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分级 社会功能缺陷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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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评定标准

精神残疾评定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社会功能评定项目正常或有轻度异常确有功能缺陷严重功能缺陷个人生活自理能力0分1分2分家庭生活职能表现0 1 2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心0 1 2职业劳动能力0 1 2社交活动能力0 1 2《注》: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1分。

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

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指导语:(向知情人交谈)以下五个问题,是对病人社会功能的评价。

请您根据他(她)最近一个月的情况结合与病前的比较给予回答:1、个人生活自理能力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个人生活料理情况,比如是否按时休息、个人卫生习惯(比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梳妆打扮、衣着整洁、住处卫生、主动进餐、二便料理等情况。

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偶有小问题。

1分-----确有功能缺陷。

需要督促或协助,已经给他人增加了负担。

2分-----严重功能缺陷。

绝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料理需要由他人照管,给别人造成很大负担。

2、家庭生活职能表现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他(她)最起码应该做的事。

比如与家人一起吃饭,分担部分家务劳动,与家人一起看电视,搞卫生,参与家庭事物讨论,修理家用物品,对家庭必要的经济支持等等。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等级标准(修订后)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等级标准(修订后)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六类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标准1.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二级低视力≥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1.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 言语识别率(%)一级>90(好耳) <15二级71-90(好耳) 15-30三级61-70(好耳) 31-60四级51-60(好耳) 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1.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精神残疾评定标准

精神残疾评定标准

精神残疾评定标准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精神残疾评定标准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社会功能评定项目正常或有轻度异常确有功能缺陷严重功能缺陷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0 1 2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心 0 1 2职业劳动能力 0 1 2社交活动能力 0 1 2《注》: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1分。

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

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指导语:(向知情人交谈)以下五个问题,是对病人社会功能的评价。

请您根据他(她)最近一个月的情况结合与病前的比较给予回答:1、个人生活自理能力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个人生活料理情况,比如是否按时休息、个人卫生习惯(比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梳妆打扮、衣着整洁、住处卫生、主动进餐、二便料理等情况。

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偶有小问题。

1分-----确有功能缺陷。

需要督促或协助,已经给他人增加了负担。

2分-----严重功能缺陷。

绝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料理需要由他人照管,给别人造成很大负担。

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

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

《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一、视力残疾标准(一)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二级低视力≥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一)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一级>90(好耳)<15二级 71-90(好耳) 15-30三级 61-70(好耳) 31-60四级 51-60(好耳) 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Weiss功能缺陷量表父母版的信效度

Weiss功能缺陷量表父母版的信效度
价 We s i 功能缺陷量表父母版 ( ISP 中文版 的信 效度。 法 :选取符合 美 国 s WFR —) 方
精神 障碍诊 断与统计手册第 四版 ( M— DS I V)注 意缺 陷多动 障碍 ( D A HD) 诊断标 准的 门诊 患者 13名及 2 正常儿童 2 0名 ,同时请病 例组中 3 4 9名儿 童父母 填写 执行 功能行 为评 定量 表父母 版 ( R E B IF)和 A HD D 评定 量表一 ( DH S I ,并请进行 诊断的医师对这 3 I A DR — V V) 9名患 儿进 行功能 大体评定 量表 ( F GA )评 估 , 以检 验效标效度 。间隔 1 2周 ,请 2 — 9名病例组儿童 的父母再 次填写 WFR — I SP量表 ,以检验重 测信度 。结 果 :WFR — I SP量表重测信度为 0 6 0 8 ,内部一致性 07 0 9 ( P< . 5 。WFR — . 1~ . 7 .0~ . 2 均 00 ) I SP与 G F量表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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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

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

《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一、视力残疾标准(一)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二级低视力≥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一)听力残疾的定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一级>90(好耳)<15二级 71-90(好耳) 15-30三级 61-70(好耳) 31-60四级 51-60(好耳) 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重性精神病危险性评估表

重性精神病危险性评估表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精神病危险性评估其中危险性评估分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

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

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5级: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

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

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

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便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

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3)病情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随访。

中国残疾分类标准

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1、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

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凡是已经有国际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准的,自行制订。

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

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五类残疾的定义及分级标准如下:精神病残疾标准一、精神病残疾的定义精神病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精神病残疾包括:(一)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二)—中毒性精神障吨包括药物、酒精依赖;(三)精神分裂症;(四)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

二、精神病残疾的分级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SDSS)所列十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病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精神病残疾(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问题评为“2分”的。

(二)二级精神病残疾(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三)三级精神病残疾(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四)四级精神病残疾(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注](一)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属于精神病残疾的范围。

(二)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各题均被评为“0分”的,不属于精神病残疾的范围。

[附件]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指导语(问知情人):“麻烦您,我现在想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就是想了解一下某某人(指病人)在家里和工作单位中的一些情况,他(或她)在家庭生活和工作中是不是能够做到他(或她)应该做的事……。

精神障碍者心理社交功能评估表

精神障碍者心理社交功能评估表
序号
项目
0
1
2
3
4
5
1
社交技巧
1.1
眼神接触
1.2
社交距离
1.3
思想表达
1.4
情感表达
1.5
面对批评
2
人际关系
2.1
与康复者接触
2.2
与家人接触
2.3
与机构工作人员接触
2.4
与到访人员接触
2.5
与人共处
表现
3
社区适应能力
3.1
参与社区活动动机
3.2
使用交通工具
3.3
使用电话
3.4
使用路标
3.5
运用社区资源
3.6
寻求帮助
3.7
应付生活压力
3.8
解决困难
注1:5分表现完全符合正常水平,4分表现接近正常水平,3分表现尚可,2分表现欠佳,1分完全不符合正常水平,0分该项目不适用。
注2:1社交技巧合计1.1至1.5的单项分数/25,人际关系合计2.1至2.7的单项分数/35,社区适应能力合计3.1至3.8的单项分数/40。

精神残疾评定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社会功能评定项目正常或有轻度异常确有功能缺陷严重功能缺陷个人生活自理能力0分1分2分家庭生活职能表现0 1 2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心0 1 2职业劳动能力0 1 2社交活动能力0 1 2《注》: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1分。

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

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指导语:(向知情人交谈)以下五个问题,是对病人社会功能的评价。

请您根据他(她)最近一个月的情况结合与病前的比较给予回答:1、个人生活自理能力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个人生活料理情况,比如是否按时休息、个人卫生习惯(比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梳妆打扮、衣着整洁、住处卫生、主动进餐、二便料理等情况。

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偶有小问题。

1分-----确有功能缺陷。

需要督促或协助,已经给他人增加了负担。

2分-----严重功能缺陷。

绝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料理需要由他人照管,给别人造成很大负担。

2、家庭生活职能表现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他(她)最起码应该做的事。

比如与家人一起吃饭,分担部分家务劳动,与家人一起看电视,搞卫生,参与家庭事物讨论,修理家用物品,对家庭必要的经济支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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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语(问知情人):“麻烦您,我现在想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就是想了解一下某某人(指病人)在家里和工作单位中的一些情况,他(或她)在家庭生活和工作中是不是能够做到他(或她)应该做的事……。

下面我按次序询问,请您告诉我,他(或她)在最近一个月(指规定时点前一个月)以来,下面这些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或困难?”
一、最近一个月内的职业工作情况:是否按常规行事,按时上班,完成生产任务,在工作中与他人合作和一般表现好。

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

1分:确有功能缺陷:水平明显下降,成为问题或诉苦(包括间歇性出现的严重问题)。

2分:严重功能缺陷:有受处罚或受谴责的危险,或已经受了处罚或谴责。

二、(若已婚)最近一个月内的婚姻职能、夫妻关系:相互交往,交换意见,共同处理家务,对对方负责,显露出爱和温情,给对方支持和鼓励。

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

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支持或不交换意见,争吵,逃避对对方应负的责任。

2分:严重的功能缺陷:经常争吵,一肚子怨气,或者完全不理对方。

三、(若是父母)最近一个月内的父母职能:对子女的照顾、喂养、衣着等,带小孩玩,关心学习成绩,关心子女的健康和发育。

0分:无异常,或仅有不引起抱怨或问题的小事。

1分:确有功能缺陷:对子女缺乏关怀兴趣,以致弓I起抱怨和意见,孩子情况不佳。

2分:严重功能缺陷:在几个方面完全不管子女,别人不得不替他照顾孩子,或者孩子处于明显无人照顾状态。

四、最近一个月内的社会性退缩:主动回避与人们见面和交谈,避免跟别人在一起,不和家人或朋友出外参加社交活动。

0分:无异常,或非常轻微。

1分:确有回避他人,但有时可被说服参加一些活动。

2分:严重退缩,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说服无效。

五、最近一个月内家庭以外的社会活动:与其他的家庭或人的接触,村或乡的社会活动,文体小组活动等。

0分:无异常,或仅轻微。

1分:确有不参加某些活动,而在家人或其他人看来他是应该也能够参加的。

2分:无活动,完全回避应参加的活动,因此受到批评。

六、最近一个月内在家中活动过少:白白浪费时间,什么也没有干,睁眼躺在床上,静坐什么也不干,不跟人谈话。

0分:无,很偶然地出现。

1分:大多数日子,每天估计至少有两个小时什么也不干。

2分:几乎整天什么也不干,成了问题,或引起议论。

七、最近一个月内的家庭职能表现:在家庭日常活动中,起通常应起的作用,一起吃饭,分担家务,参加家庭娱乐,看电视或听广播,参加家庭讨论和作出决定,如讨论家庭经济,修理家用物品,搞卫生。

0分:无功能缺陷,或很轻微。

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履行义务,参与家庭活动差。

2分:严重功能缺陷:不理家人,几乎不参加家庭活动,很孤独。

八、最近一个月内对自己的照顾:个人卫生,身体、衣服、头发、大小便习惯、进食,餐桌上的礼貌,保持住处整洁。

0分:无异常,或很轻微。

1分:确有功能缺陷:水平差,以致造成问题或引起抱怨。

2分:严重功能缺陷:影响了别人和自己,引起一大堆抱怨。

九、最近一个月内对外界的兴趣和关心:是否跟得上电视、广播和报上的消息,知道生产任务、当地和全国的重要新闻。

0分:无异常,或很轻微。

1分:不大关心,只偶而有真正关心。

2分:对外界一切完全不闻不问。

十、最近一个月内的责任心和对将来的计划性:对自己和家庭成员的进步是否关心,热心地去完成生产任务,发展新的兴趣或设计。

0分:无异常,或很轻微。

1分:对进步和未来确有不关心,以致引起别人抱怨。

2分:完全不关心和没有主动性,对未来一点也不考虑。

精神病残疾的分级
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SDSS)所列十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病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精神病残疾(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问题评为“2分”的。

(二)二级精神病残疾(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三)三级精神病残疾(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四)四级精神病残疾(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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