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模板)
煤矿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置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煤矿应当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对职工的职业病病例进行记录和追踪。
第二章职业病防护措施第八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护计划,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和责任人。
第九条煤矿应当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检测制度,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定期进行生产环境检测和作业场所卫生检查。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监督实施。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对职业病病例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置。
第二十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应急队伍,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和物资。
第二十三条煤矿应当开展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培训,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煤厂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煤厂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煤厂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煤厂必须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三条煤厂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及其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煤厂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煤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三)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四)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六)其他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
第六条煤厂的生产车间、部门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小组,负责本车间、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煤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方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组织本车间、部门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三)开展本车间、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四)组织本车间、部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六)其他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八条煤厂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煤厂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煤厂应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煤厂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与培训第十二条煤厂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作业场所,包括采矿、运输、矸石处理等相关作业。
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人性化、可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掌握职业危害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监测方案,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职业危害问题。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记录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情况等信息,为后续防治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下做出迅速、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奖惩制度,鼓励优秀单位和个人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贡献。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装备第十五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作业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包括呼吸器、耳塞、防护面罩等,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防尘、防毒等专业设备,用于处理和控制作业中产生的有害物质。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危害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和职业危害情况。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为对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的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该瑞土公司所有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劳动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该矿山各级负责人应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____相关人员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3)矿山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职业病防治(1)该矿山各级负责人负责对该部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矿山安全科____该矿山所有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3)矿山各负责人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____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4)矿山负责人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5)该矿山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6)该矿山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防治、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____复查和治疗。
4、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1)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3)该矿山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
5、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劳动管理部门应依据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规定的应享有的权益给以保护。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煤矿企业为了防止职业病对职工健康造成危害,建立和落实的一套责任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1. 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责任:煤矿企业要建立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测和治理,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2. 职业病体检和监测责任: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职业病体检和监测工作,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掌握和调查。
相关负责人要对体检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必要时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并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
3.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责任:煤矿企业要配备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使用指导。
4. 职业病预防培训和宣传责任: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职业病预防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并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宣传工作。
5. 职业病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责任: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事故。
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基本要点,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手段。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适用于全矿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并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煤矿职业病防治是保障矿工健康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煤矿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要目标,采取全员参与、防治配合和治理的方式,预防煤矿职业病的发生。
2. 综合施策:采取多种手段,综合应对煤矿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包括教育培训、技术措施、个体防护和健康监护等。
3. 责任明确: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
4. 依法管理: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煤矿职业病的防治管理。
5. 连续改进:持续完善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职业病防治的组织领导1. 建立健全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和责任。
2. 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
3.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重点。
四、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要求1. 加强职工健康教育,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
2. 加强职业病危害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
3. 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确保矿工的个人防护。
4. 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
5. 定期进行健康监护,及时发现职业病的早期病症。
6. 加强职业病防治岗位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全面健康管理。
7.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五、职业病防治的效果评价1. 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和不足。
2. 制定评价指标和标准,对煤矿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进行科学评价。
3. 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开和通报,推动改进和提高。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3. 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管理机构所有。
以上为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煤矿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煤矿职业病的发生,保障煤矿职工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经营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适用于煤矿企业各级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机构、煤矿职工等。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实施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推广和职工健康教育,提高煤矿职工的职业卫生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职权和工作程序,实行分类管理,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于每年年底组织职业病筛查和健康体检,对职业病危害较高的岗位、部门、人员和作业过程,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病例。
第六条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对煤矿职工从业健康状况、职业病预防、职业卫生技术培训、职业病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登记和整理,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减少职业病危害对职工的损害。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基本要求第八条执行职业病防治应以预防为主,使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防止职业病的危害发生和扩散。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标准和规定,对煤矿生产环节、场所、作业人员等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措施方案。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工作规范,配备并管理职业病防治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好职业卫生技术传授和职工健康政策宣传等工作。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严格监控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业病病例开展申报、登记、统计、追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职业病治疗和职业病康复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彻底维护煤矿职工的健康权益。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按照隐患程度大小、目前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考虑,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级管控,尽可能消除和减轻职业病的危害。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控制煤矿职业病危害,保障矿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从业人员,包括职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四条煤矿应当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煤矿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物的浓度和个体暴露水平,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第六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促使职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第八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对职工进行体检和职业病筛查,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第九条煤矿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防护措施。
第十条煤矿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控制职业病危害。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作强度,保证职工的休息和休假。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优化工作环境,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配备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具和设备,提供必要的防护培训。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物处理措施,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和管理。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职业病防护情况。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制作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宣传职业病防治政策和措施。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通过举办宣讲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测与职业病筛查第二十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监测体系,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测。
矿场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
矿场职业病防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矿场职业病,保护矿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和矿产品加工的各类矿场。
第三条矿场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矿场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矿场经营者是矿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矿场职业病防治责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矿场经营者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矿场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矿场经营者应当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如实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情况。
第三章职业病预防第十一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掌握矿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浓度(强度)和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第十二条矿场经营者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消除或者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十三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加强通风、防尘、防毒、防噪、防辐射等防护设施建设和管理,保证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根据检测、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矿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治疗第十六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制度,为矿工提供及时、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服务。
第十七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矿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矿工。
第十八条矿场经营者应当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并按照诊断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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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二〇一四年二月四日目录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二、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6)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4)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5)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8)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19)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21)八、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23)九、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24)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26)十一、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28)十二、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29)十三、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32)十四、煤矿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35)十五、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38)十六、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0)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规定,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规章、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生产和工人健康齐抓共管”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执行过程中,凡在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有违本制度执行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矿长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全矿职工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矿属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本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投施建设及相关职业病防护工作的资金投入的决策。
8、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矿级职业卫生领导组职责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本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煤矿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5、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技术科的职责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5、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立日常监测台帐。
四、矿职业卫生办公室及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本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4、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9、完成职业病危害的申报等工作。
10、负责职业病危害及体检结果的告知工作,11、负责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诊断资料的整理及申请报告工作,并做好职业病人诊断及鉴定资料归案。
12、负责职业病人工伤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资料的准备及归案管理工作。
五、车间及队组主任职责1、负责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矿围的检查,对职业病防护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责。
二、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为了搞好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我矿2011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容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我矿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职业病危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
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连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
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许可。
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放射、高毒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
人员资格许可是指从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