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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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运营,每个组织都会面临一些闲置资产的问题。

这些闲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房屋、土地、车辆等。

若不妥善管理这些闲置资产,不仅会浪费资源,还可能导致企业经济损失。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闲置资产管理办法对企业的高效运营至关重要。

二、闲置资产的定义和分类1. 定义:闲置资产是指企业目前不需要利用的、暂停使用或未使用的资产。

2. 分类:a) 闲置设备与器材: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IT设备等。

b) 闲置房屋与土地:包括仓库、办公楼、厂房、土地等。

c) 闲置车辆:包括汽车、货车、叉车等。

三、闲置资产管理的原则1. 资源最大化利用原则:优先利用已闲置的资产,以减少不必要的投资。

2. 经济效益原则:在管理过程中,要重视经济效益,尽量确保投资回报。

3. 安全可靠原则:闲置资产的保管和维护应符合相关安全,确保资产的可靠性和价值稳定。

4. 统筹规划原则:合理规划和调度闲置资产,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四、闲置资产管理的步骤1. 闲置资产登记:对所有闲置资产进行核实、登记,包括资产的型号、规格、数量、来源等信息。

2. 资产评估与审批流程:对闲置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的利用价值,并进行审批流程,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资产利用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闲置资产的利用计划,明确资产的使用目的、流程和责任人。

4. 资产维护与保养:对利用闲置资产的相关方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长期稳定。

5. 资产监控和管理:建立监控机制,定期对利用的闲置资产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五、闲置资产管理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挑战:a) 管理流程复杂:闲置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与多个部门和岗位进行沟通和协调,造成流程复杂。

b) 资产定价和物流困难:评估和定价闲置资产可能存在难度,物流问题也会增加管理的不确定性。

c) 人员分配和培训:利用闲置资产需要专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人员分配及培训成为挑战。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界定与分类第四条闲置资产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未被使用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车辆等。

第五条废旧物资是指已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技术更新等原因被淘汰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旧设备、废旧材料、废旧包装物等。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分类如下:(一)闲置资产:根据闲置时间长短分为短期闲置和长期闲置。

(二)废旧物资:根据废旧程度分为可再利用物资和不可再利用物资。

第三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第七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如下:(一)申报: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资产管理部申报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二)评估:公司资产管理部对申报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处置方式。

(三)审批:公司资产管理部将评估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四)处置:根据审批结果,公司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处置。

第八条闲置资产的盘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内部调剂:将闲置资产调拨给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使用。

(二)对外出租:将闲置资产出租给外部单位使用,收取租金。

(三)出售:将闲置资产出售给第三方,回收资金。

第九条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再利用:将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

(二)出售:将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出售给回收公司,回收部分资金。

(三)捐赠:将废旧物资捐赠给慈善机构或公益组织。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十一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对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处置程序的合法、合规、合理、高效。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闲置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闲置资产管理,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闲置资产的处置程序和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各个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重要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二、闲置资产的认定1. 闲置资产:长时间未发挥或不能发挥生产、经营或社会效益,无法正常使用或继续使用的资产,需要进行处置的资产。

2. 未使用资产:长期未投入使用或未开始使用的资产。

3. 长期闲置资产:超过6个月无法用于生产、经营或社会效益的资产。

三、闲置资产的管理1. 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台账,实时了解闲置资产的数量、种类、位置、状态等情况,并记录闲置原因及处理意见。

2. 各部门、单位应当制定进口物品清单,对进口物品进行目录化管理,长期未使用的进口物品应当及时纳入闲置资产。

3. 确认闲置资产的使用价值、变现价值,如存在变现价值,应进行变现。

4. 对于闲置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资产,应当及时对资产进行悬挂标识并就标识的资产进行处理公告。

5. 如要调拨或变更资产用途,需要提交申请和论证材料,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四、闲置资产的处置1. 闲置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出售、报废、捐赠、拍卖”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财务部门确定。

2. 闲置资产的处置程序如下:(1)评估:对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变现价值。

(2)报销:财务部门核实资产情况后,报销相应款项,资产流程结束。

(3)出售:对于有变现价值的资产,可以进行出售,出售的流程包括报价、确认交易对方、签订合同、移交资产。

(4)报废:对于无法变现的资产,应提交财务部门申请进行报废,经复核后提交行政部门进行审批,最终交由维修部门实施报废。

(5)捐赠:对于公益性或慈善性场所、团体,可以将闲置资产进行捐赠,捐赠的流程包括协商、签订合同、移交资产。

(6)拍卖:对于有市场流通价值的资产,可以举行拍卖。

拍卖的流程包括登报、公告、报名、拍卖等步骤。

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XX单位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盘活存量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分公司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所属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处置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程序按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分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条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范围,一,闲置设备:指除了在用、备用等所必需的设备以外,其它连续停用1年以上的设备~新购进厂1年以上不能投产或变更计划后不用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

,二,报废资产:指按照资产报废标准~并经装备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使用或性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不再列入资产核算的固定资产.,三,废旧物资:指由于设备更新、技术淘汰~油田今后不再使用的物资,库存时间过长或其它原因造成变质、残损~已全部或部分失去使用价值的物资。

第三章擅自处置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处罚规定六条凡违反规定处置闲置、报废资产和废旧物资的~一律视为擅自第处置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要保证闲置、报废设备的完整。

对于报废资产在经财务资产部批准后~由中心统一上交生产物资调剂中心~随意拆卸报废设备零部件的~由责任人按市场购置价格赔偿经济损失.擅自拆卸且据为己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待处理的废旧物资~由各单位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并报中心综合服务站~由综合服务站统一上交生产物资调剂中心。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分公司有关文件执行.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

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管理办法1. 引言闲置资产是指机构或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暂时无法利用或不再需要使用的各种设备、物品和资金等。

对于机构或企业而言,专业的闲置资产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可以帮助他们合理规划资产利用,提高资产价值,降低运营成本。

2. 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闲置资产的处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闲置资产的高效利用和安全保障。

本文档适用于机构或企业内所有的闲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物品和资金。

3. 管理流程3.1 闲置资产鉴定首先,机构或企业需要委派专业人员负责闲置资产的鉴定工作。

鉴定内容包括资产是否适合再利用以及其价值评估。

具体步骤如下:- 收集闲置资产信息,包括资产种类、数量、规格等;- 对资产进行鉴定,评估是否适合再利用,并确定其价值;- 制定鉴定报告,明确每个闲置资产的有关信息。

3.2 资产处理方案制定根据闲置资产鉴定报告,机构或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资产处置方案。

方案制定应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灵活可行,确保最大化地提高资产利用价值。

具体步骤如下:- 将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区分真正无法再利用的资产和需要维修或改造后可再利用的资产;- 对真正无法再利用的资产,应优先考虑进行转让、出售或捐赠等方式处理;- 对需要维修或改造的资产,应制定维修计划或改造方案,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

3.3 资产处置执行根据制定的资产处理方案,机构或企业需要及时执行相应的处置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确保资产的安全、保密以及合法合规。

具体步骤如下:- 转让、出售或捐赠资产的,需与对方签订相关合同,并保留相关文件作为证明;- 维修或改造资产的,需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维修或改造,并及时跟进工作进展;- 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资产,需要特别注意信息安全问题。

3.4 资产利用监控完成闲置资产的处理后,机构或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资产利用监控机制,定期评估资产利用情况,确保资产的高效利用和最大化价值。

具体步骤如下:- 建立资产利用台账,记录闲置资产的利用情况和实际价值;- 定期进行资产利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资产利用策略;- 监控资产维修和改造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按时完成。

闲置资产管理制度

闲置资产管理制度

闲置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闲置资产的管理,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保障国家和单位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闲置资产是指因不再使用或者使用频率极低而无法正常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三条闲置资产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服务核心业务,倡导循环经济,降低资源浪费的原则。

第四条闲置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

第五条闲置资产管理应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所拥有的闲置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管理的职责第七条单位领导班子是闲置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闲置资产管理的领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单位设立闲置资产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设定工作目标。

第九条闲置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闲置资产管理规定和工作计划;(二)组织闲置资产的鉴定和评估工作;(三)协调处理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四)做好闲置资产的统计和报告工作;(五)开展闲置资产的再利用和再生产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在闲置资产管理中,应当开展日常监测和检查工作,及时报告闲置资产的情况,积极协调处置工作。

第三章闲置资产的鉴定和评估第十一条对于需要闲置资产鉴定和评估的情况,闲置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鉴定和评估方案,选择合格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和评估。

第十二条鉴定和评估应当根据闲置资产的实际价值,结合市场行情、使用寿命等因素确定资产的可处置价值。

第十三条鉴定和评估出的闲置资产价值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四章闲置资产的处置第十四条闲置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一)拍卖、竞价等公开销售;(二)捐赠、转让等非盈利性处置;(三)回收、拆解等资源再利用。

第十五条闲置资产的处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资产性质确定具体的处置方式,并通过公开、透明、公平的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闲置资产的处置收益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使用,并如实进行记录和报告。

闲置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闲置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闲置资产的管理,确保闲置资产的安全,提高资产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闲置资产的管理,包括闲置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第三条闲置资产的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依法合规,提高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成立闲置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闲置资产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闲置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闲置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和措施;2. 组织开展闲置资产调查、登记、评估和处置工作;3. 监督检查闲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4. 处理闲置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闲置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闲置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闲置资产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本部门闲置资产的登记、统计和报告;2. 负责闲置资产的安全保管和维护;3. 负责闲置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处置;4. 参与闲置资产评估和处置工作。

第三章闲置资产的管理流程第八条闲置资产的调查与登记1.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闲置资产进行调查,填写《闲置资产调查登记表》;2. 闲置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各部门上报的闲置资产进行调查核实,并建立闲置资产台账。

第九条闲置资产的评估1. 闲置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资产状况和市场需求,对闲置资产进行评估;2. 评估结果作为闲置资产处置的依据。

第十条闲置资产的处置1. 闲置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闲置资产处置方案;2. 处置方案应优先考虑内部调剂、对外出租、出售等方式;3. 闲置资产处置过程中,应确保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闲置资产的安全保管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闲置资产的安全保管,确保资产不受损坏、丢失;2. 闲置资产应存放于安全、通风、干燥的场所,防止受潮、生锈、霉变等。

第十二条闲置资产的使用1. 闲置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2.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防止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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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资产管理规定
一、定义
1.1为规范公司闲置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1.2本规定所指闲置资产包括:
1.2.1公司因技术进步、产品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

1.2.2公司因闲置、多余以及由于生产任务不饱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和在股份总部内调剂使用的资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相关责任
本办法由财务部拟定,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发行。

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流程及要求
4.1对闲置资产实行三级管理,即股份总部财务部为闲置资产管理监管部门,负责公司闲置资产的监管工作;公司财务部为闲置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闲置资产处置的审核和兼管;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责任人为闲置资产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本公司闲置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申请。

4.2闲置资产管理须遵循以下原则:
4.2.1总经理负责原则;
4.2.2适时处理、充分利用原则。

4.2.3公司出现的闲置资产经公司财务部核实金额后,须制定闲置资产处理方案,并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4.2.4公司清欠收回的资产,按顶账价格须在二个月内再转出去,不允许出现损失。

4.2.5公司按照资产的分类标准对本公司的闲置资产建立台账,财务资产部每月在经济活动分析中通报闲置资产的清理情况,并每月上报《闲置资产变动表》及解诀方案。

4.2.6公司在年度计划中提出闲置资产处理方案,经股份总部财务部和公司财务部和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4.2.7对于可在股份公司内部调剂的资产,在公司提出处置意见后,股份公司财务部会同闲置资产调出方和调入方的相关部门于五日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对于采取其他处置方式的资产,须于十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4.3闲置资产的保管
4.3.1公司须建立健全闲置资产保管制度,并指定物管部门和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4.3.2公司每季度末对各项闲置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编制《闲置资产报告单》,做到账实相符、资产完好无损。

4.3.3期末或每年度终了,公司应对闲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4闲置资产的调剂
4.4.1闲置资产须充分发挥价值,通过股份总部进行内部调拨,重新投入其他公司用于生产经营。

4.4.2闲置资产调剂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A、公司之间资产调拨手续需由股份总部财务部开具资产移交证明,公司财务资产部依据调拨单进行账务处理。

B、公司之间的资产调出、调入,企业归口管理部门应变更固定资产卡、并在调拨单上签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C、公司之间的资产调拨价格不能低于账面价值。

4.5闲置资产的转让
4.5.1条闲置资产的转让主要采取抵偿债务、作价出售、资产置换等处置方式。

4.5.2闲置资产转让按以下程序办理:
A、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转让申请单》,说明转让原因、购买的客户、账面原值及净值、使用年限、拟处理价格等内容,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及处理。

B、公司财务部组织成立资产处理专项评估小组,对拟转让的闲置资产进行调研和鉴定,确定转让价格,并出具调研报告。

C、公司根据评估价格提出书面报告或合同,经股份总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审核、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并上报股份总部财务部备案。

D、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转让合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E、公司财务部根据合同,对转让的闲置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将
有关资料和合同原件归档。

4.6闲置资产的报废
4.6.1闲置资产的报废主要是由于正常使用而磨损,最后丧失其使用价值,或由于自然侵蚀、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无法修复的毁损,或由于其他原因需对资产进行报废。

4.6.2闲置资产报废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A、公司提出关于资产报废的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资产状况、账面原值及净值、报废原因、预计变现收入和损失,并说明资产担保、抵押情况;
B、股份总部相关部门接到资产报废的申请后,由股份总部财务部组织成立处理资产专项评估小组,于一周内出具资产处置调研报告(大宗闲置资产的报废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经股份总部审批;
C、公司持股份总部审批的资产报废的报告单,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报废资产审批手续(按税务机关《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办理);
D、经批准报废、有残值的资产—律转入部门进行实物管理,部门要设有专门账簿,反映报废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并与财务资产部的会计账簿相符合;
E、有残值的资产对外出售时,财务部收到销售款后,企业方可办理资产转出手续,未按程序审批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清理或出售;
F、对无残值的资产,由公司资产部门列出明细表,公司指定两个以上的部门进行销毁;
G、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可变现残值和无变现的报废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和收支管理,并将报废资产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报废工作结束后,需上报股份财务部备案。

五、附则
5.1闲置资产申请单
5.2闲置资产内部调拨单
5.3闲置资产转让、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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