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

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

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六、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七、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

八、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九、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码+“/”+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进口报关单号)”。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十、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进出口转关运输免于填报。

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

报“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十三、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十四、征免比例/结汇方式

征免比例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代码“071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

十五、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

十七、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指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十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十九、批准文号进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二十、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价,出口填报FOB价。

二十一、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二十二、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例如:

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三、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例如: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

二十四、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二十五、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TEU)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五、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TEU)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六、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二十七、毛重(公斤)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八、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九、集装箱号

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例如:

TBXU3605231*1(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

TB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BXU3605231。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

三十、随附单据

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的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

三十一、用途/生产厂家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如“以产顶进”填报“13”。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写。

三十二、标记唛码及备注

三十三、项号

本栏目上部用于打印以下内容: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企业名称。

3、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本栏目,即“转至(自)XXXXXXXXXXXX手册”。

4、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本栏目下部供填报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具体填报要求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一份报关单多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目打印其余的集装箱号(最多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

三十四、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

三十五、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2、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禁止、限制进出口等实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称必须与交验的批准证件上的商品名称相符。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三十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

三十八、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三十九、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四十、币制

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

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四十一、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

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

四十二、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四十三、录入员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人员的姓名。

四十四、录入单位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

四十五、申报单位

本栏目指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总栏目。

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等分项目,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

四十六、填制日期

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栏

本栏目指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的总栏目,由海关关员手工填写在预录入报关单上。

其中“放行”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的日期。

中国海关的通关制度和海关业务制度改革

中国海关的通关制度和海关业务制度改革 中国海关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中国海关执法的基本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中国海关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政策、法律、规定,监督管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合法进出,检查并处理非法进出、逃避关税等走私违法活动。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 移作它用或者进行其它处置。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几点: 1. 依法如实申报的原则。即任何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在进出境时,均向海关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方 可进行进出境活动。 2.接受海关监管的原则。在海关未放行之前,一切活动均在海关监管之下,有关货物的各项活动应经过海关的准许,必要时应接受海关 查验。 3.海关放行后提取的原则。只有在海关按国家各项规定对申报情况和货物情况进行审核、查验,并征收相应税费后办理放行手续,货物所有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方可对其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进境或出境。 (二)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 中国海关通关制度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一般规定 申报: 进口货物向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境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 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进出口货物,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两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可以EDI方式办理申报、纳税及其他海关手续。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应在向海关递交报关单的同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查验: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所有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旅客行李物品、邮递物品,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免验外,都应由进境地海关或转关运输的启运地、指运地海关进行查验。海关查验一般有单证查核、外形查验、开箱抽样查验以及通过技术设备进行查验等不同方式, 根据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种或几种。 征税: 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国海关关税税则》依法征收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海关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中国海关采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美国留学生入境准备及流程.doc

美国留学生入境准备及流程 选择去美国的学生是特别多,那么大家在入境美国前要准备哪些文件呢?美国入境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以下的内容吧,希望能帮到你。 美国留学入境需准备哪些资料? 非移民类签证来美的学生或交流访问者,到美前必须仔细检查以下文件是否准备好: 1、检查您的护照和签证是否在入境美国期间仍然有效。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您预定离美的日期至少六个月。 2、核对您的签证是否与您应持的签证类别完全相符。 3、核对签证上所列出你就读学校或交流项目的名字是否准确,如不同,请马上与大使馆联系重新签发新证。 4、第一次以非移民类签证来美,提前入境的时间最多只能是在课程开始前30天。 5、当您拿到非移民类签证时,领事官员会将您的签证文件封存在一个信封内并附在您的护照上。请勿打开这个信封!这个信封将由美国入境口岸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启封。 6、请随身携带护照(包括附在护照上装有签证文件的信封)和签证、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I-20AB表、I-20MN表或DS-202X 表、经济来源证明。除此之外,学生/交流访问者身份证明(最近的学费收据、成绩单)和预定就读学校的指定校方负责人或项目主管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还要带点文具。请勿把有关文件放在托运行李中!因为如果您的行李丢失或没有及时运达,您就无法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出示有关文件,可能造成无法入境的情况。 美国留学入境流程。 1、在飞机上

空姐会发I—94出入境卡和CF-6059海关申报单(CUSTOM DECLARATION FORM) I-94卡:是美国移民局用英文印制的一张白色的硬纸表格,又称为出入境记录卡。它包括两部分,入境记录Arrival Record ,离境记录Departure Record。所有外籍旅客都必须填写这张表格,你必须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正面的一页(姓名和出生年月等个人资料),即Item 1 through 13 and Item 14 through 17,不要在此表的背面填写任何东西。此外,你还必须写明抵达美国后的第一个住址等细节。如果你不了解如何填写某种表格,可请司乘人员帮忙。 CF-6059海关申报单:有的在上机前/出境前填,有的在机上才填,视出境机场而异。 2、入境检查手续 在到达检查站前,请准备好护照、SEVISI-20或DS-202X表、I-94入境离境记录卡和CF-6059海关申报单,便于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官员出示。 美国入境检查 1)公共卫生 2)移民身份 3)海关检查 4)农业检查。这四项检查可能由一名官员进行,也可能由多名官员进行。 抵达入境口岸时,请前往抵港旅客出口处,到了入境检查室,按照入境签证的不同,排队等候检查。持非移民签证者(F1)应在外籍旅客入境的区域的非移民(Nonresidents)的队伍里排队;持移民签证或绿卡者要排在Citizens/Residents的行列。 轮到你受检时,请将护照、SEVIS I-20或DS-202X表、I-94出入境离境记录卡(应注明您将在美居住的地址)和CF-6059海关申报单,一并交给移民官查验。 按照惯例,移民局官员会询问你一些问题,如“在美的住所”、“访美的目的”、“打算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以及“携带多少钱”等。回答提

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操作说明

可编辑 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操作说明 一、前言 为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对外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系统―――规范申报子系统,就是为了适应海关总署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方便企业预录入及通关审核而建立的。 规范申报子系统采用中国电子口岸的QuickPass版预录入系统。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一)一般报关单的申报规范: 1、规格型号字段的录入 企业录入表头信息完毕,录入表体商品名称后,在商品名称字段,右键点击“归类”,如图:

可编辑 预录入系统要求企业选择商品编号及附加码,如图:

可编辑 企业选择完毕后,如果该商品要求进行规范申报,则系统自动跳出商品规范申报的录入框,要求企业录入商品规格型号的申报要素。

可编辑 如果该商品不要求进行规范申报,则企业可以自行在规格型号字段录入相关内容。 在“商品规范申报—商品申报要素”界面内,显示商品的商品编号+附加码及其对应的商品名称,并显示该商品要求申报的申报要素,企业需按照主管海关的要求进行填写。如果申报要素栏目后面的“必填”选项前方的方框内打勾,说明此申报要素为必填;如果没有打勾,该申报要素则可以不填。系统会根据关税司提供的数据,设定商品申报要素是否为必填。 根据商品编号的不同,要求企业填写的规格型号的申报要素数量也不同,例如商品“保温瓶961700100”需要填写1条申报要素,商品“CD盒4420909090”需要填写2条申报要素。

可编辑 企业录入规格型号后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将企业录入内容反填至报关单界面内的规格型号字段内,并用“;”将各申报要素隔开。

美国出入境I-94表全攻略(简单扼要版)

美国出入境I-94表全攻略 候鸟66号 进入美国海关,须填写两份表格,一份是美国海关申报单,一份是美国出入境证明单(I-94)。美国的海关官员会检查这两份表格并最后决定您是否可以进入美国以及能在美国停留的时间。 美国出入境卡 I-94卡对於入境美国的外籍旅客非常重要,该卡上记载该旅客可在美国停留的有效日期,通常由美国移民官订在旅客的护照上。在旅客离开美国时,该卡必须要缴交给航空公司,而航空公司则转交给美国移民局。以建立该旅客出入美国的纪录,否则将来该旅客有可能会被美国拒绝入境。 注意:入境时,美国移民局官员会在你的I-94卡和护照的签证页上盖上入境章,这个章上会注明你的签证类型和你的停留期限,当办理完入境手续后,移民官会把I94卡的后半部(离境部分)分撕下,钉在你的护照上,这半个卡片是你在美国合法身份的证明,千万不要弄丢。离境时会收回此卡片。如果没收,记得询问一下,如果被忘记的话,你没有离境记录,算做非法留居,将来就不能进入美国了。

美国海关表格样本: 美国海关出入境登记表 ( I-94 FORM ) ( 中英文对照 )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OMR 1115-4077 美国司法部 OMR 1115-407 Welcome to the United State 欢迎来到美国 Admission Number 233414639 09 登记号码 (*举例说明) 233414639 09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Instructions I-94 入境/离境记录说明 This form must be completed by all persons except U.S. citizens, returning resident aliens with immigrant visas, and Canadian Citizens visiting or in transit. 除了美国公民, 美国海外侨民, 永久居民和加拿大公民外, 所有访问 或过路的人士都必须填写此表 Type or print legibly with pen in ALL CAPITAL LETTERS. Use English. Do not write on the back of this form. 请用大写字母打字或用钢笔或用圆珠笔清楚填写. 请用英文填写. 不要 在此表背面填 写任何东西. This form is in two parts. Please complete both the Arrival Record (Item 1 through 13) and the Departure Record (Item 14 through 17). 此表包括两部分, 请填写入境记录 (第1项至第13项)和离境记录(第 14项至第17项)两部分. When all items are completed, present this form to the U.S.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Inspector. 填写完毕后, 请将此表交给美国移民局官 员. Item 7 – If you ar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by land, enter LAND in this space. If you ar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by ship, enter SEA in this space. 第7项内容说明 – 如果你从陆地进入美 国, 请在空格内填写LAND, 如果 你乘船进入美国, 请在空格内填写SEA. Form I-94(10-01-85)N I-94表 (10-01-85)N Admission Number 233414639 09 登记号码 233414639 09

美国海关申报表中英对照

美国海关申报表中英对照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WEL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欢迎来到美国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UNITED STATES CUSTOMS SERVICE 财政部 美国海关署 CUSTOM DECLARATION海关申报 Each arriving traveler or head of family must provi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only ONE written declaration per family is required): 每个入关的旅游者或一家之主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个家庭只须申报一份): 1. Family Name: 1. 姓: 2. First Name 2. 名 3. Middle Initial 3. 中间名 4. Date of Birth: (Day/Month/Year) 4. 出生日期: 日/月/年 5. Airline/Flight No. : 5. 航空公司/航班号: 6. Number of family members traveling with you 6. 与你同行的家庭成员人数: 7. (a)Country of Citizenship: 7.(a)国籍: 7. (b)Country of Residence: 7. (b)所居住国家: 8. (a) . Address (Street Number/Hotel/Mailing Address to U.S.): 8.(a)在美国地址(街道地址/旅馆/在美国的通讯地址): 8. (b) U.S. Address (City): 8.(b)在美国地址(城市): 8. (c) . Address (State): 8.(c)在美国地址(州): 9. Countries visited on this trip prior to U.S. arrival 9. 在到达美国之前此行所访问过的国家 10. The purpose of my trip is or was BUSINESS Personal 10. 此次旅程的目的是 was BUSINESS Personal 10. 此次旅程的目的是商务个人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协调制度2007年版研究)之十五附录二 其他海关归类制度 一、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8 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的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七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应当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美国海关出入境登记表I及海关申报表中英文对照

美国海关出入境登记表(I-94)(中英文对照) 美国海关申报表(中英文对照) 进入美国海关,须填写两份表格,一份是美国海关申报单,一份是美国出入境证明单(I-94)。美国的海关官员会检查这两份表格并最后决定您是否可以进入美国以及能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请千万保管好,并随时携带I-94表,尤其在临时离开美国境的时候,否则无法再度返回。 美国海关表格样本: . Department of Justice OMR 1115-4077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美国司法部OMR 1115-407 移民局 Welcome to the United State欢迎来到美国 Admission Number 登记号码 (*举例说明)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Instructions I-94 入境/离境记录说明 This form must be completed by all persons except . citizens, returning resident aliens with 除了美国公民, 美国海外侨民, 永久居民和加拿大公民外, 所有访问或过路的人士都必须填写此表

immigrant visas, and Canadian Citizens visiting or in transit. Type or print legibly with pen in ALL CAPITAL LETTERS. Use English. Do not write on the back of this form.请用大写字母打字或用钢笔或用圆珠笔清楚填写. 请用英文填写. 不要在此表背面填写任何东西. This form is in two parts. Please complete both the Arrival Record (Item 1 through 13) and the Departure Record (Item 14 through 17).此表包括两部分, 请填写入境记录 (第1项至第13项)和离境记录(第 14项至第17项)两部分. When all items are completed, present this form to the .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Inspector.填写完毕后, 请将此表交给美国移民局官员. Item 7– If you ar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by land, enter LAND in this space. If you are entering 第7项内容说明–如果你从陆地进入美国, 请在空格内填写LAND, 如果你乘船进入美国, 请在空格内填写SEA.

海关申报表中文版

海关申报表〈中英文对照〉:Eacharrivingtravelerorheadoffamilymustprovidethefollowi nginformation(onlyONEwrittendeclarationperfamilyisrequi red): 每一位入境美国的游客或一家之主必须提供以下数据(一个家庭只须申报一份): 1.FamilyName姓:______First(Given)名______Middle中间名______ 2.Birthdate出生日期:Day日________Month月________Year 年________ 3.Numberoffamilymemberstravelingwithyou〈与你同行的家庭成员人数〉: 4.a.U.S. streetaddress(hotelname/destination):〈在美居住地址(旅馆名称/目的地〉: b.City〈城市〉 c.State〈州〉 5.Passportissueby(country):〈发护照国家〉 6.Passportnumber:〈护照号码〉 7.CountryofResidence:〈居住国家〉 8.CountriesvisitedonthistrippriortoU.S.arrival:〈此次旅游时来美国之前去过的国家〉

9.Airline/FlightNo.orVesselName:〈航空公司/班机号码或船名〉: 10.TheprimarypurposeofthistripisBUSINESS○YES○NO〈此次旅程的目的主要是商务○是○否〉 11.Iam(Weare)bringing:〈我(我们)携带〉: a.fruits,vegetables,plants,seeds,food,insects:YesNo〈水果,植物,食物或昆虫?是否〉 b.meats,animals,animal/wildlifeproducts:YesNo〈肉类、动物或动物/野生动物制品?是否〉 c.diseaseagents,cellcultures,snails:YesNo〈带病原体、细胞培养或蜗牛?是否〉 d.soilorhavebeenonafarm/ranch/pasture:YesNo〈土壤或你曾经去过美国境外的农场或牧场吗?是否〉 12.Ihave(Wehave)beenincloseproximityof(suchastouchingor handling)livestockoutside:YesNo〈我有(我们有)靠近(如触碰或接触)牲畜○是○否?〉 13.Iam(Weare)carryingcurrencyormonetaryinstrumentsover$ 10,000U.S.ortheforeignequivalent.○YES○NO 〈你携带现金或财物品,其价值超过一万美金或相当于一万美金的外币吗?○是○否〉 14.Ihave(Wehave)commercialmerchandise:(articleforsale,s amplesusedforsolicitingorders,orgoodsthatarenotconsider

海关33号文件精编版

海关33号文件关于进口货样和广告品监管有关事项 为规范进出口贸易秩序,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货样系指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进出口广告品系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 二、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 三、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进出口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进出口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其他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一律照章征税。 五、本公告自2010年7月1日起实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86〕署货字第496号)、《关于修改〈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第七条的通知》(署监一〔1990〕69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关于《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的解读 中国海关总署于2010年5月25日颁布了关于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管理的《第33号公告》,并将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公告内容附后)。针对该《公告》实施后可能对进出口快件通关带来的影响,我们与海关总署进行了沟通,海关总署对此公告作出如下解读: 1、除文件和个人物品外,所有进出口快件向海关申报时,均需提供中国境内收、发货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编码(即海关10位注册编码)。未在海关注册的收发货人,需委托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作为代理人进行申报。 2、由于取消了进口件400元人民币以下货样、广告品免税的规定,海关将依据商品编码(HS)计算关税。因此,完税价格在400元人民币以下的进口快件将有可能产生相应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3、取消出口快件5000元人民币以下货样、广告品的规定,在申报时,应填写品名、规格型号、商品编码、数量和计量单位等申报项目,以便于海关归类、审价。 4、对企业申报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将严格审核并实施100%开箱查验。 5、考虑到《公告》实施后海关的新要求,进出口快件货物的通关将可能有一定延误。 基于上述理解,为减少该海关新政策对贵公司进出口快件通关的影响,我们希望贵公司在以下几方面给予相应配合: 1、进出口收发货人尽快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委托具备海关进出口代理资质的代理人代理收发进出口快件。 2、请提供进出口快件的商品编码(HS),或联系境内外收、发货人提供准确、详细的货物描述,以协助我们完成进出口商品HS归类工作。 3、严格遵守海关的规范申报原则,确保提供清晰的进出口快件品名,准确申报。 关于《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的Q&A Q:海关33号公告对快件行业的有什么影响? A:所有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原进口KJ2 和KJ3,和出口KJ2货品)都必须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公司申报,需提供海关注册十位编码,海关商品HS编码,和《代理报关委托书》。 进口KJ2都需采取类似KJ3的申报模式,照章纳税(除符合“无商业价值货样和广告品”严格定义的货品);如涉及许可证,则需要办理许可证后进行正式申报。 Q: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A:2010年7月1日 Q:什么是进出口货样、广告品? A:货样、广告品指的是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广告品是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

美国海关申报表格模板中英对照

WELCOMETOTHEUNITEDSTATES 欢迎来到美 国 DEPARTMENTOFTHEtrEASURY UNITEDSTATESCUSTOMSSERVIC E 财政部 美国海关署 CUSTOMDECLARATION海关申报 月/年 5.Airline/FlightNo.: 5.航空公司/航 班号: 6.Numberoffamilymemberstravelingwithyou 6.与你同行的 家庭成员人数: 7.(a)CountryofCitizenship: 7.(a)国籍:

7.(b)CountryofResidence: 7.(b)所居住国 家: 8.(a)U.S.Address(StreetNumber/Hotel/MailingAddresstoU.S.): 8.(a)在美国地 址(街道地址/ 旅馆/在美国的 通讯地址): 8.(b)U.S.Address(City): 8.(b)在美国地 址(城市): 8.(c)U.S.Address(State): 8.(c)在美国地 址(州): ,植物,肉类,食 ,或 13.Ihave(wehave)commercialmerchandise,U.S. orforeign:(Chec koneboxonly) YESN O 13.我(我们)携带了美国或 (只能在一个方框内打勾)

14.ThetotalvalueofallgoodsI/wepurchasedoracquiredabroadandam/arebr ingingtotheU.S.is(seeinstructionsunderMerchandiseonreverseside;visitor sshouldreportvalueofgiftsonly):$___________________U.S.Dollars 14.我(我们)在国外购买或获得并带入美国所有物品总价值(参看背面商品栏目;访问者只须申报礼品价 值): $_______ ____________

美国入境卡及海关申报单填写解释 QX

美国入境卡及海关申报单填写说明 在飞机抵达美国前,空姐会发放入境卡(白色)和海关申报卡(蓝色)。由于美国公民不需要填写,所以空姐可能会问你有签证(visa)吗?你应该回答“Yes”。 入境卡每人填写一张、海关申报卡每个家庭填写一张。也就是说你们俩需要填写两张入境卡和一张海关申报卡。标准的入境卡和海关申报卡都是英文的,但从北京出发的航班也可能有中文的,不管哪种语言,必须用英文填写。 一、入境卡 这张卡主要是填你们的个人信息和签证情况。每张入境卡都有事先印制好的11位数字标识。由上而下共三部分,上部为说明,中间是入境卡(Arrival Card),下部是出境卡(Departure Card)。共有21项需要填写。填写时,每个字母、数字或符号占一个格(英文最好全大写)。 1. Family Name --姓 2. First (Given) Name --名 3. Date of Birth (DD/MM/YY) --生日(按日、月、年的格式填写) 4. Country of Citizenship --国籍,填“CHINA” 5. Sex (Male of Female) --性别,填“FEMALE” 6. Passport Issue Date (DD/MM/YY) --护照签发日期

(按日、月、年的格式填写),在护照照片页能找到。 7. Passport Expiration Date (DD/MM/YY) --护照过期日期(按日、月、年的格式填写),在护照照片页能找到。 8. Passport Number --护照号,记得填写的时候带上前面的字母“D”。 9. Airline and Flight Number --航空公司及航班号,如果是美联航那班,应该是“UA898”。 10. Country Where You Live --居住国,填“CHINA”。 11. City Where You Boarded --起飞城市,填“BEIJING”。 12. City Where Visa Was Issued --签证颁发城市,填“BEIJING”。 13. Date Issued (DD/MM/YY) --签证颁发日期,在签证上能找到。 14. Address While in the United States (Number and Street) --在美住址(街名及门号),填“2133 WISCONSIN AVE” 15. City and State --城市和州,填“WASHINGTON DC” 16. Telephone Number in the U.S. Where You Can be Reached --在美国的联系电话,填“202-625XXXX” 17. Email Address --电子邮件 18-21 项是前面1-4 项的重复,再填写一遍就行了。 卡的背面不需要填写任何东西。

海关进出口规范申报审核标准指引

海关进出口规范申报审核标准指引规范申报是以满足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等工作为目的,纳税义务人及其代理人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的行为,也是海关审接单环节依法监管的重要工作。企业申报的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规定,满足海关归类、审价、贸易管制、监管的要求。而错误的申报则会影响归类、审价等监管,从而影响税收及贸管。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很多企业都曾遇到不涉及税款、证件还须改单的情况,这也正是反映了企业申报要素不规范的问题。为此,本文将对规范申报的审核标准进行详细解析,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申报。 “十二字”规范申报要诀 规|范|申|报|审|核|标|准 看注解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0》,很多申报要素在此书中均有详细注解。 盯括号 申报要素里的括号内容很重要,一定要对提示内容进行回应。

核税号 看申报要素,其最大原因之一就是核归类。 多沟通 对于拿捏不准的申报要素,要多与属地海关沟通。 通用审核标准 “是/否/有/无/非”不可单独出现 由于2020版“单一窗口”录入界面已经进行了限制,只填以上这几个字是不能申报成功的。例如,“是否野生”应填报“非野生”;又如,没有品牌的,应注明“无品牌”或“无牌”。 括号内容的提示作用 有些申报要素后会附带括号内容,以对填报内容进行提示说明。此时,申报人只需根据商品实际按提示输入即可。例如,品目25.19的申报要素“外观(粉末、粒状、块状等)”,应按实际申报“粉末”或“粒状”或“块状”,抑或说明内容未列明的其他外观形状。 须满足归类等要求 申报要素填报内容应能够满足归类、价格审核等要求。例如,品目8482项下滚珠轴承,申报要素“结构类型”应根据归类要求,选择填写“调心球轴承”“深沟球轴承”“角接触轴承”“推力球轴承”等内容。

美国海关出入境登记表i及海关申报表中英文对照

美国海关出入境登记表i及海关申报表中英文 对照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美国海关出入境登记表(I-94)(中英文对照) 美国海关申报表(中英文对照) 进入美国海关,须填写两份表格,一份是美国海关申报单,一份是美国出入境证明单(I -94)。美国的海关官员会检查这两份表格并最后决定您是否可以进入美国以及能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请千万保管好,并随时携带I-94表,尤其在临时离开美国境的时候,否则无法再度返回。 美国海关表格样本: . Department of Justice OMR 1115-4077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美国司法部OMR 1115-407 移民局 Admission Number 登记号码 (*举例说明) I-94 Arrival/Departure Record- Instructions I-94 入境/离境记录说明

This form must be completed by all persons except . citizens, returning resident aliens with immigrant visas, and Canadian Citizens visiting or in transit.除了美国公民, 美国海外侨民, 永久居民和加拿大公民外, 所有访问或过路的人士都必须填写此表 Type or print legibly with pen in ALL CAPITAL LETTERS. Use English. Do not write on the back of this form.请用大写字母打字或用钢笔或用圆珠笔清楚填写. 请用英文填写. 不要在此表背面填写任何东西. This form is in two parts. Please complete both the Arrival Record (Item 1 through 13) and the Departure Record (Item 14 through 17).此表包括两部分, 请填写入境记录 (第1项至第13项)和离境记录(第 14项至第17项)两部分. When all items are completed, present this form to the .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Inspector.填写完毕后, 请将此表交给美国移民局官员. Item 7– If you ar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by land, enter LAND 第7项内容说明–如果你从陆地进入美国, 请在空格内填写LAND, 如果你乘船进

海关通关指南

海关通关指南 一、海关监管 企业在办理货物进口业务时应持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发票、装箱单、减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对应施商品检查,文物鉴定或受其他管制的进出口货物,还应交验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 二、一九九八年国家调整的部分外贸政策 去年12月,经贸部、海关总署根据十五大精神,为配合部分行业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了部分新的政策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进行了调整。自1998年1月1日起,取消高粱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增加碳化硅、新闻纸为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 1998年出口配额有偿招标的商品为27种,取消原木和阿拉伯袍的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增加木杆铅笔的出口配额有偿招标管理。对出口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和无偿招标监管,其出口许可证上的出口商和发货人必须一致。对轻重烧镁和板栗出口,限定出口口岸。如大连、天津、青岛等,授权发证机关按以上口岸发证。对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项下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属出口配额有偿招标管理的27种商品、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商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严格凭证验放;对其他商品的出口,海关凭企业合同和有关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管理部门的批件验放。 (二)对六种机电产品进口实行集中登记管理。这六种机电产品是棉纺细纱机、喷气织机、X射线断层检测仪、挖掘机、高速客船、离心式压缩机。1998年1月1日起,对上述六种产品,一律由各地区、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转报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办理进口登记手续;海关按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的《机电产品登记表》验放。 (三)加强了对旧机电产品的管理。针对近年来旧机电产品进口量的增多,如旧的液压挖掘机、船用柴油机、医用X光诊断仪等的进口,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严重危及人身和生产安全。为此,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商检局以国经机(97)877号文通知要求,1998年1月1日起,除因特殊需要经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批准外,一律不准进口旧的机电产品;严禁使用新机电产品的进口证件报关进口旧机电产品。一经发现,由海关予以没收。 (四)加强了加工贸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以进口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为原料的加工贸易的管理。为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业务的管理,外经贸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以进口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为原料的加工贸易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规定如下:企业加工贸易(来料或进料)项下四种商品的进口纳入国家进口总量,并实行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管理。对以四种商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一般不得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开展四种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加工进出口合同,加工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五)对进口设备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主要包括以下范围: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

通关手册(海关部分)

通关手册(海关部分) 一、通关定义 通关又称结关、清关(Customs Clearance),是指进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通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二、基本流程 (一)进口流程 1、舱单确认:船舶实际到达靠港后,码头公司根据集装箱资料安排位置卸箱,同时,理货公司根据卸箱情况制作出理货证明;船代公司在船舶到港24小时内向海关发送电子舱单,并根据理货证明核对前期已经收到的舱单资料无误后,制作出书面舱单递交海关。 海关收到船代的书面进口舱单后,核实进口舱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认电子数据。 2、申报/审核:(1)进口舱单电子数据经海关确认后,报关人员通过预录入公司终端或企业EDI方式向审单中心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经审单中心审结,提示为“现场交单”的报关单,报关人备齐随附单证并签章后,到现场海关递单申报。 (2)现场海关进行现场复核/审核,复核环节操作“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子系统按各项业务要求进行单证审核、风险布控和征收税费。 (3)经审单中心审结,提示为“办理放行交单手续”的报关单,报关人直接到现场海关办理验放手续。 3、查验、放行:现场海关接单后,一方面,不属布控查验的报关单将做集中放行处理;另一方面,通过舱单系统调阅布控查验指令或进行即决式风险布控,将须查验的报关单转查验环节进行查验。查验结果无异常的,报关人确认查验结果,海关放行单证。 4、货柜出闸: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后,码头公司凭海关的放行指令为货柜解开DC锁(海关电脑放行指令)和DT锁(码头收到海关的纸质放行凭证),货主提柜离场出闸。 (二)出口流程 1、编制出口舱单:货主向船公司预定舱位,船代根据船公司定舱情况编制预备出口装船单,并向海关电子发送。 2、现场确认:出口货物运抵码头堆场,由码头公司验核箱体完好、拖车号、关锁号等,空车(非转关车辆)凭设备交接单出闸,报关人凭码头公司确认到场转船单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3、报关单申报/审核:直接出口货物确认到场后,报关人通过录入公司打印报关单,并向审单中心发送电子数据。经审单中心审结,由现场海关接受申报和审核,流程与进口相似。 4、查验、放行:查验放行环节与进口相似。 5、货物装船离港:码头公司凭海关的放行指令为货柜解开DC锁和DT锁,编制货柜装船

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操作说明

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操作说明一、前言 为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对外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系统―――规范申报子系统,就是为了适应海关总署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方便企业预录入及通关审核而建立的。 规范申报子系统采用中国电子口岸的QuickPass版预录入系统。 二、具体操作流程 (一)一般报关单的申报规范: 1、规格型号字段的录入 企业录入表头信息完毕,录入表体商品名称后,在商品名称字段,右键点击“归类”,如图: —1 —

预录入系统要求企业选择商品编号及附加码,如图: 企业选择完毕后,如果该商品要求进行规范申报,则系统自动跳出商品规范申报的录入框,要求企业录入商品规格型号的申报要素。 —2 —

如果该商品不要求进行规范申报,则企业可以自行在规格型号字段录入相关内容。 在“商品规范申报—商品申报要素”界面内,显示商品的商品编号+附加码及其对应的商品名称,并显示该商品要求申报的申报要素,企业需按照主管海关的要求进行填写。如果申报要素栏目后面的“必填”选项前方的方框内打勾,说明此申报要素为必填;如果没有打勾,该申报要素则可以不填。系统会根据关税司提供的数据,设定商品申报要素是否为必填。 根据商品编号的不同,要求企业填写的规格型号的申报要素数量也不同,例如商品“保温瓶961700100”需要填写1条申报要素,商品“CD盒4420909090”需要填写2条申报要素。 —3 —

企业录入规格型号后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将企业录入内容反填至报关单界面内的规格型号字段内,并用“;”将各申报要素隔开。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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