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编号:HR2014011人员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退出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员退出管理办法,使人员退出的各项操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但同时也对不适合或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建立退出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人力行政部作为人员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人员退出办法的建立、执行,退出人员的问题反馈与协商解决,离职手续的办理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用人部门作为人员退出办法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员退出的考核、评定工作,配合人力行政部提供相关证据,用人部门有人员退出的建议权。
第三章人员退出的定义与处理方式第六条人员退出指合同到期、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办理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
第七条以下途径退出的人员,根据公司与员工协商处理:(一)经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或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员工;(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三)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四)工伤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八条以下途径退出的人员,公司不予以经济补偿:(一)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虚假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二)自离的员工,即一月内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三天,一年内累积旷工10天;(三)一年内记小过三次或记大过两次的被开除人员;(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五)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七)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不再聘用的;(八)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九)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的;(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岗和离职行为,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离岗和离职管理。
第三条离职是指员工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第四条离岗是指员工因公、事、病等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认真履行本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八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
第九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和资料。
第十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离岗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离岗,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并陈述离岗原因和时间。
第十二条临时离岗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需长期离岗,需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前应将工作交接给相关同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离岗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通知。
第十五条离岗员工应准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单位。
第十六条离岗员工需在回岗后向单位报备,及时恢复工作状态。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部门领导递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十八条部门领导应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意愿。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表格,交还单位相关证件和物品。
第二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缴清单位的所有款项,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二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将工作交接给接任人员,并讲解工作要点。
第二十三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向单位归还所有单位资产和机密信息。
第二十四条离职员工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询问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离职员工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单位有权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离职员工如有泄露单位机密信息、擅自带走单位资料等违规行为,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级管理人员是指油田公司管理的正、副处级管理人员及二级半单位班子副职。
第二章退出形式第三条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的形式主要有。
自愿退出、组织调整退出、竞聘退出、考核退出、诫勉退出、责任追究退出、违规违纪退出和退休退出。
第四条自愿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因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退出现任岗位。
第五条组织调整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由于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应予以免去现任职务或降级使用。
(一)领导班子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弄虚作假,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领导个人违反民主决策程序,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五)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交流决定的;(七)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八)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
第六条竞聘退出。
是指因机构调整、班子超员等原因需重新竞聘上岗,在公开竞聘中落聘的中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考核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在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应免去现任职务。
(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差班子或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班子的班子成员;(二)中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业绩指标的;(三)中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为不胜任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胜任的;(四)中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综合排名处于后3位的;(五)新提职的中级管理人员在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为不—2—胜任的。
第八条诫勉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胜任,诫勉期满经考核仍未有明显改进的。
第九条责任追究退出。
房地产公司领导人员岗位退出管理暂行办法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岗位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激发企业活力,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进“四好班子”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干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企业领导人员,是指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本级中心、一级子公司的助理总经理及以上领导人员。
第三条公司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退出、降职机制,领导人员退出岗位包括免职、辞职、降职三类。
第一章免职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或任职年龄界限的;(二)因系统内工作调动,需免去现职的;(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四)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五)因工作需要等其他原因需免去现职的。
第五条以上免职情况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单位申请上报并经股份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由股份公司正式进行任免,按有关程序办理,原则上其所兼任的其他职务应一并免除。
属于第四条第(三)款情况的,应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属第四条第(四)款情况的,按公司病假期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辞职第六条企业领导人员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七条自愿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个人原因,自行提出辞职。
自愿辞职,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股份公司批准后,解除劳动关系。
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对擅离职守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引咎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九条责令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本人未提出辞职的,由企业领导人员所在单位报公司党委批准,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十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因问责被免职的企业领导人员,一年内不安排职务。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员工配置,规范员工退出岗位管理,本办法特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受托管的___员工。
___为公司员工退出岗位归口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部室的人力业务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员工退出岗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退出岗位工作。
第二章退出岗位方式员工退出岗位的主要原因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变化、企业改革、企业减员、员工违规、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员工个人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员工业绩差、员工调离、辞职、协商解除、员工达到退休(内退)年龄、员工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工龄、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员工脱产研究深造等。
员工退出岗位的方式包括转岗、降职、待岗、离岗培训、劝退、辞退、经济性裁员、有期限放假、协商解除、内退、退休、合同终止(解除)、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脱产研究、调离等方式。
转岗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转换员工现有岗位(包括技术职务岗位),按新岗位予以定岗。
降职是指基层以上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职务级别及薪资级别的降低。
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是指达到改任条件,同时各单位或部门聘用,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是指达到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条件,同时各单位或部门聘用,在不定的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内退是指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公司批准,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公司中层干部、30年以上工龄男员工、25年以上工龄女员工,可以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内退。
待岗是指员工被暂时停止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安排上岗。
离岗培训是指离开现有岗位参加管理、技术、技能相关培训,满足新岗位需求或提升员工工作能力。
如果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不接受转岗工作安排,或者不能适应转岗后新岗位的工作,公司将与员工协商一致,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规定了男性年满55周岁和女性年满50周岁的基层以上干部将被安排调研员或协理员岗位,不列入管理干部编制。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集团公司员工的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1. 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2. 尊重职责,不得私自放弃原有工作岗位,不能擅自脱岗跑位;3. 结合实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脱岗管理措施。
第三章脱岗范围1. 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2. 部门负责人要对所属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禁止出现脱岗行为;3. 凡属非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视为脱岗,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脱岗管理1. 建立脱岗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检查;2. 对发现的脱岗情况,要及时进行记录,并报告上级领导进行处理;3. 对于多次发生脱岗的员工,应采取相应制裁措施,包括扣除绩效奖金、调离原有岗位等;4.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可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处罚规定1. 对于发生脱岗行为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2. 对于严重违反脱岗规定,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员工,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3. 对于多次发生脱岗行为的员工,应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监督检查1. 部门领导要定期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脱岗情况及时处理;2. 对于监督检查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发现脱岗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领导,应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2. 本规章制度如有变动,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3.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进行解释。
以上为集团脱岗规章制度模板范本,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公司正常运转和工作秩序。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
3.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绩效结果 进行岗位调整或者提拔晋升,使干部能够根据自身能力和表现得到相应的岗位安排。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持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促进干部队伍的优 胜劣汰和良性竞争,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同时,也有助于防止干部滞留、 形成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保持组织的活力和创新力。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是指对于干部在工作岗位上的管理和退出进行规范和制度化的管理 措施。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和管理的公正性。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退休制度:针对年龄较大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制定相应的退休制度,明确退休 的条件、程序和待遇,确保干部能够有序地退出工作岗位。
4. 职业发展规划:为干部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明确晋升和岗位调整的渠道和机制,使 干部能够有机会在不同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优势和才能。
5. 转岗安置制度:对于不适合或不胜任原岗位的干部,可以通过转岗安置的方式,将其调 整到适合自己能力和兴趣的岗位上,以保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干部退出岗位管理制度
石油石化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
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1. 引言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程序和要求,为公司人员管理提供指导,优化人才流动,确保平稳过渡和领导岗位的顺利交接。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石油石化公司中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3. 退出领导岗位的程序
3.1 在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应提前半年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退休申请。
3.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审核退休申请,并与中层干部进行面谈,了解其退休意愿和计划。
3.3 根据公司的需要和中层干部的意愿,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后续安排,包括岗位交接、人员培训等。
3.4 中层干部在退休前一个月内,应完成岗位交接工作,并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4. 退出领导岗位的要求
4.1 中层干部在退出领导岗位前,应对接任岗位的后续人员进行培训和知识传承,确保岗位能够平稳过渡。
4.2 中层干部应积极配合公司的人员安排和交接工作,确保岗位交接的效果和质量。
4.3 中层干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完成确认等。
5. 其他事项
5.1 公司应加强对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的关怀和支持,为他
们提供相应的退休福利和咨询服务。
5.2 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并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6. 结论
本管理办法对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
岗位提供了明确的程序和要求,有利于保证岗位交接的顺利进行,
提高人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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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
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
(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
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
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
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
第六条政治待遇。
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
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
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
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
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
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关心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并负起责任,有关情况和信息应该及时和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沟通和联系。
第五章考核监督
第十一条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无论是由XX公司安排的还是由所属单位或部门安排的,都要按要求履行所任职岗位的岗位职责,并纳入正常的相应级别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聘用主管单位或部门负责,要同在职干部一样考核德、能、勤、绩、廉等。
第十二条加强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教育应与在岗高级管理人员一样,各单位党委、纪委负主要责任。
第六章退休
第十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退休时间严格按照国家法定男60岁、女55岁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由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动工资处和相关单位(部门)共同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