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粮食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均应按照本预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粮食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下达。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技术人员、农技人员、志愿者等组成,负责现场救援、技术指导、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1)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
(2)预警信息应及时发布,确保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并采取应对措施。
2. 应急响应(1)发生粮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对受灾区域进行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3)物资保障: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的正常运行。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件进展、救援情况等信息,稳定社会情绪。
五、后期处置1. 调查评估:对事件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为改进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2. 责任追究:对事件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粮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及时有效地应对粮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3.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4. 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粮食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污染、自然灾害等。
四、应急处置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发生粮食安全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协同作战,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 保障生命,减少损失。
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4. 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科学合理地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粮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粮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粮食企业:负责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财产保护等。
4. 医疗救援机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院工作。
5. 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
六、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粮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投入救援。
3. 现场救援。
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
4.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5. 善后处理。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伤员救治、财产赔偿、心理疏导等。
粮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粮食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粮食安全生产条例(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由粮食生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粮食生产、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粮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研究、决定应急处置措施;(3)发布应急信息;(4)协调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
3. 有关部门及单位职责(1)粮食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事故调查处理;(2)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环境监测、事故调查等工作;(3)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故现场处置、人员疏散、物资供应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1. 报告与响应(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现场处置(1)现场救援:根据事故类型,组织消防、医疗、环保等部门进行救援;(2)人员疏散: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3)物资供应:保障事故现场救援物资供应;(4)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3. 信息发布(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向社会公布事故原因、处置进展等情况;(2)根据事故进展,适时调整信息发布内容。
粮食安全应急保障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供应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在粮食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进出口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将粮食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4. 保障民生、稳定市场。
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应急响应1.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2. 应急响应措施(1)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1)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调集粮食储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需求。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4)加大粮食调拨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粮食供应。
(2)较大、一般应急响应1)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调集粮食储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粮需求。
3)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
4)组织力量,确保粮食运输畅通,保障粮食供应。
五、保障措施1. 粮食储备保障。
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2. 粮食市场监测。
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
3. 粮食调拨保障。
加强粮食调拨能力建设,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够快速、高效地调拨粮食。
4. 粮食加工保障。
提高粮食加工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粮食加工需求。
全国的粮食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导致的粮食供应危机,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国家粮食应急预案》4.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5. 国家和地方有关粮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粮食供应危机,包括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组织体系1. 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粮食应急工作,研究制定粮食应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粮食应急保障措施。
2. 省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3. 市县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上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预警预防1. 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等方面的动态信息。
2. 定期开展粮食安全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粮食供应危机进行预警。
3. 加强粮食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
4. 开展粮食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粮食供应危机的能力。
六、应急响应1. 级别划分根据粮食供应危机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II 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2. 响应程序(1)I级、II级应急响应,由国家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2)III级、IV级应急响应,由省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
3. 响应措施(1)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加大粮食收购力度,保障粮食储备充足;(2)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确保粮食运输畅通;(3)落实粮食应急物资储备,优先保障受灾地区和重点群体的粮食需求;(4)加强粮食市场监测,稳定粮食价格;(5)加强粮食应急物资调配,确保应急需要;(6)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七、后期处理1. 评估应急响应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粮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粮食供应短缺、价格异常波动等突发粮食事件。
三、事件分类根据突发粮食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般突发粮食事件:对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造成一定影响,但未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较大突发粮食事件:对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三)重大突发粮食事件:对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四)特别重大突发粮食事件:对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造成极其严重影响,可能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四、应急组织体系(一)成立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成,负责突发粮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粮食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发布、协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 信息监测组: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供应、价格等信息,及时报告突发粮食事件。
2. 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应急物资,保障粮食供应。
3. 粮食储备管理组:负责管理粮食储备,确保储备充足。
4. 社会动员组: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粮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 法律法规保障组: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执行。
五、应急响应措施(一)一般突发粮食事件1. 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密切关注粮食供应、价格等信息。
2.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
3. 组织粮食储备企业、批发市场等加大粮食供应。
(二)较大突发粮食事件1. 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
2. 加大粮食储备调度,确保应急供应。
3.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粮食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粮食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包括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粮食生产安全事故等。
二、事故分类2.1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1)粮食污染事故:粮食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导致粮食质量不合格。
(2)粮食霉变事故:粮食在储存过程中因湿度、温度等因素导致霉变,影响粮食质量。
(3)粮食掺假事故:粮食在加工、销售环节中,掺入不合格的粮食或物质,导致粮食质量不合格。
2.2 粮食生产安全事故(1)粮食加工设施事故:粮食加工设备发生故障,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粮食储存设施事故:粮食储存设施发生坍塌、火灾等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3)粮食运输事故:粮食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成立粮食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2 应急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事故信息,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3)技术支持组: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
(4)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工作。
(5)监督检查组:负责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应急处置程序4.1 报告与启动(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疏散人员,控制事故扩大。
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粮食安全,预防和应对突发粮食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粮食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2. 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 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以下突发粮食安全事件:1. 粮食生产环节中的自然灾害、生物灾害、病虫害等导致的粮食损失事件;2. 粮食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环节中的火灾、爆炸、污染等安全事故;3. 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4. 粮食市场异常波动,造成粮食价格异常波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5. 其他可能对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粮食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指挥组:负责统筹协调、调度资源、发布信息等工作。
(2)调查评估组:负责对突发粮食安全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应对措施。
(3)应急处置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突发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调配、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
(5)宣传引导组:负责发布信息、引导舆论、稳定社会情绪。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粮食安全事件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 应急处置: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组,根据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事件信息。
5. 后期处置: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调查评估组,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整改措施。
六、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设立粮食安全应急基金,用于应对突发粮食安全事件。
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粮食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然而,粮食质量安全在产地、仓储、加工、运输等环节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对粮食质量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的应急预案非常必要。
二、应急预案内容1.应急组织与指挥(1)成立粮食质量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明确指挥体系和成员职责。
(2)建立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应急组织架构,流程和应急响应措施。
2.应急准备工作(1)制定应急疏导方案,明确应急响应人员和机构,储备应急物资和设备。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专业人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应急信息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
(4)建立健全应急演练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突发事件应急响应(1)事件初期应快速反应,依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处置。
(2)汇集有关各方力量,展开联合清查、封锁、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确保与上级、下级相关部门的及时有效沟通,开展协同联动,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信息发布与宣传(1)制定有效的信息发布机制,发布粮食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突发事件的知晓度。
(2)加强舆情分析和引导,稳定市场信心,维护社会稳定。
5.事后处理与整改(1)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评估事故影响,开展事后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2)组织资源,开展事后处理和修复,确保受影响区域粮食质量安全恢复正常。
(3)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应急响应水平。
三、实施步骤1.制定应急预案(1)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研讨,明确应急预案的框架和内容。
(2)组织编写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时的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具体措施等。
2.预案审批与公布(1)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2)公布应急预案,向社会公众宣传,提高应急响应意识。
3.培训与演练(1)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督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监测组:负责监测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
(3)应急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处置、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
(4)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开展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2.3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企业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立即报告: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2 事故调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损失情况等。
3.3 现场处置:应急处置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
3.4 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5 后续处理: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经指挥部批准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应急保障措施4.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3 资金保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4 技术保障:加强粮食质量检测技术、事故分析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高应急处置技术水平。
五、预案管理5.1 本预案由XX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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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仅指原粮,适用于全县境内的粮食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因霉变、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因素,导致粮食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群体性人体健康损害,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二)事件分级根据粮食质量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和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
1.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
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
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3.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4.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县局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局班子成员任副
指挥长,局办公室、人事股、纪审股、会统股、业务股、储备粮管理中心、监督检查股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均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一室四组,即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和现场处置组、技术支持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指挥部。
启动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除应急处置状态;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对参与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应急办公室。
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本预案;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处置、解除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建议。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现场处置组。
对突发事件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和检查,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现场处置组由局人事股、地储粮管理中心组成,地储粮管理中心牵头。
4.技术支持组。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事件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对抽取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对确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提出处理意见。
技术支持组由局业务股、会统股组成,业务股牵头。
5.监督检查组。
负责调查已经过具备法定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来源、流向和数量,依法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召回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储存、运输、加工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检查组由局监督检查股、纪审股组成,监督检查股牵头。
综合保障组。
做好应急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并通过应急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全力配合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有必要,应急指挥部有权征用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
三、应急程序
(一)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县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接粮食质
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并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三)下达处置指令根据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
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并按照分工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若遇有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五)终止应急处置各工作组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经应急办公室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六)调查和恢复重建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置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处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
1.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封存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
追查问题粮食的来源、去向和数量,及时将情况通报市粮食局及
所在地政府食安办、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
3.责令有关企业召回存在问题的粮食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
害化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
(二)重大事故
1.实施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的处置措施。
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协调处置有关问题。
3.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应急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告知公众事件情况,消除恐慌情绪。
4.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检查,对质量问题涉及地区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第一时间封存问题粮食。
5.配合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责任单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三)特别重大事件
1.实施重大事件的处置措施。
责令存在问题的粮食经营企业立即停业,全力追回售出的问题粮食。
3.安排抽验人员随时检验或送检样品。
4.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事件有关情况,发布消费警示,防止问题粮食扩散。
5.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
五、附则
(一)责任追究和奖励对不按照本预案要求,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执行或违背应急指挥部指令、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应对和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完成任务出色、为有效制止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扩大蔓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本预案由县粮食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本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结合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