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家长联系制度
实中“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范本

实中“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范本【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为了更好地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制定本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以确保留守儿童能够得到家庭和学校的关心、支持和指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留守儿童家长联系的行为,加强学校对留守儿童家庭的关怀,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留守儿童及其家长。
第三条家长联系是指学校、教师与留守儿童家长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互动活动。
第四条家长联系的目的是增进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第五条学校将为留守儿童家长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提升其家庭教育能力和关爱意识。
第六条学校将定期与留守儿童家长进行面谈,分享学习和生活情况,解答家长的疑虑和问题。
第二章家长联系的方式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家长联系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家长联系工作。
第八条家长联系工作小组由学校的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由学校负责人任命。
第九条学校将定期举办家长会、家长工作坊、亲子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家长联系活动。
第十条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社交媒体等多种方式与留守儿童家长进行联系。
第十一条监护人或亲属接生接送留守儿童时,学校将向家长提供通知并征得其同意。
第三章家长联系的内容第十二条学校将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学校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将与家长共同制定留守儿童个性化成长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学校将通过家长会、面谈等形式,向家长传达学校的教育理念、规章制度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学校将邀请留守儿童家长参与学校的课程观摩、家访活动、主题讲座等。
第十六条学校将定期向留守儿童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情况、成绩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学校将开展家长培训和教育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辅导。
第四章家长联系的落实第十八条学校将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档案,记录家长参与的情况和成效。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家长的参会情况和建议,对家长联系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十条学校将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评优制度,鼓励积极参与家长活动的家长。
中学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范本

中学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长期与父母分离,寄宿在他人家庭或留守家中,无法与父母保持常规的亲子交流。
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正常发展,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我们制定了中学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并提供以下范本,旨在指导学校、家长和留守儿童之间应如何开展有效的沟通和联系。
二、家长责任1. 定期回访:留守儿童的家长应定期回访学校,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身心发展状况。
2. 参与亲子活动: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亲子活动,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家长要合理安排孩子的作业时间,确保孩子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并及时与班主任进行沟通。
三、学校责任1. 组织亲子活动:学校应定期组织亲子活动,让留守儿童与父母进行亲子互动,促进家庭和校园的融合。
2. 定期反馈成绩: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反馈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和评价情况,及时解决孩子在学习上的问题。
3. 建立专门联系机制: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联系人,负责与留守儿童家长保持沟通,并及时咨询、解答家长的疑问和困惑。
四、学生责任1. 自觉完成作业:留守儿童应自觉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做到课堂内外的学习任务不能拖延。
2. 主动与老师沟通:学生应主动与班主任老师沟通,反映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寻求老师的帮助和指导。
3. 参与学校活动: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与同学们建立友谊,增强社交能力。
五、联系方式1. 家校信箱:学校建立家校信箱,留守儿童的家长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与班主任沟通,提出问题和建议。
2. 电话联系:家长可以通过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人等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
3. 网络平台:学校建立家校互动的网络平台,留守儿童的家长可以通过网络与班主任、联系人以及其他家长进行交流,共同解决问题。
六、评估和调整制定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后,学校应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所取得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制度。
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

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一、家校联系制度的宗旨1.加强家庭、学校、社会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能。
2.建立全社会关心教育、关心学校的机制,促进学校发展。
3.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评价,以督促帮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
二、组织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组员:各班班主任三、职责1.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优化教育环境。
2.参与管理、有效监督,保证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
3.及时交流情况,共同研究探讨教育方法,以“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目标,努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4.协调各方关系,聚集各方力量,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发展。
5.不定期召开主任会,通报或讨论学校有关工作。
6.指导班级的家校委员开展工作。
7.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教育子女。
8.广泛联系家长,及时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
四、家校联系具体措施1.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以班级为整体,统一思想,统一主题,形式多样地开展活动。
2.家长会上班主任及有关任课教师均应准时参加,向家长汇报本班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各科教学情况,并适时解答家长提出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
3.家长会形式可根据各班具体情况而定,一切从效果出发。
会前应精心组织准备,同年级集体备课、讨论有关事宜,保证会议安排得合理紧凑,井然有序,气氛融洽。
4.建立家校联系簿,及时反馈孩子在校、在家的各种表现,以便共同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教育手段。
5.对来访的家长,教师应热情接待,态度诚恳,如实汇报学生在校的情况,并耐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善于接受家长提供的合理的教育教学建议。
6.一学年,教师应对每位学生家访至少一次,并有家访记录。
7.家校联系活动的情况及时记录,并作资料存档。
中学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5篇)

中学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一、家校联系制度的宗旨。
1、加强家庭、学校、社会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能。
2、建立全社会关心教育、关心学校的机制,促进学校发展。
3、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评价,以督促帮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二、组织。
由学校政教主任和各班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刘明龙组员:各班班主任三、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优化教育环境。
2、参与管理、有效监督,保证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
3、及时交流情况,共同研究探讨教育方法,以“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目标,努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4、协调各方关系,聚集各方力量,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发展。
5、不定期召开主任会,通报或讨论学校有关工作。
6、指导班级的家校委员开展工作。
7、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教育子女。
8、广泛联系家长,及时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
四、家校联系具体措施1、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以班级为整体,统一思想,统一主题,形式多样地开展活动。
2、家长会上班主任及有关任课教师均应准时参加,向家长汇报本班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各科教学情况,并适时解答家长提出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
3、家长会形式可根据各班具体情况而定,一切从效果出发。
会前应精心组织准备,同年级集体备课、讨论有关事宜,保证会议安排得合理紧凑,井然有序,气氛融洽。
4、建立家校联系簿,及时反馈孩子在校、在家的各种表现,以便共同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教育手段。
5、对来访的家长,教师应热情接待,态度诚恳,如实汇报学生在校的情况,并耐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善于接受家长提供的合理的教育教学建议。
6、一学年,教师应对每位学生家访至少一次,并有家访记录。
7、家校联系活动的情况及时记录,并作资料存档。
中学留守儿童家校联系制度(2)中学留守儿童是指因为各种原因,例如父母外出打工或离异等情况,而在农村留守的未成年人。
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家长联系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家长联系制度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家长联系制度近年来,教育局与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从提高留守儿童文明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发挥学校在关爱留守儿童中的积极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形成教育合力,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了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领导。
我校在教育局、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了关心留守儿童工作机构,加强了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指导,具体落实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二健全了家校联系制度和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学校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专门档案和家校联系卡。
定期或不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联系,倾听他们对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建立了学校联系电话,以便随时接收来自家庭的信息,搭建与留守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沟通交流的“绿色通道”,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
三有针对的强化思想道德教育。
针对一些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各级学校加强了思想道德教育,把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学校还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指导和训练,结合实际开设好有关德育课程。
开展了针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健康教育,化解心理压力,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四创新了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学校的教职员工对他们进行分组结对开展帮扶活动,随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最大可能及时帮助解决。
同时完善寄宿制制度,优先解决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儿童寄宿;对走读的孩子,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及时反孩子在校期间的情况,会同学生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实中“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模版

实中“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模版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健康发展,加强家长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监护工作,制定本家长联系制度。
第二章家长联系义务第二条家长是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学习条件;2. 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其身心发展情况;3. 定期回乡探亲,与留守儿童共同生活,提供必要的情感支持;4. 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家长活动,与其他家长交流经验,互相支持。
第三章留守儿童联系制度第三条学校和社区应当制定留守儿童联系制度,并通过家长联系员来执行。
第四条家长联系员由学校或社区选派,要求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留守儿童的情况,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2.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家长和留守儿童有效沟通;3. 能够积极主动地履行家长联系员的职责。
第五条家长联系员的职责包括:1. 与留守儿童的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家庭状况和孩子的具体情况;2. 协助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3. 定期向学校或社区报告留守儿童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家长联系制度的实施第六条学校和社区应当定期召开家长会议,邀请留守儿童的家长参与,让他们了解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学校和社区应当协助家长联系员与留守儿童的家庭建立联系,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第八条学校和社区应当采取措施,提供留守儿童的家长联系员所需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其履职能力。
第九条学校和社区应当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的档案,保留家长联系员的工作记录和交流记录。
第十条家长联系制度的执行结果应当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涉及留守儿童情况的学校和社区。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或社区负责,如有疑义或争议,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实中“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5篇)

实中“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一、定期召开“留守学生”监护人会议,每学期一次,并向监护人汇报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通报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共同探讨“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措施。
二、留守学生之家设立、开通“亲情热线”,建立留守学生父母与孩子、留守学生监护人与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联系制度,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同步教育好“留守学生”。
三、在学期结束时,要求留守学生童给在外的爸爸(妈妈)写一封信,汇报一学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四、要求代理家长至少每学期对所监管的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家访。
实中“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2)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与父母共同生活,而在乡村或城市留在一起的儿童。
留守儿童面临着缺乏亲子关系、心理问题、学习习惯不良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非常重要。
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是指建立一个平台或机制,通过定期联系、交流、沟通来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关注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联系:建立一个固定的联系频率,父母与留守儿童进行电话、视频通话或书信往来,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以及心理状况。
定期联系可以让父母了解孩子的变化,并给予他们必要的鼓励和指导。
2. 家访活动:定期安排父母回家探望孩子,或安排孩子去探望父母。
家访活动可以增加亲子间的接触和交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怀和爱护。
3. 心理辅导:留守儿童面临着心理问题,建议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可以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的指导来帮助留守儿童排解压力、解决问题,并加强亲子间的沟通和理解。
4. 教育支持:父母应该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和指导。
可以定期与教师交流,了解孩子的学习表现,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鼓励。
5. 社会网络建设:建立起留守儿童之间的联系,组织他们进行各种活动,增加与同龄人的交流和互动。
通过社会网络建设,留守儿童可以建立起更多的朋友关系,减少孤独感。
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

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1、在校内,做到三个“三”,即“三知、三多、三沟通”。
“三知”指的是教师要对留守学生的基本情况、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父母外出务工的去向及联系电话等三个方面做到知情,并建立了留守生个人档案。
班主任要做好“留守生”的摸底工作,将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生”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
“三多”指的是教师要多与留守学生谈心交心、多开展一些充满人文关怀的集体活动(如组织同学为留守生过生日)、多家访。
“三沟通”指的是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沟通、定期与监护人沟通、定期与编外家长沟通。
2 在校外,建立“一组、一家长、一中心”。
“一组”指的是学校在留守生中打破年级、班级界限,组建校外学习小组,由高年级各方面表现好的学生担任小组长。
每个小组指定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每周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比如小组成员互相检查作业、开展校外表现评议等。
“一家长”指的是从本地有较高威望的党员、教师、干部中聘请一批编外家长,其主要职责是做好留守生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导工作,定期向学校反映孩子在校外的表现。
“一中心”指的是鼓励有条件的退休教师或个人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3 学校开设了“二线一室”。
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同时还以“师爱助你成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有助于“留守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活动,如主题班(队)会、“您在他乡还好吗”书信竞赛活动、集体生日、法制安全讲座以及“我为留守生献爱心”活动等,让“留守生”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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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家长联系制度
近年来,教育局与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从提高留守儿童文明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发挥学校在关爱留守儿童中的积极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形成教育合力,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了对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领导。
我校在教育局、县
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了关心留守儿童工作机构,加强了对
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指导,具体落实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二健全了家校联系制度和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学校对在校
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专门档案和家校联系
卡。
定期或不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联系,倾听他们对学校
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建立了学校联系电
话,以便随时接收来自家庭的信息,搭建与留守儿童家长或其
他监护人沟通交流的“绿色通道”,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
的教育和管理。
三有针对的强化思想道德教育。
针对一些留守儿童的品德
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各级学校加强了思想道德教育,把
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
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学校还
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指导和训练,结合实际开设好有关
德育课程。
开展了针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健康教育,
化解心理压力,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四创新了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学校的教职员工对他们进行分组结对开展帮扶活动,随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最大可能及时帮助解决。
同时完善寄宿制制度,优先解决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儿童寄宿;对走读的孩子,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及时反孩子在校期间的情况,会同学生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五努力提高家长素质。
为了全面提高桂阳县农村广大家长的自身素质及家庭教育水平,县妇联联合县教育局利用现有的“家长学校”对广大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知识培训。
特别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的需要,向其监护人传授正确的家教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家庭教育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有效推进农村家庭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了广大家长的教育和监护水平。
六全面提高留守儿童文明程度。
桂阳县要求各校积极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优秀学生”等活动,使广大家长在广泛参与中,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及文明程度,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及儿童,在家庭中尊敬老人、孝敬长辈、夫妻和睦、
互敬互爱、爱护孩子、言传身教;使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理念,增强抵制不良因素的能力。
七大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农村留守儿童提营造了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