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人员管理细则
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管理、考核和解除合同等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对所需外聘人员的岗位、数量、资格等进行分析。
2. 招聘公告:通过单位内部公告、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等方式发布招聘公告。
3.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招聘条件。
4. 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5. 体检:对拟聘人员安排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6. 确定聘用人员: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五条外聘人员入职后,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外聘人员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合同、考核记录等。
第七条单位对外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八条单位应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单位应关心外聘人员的身心健康,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四章解除合同第十条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单位利益的;2.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3. 因工作需要,单位调整岗位或撤销岗位,外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4. 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的。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解除合同:1. 合同期内,因单位原因导致外聘人员无法正常工作的;2. 因工作需要,单位调整岗位或撤销岗位,外聘人员能胜任工作的;3. 外聘人员因病、伤、残等原因,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管理、考核、薪酬、绩效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单位外聘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单位外聘人员不享有单位内部人员的各种权利,如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
第五条单位外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但不能超过两次。
第六条单位外聘人员的薪酬标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单位内部员工的薪酬福利不同。
第七条单位外聘人员不得参与单位内部的管理决策和重要事务。
第八条单位外聘人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和重要信息。
第九条单位外聘人员应当接受单位的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单位外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程序公开公正。
第十二条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不得超员招聘。
第十三条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歧视性别、种族、宗教等。
第十四条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得内定或包庇。
第十五条单位外聘人员的面试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面试方式公开公正。
第十六条单位外聘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入职培训。
第十七条单位外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表现不良,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单位外聘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正式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九条单位外聘人员不得与单位内部员工发生职务冲突,不得进行非法职务调包。
第二十条单位外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单位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其直接主管负责,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
第二十二条单位外聘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履行岗位职责。
外聘人员用工管理制度

外聘人员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人员用工管理,提高外聘人员用工质量,维护公司正常运转的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外聘人员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工、合同用工等形式。
第三条外聘人员是指在公司非正式员工编制范围内,以临时或合同方式工作,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报酬的劳动者。
第四条公司对外聘人员的用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保护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聘人员用工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外聘人员的管理,确保其顺利开展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当与外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具体条件,保证双方权益。
第七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对外聘人员的管理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外聘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用工形式第九条外聘人员的用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临时用工:指公司按需聘用劳动者,一般工作时间不长于3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
2. 合同用工:指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具体条件。
3. 项目用工:指公司为完成某项具体任务而聘用的劳动者,一般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工作期限。
4. 试用期用工:指公司为了了解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情况而约定的一定时间的试用期,一般不长于3个月。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外聘人员的用工形式,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确保用工目的的实现。
第三章外聘人员招聘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岗位需要和用工计划,经过招聘程序,选择合适的外聘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在招聘公告中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薪酬待遇等,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求职者进行面试和笔试等方式的考核,综合考虑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聘工作,不得有歧视性待遇和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保护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恶意泄露或滥用。
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正式聘用的外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顾问、专家、讲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外聘人员的聘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由用人部门提出外聘人员的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对外聘人员进行招聘,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等;3. 面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外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4. 聘用合同应明确外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待遇、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等。
第五条外聘人员的解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用人部门提出外聘人员解聘的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对解聘原因进行调查,确认无误后报单位领导审批;3. 经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与外聘人员办理解聘手续,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六条外聘人员在本单位的职责包括:1. 按照聘用合同规定,完成本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3. 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4. 参与单位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第七条外聘人员在本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与聘用合同相符的劳动报酬;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3. 享有民主管理权,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有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对外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岗位职责;3. 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4. 处理外聘人员在工作中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外聘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完成情况;2. 工作质量;3. 工作态度;4. 团队协作;5. 个人素质。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聘请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外聘人员的管理和掌控,确保外聘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外聘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与企业业务相关工作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合作方、临时工、顾问等。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三条招聘程序1.公司通过内部或外部渠道发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信息,并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薪资待遇等内容。
2.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岗位需求的筛选、面试、考核等工作,确定合适的候选人。
第四条合同签订1.公司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期限、酬劳、福利待遇等条款,并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外聘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签订合同所需其他文件,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料子。
第五条保密义务1.外聘人员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与公司业务、技术、产品等相关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须保守秘密,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2.外聘人员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公司之机谋取私利。
第六条培训与考核1.公司将对外聘人员进行入职培训,使其了解公司文化、业务流程和相关规定,并向其供应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2.外聘人员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个人发展引导和奖惩。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工作管理第七条工作时间与考勤1.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由公司依据岗位需求进行布置,并与外聘人员进行明确的沟通和确认。
2.外聘人员必需依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并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
第八条工作纪律1.外聘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行为规范和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外聘人员应当敬重公司的领导和同事,遵守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停止劳动关系1.外聘人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遵从合同商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确保外聘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外聘人员的招聘、合同签订、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外聘人员:指在企业中以劳动合同形式与企业签约的非内部员工,包含临时工、外派员工、顾问、专家等。
2.外聘岗位:指企业中需由外聘人员担负的职位。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招聘需求确定1.各部门需要外聘人员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招聘需求申请。
2.招聘需求申请应包含岗位需求、人员数量、工作内容等认真信息。
第五条招聘渠道1.人力资源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网络招聘平台、人才市场、招聘会等。
2.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招聘机构进行招聘。
第六条招聘程序1.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选取合适的候选人。
2.面试:人力资源部门布置面试,由面试官评估候选人的综合本领和岗位匹配度。
3.预录用:经过面试的候选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预录用,并与其确认入职时间及薪酬福利等事宜。
4.入职办理:预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5.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门与预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劳动合同签订1.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外聘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合同期限、薪酬福利、保密义务等内容。
2.劳动合同应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外聘人员共同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八条合同延期和解除1.合同期满前,外聘人员如需连续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前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协商并签订延期劳动合同。
2.合同期满后外聘人员如不再连续工作,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合同更改对于外聘人员工作内容、工作地方、工作时间等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应及时与外聘人员进行协商并签订更改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1.外聘人员违反合同商定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聘人员指由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劳务或服务的人员,合同期限一般为短期或临时性质。
第三条外聘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外聘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由公司和外聘机构明确规定,双方需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外聘人员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保障。
第六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应与公司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公司依据工作需要向外聘机构提出用工需求,并提供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八条外聘机构按照公司要求筛选人员,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九条面试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测试以及个人的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考察。
第十条面试通过后,公司与外聘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期限、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和工作安排等。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合同。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准确了解工作规定和互动要求。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岗位技能、操作流程、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在工作期间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向工作人员或直接联系外聘机构进行反映和咨询。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随机的评估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聘人员不断完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福利和权益第十七条外聘人员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具体待遇由公司与外聘机构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外聘人员参与公司的内部活动和培训,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应的权益。
第十九条外聘人员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外聘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伤病事故,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合法赔偿。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顾问、专家、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与公司员工享有同等的工作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选拔与聘用第四条外聘人员的选拔应严格按照公司业务需求和专业能力进行,确保选拔过程公开、透明。
第五条外聘人员聘用前,应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二)无犯罪记录证明;(三)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证明。
第六条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保密条款等。
第七条外聘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协商延长。
第三章外聘人员工作职责第八条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外聘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公司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四章外聘人员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其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成果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外聘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聘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等。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续聘、晋升、调整薪酬的依据。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外聘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外聘人员,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九条外聘人员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机关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用人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聘请的劳务派遣人员、临时性劳务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等外聘人员。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外聘人员类型及聘用条件第四条外聘人员类型:1. 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本机关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至本机关单位工作。
2. 临时性劳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请的人员。
3. 退休返聘人员:退休后返聘至本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4. 实习人员:经批准在本机关单位实习的人员。
第五条外聘人员聘用条件:1.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4. 具备与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学历。
第三章外聘人员聘用程序第六条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人员需求,报请单位领导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外聘人员进行招聘、选拔、录用等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入职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十条外聘人员应遵守本机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本机关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外聘人员待遇第十四条外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伤、患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本机关单位对外聘人员的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企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单位正式聘用及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招聘第四条外聘人员招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招聘信息应通过企业官方渠道发布,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七条面试过程中,应注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岗位匹配度。
第八条体检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确保外聘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三章外聘人员录用第九条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经录用后,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明确外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外聘人员应参加企业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熟悉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企业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外聘人员待遇第十六条外聘人员的待遇应参照企业同类岗位员工的薪酬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外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加班费、奖金等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业应关心外聘人员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第六章外聘人员离职第十九条外聘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条外聘人员离职后,企业应妥善处理其相关事宜,确保离职人员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聘人员管理细则
(2006年度)
1.外聘人员入册。
1.1.所有的外聘人员,均须按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法规,实行劳动合同制。
1.2.招收的外聘人员,在办齐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合同)后的次月方可上岗,且试用
期内也需参加社会保险,如不参加社保的应签订一份自愿放弃参加社保协议。
1.3.营销部于每月15日前办理次月的外聘人员入册手续。
在此之后申报,则需顺延
一个月后办理。
1.4.新增的外聘人员,必须填写《外聘人员入册申请表》,并由所属的部门、办事处、
销区加具意见,同时将资料录入费用系统。
注意:所有项目都不要漏填,否则将不发放与该项目相对应的金额,直至按照要求补充录入齐后的次月才发放。
1.5.新增的外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明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工商银行账户第一页(复印姓名、帐号);
(6)本人小一寸彩色相片4张;
(7)个人劳动手册原件;
(8)广州市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注意:以上资料均需备齐,除正件外各备两份,其中一份交对应主管部门存档,另一份交事业支持部办理用工手续,否则不能办理用工手续。
1.6.办事处、销区将以上一份资料及《外聘人员入册申请表》呈交至对应主管部门负
责人,由其在费用系统内审批并在《外聘人员入册申请表》上加具意见。
1.7.部门、办事处、销区将另一份资料交至事业支持部,由其核实后到相应部门办理
社会保险手续并取回劳动合同。
1.8.外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正式成为我司外聘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在此之
前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我司无关。
2.外聘人员的管理。
2.1.外聘人员资料变动:
2.1.1.外聘人员的基本资料发生变动时,需填写一份《外聘人员资料变动表》,由对应
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费用系统管理员更改(其他人员无权随便更改)。
2.1.2.外聘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发生变动时,需填写一式两份《外聘人员资料变
动表》,由对应主管部门分别加具意见后,交费用系统管理员更改(其他人员无
权随便更改)。
2.2.外聘人员的离职:
2.2.1.外聘人员要离职的,需在前一个月的15日前填写《外聘人员离职申请表》,交
对应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费用系统管理员更改(其他人员无权随便更改)。
2.2.2.事业支持部于每月16日在费用系统内提取下月离职人员的名单,到相应部门办
理停保手续。
注意:当月15日后申请离职,下月不能及时停保的,所产生的相应损失,由造成的责任人承担。
2.2.
3.外聘人员离职后,由本人填写“合同制职工退保申请书”,备齐以下资料:
(1)户口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接收函(或在广州开户的工商银行存折原件);
(2)户口簿第一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转移报告;
(5)本人联系电话。
上述资料交事业支持部,由其协助办理社保金转出或提取手续。
2.2.4 外聘人员离职后,必须将未用完的名片交办事处主任,由办事处主任审核后转
交所属部门作注销处理。
3.工资管理。
3.1.部门、办事处、销区于每月2日前在费用系统内录入外聘人员上月的工资和前月
的奖金,并分类提交至对应部门审批。
3.2.销售部、OTC部、医学部、第三终端部于每月5日前分别对所管辖的外聘人员的
工资在费用系统内进行确认。
3.3.事业支持部于每月10日在费用系统内提取确认后的外聘人员工资,并汇总后发
送至有关部门。
注意:每月5日后录入或未经确认的外聘人员工资,将不反映在当月发放的工资表上,只能留在下月申请补发。
3.4.有关部门核准后于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至各外聘人员提供的存折帐户内。
营销部
2 0 0 6 年 4 月 18日
附:
1、《外聘人员入册申请表》;
2、《外聘人员资料变动表》;
3、《外聘人员离职申请表》。
外聘人员入册申请表销区或办事处:
填写时应一式二份
外聘人员资料变动表
部门、办事处、销区负责人:对应主管部门负责人:费用系统管理员:填写时应一式二份
外聘人员离职申请表
部门、办事处、销区负责人:对应主管部门负责人:费用系统管理员:填写时应一式二份
外聘人员入职审查流程
1. 销区﹑办事处的审查
1.1 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1.2 对外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的审查(包括学历﹑工作能力等)。
1.3 核实外聘人员的合法资料(包括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
1.4 必须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账户
(详情请参照《外聘人员管理细则》。
1.5 将以上必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和外聘人员入册申请表交事业支持部备案留档。
1.6 负责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绩效评议等)。
1.7 外聘人员新增或离职时应及时将资料报事业支持部和相关部门。
2. 事业支持部的审查
2.1 负责将销区﹑办事处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进行整理,证件是否齐全。
2.2 负责将证件不全的退回销区﹑办事处。
2.3 负责将资料整理后进行汇总和存档,并按时发放工资。
3. 第三终端部﹑OTC部﹑医学部的审查
3.1 负责所属外聘人员的资格审查。
3.2 负责所属外聘人员的工资奖金的审核。
4. 要求
4.1 对已入职的外聘人员尚未提供完整资料的必须在4月底前提供。
4.2 对已入职的外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中无犯罪记录证明尚未提供的必须在5月底前补办。
4.3 对必须提供的资料不按时提供的,将扣发销区经理和办事处主任当月的奖金。
营销部
2 0 0 6 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