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各大发达国家城市规划运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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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与规划程序简介

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与规划程序简介

位于通往海边的广场尽头的雕塑,看起来像一本打开的书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与规划程序简介杨保军著(讲稿全文)1 城市规划体系1.1.法规体系1990年4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城市规划专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施行,标志着中国在城市规划法制建设上迈进了一大步。

在此前后,还颁布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以《规划法》为核心、多层次、全方位的法规体系。

1.1.1. 纵向体系:由各级人大和政府按其立法职权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

四层次 全国性人大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同级政府制定的规章一般市、县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下一层次必须符合中一层次的原则和精神。

1.1.2.横向体系:由基本法(主干法)、配套法(辅助法)和相关法组成。

基本法:城市规划法三部分 配套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各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相关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法、建筑法等等1.2. 行政体系:由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成。

国家——建设部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厅/建委/规划局市(县)——规划局·各级城市规划生政主管部门对同级政府负责。

·上级城市规划行主管部门对下级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3 编制体系法定规划——最基本、必需、重要,各国各地都必须编制的,由《规划法》明确了其主要内容及审批程序的规划。

非法定规划——其它类型规划(无统一要求,往往因应地方建设管理实际需要而编)法定规划图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2 城市规划程序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制定 城市规划审批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2.1. 城市规划编制2.1.1.编制主体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建设部负责组织编制(正在编制中)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多数已编完)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要求单独编制(少数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根据需要,由城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市政府负责,但一般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来具体动作。

中国的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趋势

中国的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趋势

中国的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趋势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的国家,其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国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探讨中国城市规划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旨在了解中国城市规划的特点以及未来可能的走向。

一、城市规划的现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国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迅速增加。

这使得城市规划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一环。

当前,中国的城市规划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区域规划:中国在区域规划上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例如,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协同发展布局。

通过合理分配产业、资源和人口等要素,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2. 绿色规划: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中国城市规划趋向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大力推广建设生态城市,提倡节能环保的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景观规划。

3. 交通规划: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交通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障碍。

为解决交通拥堵和资源浪费问题,中国加大了对交通规划的投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公共交通工具,并鼓励非机动车出行。

4. 文化规划:城市规划不仅关注经济和生态,也注重城市文化的发展。

中国通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建筑,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城市发展的结合,注重城市形象与品质的塑造。

二、城市发展的趋势未来,中国城市规划将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的趋势:1. 提升城市品质: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将更加注重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

这包括改善城市内部的交通流动性、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质量等。

2. 智慧城市建设:中国将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的融合。

通过建设智能交通系统、电子政务平台以及智慧能源管理等,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实现城市资源的合理利用。

3. 城市更新与保护并重:中国城市规划将更加注重城市的历史保护和更新改造。

保护历史遗迹和文化景观,同时进行城市空间的再利用和更新改造,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管理和运作

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管理和运作

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管理和运作引言城市建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结果和应对城市问题的重要途径,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与运作对城市的发展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

合理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对提高城市质量、优化城市结构、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以及运作两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管理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管理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两部分。

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整体在空间结构上进行合理的组织和设计,它是城市建设的前置工作。

城市建设则是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对城市进行实际建设。

(一)城市规划的管理城市规划的管理涉及到对城市发展的宏观指导、城市发展战略的规划、规划编制和监测等方面。

城市规划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城市发展的宏观指导城市规划的管理首先要有对城市发展的宏观指导,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年度规划、城市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

这些规划要包含城市的空间结构、社会经济结构、人口分布、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内容,以及城市发展目标和各发展阶段的规划实施重点。

2.城市发展战略的规划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是城市规划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城市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城市自身的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确定城市发展的战略方向,明确城市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提出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指导。

3.规划编制规划的编制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编制包含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年度规划、城市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

在进行规划编制过程中,城市规划部门需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共设施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协调,确定规划的各项内容。

(二)城市建设的管理城市建设的管理涉及到城市建设过程中各方面的事项,包括土地开发和土地利用、房屋建设、交通建设、水利电力建设、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

城市建设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开发和土地利用城市土地开发和土地利用是城市建设的基础。

第二章--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和编制程序PPT课件

第二章--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和编制程序PPT课件
2
通过行政手段,按照城市 规划和必要的申请、审核 报批、发证等程序和手续 ,对各项当前建设活动进 行合理安排和综合部署, 保证城市规划实施。
3
随时检查发现并及时 制止或处理一切地上 地下的违法用地和违 法建设,保证城市建 设有秩序的进行。
及时掌握城市建设情况, 对城市建设活动进行有效 的控制,同时对城市规划 进行实践检验和反馈,使 城市规划趋于完善、合理 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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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总体规划
城市的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可以对
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20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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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
城市分区规划
主要任务: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 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 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 讨论:你所知道的分区规划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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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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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
LOREM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概念 二、主要内容 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 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 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 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 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 型、色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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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性
05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

04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 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 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 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 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 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 的基本依据。
4
城乡规划
•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 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 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依据, 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国内外城市规划体系比较

国内外城市规划体系比较
城市规划必须有三个月时间的公众参与阶段,通过磋商、质询、 听证等环节,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据以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规划一旦确定,又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以使公众遵守并监督 实施
1.4 法国的城市规划
1.4.1 法国的规划行政体系
法国自1919年第一部城市规划法立法以来到1983年实行权 力下放之前,一直是中央集中编制、执行城市规划法。大到城市 与区域规划,小到发布建筑许可的决定,都受到中央行政当局的 直接控制。
1.2.3 英国的规划运作体系
实行两级规划体系
结构规划(Structure Plan) 战略性规划,主要内容是制定所在区域 的发展框架和政策目标。由郡政府的规划部门编制,需报规划环境部 审批 。
地方规划 (LocalPlan)以结构规划为指导,对本地区作出更明确、更 详细的发展蓝图,由区政府的规划部门编制。
(2)长期战略开发规划和土地利用分区规划 国家规划、行政区规划、城市地区范围内的长期战略开发规划,市镇 级土地利用分区规划
与其行政体系相适应 开发控制的内容主要是建筑而不是土地使用。
1.5 香港地区
1.5.1 规划行政体系
特区行政长官:下令拟订法定图则和行政长官会同行政局核准图则; 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 :拟订香港长远发展战略,审议大型发展计划, 制定规划标准和审批政府内部的规划图则(详细蓝图和实施性的规划, 非法定图则) 。 城市规划委员会:拟订图则草案和考虑相关的申述及对规划申请作出 决定。 上诉委员会:处理有关规划申请所作决定提出的上诉; 规划署: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监察及检讨市区和 郊区的规划政策,以及建设方面的有关计划,同时也制定全港、次区 域和地区三个层次的规划,并且为市民、政府其它部门及咨询机构提 供有关城市规划的意见。

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城市规划有何异同?

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城市规划有何异同?

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城市规划有何异同?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速,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城市规划对城市的未来发展以及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和改进城市规划,以期达到最佳的效果。

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其城市规划有些异同,在此我们来进行一番科普。

一、城市规划的目标城市规划的目标在各个国家是不尽相同的,例如日本和新加坡在城市规划中更添加了文化的元素,注重将城市的文化和历史特色与现代化的建筑相结合,而欧美国家则会更专注于城市的商业发展。

而中国则在城市规划中更加注重对居民的生活质量的提升,增加城市公共空间以及改善交通状况,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二、城市规划的尺度在城市规划中,尺度的大小也会对城市的规划有着显著的影响。

日本和新加坡在城市规划中,会更注重城市的微观规划,尽可能够利用每一寸空间,使城市有着更多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而欧美国家则注重城市的宏观规划,尝试着将城市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以提升城市的效率。

中国在城市规划中注重的是两者的兼顾,既要优化社区和市中心的微观规划,又要提升城市宏观规划的效率。

三、城市规划的可持续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各国的可持续性发展理念及实践方式不同。

新加坡在城市规划中注重环保和资源利用,鼓励居民节约能源,实现城市绿化和公共交通的发展。

欧洲国家注重的是城市欧洲化的发展,注重一体化设计,规划出具备公共交通和绿色空间的城市。

而中国注重城市环境的改善,鼓励新的环保技术使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城市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四、城市规划的执行最后,城市规划的执行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欧美国家往往更注重一个住宅项目并行的发展,将城市规划实现方式与市场运作方式相结合;而在日本和新加坡,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实行了更多的规范化。

中国则在城市规划中通过制定政策和相应的推行措施,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

总结:从以上四个方面来看,中国的城市规划在一些方面与其他国家的城市规划方针相类似,却又有更加具有中国特色的实施方式。

国际化城市规划建设的指标体系建构

国际化城市规划建设的指标体系建构

以将国际化城市分为综合性国际化城市和区域性、专业
性 国 际化城 市 两 大类 。综 合性 国际 化城 市主 要代 表城 市 有 :纽约 、伦 敦 、 巴黎 、东京 等 。区域 性 、专业 性 国际
化 城市 又 分 为政治 型 、金 融型 、工 业 型、 文化 型 、旅 游 型 、 宗教 型 、 总部 型等 。政 治 型 代 表 城 市 有 华 盛 顿 、
学者米尔顿 ・ 弗 里 德 曼 提 出 了 七 项衡 量 世 界 城 市 的标
准: ① 主要的金融中心;②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地 ;③国 际性机构的集中地 ;④第三产业的高度增长 ; ⑤ 主要制 造业 中心( 具有国际意义的加工工业等) ;⑥世界 交通的 重要枢纽( 尤指港 口与国际航空港) ;⑦城市人 口达到一
1 9 1 5 g 提 出 的。 目前 ,国 际上 有 代 表性 的看 法 是 ,国 际化 大都市 是指 具 有超群 的政治 、经 济 、科技 、 文化 实
力和相 应 的认 可规模 ,并对 全世 界或 大 多数 国家 发生 全
中 图分 类 号 :C9 1 2 . 8 1 文 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 1 6 7 4 — 4 1 4 4( 2 0 1 3 )一 0 1 — 2 8( 5 )
六 基金 项 目:北京 市社会 科 学院 重点项 目 ( 编号 :2 0 1 1 2 0 1 3
B0 1)。
师 ,管理 学博士 。
C h i n a A n c i e n t C i t y i L e a d i n g T h e o r y o f C i t y
国 内外 对 国际化城 市评 价 开展 了那 些研 究 。本研 究就 是
在 此基础 上 展开 ,提 出了 国际化城 市 规划 建设 的指标 体

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之城市化

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之城市化


在美国, 1780 ~ 1840 年的 60 年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仅从 2.7%上升到8.5%。1870年美国开始工业革命时,城市人口所占的比 例不过20%,而到了1920年,其比例骤然上升到51.4%。
城市化发展特点
发展中国家 发达国家
1.起步晚,发展快。
1.起步早。
2.城市化水平较低。
建国40 多年来,中国经历了几度经济上的冒进和
政治因素的冲击,使城市化出现过几次大起大落, 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城市化进程的缓慢和波折。 但从总体上看,城市化是渐进式的推进。城市人 口基本上是逐年有所增长,其中 2 / 3 都是城市人 口自然增长,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的人口(机械增长) 约占1/3。
中国的城市化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户籍管理政策的放松,2011年
12月,中国社会蓝皮书发布,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首次超 过50%,标志着中国城市化首次突破50%。
发达国家的城市化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涌现出许多新兴的工业城市和
商业城市,使得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城市人口比例不断上升。
渐进式的发展,是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和经济发
展水平的。
3,小城镇主导型城市化
1、产业的集聚效应不足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甚至部分沿海发达地区,
不少小城镇人口数还不到 1 万。这些小城镇规模过小,导致城镇功能 不健全。
2、土地有效利用率低 一些城镇的实践表明,同样面积的土地,城镇
建设如过能够合理规划和布局,可能多出70%以上的使用面积。
6,人口形式上流动而实质上不流动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城市,特别是东南沿海城市对劳动
者和高级人才的需求骤然大幅度增加,促使了一场从西到 东、从北到南的普通劳动者和高级人才的大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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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澳大利亚的城市行政体系2.新加坡的城市行政体系3.日本的城市行政体系4.加拿大的城市行政体系5.美国的城市行政体系6.中国的城市行政体系澳大利亚的城市行政体系——规划行政体系一、联邦政府及首都的规划行政堪培拉在联邦制的条件下,联邦政府一般不干预及州以下的城市规划行政事务。

但联邦政府某些部门的职责与地方规划事务有一定的关联性,这些部门主要有:建设部、环境、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交通部。

此外,在1972-1975年的惠特拉姆政府中曾设有城市和区域发展部,联邦政府通过行政和财政等手段介入地方城市发展的事务。

在联邦直接管辖下的堪培拉市,在1988年以前,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是规划行政的单一主体,联邦政府设有主管首都地区事务的部长,部长会同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处理城市规划布局的调整、土地使用管理等的具体的程序性工作。

1988年以后,根据新的立法,堪培拉分别成立了属于联邦国家的首都规划署(The National Capital Planning Authority),及属于堪培拉市的地方规划署(Territory Planning Authority)。

国家首都规划署负责制定“国家首都规划”,这个规划中要包括整个首都地区的规划原则、政策及标准,在规划中划出具有国家首都特征的指定区域,在指定区域内制定详细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对指定区域实施建设管理。

“国家首都规划”由首都规划署按法定程序编制或修订,经由联邦政府主管部长批准,经政府官报公布生效。

规划生效后,政府须在国会两院会议期间的6天内提交给两院,在提交后6天内如果国会任何一院通过动议不同意这个规划或规划中的部分内容,则这个规划或规划中的一部分内容即为无效。

首都地方规划由地方规划署按法定程序编制或修订,并征询首都规划署的意见,书面报地方政府行政长官。

联邦法律规定,地方规划与国家首都规划不符为无效。

二、州级政府及规划行政澳大利亚各州的城市人口主要都集中在州的首府。

州的首府都是大都会区,由几十个地方政府行政单元的组成,如悉尼大都市区有30余个地方政府行政区,墨尔本大都市区含50多个地方政府区域。

由于首府在各州的经济、政治中的重要地位,州政府一般都对首府的整个都市化地区施以较直接的管理。

维多利亚州的规划行政体系在各州中最为复杂,并随经济、政治条件而不断变化,经过了多次的调整变迁,但长期以来州级政府机构在规划行政中的主导地位没有改变过。

悉尼港在维多利亚州的州政府设有规划和环境部(1993年后改为规划与发展部),作为州的规划行政主管部。

在州的层面,通过立法设有墨尔本及大都会工务局(The Melbourne and Metropolitan Board of Works,以下简称MMBW)。

MMBW被赋予了广泛的权力来编制和实施墨尔本大都市区规划(Melbourne Metropolitan Planning Scheme,以下简称MMPS)。

在墨尔本以外的其他城市化地区也通过州立法设立了几个区域性的规划行政机构,以负责跨地方行政区的规划事务。

根据1981年的州城市规划法修正案,位于墨尔本大都市区内的地方政府可以申请编制自己辖区的法定规划。

地方政府编制的规划必须与MMPS相符合,且不涉及具有全局性的问题。

地方政府的规划必须经MMBW同意才能生效。

规划一旦生效,即取代MMPS中的有关部分内容。

一个地方政府一旦有了自己的法定规划,相应的规划审批权限就从MMBW转移到这个地方政府。

规划的行政涉及与各方的协调。

有许多州的行政机构与规划事务有关,它们有的为规划提供咨询,有的在实施自己的行政行为过程中将对规划产生影响。

维多利亚州与规划有关的行政机构包括:州协调委员会,其职责是协调州政府几十个部门的政策和行政行为,确定优先程序及规划方向;规划咨询委员会,其任务是为规划部长提供咨询意见,特别是关于规划的政策问题;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其工作是制定和调整历史建筑的登录;环境保护署,其职责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及控制污染;城市更新署负责重建或改建旧区;政府建设顾问委员会,负责为主管公共工程的政府部长提供关于保护具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共建筑的建议。

此外还有公共工程部、港口署、土地保护委员会、农业部、住房部、卫生局、林业局等机构也都与规划行政有关。

惟邦(亚太)景观建筑规划设计公司-专业的建筑设计公司,观景设计公司,和规划设计公司新加坡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运作体系一、发展规划新加坡的发展规划采取二级体系(tow-tier system),分别是战略性的概念规划(Concept Plan)和实施性的开发指导规划(Development Guide Plan,简称DGP)或原来的总体规划(Master Plan)。

1、概念规划概念规划是长期性和战略性的,制定长远发展的目标和原则,体现在形态结构、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体系。

概念规划的作用是协调和指导公共建设(pubilc sector development)的长期计划,并为实施性规划提供依据。

规划图只是示意性的,并不是详细的土地利用区划,不足以指导具体的开发活动,因而不是法定规划。

在1967-1971年期间,新加坡编制了第一个概念规划。

这是一个环状发展方案(Ring Plan),发展环的核心是水源的生态保护区,禁止任何开发活动;城市中心在南海岸的中部,将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经济、金融、商业和旅游中心;沿着快速交通走廊(大容量快速交通体系和高速公路),形成兼有居住和轻型工业的新镇(new towns),市中心的人口和产业将疏散到这些新镇;一般工业集中在西部的裕廊工业区;国际机场位于本岛的东端。

在1991年,新加坡重新制定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远景,并对概念规划进行了相应的修编,形成2000年、2010年和X年三个阶段的形态发展框架。

新一轮概念规划的重点是建设一个具有国际水准的城市中心,并形成四个地区中心,完善快速交通体系,在交通节点和地区中心周围发展由科学园区(science parks)和商务园区(business parks)构成的“高科技走廊”(technolohy corridors),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提供更多的低层和多层住宅,并将更多的绿地和水体融入城市空间体系。

值得指出的是,概念规划的远景只是一个发展目标(指新加坡的人口达到400万),并没有具体的实现期限(year X)。

2、开发指导规划/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曾经是新加坡的法定规划(statutory plan),作为开发控制的法定依据。

由于总体规划的法定地位,其编制、修改和审批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这就是1962年的总体规划条例。

总体规划的任务是制定土地使用的管制措施,包括用途区划和开发强度,以及基础设施和其它公共建设的预留用地。

对于具有重要和特殊意义的地区(如景观走廊和历史保护地区),以及开发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还需要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非法定的地区规划,包括局部地段区划(microzoning plans)、城市设计指导规划(urban design guide plans)和项目规划(scheme plans),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开发控制和引导(如有关建筑物和基地布置的规定)。

80年代以来,开发指导规划(DGP)逐步取代了总体规划,成为开发控制的法定依据,其编制、日本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运作体系日本城市规划的运作过程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土地使用规划、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和城市开发计划。

一、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分为地域划分、分区制度和街区规划三个基本层面。

每个层面的土地使用规划都包括发展政策和土地使用管制规定二个部分。

发展政策制定发展目标及其实施策略,不具有直接管制开发活动的法律效力,但作为制定管制规定的依据。

1、地域划分城市规划区的发展政策制定未来10~20年的发展目标以及实施策略,包括人口和产业的分布、土地使用配置、城市开发、交通体系、公共设施、环境保护和城市防灾等方面。

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建成区以及周边的农业和森林区域。

因此,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往往是城市建成区的4 ~5倍。

根据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划分为城市化促进地域和城市化控制地域。

地域划分的依据是未来10年的城市化趋势和人口分布预测。

都道府县政府每隔5年进行城市规划区的基本状况调查,涉及到人口、产业、土地和交通等方面。

地域划分与城市规划区的交通网络规划、公共设施规划和土地调整计划相结合,目的是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控制城市形态和土地配置、提高公共设施的投资效益、确保城市的协调发展。

城市化促进地域包括现状的建成区未来10年内将要优先发展的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政府投资将会集中在这类地区,区内农田可以转变为城市用地,开发活动受到土地使用区划的管制。

在城市化控制地域,一般不允许与农业无关的开发活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政府投资也不会集中在这类地域。

2、区划制度土地使用区划是日本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体系的核心部分。

城市化促进地域划分为12类土地使用分区,包括7类居住地区、2类商业地区和3类工业地区。

在不同的土地使用分区,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标准法,对于建筑物的用途、容量、高度和形态等方面进行相应的管制。

土地使用分区是为了避免用地混杂所造成的相互干扰、维护地区形态特征和确保城市环境质量。

早在1919年,日本的城市规划法和城市建筑法就引入了土地使用区划制度,仅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三种类型,以确保私人部门的开发活动与公共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之间相互协调。

在1950年,增设了准工业区类型。

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对于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又进行了细划,土地使用分区增至8类,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8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居住区面临着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的开发压力,导致用地价格飞涨。

到1993年,居住区又进行了细化,以限制各类居住区的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土地使用分区也从8类增至12类。

在1964年,引入了容积率作为建筑容量的限制规定。

在此之前,建筑容量控制的相关规定是基地覆盖率和建筑高度。

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地区,建筑高度一直受到严格控制。

随着建筑抗震结构惟邦(亚太)景观建筑规划设计公司-专业的建筑设计公司,观景设计公司,和规划设计公司的技术进步,建筑高度限制逐渐放宽。

容积率规定在控制建筑容量的同时使建筑设计具有更多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建筑物的斜面管制界定了建筑物的“外壳”,以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最低限度(特别是日照要求)。

在斜面管制的“外壳”之内,建筑物的形态设计是完全自由的。

土地使用分区的法定依据是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标准法。

城市规划法规定土地用途、地块面积、基地覆盖率和容积率,建筑标准法则涉及到建筑物的具体规定(如斜面限制和阴影限制)。

尽管如此,土地使用分区制度作为对于私人产权的有限控制,只是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最低限度,但不能达到城市发展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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