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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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8号)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大事来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有效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但目前我省就业形势仍然严峻,扩大就业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一些地区还存在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不够明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最近国务院在南昌召开了部分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对做好下一步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

就业是民生之本。

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川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花最大功夫,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不断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下更大力气,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确保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要认真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一把手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

继续把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的一级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社区。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从毕 业生离校 前 ,提前 到毕 业学年 第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欠 薪 工 作 成 效 等 情 况 。
一 学 期期末前 。省 内技工院校 高级 工
班 、 预 备 技 师 班 和 特 殊 教 育 院 校 职 业
教 育 类 毕 业 生 求 职 创 业 补 贴 发 放 的 范
围、标 准、时 间和工作 要 求 ,按照 本
责 实 施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具 体 组 盖 所 有 医 疗 机 构 及 医疗 服 务 ,在 医保
从 2018届 (含 )起 , 对 学 籍 在
织 落 实。考 核 工作 从 201 7年 到 2020 基 金 收 支 预 算 管 理 和 医 保 付 费 总 额 控 省 内高 校 的 城 乡低 保 家 庭 毕 业 生 、 贫
社 会 保 险 扶 贫 的 目标 任 务 是 ,充 分 发 挥现 行社 会保 险政 策 作 用 ,完 善 并落 实社 会保 险扶 贫政 策 ,提 升社 会 保 险经 办服 务水平 ,结 合全 民参保 计 划 ,引 导 、 支 持 和 帮 助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人 IZl、低 保对 象、特 困人 员等 困难 群 体 (以下简称 贫困 人员 )及 其他社 会 成 员参 加社 会保险 ,基本 实现法 定人 员 全 覆 盖 ,逐 步 提 高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水 平 ,助 力参 保贫 困人员 精准脱 贫 ,同 时避免 其他 参保 人 员因年老 、疾病 、 工 伤 、 失 业 等 原 因 陷 入 贫 困 , 为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贡 献 力量 。
注 :本 栏 目可 扫 描 二 维 码 进 行 全 文 阅 读
● 政策吹风 I法限 ■
国务 院办 公厅 关于 印发保 障农民工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四川)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四川)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四川)xx年的5月5日上午,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使用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展了调整完善。

《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提出,将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工程,每个工程给予1万元补贴。

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xx年底。

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到达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将选调生、公务员等省公招工程的录用时间提前到毕业学年的上学期进展。

建立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及网络平台。

国有企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实行公开招聘。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平安属地管理责任,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立,加强全程监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城镇根底设施建立的实施意见》,提出城镇道路交通设施、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共效劳设施等5大类15个小项建立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开展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大型综合性建筑业企业集团、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拓展省外海外市场等转型升级措施。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大企业大集团转型升级加快开展的奖励暂行方法》。

会议学习了就业促进法相关内容。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川财社〔2016〕182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6〕182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们制定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12月13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第三条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应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

落实国家和省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扶持大学生创业,适度向贫困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

——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后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等关于组织开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等关于组织开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布部门】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6.05.09【实施日期】2006.05.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要求,按照中组部、人事部等8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的部署,我省将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方式和内容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2年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经本人同意,可延长志愿服务时间1-2年。

国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与我省“一村一居一名大学生”计划结合实施,分为省统一实施项目和市(州)实施项目。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划 大 力 开 发 适 合 高 校 毕 业 生 就业 的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 ) 六 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 服务 。建立健 全高校毕 业生就
业 信 息 发 布 制 度 .广 泛 收 集 和发 布适 合 高 校 毕业 生 就业 的 各
类招聘求职信息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 职登记制度 . 公共就
设 一 支 相 对 稳 定 、 素 质 、 业 化 、 业 化 的 职业 指 导 工 作 师 高 专 职
力争 2 1 8月底新学年开学前 就业率达 到 7 %: 年 0 0年 5 全 建立就业见习基地 20个 . 6 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 全 年促进 3 0 0 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 就业 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
业生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招用高校毕业生 . 按规定享受小额担 保贷款 、 税费减免 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 切实为他们提 供档案
管理 、 人事代 理 、 社会保 险办理和接续 、 职称 评定 以及权益 保 障等方 面的服务。( 责任单位 :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 公安、 育、 教
加强政策支持 , 努力构建责任明确 、 领导有力 、 运转有序 、 障 保
到 位 的工 作 格 局 . 实 促 进 高校 毕 业 生 就业 切
二 、 作 目标 工
水利 、 畜牧 、 团委 、 妇联 、 经济和信 息化委等部 门、 织和金 融 组
机构 ) 、
( ) 五 强化高校毕业生职 1指导 。积极引导各大专 院校建 I
学 培训 计 划 , 力 培 养 大 学 生 的 创业 意 识 构建 高校 毕 业生 自 着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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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06.29•【文号】人社部明电[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为贯彻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定于今年7-9月,在全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集中精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今年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基本平稳。

要在努力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的前提下,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实施工作调度,加强工作督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工作。

要重点在第三季度集中所有力量开展工作。

力争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力度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具体措施,全面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实效。

要加快落实到城乡基层岗位就业的相关补贴、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企业吸纳专科以上毕业生在城市落户、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政策,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扶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18条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

根据该通知内容,成都市将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到在校创业大学生。

对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包括领办农民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以下为18条扶持政策原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21〕26号精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现就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市和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下同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特大招聘会、就业匹配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搭建供需平台,为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二、实行就业实名制精细化服务各区市县要准确掌握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未就业、创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具体情况,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动态数据库,主动联系,摸清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三、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

每3年认定一批“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连续两次被认定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所需资金在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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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作者:————————————————————————————————日期:2附件1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为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2009年促进23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促进4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60%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4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

完善和落实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2009年选聘1.2万名大学生村干部,1500名大学生“三支一扶”,4000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

切实抓好《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的贯彻落实,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对到大中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政策。

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团委等部门)(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

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 5 —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并为在该类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税务、中小企业、工商联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各类企业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

认真落实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户口、档案管理、续聘、就业、以及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等政策。

在省内高校承担3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横向科研项目中,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设立400个“科研志愿者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参与科研及承担辅助工作。

(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公安、经委等部门)(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

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

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4500名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对就业困难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人— 6 —事、教育、财政、科技、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团委、妇联、中小企业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五)强化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

积极引导各大专院校建设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职业指导工作师资队伍,将职业指导列为大学教育的必修课,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政策、求职心理、择业技巧等教育,使每个学生在毕业前能够接受系统的职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顺利择业求职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六)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

将成都、绵阳、南充、宜宾等城市作为重点联系城市,努力探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团委、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七)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在全省建立240个社会责任感强、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组织8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

在大专院校积极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专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积极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

(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资委、经委、中小企业、团委等部门)(八)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门)(九)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重点帮扶,进行专项登记和跟踪管理,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在高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通讯、应聘中的车船、住宿费等的补贴,以及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能力培训及素质培养、拓展等,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劳动保障、教育、人事、财政、民政、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十)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继续学习。

认真落实“专升本”招生计划,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未就业专科毕业生继续升学读— 8 —本科。

在全省16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启动“双学位”教育试点,实行弹性学分制,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延缓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责任单位:教育等部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目标、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

各高校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逐级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

(二)加强沟通,齐抓共管。

充分发挥各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难办法。

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作法、好经验;引— 9 —导高校毕业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省政府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成立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对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10 —附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分解表(一)单位:人、% 地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人数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总计4500 60%成都市1500 60%自贡市200 60%攀枝花市150 60%泸州市200 60%德阳市250 60%绵阳市300 60%广元市100 60%遂宁市150 60%内江市150 60%乐山市200 60%南充市250 60%宜宾市200 60%达州市100 60%雅安市100 60%广安市100 60%巴中市100 60%眉山市100 60%资阳市150 60%阿坝州50 60%甘孜州50 60%凉山州100 6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二)学校代码院校名称2009年毕业生人数2009年目标就业人数其中研究生人数其中研究生目标就业人数合计281188 17619 243150 15284 10610 四川大学15910 6144 13670 5280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9808 2251 8850 2032 10614 电子科技大学6125 2651 5460 2366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6030 731 5230 634 10616 成都理工大学6125 820 5030 673 10619 西南科技大学6937 338 5840 285 10621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4659 88 3960 75 10622 四川理工学院7738 67 6820 59 10623 西华大学10849 353 9020 294 10624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502 215010626 四川农业大学7342 870 6430 763 10628 西昌学院2899 252010632 泸州医学院5189 247 4630 220 10633 成都中医药大学4416 66 3690 55 10634 川北医学院5745 500010636 四川师范大学16545 733 14260 632 10638 西华师范大学8258 457 6760 374 10639 绵阳师范学院3291 283010640 内江师范学院3165 269010641 宜宾学院2665 239010644 四川文理学院2285 191010646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446 95010649 乐山师范学院2990 254010651 西南财经大学5361 1250 4580 1070 10653 成都体育学院1998 178 1720 153 10654 四川音乐学院3788 92 3200 78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4662 283 3970 241 11079 成都大学6216 530011116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599 230011360 攀枝花学院3121 2830学校代码院校名称2009年毕业生人数2009年目标就业人数其中研究生人数其中研究生目标就业人数11552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410 2120 11553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277 2010 11559 成都医学院1219 920 11661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86 1630 11841 四川天一学院2421 2150 12064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1198 1090 12065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377 1240 12212 四川警察学院588 550 12635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343 2160 12636 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190 1860 12637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89 1920 12638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1804 1420 12639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350 2160 12640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1465 1320 12641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3252 2820 12642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1225 1110 12751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619 1390 12753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3220 3010 12761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3815 3330 12762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232 2090 12763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312 2860 12764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3723 3280 12767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937 2350 12963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664 2490 12964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1137 1000 12965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3008 2730 12966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483 2260 12967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1906 1750 12968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1705 1560 12969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995 910 12970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930 2620 13048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402 2160 13049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149 1980学校代码院校名称2009年毕业生人数2009年目标就业人数其中研究生人数其中研究生目标就业人数13665 电子科大成都学院3555 2930 13668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3746 3220 13669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3758 3390 13670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1199 1040 13671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365 2010 13672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344 2080 13673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2643 2220 13812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125 1910 13813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108 990 13814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1084 920 13815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102 1030 13816 四川警安职业学院1001 890 13903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101 1570 14004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173 160 14005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180 170 14006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1634 1260 14007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6 20 1401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815 610 14037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750 560 14043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738 550 14070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735 550 14086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623 510 50879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352 320 50937 四川教育学院3836 3460附件2四川省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工作方案省劳动保障厅为落实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帮助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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