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
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

别提出用地面积指标。建设规模大的取用地指标下限值,建设规模小的取用地指 标上限值,中间规模应采用内插法确定。
中心城地区新建雨水泵站应在此指标基础上压缩 10%~20%。合流泵站可参考 雨水泵站指标。
4.3 供电设施 4.3.1 本标准的供电设施主要包括 220KV 变电站和 110KV 变电站。 4.3.2 根据变电站的电压等级、建设形式和设备容量,提出各类变电站的用 地面积(围墙内面积)。 4.3.3 围墙以外宜留出消防通道 5~6m(亦可作为正常的小区内部通道)。 4.4 燃气设施 4.4.1 本标准的燃气设施主要包括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天然气调压 站、液化石油气基地、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天然气压缩加气站、压缩天然气 储配站等。 4.4.2 中小型燃气场站(如调压站等)宜选用调压箱或调压柜以及地下调压装 置。 4.4.3 新建燃气场站宜将安全防护间距包含在场站用地内;大型场站应按相 关规范对周边建设进行控制,同时充分利用河沟、山坡、林地等自然条件满足安 全防护要求。 4.5 供热设施 4.5.1 本标准的供热设施主要包括燃气热电厂、燃煤供热厂和燃气供热厂。 4.5.2 按单位供热能力分别提出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燃气热电厂 360m2/兆 瓦;燃煤供热厂 145m2/兆瓦;燃气供热厂 100m2/兆瓦。
3.3.1 本标准的医疗卫生用地指综合医院,综合医院的床均建筑面积一般为 80~120m2/床。
3.3.2 中心城地区新建医院的床均用地面积一般为 80~100m2,容积率一般为 1.0~1.2;改建医院的容积率一般为 1.2~1.8。
自然资源部 节约集约用地专章 解读

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解读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利用压力不断增加。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部制定了《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旨在规范土地利用行为,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开展。
二、专章内容解读1. 节约用地(1)明确提出节约用地的基本原则,即节约优先、保护优先、集约利用、保护生态、依法用地。
(2)规定各地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指标,引导土地利用向低效益用地和浪费用地倾斜,促进土地的节约利用。
2. 集约用地(1)提出加强用地总量管控和减少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明确要求各地通过完善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加强土地利用总量控制,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3. 用地监管(1)规定各地要建立健全用地监管体系,加强用地执法监管,严格审核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选址各环节。
(2)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用地监督检查,加大用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专章实施效果1. 推动节约用地通过专章的实施,各地出台了相应的节约用地政策,推动了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效益。
2. 提高集约用地专章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占用,有效保障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用地监管专章的实施使各地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有效防止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四、展望与建议1. 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土地利用政策的认知度,营造良好土地利用氛围。
2. 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土地利用政策,配套支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更多的制度保障。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用地监管力度,提高用地违法成本,严格打击各种用地违法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可持续发展。
北京发布《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

北京发布《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据考试大获悉,近日,北京规委联合市国土局发布《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其中廉租住房不设居民汽车场库,社会停车场库0.1车位/户,并结合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并优先在地上安排。
但有专家研究后表示,新标准中对二类用地"户均100平米的指标"并没起到控制大户型的作用。
新标准出台引关注按照《标准》,一般商品房通常使用的二类居住用地人均用地按14到25平方米、套型标准按平均100平方米/套控制,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套密度不应低于140到250套/公顷,容积率根据建筑高度不同控制在1.6到2.8,居住人口毛密度400到700人/公顷。
经济适用住房人均用地按9到15平方米,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左右/套控制,套密度不低于220到400套/公顷,容积率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一般控制在1.6到2.8,居住人口毛密度650到1000人/公顷。
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到1000米范围之内的居住用地容积率可在上述数值基础上适当提高,但容积率不超过2.8.为了节约用地,旧城以外以及不受文物保护、环保、安全、景观等环境因素影响的区域,建筑高度一般不低于12米,在满足绿化、停车等要求的前提下,中心城地区行政办公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0到3.5,中心城外地区行政办公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0到3.0.新标准将节省10%土地《标准》是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出台后,第一个颁布实施的地方性配套文件。
它按中心城、中心城外和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不同区域及居住工作、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等不同类型,对包括居住、工业、行政办公、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在内的50多类用地的标准进行了细分。
对住宅用地,除重申"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外,还从人均用地面积、套型标准、套密度、容积率、居住人口毛密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地尽其用。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是指在保障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现更多的建筑功能和人口容纳能力,从而达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为了规范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控制标准,以引导和规范城市用地利用行为。
首先,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合理布局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合理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的区位、规模和布局。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用地的集约利用。
其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还要求在城市建设中推动土地多功能利用。
建设用地不仅仅是用于建设建筑物,还可以通过合理设计和规划,实现多功能利用,比如在地下空间开发、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建设用地的多功能化。
另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还要求在城市建设中推动土地节约利用。
城市建设要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密度,避免低效用地和过度用地现象的发生。
通过严格的土地利用总量控制和建设用地节约利用标准,可以有效遏制城市用地过度扩张的现象,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
最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还要求在城市建设中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城市建设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避免盲目开发和滥用土地资源,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中,通过规范土地利用行为,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实现城市用地的集约利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支撑。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正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上海市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

上海市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
上海市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是指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上海市的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的主要内容:
1. 土地利用强度控制:根据不同区域和用途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强度标准。
这包括容积率(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
2.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对各类建设用地进行总量控制,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
通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
3. 集约用地原则:鼓励开发商和设计单位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优先利用闲置土地、旧城改造、空间再利用等方式,减少对农用地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4. 空间布局合理化: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布局,避免片面追求扩张和过度集中。
推动城市功能均衡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5. 生态环境保护:在建设用地规划和设计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留和修复生态系统功能。
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技术和设计理念,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上海市的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这些标准的实施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和监督,以确保其有效性
和可持续性。
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

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1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推进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部门决策和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以节约集约用地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本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加强和规范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增长,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部分城市建设用地的节约用地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管理和制定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业专项规划以及核算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依据。
1.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旧城以外城镇地区(标准中注明“旧城”的除外)新征(占)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
在自有用地内以及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其他特殊地区(如涉及环保、安全、景观影响地区)的建设项目,应结合用地具体情况及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因素参照执行。
1.3本标准涉及的建设用地包括居住工作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交通设施用地三部分。
居住工作用地包括居住、工业、行政办公等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医疗卫生、邮政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用地。
市政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环卫设施、通信设施以及公共汽电车场站、公路交通场站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加油站等用地。
1.4本标准按照中心城地区、中心城外地区和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不同区域分别制定相应的节地标准。
1.5本标准在国家现行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使用、安全要求和保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用节省用地、调整容量、优化套型、综合利用等节地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有效节约城市建设用地。
1.6各类建设用地的节地标准详见附表1(居住工作用地)、附表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附表3(市政设施用地)、附表4(交通设施用地)。
城镇用地集约节约评价标准

城镇用地集约节约评价标准城镇用地集约节约评价标准是指对城镇用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和节约程度进行评价的标准。
这些标准是为了促进城镇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城镇用地集约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设用地密度:建设用地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密度越高,说明城镇用地利用越集约。
因此,建设用地密度是评价城镇用地集约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2. 绿地率:绿地率是指城镇用地中绿化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绿地率越高,说明城镇用地利用越节约。
因此,绿地率也是评价城镇用地节约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3. 建筑物高度限制:建筑物高度限制是指城镇用地中建筑物的最大高度限制。
建筑物高度限制越高,说明城镇用地利用越集约。
因此,建筑物高度限制也是评价城镇用地集约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4. 建筑物容积率:建筑物容积率是指单位面积内建筑物的总建筑体积。
建筑物容积率越高,说明城镇用地利用越集约。
因此,建筑物容积率也是评价城镇用地集约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城镇用地节约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空间利用效率:空间利用效率是指城镇用地中有效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空间利用效率越高,说明城镇用地利用越节约。
2. 建筑物节能性:建筑物节能性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情况。
建筑物节能性越高,说明城镇用地利用越节约。
3. 建筑物环保性:建筑物环保性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建筑物环保性越高,说明城镇用地利用越节约。
4. 建筑物可持续性:建筑物可持续性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建筑物可持续性越高,说明城镇用地利用越节约。
总之,城镇用地集约节约评价标准是为了促进城镇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我们评价城镇用地的集约程度和节约程度,从而指导城镇用地的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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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日益紧张。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本篇文档将详细介绍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涵盖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交通出行、公共设施、环保节能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
一、土地利用
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首先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城市建设中,应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减少对新增土地的依赖。
同时,要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规划指标
规划指标是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的重要内容。
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用地结构比例等,应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来确定。
三、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在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下,应合理控制建筑面积,避免过度扩张。
同时,要提高建筑的使用效率,减少空置率,实现建筑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基底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反映了土地的利用强度。
在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下,应合理控制建筑密度,保证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协调。
同时,要提高建筑空间的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
利用。
五、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绿地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反映了城市的绿化水平。
在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下,应合理确定绿地率,平衡生态与建设的关系。
同时,要优化绿地布局,提高绿化质量,增强城市的生态环境。
六、容积率
容积率是指建筑容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反映了土地的垂直利用效率。
在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下,应合理确定容积率,平衡建筑空间与土地资源的关系。
同时,要鼓励高层建筑的发展,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七、交通出行
交通出行是影响土地利用的重要因素。
在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下,应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对私人汽车的依赖。
同时,要合理规划道路网络,提高交通运行效率,降低交通拥堵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八、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土地利用的重要因素。
在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下,应合理规划公共设施布局,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
同时,要加强设施的共享和共建,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
九、环保节能
环保节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在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下,应注重环保节能技术的运用,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同时,要加强对废弃物的处理和再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十、历史文化保护
在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下,应注重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在城市建设中,应保留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古迹,避免盲目拆建和破坏文化遗产。
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旅游发展。
综上所述,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体系,涵盖了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交通出行、公共设施、环保节能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
在城市建设中,应遵循这些标准要求,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