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备案指南与附表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及其提交材料规范-东莞工商局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申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附表2“联络员”及附表3“涉税信息表,无需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栏。
勾选“申请人承诺”栏并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变更或备案登记的,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有关内容,其中在“变更/备案”栏填写变更或备案前后内容。
勾选“申请人承诺”栏,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代表机构印章。
申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代表变更的、首席代表或代表姓名更改的,应填写附表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
“变更/备案事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注销”栏和“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
勾选“申请人承诺”栏,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代表机构印章。
5、“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栏的“委托权限”栏应在相应的项目中勾选“同意”或“不同意”。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由外国(地区)企业在“申请人承诺”栏中签署。
6、“标准地址”的查询途径有两种:(1)查询网址:http://59.37.20.98/gabzdz/view/jsp/view/address2.jsp;(2)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经营场所备案申请表

填写说明1.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同时备案经营场所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人为董事会:市场主体成立后备案经营场所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同时申请多个经营场所新设备案的,每个经营场所均需申请标准地址和填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3.变动经营场所是指己备案经营场所的负责人变化、实际地址不变表述文字变化。
“经营场所备案信息栏”填写变动后的信息。
联系电话变化的不单独办理变动备案。
如经营场所本市内搬迁,需一并办理取消、新设经营场所备案。
4.经营场所编号按备案证明填写,该编号由登记机美业务系统自动生成H唯一,具体为()01-999 按顺序生成。
经营场所变动备案的,编号不发生变化。
5.“标准地址”的查询途径有两种:(1)查询网址:http://59. 37. 20. 98/gabzdz/view/jsp/view/address2. jsp;(2)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经营场所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新设经营场所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经营场所备案申请表》。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3.已成立主体单独申请备案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动经营场所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经营场所备案中请表》。
2.已成立主体单独申请备案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变动经营场所是指己备案经营场所的负责人变化和实际地址不变表述文字变化。
联系电话变化的不单独办理变动备案。
如经营场所搬迁,需一并办理取消、新设经营场所备案。
[3]取消经营场所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经营场所备案申请表》。
2.己成立主体单独申请备案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1)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以外本市内设经营场所的,可以适用“一照多址”改革,申请经营场所备案,无需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工商局常用表格

附件一: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附:投资人情况表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附件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预核内字[ ] 第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同意预先核准下列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万元(人民币),住所设在的企业名称为: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投资比例: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至年月日 .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核准日期:年月日注:1、本通知书在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
有正当理由,在保留期内未完成企业设立登记,需延长保留期的,全体投资人应在保留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
延长的保留期不超过6个月.2、企业设立登记时,应将本通知书提交登记机关,存入企业档案。
3、企业设立登记时,有关事项与本通知书不一致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4、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未能提交审批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5、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办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企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该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备案.未备案的,企业名称不受保护。
附件三: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备案申请表

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3.组织机构代码:
4.单位性质(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
5.所属行业(需要标注国家行业代码):
6.注册资本(万元):
7.员工人数(人):
8.主要产品或服务:
9.近三年销售额(万元):
10.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1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二、备案事项
1.备案事项名称:
2.备案事项性质:
3.备案事项涉及的行业类别(需要标注国家行业代码):
4.备案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备案范围、备案条件、备案依据等):
5.备案事项的原因和意义:
三、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表(本文档);
2.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4.单位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其他相关资料(如市场调研报告、人员资质证明等)。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备注:请将申请材料一并邮寄或递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请妥善保管好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谢谢配合。
经营备案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公司名称
按实际填写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按实际填写
电话(手机)
按实际填写
身份证件号
按实际填写
填报人/联系人
按实际填写
电话
按实际填写
电子邮箱
按实际填写
传真
按实际填写
固定经营场所地址
按实际填写
经营范围
□船舶港口服务
□为船舶提供岸电
□为船舶提供燃料
□为船舶提供物料
□为船舶提供生活品
□水上船员接送
(盖章)
年 月 日
□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 □残油 □洗舱水 □生活污水 □垃圾)接收
□围油栏供应
□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
□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办理备案材料报上,我单位承诺所提供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已配备与备案经营范围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和人员,确保满足作业安全及经营业务需要,并将主动配合开展备案情况档案建立、遵守诚信经营制度、依法依规经营,请予以备案。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模板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注:1.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2.在选择的类型的“□”中打“√”,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需选择提交一种;3.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附表2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
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年月日注: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申请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和有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个体工商户不使用名称的,无须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
3、“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填写;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4、“经营者信息”栏的“住所”栏,填写经营者身份证载明的住址;“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栏,至少填写其中一栏。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工商局注册文件电子版表格大全

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目录一、企业登记申请文书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83.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9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35.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46.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157.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168.公司备案申请书179.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810.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01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112.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221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414.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515.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2616.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3017.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3118.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3419.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3520.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362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3822.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4023.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书412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422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4326.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4427.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4528.公司登记附表—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4629.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附表--资金数额证明4730.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4831.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49二、企业登记审核文书3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5133.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调整审核表5234.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5335.报送企业名称变更审核表5436.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5537.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5838.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6139.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审核表6440.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6641.分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6842.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审核表704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审核表7344.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审核表7645.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开业登记审核表7946.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审核表8247.公司迁入登记审核表8548.非公司企业法人迁入登记审核表8849.分公司迁入登记审核表9150.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迁入登记审核表935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审核表9652.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审核表9953.备案审核表10254.注销登记审核表10455.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10656.企业授权登记审核表10757.企业迁出登记审核表10858.内资企业法人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审核表10959.企业迁入调档审核表11060.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11161.证照增/补/换发审批表112三、企业登记通知文书62.受理通知书(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11463.受理通知书(邮寄)11564.受理通知书(需核实)11665.不予受理通知书11766.收到材料凭据1186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968.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12169.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12270.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报送企业名称变更)12471.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12572.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集团)12673.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1277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12875.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集团)12976.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集团)13077.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非公司)13178.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13279.登记驳回通知书13380.备案通知书13481.备案通知书(清算组成员)13582.不予备案通知书13683.登记授权通知书13784.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13885.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13986.非公司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14087.非公司企业法人子企业隶属关系变更通知函143一、企业登记申请文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工商局营业执照登记备案及变更申请书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注:1、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
2、证件类型选择填入:、护照、营业执照、其他。
3、出资方式选择填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
附表4联络员信息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6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并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省商事登记后置许可事工程录"。
本申请人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年月日注:1.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2.**公司和股份的分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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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络员备案指南2015年9月30日
工商联络员备案流程
一、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备案。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申请设立登记时已提交联络员信息的,设立登记完成后即可使用联络员信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不需通过公示系统进行联络员备案;
二、已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联络员备案(备案流程详见附件一);
三、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备案。
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直接填报工商联络员信息,无需到工商窗口进行备案;
四、外国常驻代表机构无需进行联络员备案。
工商联络员变更备案流程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联络员变更备案流程:
1、用户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首页:/search.jspx;
2、进入首页后,点击页面下方“【企业联络员变更】”,即进入联络员变更页面。
3、用户如实填写企业信息以及变更前后的联络员备案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保存完毕。
4、点击“打印”按钮,系统根据企业填写的信息生成并打印“联络员信息”表。
5、在网上下载或到工商窗口领取《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填报。
6、到辖区工商窗口提交联络员变更备案材料,经辖区工商机关审核成功后,即可完成联络员变更备案。
联络员变更备案提交材料如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2)联络员信息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复印件。
(表格详见附件二)
此外,企业联络员手机号码信息发生变化的,使用原备案手机号码登录公示系统后,在网上直接进行变更,无需再到工商窗口重新备案。
二、个体工商户直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直接变更工商联络员信息,无需到工商窗口进行备案。
附件一
工商联络员备案流程
(已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1、用户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首页:/search.jspx;
2、进入首页后,点击页面下方“【企业联络员注册】”,即进入联络员备案页面。
3、用户根据联络员的真实信息如实、全面填写页面上要求备案的各项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完毕。
4、保存后点击“打印”按钮,系统根据企业备案填写的信息生成并打印“联络员信息”表。
5、在网上下载或到工商窗口领取《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填报。
6、到辖区工商窗口提交联络员备案材料,经辖区工商机关审核成功后,即可完成联络员备案。
联络员备案提交材料如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2)联络员信息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复印件。
(表格详见附件二)备案流程图如下:
附件二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工商联络员备案指南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