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2022年反三违方案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 ___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浮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持续开展 ___部份管理人员中容易浮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第四条各项目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现场协调会、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第六条各项目部党群宣传部门和工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第七条基础设施事业部及各在建项目部安监部、工会、共青团、女工___在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 ___开展活动。
第八条基础设施事业部及各在建项目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范本),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匡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耽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基础设施事业部各在建项目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还可参照基础设施部《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办法》以及结合本项目部生产安全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三违”行为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第十条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浮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___整改。
2024年反习惯性违章监督管理细则(二篇)

2024年反习惯性违章监督管理细则为进一步控制和消除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安装分局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进行制止,并有权对当事人行使处罚权。
第二条各单位建立员工个人违章违规档案,对习惯性违章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和强制性离岗培训。
员工个人违章一次者,取消优秀(先进)职工评选资格。
第三条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对遵章守纪做出承诺:签定遵章守纪承诺书。
第四条项目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____元的罚款: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系好安全帽带以及把安全帽做其他使用。
2.违反持证上岗规定,无证操作各类设备,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操作旋转设备戴手套。
3.工作中随意穿越、移动防护遮拦;攀登脚手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攀爬脚手架,跨越沟道、孔洞等。
4.揭开沟道、孔洞盖板作业时不挂警示标志,作业结束后不将盖板及时恢复原样。
5.作业过程中抛扔传递工具、材料、设备等。
6.宿舍乱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堆放易燃杂物。
7.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穿戴防护鞋、防护服。
8.酒后作业。
9.特殊作业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人员处以____元的罚款:1.可能产生触电事故的违章行为1.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电工进行带电作业一人操作,未安排监护人的。
1.2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悬挂和使用警示标识;装设地线前,不验电;线路停电检修,未按规定接好地线就开始工作。
1.3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4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1.5私拉乱扯低压供电线路;任意将导线开皮挂线;供电线路高度不够、随地敷设;使用简易式碘钨灯具。
习惯性违章防范措施

序号习惯性违章1携带违规物品下井2下井不系帽带,随意摘安全帽的。
3井下睡岗。
4检修开关时,未将开关闭锁或未挂停电牌或未挂接地线5井筒作业时,不系保险带或保险带悬挂地点不正确。
6井下行走时不注意环境,不按规定行走7擅自操作电气设备8电气设备上放杂物9不严格停送电制度10不停皮带机干活11带电搬迁设备或整理电缆12起吊物料时不检查顶板、葫芦及起吊锚杆13电气焊时防护措施不到位不认真执行烧焊规定14施工完成后,清理现场不彻底,杂物乱扔防范措施1、下井前,班组带班人员负责检查本班组人员有无携带违规物品。
2、井口班加强检查,严禁携带违规物品的人员下井。
3、工区管理人员不定时、不定人员的抽查,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分,联责班组带班人50分,井口班当班检身工50分。
1、加强职工军事化行为准则管理,杜绝职工随意性行为的发生。
2、对不系帽带、随意摘安全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分。
1、加强班前会对薄弱人物的排查,对休息不好家中有事的人员禁止下井。
2、班组合理的安排工作量,让所有人员满负荷工作,严格工作量考核制度的落实。
3、对井下睡觉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分。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牌和停电按流程管理,并按专人负责停送电。
2、按程序操作,验、放电工具要齐全,电工要随身携带,确保施工安全。
3、对不执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制度的一次罚款100分。
1、加强教育监督,制订惩罚制度;2、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把关,违规操作的每次扣100分,联责班组长50分;3、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工区加强班前教育,使员工认识到井下行走的规章制度。
2、及时纠正员工错误行为;3、制订惩罚制度,每发现一次扣50分。
1、维修工与岗位工应密切配合检修电气设备;2、操作时要有措施,有负责人;3、工作票、操作票齐全;操作人员按规程正确施工1、工区加强教育,班长或群监员进行监督,禁止设备上摆放东西;2、对任意摆放东西,班组长劝阻不听的,每人次罚100分。
工地习惯性违章与纠正培训

目录
• 引言 • 工地习惯性违章的常见类型与原因 • 纠正习惯性违章的措施 • 工地安全文化的建设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通过培训纠正工地上习惯性违章 行为,提高施工安全意识,降低 事故风险。
背景
工地习惯性违章是长期形成的不 规范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 事故和人员伤亡。
纠正措施及效果评估
纠正措施
针对事故原因,采取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检 查等纠正措施。
效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地的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事故率显著降低,安全管 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
习惯性违章的普遍性
培训效果的评估
工地习惯性违章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主要由于工人的安全意识薄弱、操作 不规范等原因所致。
05
案例分析
某工地习惯性违章事故案例
01
02
03
事故经过
某工地发生一起因习惯性 违章操作导致的高处坠落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事故原因
调查发现,事故主要原因 是工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 带,且在未进行安全检查 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事故教训
习惯性违章是工地事故的 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引起 高度重视。
组织模拟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 力。
建立奖惩机制
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对安全 生产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
表彰和奖励。
对违章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包括 罚款、记过、降职等措施,形成
威慑力。
将安全生产与员工绩效、晋升等 挂钩,激励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
定。
论述建筑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及对策

论述建筑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及对策一、产生习惯性违章的根源(一)思想意识方面1、存在麻痹侥幸心理。
心存侥幸的思想是违章操作容易酿成事故的根源之一。
数据表明,有20%被调查者认为此类思想在习惯性违章中最为突出。
在目前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我们时常会看到一些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安全带拴在腰间不高挂抵用。
这类作业人员不是不知道安全帽、安全带的防护作用,而是其存在侥幸心理,凭经验,图省事,怕麻烦。
例如:某单位在一次脚手架拆除作业中,为了赶工期图省事,有一名职工未正确系挂安全带,认为不会出现问题,侥幸进行工作,最终导致其亡亡。
2、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意识淡薄是习惯性违章的另一思想根源。
目前,建筑施工作业现场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农民工,其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操作技能低下,文化程度不高,且流动性大,也有少数农民工认为自己有一定技术能力,就把遵章守制放在一边,凭经验工作,对生产工作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明知故犯的思想。
调查中还发现,某类职工曲解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只要敢闯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等理念。
这类职工从业时间较长,且在各类安全学习中,安全规程讲得头头是道,只是在行动上却对不上号,明知自己行为违章,为了图省事、怕麻烦,依然我行我素。
因此,一些从业时间较长的职工是这类思想泛滥的“重灾区”。
4、盲目无知的思想。
调查问卷中,认为盲目无知是导致思想违章的样本占总数的10%。
这种思想主要反映在“三种人”身上,即:对业务一知半解的人、没有经验的值班人员、刚参加工作的人员。
这些人做事急躁,且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得不够全面,缺乏经验,安全意识差,对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各种违章行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往往都不知道自己违章在什么地方。
在这种心理影响下造成的违章,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较多。
总的来说,上述四种不良思想极易导致习惯性违章,所以工作现场无违章不仅仅是行为上不违章,而且要杜绝思想违章。
一旦思想上出现违章苗头,就会通过行为上表现出来。
习惯性违章及纠正措施

例6
把没用完的易燃物品随手放在工作场所的角落或走廊,准备下次再用。
例17
有的工人在用凿子凿击金属或混凝土等物体时,不戴防护眼镜,认为戴 防护眼镜,动作不便,妨碍观察。
纠正方法
应讲清楚:不戴防护眼镜,极易被砸下的金属屑或混凝土碎块击伤眼睛。 因此,应当经常检查督促职工在作业时戴好防护眼镜。
例18
有一位工人在打磨时,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有人提醒他,他却说: “只要自己注意,不会有危险。”结果砂轮碎裂,碎片崩出击伤了他的 头部。
纠正方法
应讲清楚:装拆或校正皮带必须在机器停止时进行,否则有可能绞伤手指 或手臂。经常列举在机器转动时装折或校正皮带发生的血淋淋的事故,从 中吸取教训。对违章操作者应及时纠正,严肃查处。
例11
有的职工发现机器出现小故障,在机器未完全停止以前便进行修理,并且 说:“小故障,随手修理一下不影响工作。等机器完全停止,排除故障再 重新启动,影响工作效率。”
纠正方法
应讲清楚: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是人员行走和物料转运的必经 之地。如果在这些地方放置物料,必然会阻碍通行,给工作带来不便。因 此,不准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堆放物料。应经常检查,发现通 道等处放置物料立即清除。
例5
有的施工人员在开门后随手用灭火器挡门或移动灭火箱作登高物。
纠正方法
纠正方法
应讲清楚:在工作场所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既会污染工作环 境,还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因此,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 作业人员应准确估算领取的易燃物品。领取的易燃物品应在当班或一次性 使用完;剩余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放回指定的储存地点。对随意在工作场所 存放易燃物品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四篇)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三不放过”是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一种执法态度和措施。
根据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通常会采取以下“三不放过”处理规定:1.不放过发现:交管部门会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监控和巡逻力度,确保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例如,在交通拥堵或高峰时段,交警会加强巡逻执勤,提高发现违法行为的概率。
2.不放过查处:一旦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交管部门会加强对其的查处力度,不仅罚款,还可能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如暂扣驾驶证、扣分等。
此外,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还可能采取申请吊销驾驶证的措施。
3.不放过警示教育:除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管部门还将加强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的警示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从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采取“三不放过”处理规定,可以有效打击习惯性违章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同时,驾驶员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二)“三不放过”处理规定是指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惩治的措施。
具体规定如下:1. 不放过违规行为:对于多次违规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轻易从轻处理。
例如,对于多次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酒驾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不给予从轻处理的机会。
2. 不放过违法人员:对于习惯性违法者,要进行严格的惩戒和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后果,并具备重整旧观念、接受改造的意愿。
可采取一些方式,如强制参加交通安全教育课程、责令重新考取驾照、吊销驾驶证等措施,以期达到改造的效果。
3. 不放过监管责任人:对于监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未履行好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管责任的情况,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这包括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措施。
通过“三不放过”处理规定,可以从法律层面上提高对习惯性违法违章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定义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上,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如无证上岗、酒后操作等;(二)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如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擅自改装设备等;(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如使用不合格的消防设备、违规使用明火等;(四)违反用电安全规定,如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等;(五)违反施工现场物料储存规定,如临时堆放物料、不按规定分类储存等;(六)违反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规定,如乱穿马路、超速驾驶等;(七)违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如不佩戴安全帽、不使用安全绳等;(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生产违章管理措施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施工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和困难。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外来人员的违章行为危害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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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模板、砌体填充墙、构造柱、过梁、压顶、混凝土止水翻边等主体二次结构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模板支架筒倒置每个检验批出现3次,罚款1000元;
二、混凝土剪力墙、柱错台以每个检验批出现3次,且(或)超过30mm,罚款1000元;
三、混凝土浇筑砂浆没有采用机械拌合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四、构造柱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每个检验批出现3处孔洞、蜂窝麻面,罚款1000元;
五、过梁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每个检验批出现超出规范要求3个点,罚款1000元;
六、框架梁下滚砖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每个检验批出现3个不合格处,罚款1000元;
七、构造柱钢筋位置不准确,施工时未采取措施,每个检验批出现3根不合格,罚款1000元;
八、预埋管开槽未采用机械,且对墙面破坏性较大,每个检验批出现3个不合格处,罚款1000元;
九、止水带(坎):以下需先做高出相邻较高房间板面200mm 高同墙宽的 C20 细石混凝土上翻带,罚款500元。
1.未做止水带(坎)的部位
2.未做厨房间、卫生间周边墙体;
3.未做阳台、露台、室外平台与外墙交接处;
4.未做室外空调板与外墙及飘窗交接处;
5.未做飘窗顶板与外墙交接处;
6.未做雨棚与外墙交接处;
7.未做挑出外墙的其他混凝土板与外墙交接处的填充墙的根部;
8.未做屋面女儿墙墙脚。
9.止水带浇筑前必须将基层清洗干净并凿毛。
十、窗台压顶:窗洞宽度>2.1m 时,窗台未留设现浇带,内未配主筋的,罚款500元。
十一、墙顶斜砖:填充墙顶封头斜砖在未按下部砌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完工14天后再开始砌筑的,罚款每项500元。
十二、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特别规定
1.材料堆放有防雨和防浸泡措施,地面以下有排水,上有遮盖。
2.加气砼砌块的上墙龄期,从出场到上墙不得少于 28 天。
3.切锯砌块使用专用工具(锯),不得用斧或瓦刀任意砍劈。
4.水平灰缝饱满度 100%,竖向灰缝饱满度 90%。
5.砌筑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勾缝处理。
6.砂加气与灰加气不得混砌。
每项检验批出现3处违反规定,罚款500元;
十三、墙体施工:为防止外墙漏水,外墙不应采用破损砖和确保砖缝砂浆饱满度符合要求,严禁出现通缝、透明缝、假缝。
外墙施工完成 48 小时后,进行淋水试验,检查是否有渗水现象,合格后方能进行装饰施工。
每项检验批出现3处违反规定,罚款500元;
十四、水电安装:在填充墙内的水电管线施工宜采用配砖预埋,采用切割开槽预埋的应规整方正,后补槽须挂钢丝网用不低于 M5 的砂浆摸补,严禁随便踢打或开水平槽后埋,严禁在结构梁板上开槽。
每项检验批出现3处违反规定,罚款500元;
十五、电表箱、多谋休箱安装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墙体破坏性较大,每个检验批出现3个不合格处,罚款500元;
十六、预埋管主体工程施工时,墙埋未采取措施,对砼结构损坏,每个检验批出现3个不合格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