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综合门诊规章制度
多学科门诊管理制度

多学科门诊管理制度多学科门诊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多学科门诊运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以保证门诊能够有效运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多学科门诊管理制度涉及门诊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工作流程、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是保证门诊高效运转和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基石。
一、多学科门诊组织架构多学科门诊的组织架构是门诊管理的基础,它决定了门诊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门诊的正常运作。
多学科门诊的组织架构应该明确各部门的设置、职能、人员配备等,确保门诊整体协调、高效运转。
1.1门诊部设置多学科门诊通常由多个学科的专家共同组成,门诊部设置的学科应该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的特点进行科学分配,保证各学科之间的协作和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1.2门诊部门设置多学科门诊通常包括医疗部、护理部、社会工作部、心理健康部等部门,各部门之间应该密切合作,建立协作机制,共同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1.3门诊管理团队多学科门诊的管理团队是门诊运作的核心,管理团队应该包括医院领导、专家学者、主治医师、护士长等人员,他们应该共同协作,制定门诊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政策,确保门诊的正常运作。
1.4门诊运营模式多学科门诊可以采取不同的运营模式,如门急诊分流、专科门诊、日间手术门诊等,根据门诊的实际情况和患者的需求进行选取,保证门诊顺利运转并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多学科门诊人员配置多学科门诊的人员配置是门诊管理的重要内容,它决定了门诊的能力和效率,保证门诊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门诊的人员配置应该满足门诊各个部门的需求,保证门诊的正常运作。
2.1医疗人员多学科门诊的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医疗人员应该按照患者的实际需求和门诊的服务特点进行分工,保证门诊能够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2社会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人员在多学科门诊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协助医疗人员为患者提供社会支持、协调医疗资源等服务,帮助患者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并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交叉学科诊疗工作的协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对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疑难及复杂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佳诊疗方案,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下列情况必须向医务处申请组织多学科联合诊疗1.各类恶性实体肿瘤病例;2.新发现的疑似传染病病例;3.临床确诊艰难或者疗效不满意的疑难病例;4.疑诊恶性肿瘤病例;5.浮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6.其他临床科主任认为有必要进行多学科联合诊疗讨论的病例。
二、下列情况必须向门诊部申请组织多学科联合诊疗讨论1.连续 3 天门诊就诊诊断不明的;2.疑难杂症治疗效果不好的。
三、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参预诊疗的人员。
四、参预多学科联合诊疗讨论的诊疗医师应由科室主任(副主任)或者相应资质医师担任。
科室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指派科室副主任、副高以上职称或者高年资主治医生参预诊疗,不允许住院医师参预。
五、多学科联合诊疗诊疗方案的确定必须依据于国内最新诊疗指南或者专家共识意见,如国内指南或者专家共识意见未涉及的地方可务限国外最新指南或者专家共识意见。
六、参预多学科联合诊疗相关学科应为病种相关的临床科室、相关医技科室(如医学影像科、病理科、超声科、临床药学、检验科等及相关职能部门(医务、护理、质控、院感等)。
七、拟组织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讨论时,申请诊疗科室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医务处或者门诊部递交《多学科联合诊疗申请表》并明确诊疗牵头人 (牵头人须为科室主任、副主任或者副高职称以上医师) 医务处或者门诊部根据申请确定参预诊疗专家,将拟诊疗的患者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资料发给支持专家团队的专家,让专家们做好准备,同时将参预诊疗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八、组织诊疗科室须提前做好诊疗前期各项准备;受邀诊疗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诊疗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多学科联合诊疗病例讨论意见书》,并请专家签名保存。
多学科诊疗规范

多学科诊疗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医院的多学科诊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疗质量管理标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医务人员,以及涉及多学科诊疗的相关工作和人员。
第二章诊疗流程第三条病例讨论会1.每周定期召开病例讨论会,由多学科诊疗团队构成,包含但不限于主治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等。
2.病例讨论会重要目的是通过多学科专家的集思广益,订立个体化的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效果。
3.病例讨论会应记录讨论内容、看法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四条会诊流程1.涉及多学科会诊的患者,由主治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并明确会诊目的和需要帮助的科室。
2.医院将依据患者情况及时布置相应的多学科会诊,并确定会诊时间和地方。
3.会诊过程中,参加的医务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保证信息的准确传递和沟通。
4.会诊结束后,会诊报告应及时撰写并发送给会诊的主治医生,供订立治疗方案和引导患者。
第五条治疗方案评估1.多学科诊疗团队应依据患者病情和需要,订立科学、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2.治疗方案应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可评估性,并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治疗方案的评估应包含对治疗效果的评价,以及对患者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监测和防备。
第三章专科沟通和培训第六条专科沟通会1.医院应定期组织专科沟通会,促进各科室之间的学术沟通和经验共享。
2.专科沟通会的重要内容包含疑难病例讨论、新技术新药介绍、学术报告等。
3.专科沟通会应做好会议纪要和沟通内容的整理和归档,供后续参考和学习。
第七条专科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专科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本领。
2.专科培训的内容应依据各科室的实际需求进行布置,包含学术讲座、技术操作演练等。
3.专科培训应依据医务人员的不同职称和专业需求,分级分类进行。
第四章质量监控和评估第八条多学科诊疗质量监控1.医院应建立多学科诊疗质量监控机制,对诊疗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和评估。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特色专病门诊和多学科联合门诊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特色专病门诊和多学科联合门诊管理办法(试行)加快专科建设发展是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为发挥各学科特色优势,提升我院医疗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方便患者诊疗,特制定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特色专病门诊和多学科联合门诊管理办法。
该办法适用范围为特色专病门诊和多学科联合门诊的申报、审批和考核。
特色专病门诊管理办法特色专病门诊定义:由某一学科针对某一常见病、多发疾病或重大疾病,结合自身学科的优势及影响力,开展对患者某一特定疾病的门诊诊疗形式。
一申报(一)申请条件:1. 以专科或亚专科为单位申报特色专病门诊。
原则上以常见病、多发病或某一类重大疾病为主,专病门诊的名称必须明确某一种或某一类疾病;2. 特色专病门诊诊疗范围必须符合医院专科诊疗科目,不得超出其诊疗范围;3. 近三年内该疾病在专科总门诊量中的比例≥10% ,或该疾病对本学科的建设发展和提升学科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4. 各类专病门诊在院内只设置一个,不另行增加工作场地;5. 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及设备条件。
(二)申报流程:1. 申请设置专病门诊的科室应提交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特色专病门诊申请表(附件1);2. 凡申请开设专病门诊的科室必须将申报材料报医务部予以审核;3. 医务部审核批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批准。
二管理(一)门诊管理1 .各专科根据现行门诊诊室合理安排,确定接诊场地、接诊时间和坐诊人员,纳入派班表,上报医务部、门诊部,以便对外公布出诊信息及纳入规范化管理;2. 各专病门诊不得以更替名称的方式重复设置。
(二)人员管理1. 原则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方可看专病门诊;2. 严格遵照《执业医师法》、《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门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3. 有条件的专科可考虑设置兼职医护人员,加强对该专病门诊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对患者疾病的诊疗和预后进行随访,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诊疗技术和学术水平。
(三)收费管理就诊和复诊患者按照现行挂号收费标准及制度进行。
多学科综合门诊制度

1.扩展服务:根据患者需求和医院发展,逐步扩展多学科综合门诊的服务范围和病种。
探索与其他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的合作,共享优质医疗资源。
2.区域协作:积极参与区域医疗协作,推动多学科综合门诊模式的推广和应用。
通过远程医疗、联合诊疗等方式,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
二十、环境优化与人文关怀
3.职业发展:为医护人员提供更多职业发展机会,包括晋升、培训、学术交流等,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十七、患者教育及沟通
1.患者教育: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通过健康讲座、宣传册等形式,普及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相关知识,增强患者的信任感和合作度。
2.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及时了解诊疗进程和结果。
十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质量监控:建立多学科综合门诊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医疗质量、服务流程、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评估。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2.持续改进:根据监控结果和患者反馈,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鼓励医护人员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提出创新意见和改进建议。
确保各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培训与发展:定期组织多学科综合门诊的培训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鼓励医护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提升个人专业素养。
十、患者权益保障
1.保障患者隐私:在多学科综合门诊诊疗过程中,严格保护患者隐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知情同意: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向患者详细解释诊疗方案,取得患者的同意。
多学科综合门诊制度
一、制度背景
多学科会诊与合作管理制度

多学科会诊与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多学科会诊与合作管理的流程和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生之间的协作与沟通,确保患者得到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条定义1.多学科会诊:指由不同学科的医生构成的会诊团队,依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对病情进行全面讨论、分析,并供应综合、个性化的诊疗方案。
2.合作管理:指医生之间在患者治疗过程中进行协作与合作,共同订立、实施治疗方案,并进行联合病例讨论与评估。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生组织多学科会诊和进行合作管理的情况。
第二章多学科会诊管理第四条会诊团队的构成1.会诊团队由相关学科的医生构成,包含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影像学、病理学等。
2.会诊团队应依据病情的多而杂程度和患者需求,敏捷构成。
第五条会诊申请与布置1.会诊申请由主治医生发起,并供应患者的基本病情资料、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2.医院将依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会诊团队的可用性,合理布置会诊时间。
3.会诊时间一般不得超出4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会诊过程1.会诊团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会诊,以确保及时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2.会诊团队应充分讨论患者病情,结合各自专业知识和经验,供应全面、综合的诊疗方案。
3.会诊团队应将会诊结果书面记录,并及时反馈给主治医生。
第七条会诊结果的处理1.主治医生应认真研究会诊结果,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沟通,解释会诊结果,并订立治疗计划。
2.如有需要,主治医生可与会诊团队进行进一步讨论,调整治疗方案。
第三章合作管理制度第八条合作管理的原则1.医生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订立患者的治疗方案。
2.严禁医生之间显现争持、抢夺病人资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九条联合病例讨论与评估1.医院应定期组织联合病例讨论会,邀请相关学科的医生参加。
2.联合病例讨论会应对近期的疑难病例进行分析和评估,共享经验和研究成绩。
第十条合作管理的授权与责任1.医院鼓舞医生之间进行合作与协作,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多学科综合门诊是提高门诊患者复杂疑难疾病综合诊疗水平的重要方法,为顺利开展并规范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在门诊部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由门诊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二、会诊对象1.已在门诊就诊三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三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的患者。
2.临床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会诊的患者:3.已在外院接受手术或其他治疗,需进一步提供治疗方案的患者;三、会诊申请主诊科室医师建议患者会诊时,征得患者同意后,电话通知门诊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
并做好会诊记录。
四、会诊要求1.门诊部结合医院具体情况,接受申请后一般在48小时内安排会诊(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参加会诊的人员需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由主诊科室专家直接推荐,或由门诊部与会诊科室主任联系后确定会诊医师名单。
3.参加每例会诊的医师人数不得少于3名。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部更换人员。
4.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疗方案。
5.患者必须携带门诊或以往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影像学等全部资料,按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候专家问诊与体检。
五、会诊程序1.门诊患者会诊由主诊科室专家主持,记录人由会诊主持人临时指定。
2.主诊科室医师报告病历与诊查经过,提出会诊目的。
3.患者接受会诊医师提问,如实表述病史,会诊医师根据需要进行体格检查。
4.会诊医师集中讨论,患者及家属回避。
5.讨论结束后,由主诊科室医师总结,并为患者或其家属出具含有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的书面意见,门诊部予以备案。
6.会诊记录应根据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病历讨论记录专页,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发言人意见、会诊总结意见、记录人姓名(均须签全名)。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交叉学科诊疗工作的协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对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疑难及复杂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佳诊疗方案,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下列情况必须向医务处申请组织多学科联合诊疗1.各类恶性实体肿瘤病例;2.新发现的疑似传染病病例;3.临床确诊艰难或者疗效不满意的疑难病例;4.疑诊恶性肿瘤病例;5.浮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6.其他临床科主任认为有必要进行多学科联合诊疗讨论的病例。
二、下列情况必须向门诊部申请组织多学科联合诊疗讨论1.连续 3 天门诊就诊诊断不明的;2.疑难杂症治疗效果不好的。
三、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参预诊疗的人员。
四、参预多学科联合诊疗讨论的诊疗医师应由科室主任(副主任)或者相应资质医师担任。
科室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指派科室副主任、副高以上职称或者高年资主治医生参预诊疗,不允许住院医师参预。
五、多学科联合诊疗诊疗方案的确定必须依据于国内最新诊疗指南或者专家共识意见,如国内指南或者专家共识意见未涉及的地方可务限国外最新指南或者专家共识意见。
六、参预多学科联合诊疗相关学科应为病种相关的临床科室、相关医技科室(如医学影像科、病理科、超声科、临床药学、检验科等及相关职能部门(医务、护理、质控、院感等)。
七、拟组织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讨论时,申请诊疗科室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医务处或者门诊部递交《多学科联合诊疗申请表》并明确诊疗牵头人 (牵头人须为科室主任、副主任或者副高职称以上医师) 医务处或者门诊部根据申请确定参预诊疗专家,将拟诊疗的患者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资料发给支持专家团队的专家,让专家们做好准备,同时将参预诊疗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
八、组织诊疗科室须提前做好诊疗前期各项准备;受邀诊疗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诊疗工作。
会诊后,应及时书写《多学科联合诊疗病例讨论意见书》,并请专家签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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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综合门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 改善就诊流程,简化就诊手续, 对疑难杂症提供全方位、多学科综合诊疗,同时缩短患者就诊等候时间和多次往返各门诊的不便,减少就诊环节,实现医学整合,满足患者需求,提高医疗质量,使门诊患者能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多学科综合诊治服务,我院开展多学科综合门诊。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多学科综合门诊制度。
一、多学科综合门诊在门诊办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各临床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多学科综合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积极参多学科门诊工作。
二、多学科综合门诊开诊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会诊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由门诊办主任主持,各学科主任协调,各主要学科的专家参与,对一周中遇到的疑难和复杂病例进行讨论,共同拟定患者的诊断,为其制定最佳的综合治疗方案。
三、多学科综合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对不能确诊的疑难患者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科室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
四、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严禁推
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五、门诊医师在门诊出诊期间对不能确诊的疑难患者或经复诊
仍不能确诊者可按要求认真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表》,交门诊办,门诊办根据申请医师的要求和患者病情决定参与多学科综合门
诊会诊科室。
六、门诊办每周四根据《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表》的内容预约相关患者参加周五下午的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每周四下午四点前根据预约患者涉及的科室通知相关科室参加周五下午的多学科综合门诊。
七、被通知参加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科室负责人要委派副主任职称以上的医师出诊。
会诊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办更换专家。
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
八、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九、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
十、《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表》中的“会诊医师意见”一栏由申请科室负责完成,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写出书面意见。
十一、会诊结束及时做好病例讨论会诊登记,记录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会诊意见、记录人签名(均须签全名)。
十二、凡每周遇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门诊办将综合本周下午实际工作安排和患者病情灵活机动处理,无法进入周五下午会诊的患者则安排到下周。
十三、为了满足特殊或病情较重的患者需要,门诊办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组织增加会诊,望各临床科室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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