职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只是法律规定,同时也符合《劳动法》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
另外,根据劳动经济学的观点,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对于自身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是不一样的,高收入职工对于闲暇时间的价值判断也较高,如果不能按照职工的实得收入计算其加班费,特别是加班收入严重偏低时,职工会认为他加班所得与闲暇价值相比明显“不值”,就会削减其加班意愿,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本来就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知识延伸——加班费的基数计算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加班工资按照职工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加班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标准工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43号第二条规定:关于“标准工资”的含义问题。
“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有两种常见情况:
一、以月薪为基础的计算基数:
在以月薪为基础的情况下,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根据员工的月薪计算的。
通常情况下,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于员工的月薪除以月工作天数再除
以每天的工作小时数。
公式如下: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月薪/月工作天数/每天工作小时数
这意味着,小李的每个加班小时,他将会获得57元的加班工资。
二、以小时工资为基础的计算基数:
在以小时工资为基础的情况下,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根据员工的小时
工资计算的。
通常情况下,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于员工的小时工资。
公式
如下: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小时工资
例如,小王的小时工资为20元,那么小王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20
元/小时。
这意味着,小王的每个加班小时,他将会获得20元的加班工资。
总而言之,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根据员工的月薪或小时工资来确定的。
在以月薪为基础的情况下,计算基数等于月薪除以月工作天数再除以
每天的工作小时数;在以小时工资为基础的情况下,计算基数等于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费平时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们的法律观念已经比较强了,所以都知道单位要求自己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那劳动者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也就是说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什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怎么计算加班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计算加班费公式?

We are always too polite to strangers and too harsh to close on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计算加班费公式?导读:加班费计算公式也就是按照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然后再乘以加班的时间以及加班的系数。
比如说如果是平时加班的话,直接乘以1.5倍即可,周末加班乘以两倍即可,法定节假日加班乘以三倍。
一、如何计算加班费公式?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3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
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基本工资为1600/21.75=73.56/8=9。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来进行计算?按不低于员工本人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法定三薪计算公式

法定三薪计算公式法定三薪通常是指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时,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报酬。
其计算公式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21.75 天×300%×加班天数。
比如说,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他的月工资是 6000 元。
在国庆节的时候,他加了一天班。
首先,我们来计算他每天的平均工资,也就是月工资 6000 元除以 21.75 天,约等于 275.86 元。
然后,因为是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按照 300%支付工资,所以他这一天的加班工资就是275.86 元乘以 3 ,也就是 827.58 元。
咱们再举个例子,小张是一家工厂的工人,月工资 4500 元。
春节期间,他加了两天班。
那他每天的平均工资就是4500 元除以21.75 天,约 206.90 元。
由于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所以他这两天的加班工资就是206.90 元乘以 3 再乘以 2 ,总共 1241.40 元。
在实际生活中,这个法定三薪的计算可重要啦。
就像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小王,他在一家酒店工作。
有一年的劳动节,酒店生意特别好,需要他留下来加班。
小王当时心里还有点不情愿,觉得假期不能好好休息了。
但后来拿到加班工资的时候,他可高兴了。
按照他月工资5000 元计算,他劳动节加班一天,每天平均工资约 229.89 元,三薪就是 689.67 元。
这笔钱让他觉得自己的付出还是很值得的,也能让他在之后的日子里,给自己买点喜欢的东西或者存起来。
不过呢,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小插曲。
比如说有些公司可能会在计算月工资基数的时候故意压低,或者对加班天数的认定不准确,这就可能导致劳动者拿到的加班工资比应得的少。
所以啊,咱们劳动者自己得心里有数,清楚自己的权益。
要是发现公司算错了,得勇敢地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啊,法定三薪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咱们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劳动报酬。
毕竟,法定节假日是大家都应该放松和享受生活的时间。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不得不加班,那得到合理的报酬是应该的。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公式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公式
加班费是指根据劳动者实际加班工时,按照一定比例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可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下面介绍的是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及公式。
在中国,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按照工时计算和按照工资计算。
1.按照工时计算:
加班费=加班工时×每小时工资×加班系数
其中,加班系数为1.5,表示加班工资的倍数。
举例说明:
公司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月工资为8000元,每小时工资为8000/(22天×8小时)≈45.45元。
若该员工每月加班20个小时,则加班费为20小时×45.45元×1.5≈1363.64元。
2.按照工资计算:
加班费=加班工时×每小时工资
不同于按照工时计算,按照工资计算的加班费没有加班系数。
举例说明:
公司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月工资为8000元,每小时工资为8000/(22天×8小时)≈45.45元。
若该员工每月加班20个小时,则加班费为20小时×45.45元≈909.1元。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有时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进行调整。
另外,加班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般是与工资一起结算并支付给员工。
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如何确定加班⼯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加班⼯资的计算基数加班⼯资是指劳动者按照⽤⼈单位⽣产和⼯作的需要在规定⼯作时间之外继续⽣产劳动或者⼯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那如何确定加班⼯资的计算基数呢?问:近来,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的职⼯对⽤⼈单位加班⼯资计算基数表⽰异议的投诉相对较多,该如何确定加班⼯资计算基数呢?答:⽤⼈单位确定加班⼯资计算基数的常见情形现在⽤⼈单位在确定职⼯加班⼯资计算基数时,⼀般有以下⼏种情形:第⼀、职⼯⼯资分很多细项,但计算加班⼯资时仅以“基本⼯资”作为基数,这种情况相对较多,偶尔有⽤⼈单位以“基本⼯资”与其他⼯资项⽬之和作为基数,但并没有包括所有⼯资项⽬。
第⼆、以当地的最低⼯资标准为计算基数。
第三、以劳动合同中双⽅约定的⼯资标准为基数。
第四、职⼯⽆论加班多少,每⽉固定可得⼀笔“加班⼯资”,即根本不考虑加班⼯资的计算基数。
⼆、关于加班⼯资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四条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作时间⼯资报酬的⼀定⽐例(150%、200%、300%)⽀付职⼯加班⼯资。
所谓“劳动者正常⼯作时间⼯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所在⼯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资。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5条解释]。
从上述规定看,确定职⼯加班⼯资的计算基数似乎并不困难,只要以劳动合同中双⽅约定的⼯资数额为准即可。
但实际情况却并⾮如此简单:⾸先,相当多的⽤⼈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于⼯资的约定是不明确的,有的合同中约定“⼯资不低于本市的最低⼯资标准”,有的合同中仅约定基本⼯资,有的合同中虽约定了⼀个具体数,但是却并⾮职⼯的真实⼯资;其次,即使劳动合同中对职⼯的⼯资有明确约定,但是职⼯的⼯资常常是随着在⽤⼈单位⼯作年限的增加或⼯作职务的提升⽽增加的,许多⽤⼈单位都有员⼯定期增资计划。
职⼯⼯资变动后,也就意味着劳资双⽅劳动合同中的⼯资条款已作了变更,严格地说,双⽅应该及时地对合同中的⼯资条款作书⾯变更,但实际⼯作中职⼯增资后⽴即变更劳动合同⼯资条款的情况⾮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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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工资基数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议。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5.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法定的,有150%、200%、300%三档,但计算基数各地有不同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工资基数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议。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5.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
标准。
6.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法定的,有150%、200%、300%三档,但计算基数各地有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