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建议
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养老保险改革探析

管理科学(作者单位:杭州市西溪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养老保险改革探析◎陈晓飞一、引言如何使中国人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是国家一直推进的重要项目,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正逐步健全,作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离退休公职人员的生活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与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不匹配,全面深化以公立医院为代表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中央和地方全面推进改革的重要任务,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找到适当的措施加以应对。
二、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一)促进实现社会公平目前社会中的各项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越来越大,城镇居民、企业职工与公立医院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方式存在巨大差异,公立医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金是财政供养,是非缴费型的,另外导致引起社会广泛质疑的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与企业职工之间具有较大差距,其显现出极大的不公平性,与社会发展形势相违背。
因此深化推进公立医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
(二)缓解财政压力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公立医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来源主要有政府全额拨款、部分拨款以及自收自支,政府全额拨款是指国家承担退休职工全部退休金,部分拨款是指国家和单位各自承担一部分,自收自支是指由单位承担所有退休金。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国家及单位的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单位和职工各自按比例缴纳费用的制度,极大的减轻了国家和单位的负担。
(三)推动健全国家养老保险体系近年来国家在大力推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企业职工、城镇居民以及各种自由职业者均纳入国家养老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于其特殊性未纳入该体系。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面临的挑战与完善建议

事业 单位 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机关事业单 位 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因时因地推进 ,需要循序渐进推进 ,而且还应
该和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所 以是不能简单的说事业单位 的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对于大家都是一样 的,不能搞 “ 一刀切”。首先 ,要根据地区财
职工人 数超过3 3 万, 国家 公务员的4 3 占全 国财政供养人数的八 05 是 . 倍, 成。鉴 于当前我 国社会保 障制度建 设和 改革的形势, 有必要加快和深化 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 的改革。
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制度 改革 的指导 思想与基本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 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与社会生 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项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既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
( ) 改 革 欠公 正 3
险制度 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山西、上海 、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 将试点。此次改革 的重要 内容是将 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下调至 与企业一 致。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关系到每个人 的切身利益,因此 方案一经公布 ,
立 刻 受 到广 大 群 众 的 关注 。 目前 全 国事 业 单位 总 数 达 一 百 二 十 五 万 个 ,
虽然事业单位的主体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行业面广、门 类庞杂、层级繁多,岗位差别大;另一方面 ,由于市场需求不同,单位 发展不平衡,使得 同类事业单位相同职业、级别但不 同单位或不 同地方 的工作人员的收入待遇存在较大的差距 ,统筹平衡 的难度非常大 。以教 师为例 ,改革后教师 的养老金将大幅度 下降,如此大幅度 地降低教师的 养老金,把教师 的养老金与公务员待遇脱钩 ,而与企业拉平 ,不但会给 我国广大 教师造成 巨大 的伤害,给我 国教育事业造成 巨大的伤害 ,而且 这样做还严重违犯了我 国的 《 教师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需求。
针对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方案:一、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为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障需求,我们建议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以满足不同员工的养老保障需求。
二、完善养老保险投资运营机制。
针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不足的问题,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制,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力度,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灵活的养老金领取机制。
针对目前养老金领取机制不够灵活的问题,我们建议建立更加灵活的养老金领取机制,包括提高养老金领取的灵活性,允许员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不同的领取方式,以满足不同员工的养老需求。
四、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为了提高员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了解,我们建议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活动,加强员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员工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五、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监管机制。
为了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管,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防范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为了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的养老保险制度经验,我们建议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养老保险制度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水平和质量。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养老保障需求。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为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贡献一份力量。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析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了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障。
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味着所有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都能够获得基本的养老保障金。
而完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则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旨在提高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包括了统一启用个人账户管理制度,规范了养老金的缴费和计算方法,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
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特点是实行按月计发养老金。
养老金按月计发,能够让退休人员更好地享受到养老保险的福利,提高养老保障的及时性和可靠性,有利于维护退休人员的权益。
同时,按月计发养老金也对退休人员的生活和消费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落实要求侧重于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政策的延续性是指保障制度的长远稳定性和持久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不应该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出现悬而未决的情况。
政策的稳定性则意味着养老保障政策不应该轻易变更,应该保持连续性和可靠性。
此外,政策的稳定性还需要在确保政策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地适应和调整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以满足参保人员的养老需求。
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落实需要政府多部门的协同合作。
养老保险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制定,需要政府各个部门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合作,以协调政策和资源,保证政策的顺畅实施。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落实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特别是需要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建论文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建议【摘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而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既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为民服务执政队伍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月1日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也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必须加快建立和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剖析;改革建议1.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1.1基金抗风险能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是社保基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好、用好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十几年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基金管理方面尚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不统一,统筹层次低,基金结余少,抗风险能力差。
再加上近几年来部分事业单位改制,机关事业单位严把用人关,退休人员又逐年增加等原因,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逐年下降。
在职缴费人员与离退休人员供养比例严重失调,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根本原因则是现行制度自身矛盾和缺陷所致。
当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总体上来说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现在谈论基金支付风险似乎为时过早。
然而,目前很多地方的支付风险在多年不断沉淀后已日益凸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进退两难,已经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1.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差距当前,由于养老金计发方式的不同,企业和事业、机关单位人均离退休费的差距,平均每年分别以5.4%和6.8%的速度在扩大,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改革前后获得的待遇完全不一样,按照测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将使得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和退休前工资的比值)从80~90%下降到50%左右。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论文

统一而有特色——浅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街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前一项十分急迫的任务。
然而,机关事业单位是党和国家行政的主要脉络,情况比较复杂,制定一套具有中国特色又切实可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尤其显得重要。
一、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主要成绩我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制度,其主要特征为:一是经费全部或部分来源于财政;二是待遇与工作年限挂钩,以退休时基本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三是退休人员管理与由原单位关系保持不变。
这种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人数达到1862万人,占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46.55%,滚存基金节余500亿元。
从改革试点的轨迹来看,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1996年为起步阶段。
有上海、北京、天津、海南、福建、湖南、重庆等(个别由地市自行出台试点政策,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1997年至2005年为发展阶段。
不少试点地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机关公务员全部纳入了参保范围,队伍不断扩大。
2006年至今为完善阶段。
事业单位中的农林渔工、民办学校教师、科研院所改制转企人员、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开发区引进高科技人才等特殊群体以及原在机关社保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等参保、续保、转保等问题,各地从实际出发,较好地得以解决,弥补了制度的空缺。
二、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1、法规相对滞后,理论研究不够。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十多年来,基本处于法律法规缺乏支持状态,仅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没有经过人大立法程序,其强制性已大打折扣,并且,其内容还没有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浅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浅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多半是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对于国家和社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因此,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的要素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浅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 具有公职机构特征的一种组织形式,人员规模与福利待遇相对稳定, 但养老保险制度却存在着诸多不足,如下所列:1、不够公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退休待遇标准一般高于企业单位,但是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营和管理与企业单位相比相对不透明,公平性无法充分保障。
2、缺少灵活性。
现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多样性,缺乏可供选择的制度,很难适应员工岗位变动、招录不公等变化。
3、管理混乱。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和管理主要由各单位自己负责,导致制度不同、管理混乱、权责不清,共同的规范难以落实。
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却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需要进一步改革,其原因如下:1、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公平。
在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需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公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2、提升公共部门的管理水平。
养老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公共部门的管理水平可以减少管理混乱和不公的现象,提高制度运转效率、保证稳定性。
3、完善公共管理体系。
机关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帮助完善公共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能力和水平。
1、建立共同的规范。
可以通过建立共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规范,明确各项基本待遇、缴费标准等,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增加制度的灵活性。
应该建立多元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允许员工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方案,并且对于岗位变动、招录不合理等情况进行大力调整以满足个人和单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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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建议作者:魏鹏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15期【摘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意义是重大的,是众望所归的,在具体的实施管理措施当中,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措施当中,我们一定要科学的、规范的,有效的稳步实施,为国富民强提供一个有力保障。
【关键词】养老保险并轨机关事业单位意义建议2015年初,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多年来社会各界人士极为关注、众说纷纭的“养老金并轨”,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终于尘埃落定,“养老保险双轨制”以及它日益突出的矛盾伴随着“养老金并轨”制度的进一步推行实施落实,也将成为历史。
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设计一个制度“并入”另一个制度,而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同样的待遇确定及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平,最终取消“双轨制”。
此次“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真可谓一竿子插到底,力求从制度和机制上改革养老保险制度。
此项改革事关全国111万个事业单位,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改革程度之深、牵动面之广是建国以来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次养老金并轨的意义颇多,颇为深远,其中最主要能体现以下几点意义。
一、退休养老金并轨制度和“依法治国”的精神相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中第四十四条是这样具体规定的: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制度。
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按照以上规定,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的权利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完全相等的。
而之前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明显对不同单位、类别的离退休人员执行不同制度、不同规则,不论是在职缴费直到退休后收入的差距都显然悬殊,给予差别化待遇,造成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发生,不能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而是按部门、类别分配,这些都显然侵犯了养老公平权,是有违宪法精神的。
所以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不但具备法律基础,同时也是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真正体现。
二、退休养老金并轨制度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之前在公众认为严重不公平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度下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一种是缴费型,例如企业;一种是非缴费型,例如机关和大部分事业单位。
可以看出两种养老制度模式所覆盖的人群与对应的单位、身份、职业有直接关系,适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在费率和操作形式上也不同,而且差距较大。
如果将两种制度模式下的养老金水平作比较,容易造成贡献相同而收入悬殊的局面。
在这种制度模式下,企业职工在职缴费而退休后却得到相对偏低的退休金,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时不需缴费,在退休后却得到高于前者很多甚至翻倍的退休金。
企业职工作为生产力发展的主体,他们的退休金却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比较而言是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
而养老金并轨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和五个同步,内容当中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等等,这些都体现出“公平正义”原则,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退休养老金并轨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发展生产力,对广大劳动者起激励作用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阻碍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造成全社会人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务员考试热潮愈演愈烈,这很大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福利待遇好,而相当一部分企业却找不到紧缺人才,大批优秀人才不得已才进企业,不心甘情愿的搞技术,踏实工作,不能做到人尽其才;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在相互之间进行流动很难也是不情愿的,这是因为他们是在两个并行的轨道上运行的,相互之间没有联系,这就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要么为了进企业只有放弃以前的积累从零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要么一般不流动,有的又由于下海经商或重大变故而担心他们养老问题得不到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这对哪一方来说都非常的不公平。
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而言,这样不能实现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也就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对广大劳动者而言更起不到全面的激励作用。
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出台,很可能会助推全社会人才流动和社会活动的新一轮激发与优化配置,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的优势减少,吸引力会相对降低;另一方面也会打消一些在体制内工作,想转行却因害怕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而“老无所养”的工作人员的顾虑,让他们感觉到去哪里都有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使得一些人更自主的选择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向企业或其他行业,让更多的优秀人才看到在企业或其他行业搞技术,搞实业一样有当下的幸福,也有尊严的未来,能够静下心来干技术、搞创新、搞实业,这样全社会人才更能得到自主优化配置,社会生产力自然全面提高。
而且退休费计发办法也将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长得,能够更加全面的体现全社会广大工作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
当然《决定》的出台并不是一蹶而就的,而是经历不同历史阶段,不断论证、改革才有今天的成果。
同样,虽然有了《决定》的政策性指导,但是此次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善,还需要一步步实践与加强。
目前,国家大的改革政策已经印发,但一系列配套措施并未出台,下面就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具体措施提一些建议。
首先谈谈在具体的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当中所涉及到、考虑到的建议。
1.应该在一个统筹范围内,例如以地市一级养老保险机构作为一个统筹范围,建立一套与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能够实现互通往来、上传下发有关通知、业务办理等功能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
信息化网络系统可以委托国内知名信息化建设开发公司开发完成;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参保登记建议携带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在职人员情况表,离退休人员情况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办理养老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人社部门审批的在职职工工资审批花名表,离退休费审批花名表等;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建议准备的材料:派遣证、招工手续、安置介绍信、调动登记表等用工手续,人社部门的增人计划卡,本人档案,之前参保过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参军、上学、失业、入狱、出国等原因办理离职、辞职、辞退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办理养老保险停保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暂予保留,在其重新就业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予以划转,继续投保,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可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5.工作人员有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应持有人社部门有关的调动手续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转移,其原有的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6.参保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由社保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缴费储存额(本息之和)全部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7.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在离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完的,其余额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制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8.连续工龄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
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用来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可以作为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接下来谈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
此次养老金并轨的确是公众期盼、众望所归,但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也明确主张“尽快改革投资体制”,并实施“名义账户”。
有关经济学家曾做过估算,分别以通胀率(CP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四项为参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过去20年来遭遇了天量的福利损失,分别为近千亿元、5500亿元、3277亿元和1.3万亿元。
这主要由于投资体制始终缺位,规模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只能‘躺’在银行里睡大觉,跑不赢通货膨胀,多年来处于贬值风险之中。
据了解,目前我国超过3万亿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有三分之一是活期存款,其余的都是中短期的定期存款,基金收益不明显。
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关系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及养老保险制度平衡渡过退休洪峰的关键因素,关乎亿万民众的“老有所养”,因此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运营是必要的。
虽然近年来国家重要文件中“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和拓宽投资渠道”等提法虽已司空见惯,但在实际当中,中央建立专业机构进行集中投资与现行政策的冲突问题仍未解决。
除此之外,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下的问题,他是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诸多问题的最重要根源。
据了解,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单位多达2000余个,绝大多数仍然分散在市县一级,呈现出严重的碎片化状态管理。
因此,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点较多,出现违纪违规和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所难免。
例如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核不严甚至骗取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等等。
借此改革之机,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应立法先行,国家应尽早制定《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条例》,科学的、规范的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方案限制。
20多年来,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品种几乎没有明显变化,基本上都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虽然也有引人注目的突破,以2012年的广东省为例,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政府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经营1000亿元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这笔投资当年的年化收益率就达到6.72%,2014年末,有专家预测,该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14年所持十个股票平均涨幅超过30%。
这些突破虽广受赞誉,但那既是创新也是无奈,这些做法只是以国务院特批的形式出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政策尚不明确,还未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不具有推广性,那么庞大的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突破法律限制和保值增值的双重压力,我们期待国家尽早出台明确的、科学的、规范的、有效的政策法规。
具体到投资方案现在主要流行的有四种可供参考:1.由唯一的国家法人机构作为全国账户基金投资运营主体;2.统一由多家机构委托管理;3.多主体单一机构管理;4.多主体多基金投资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