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案小说看清官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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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的鬼神文化

论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的鬼神文化

论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的鬼神文化作者:郭昊来源:《读与写·教育教学版》2017年第08期摘要:鬼神文化广泛应用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已然成为公案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

鬼神文化的存在,一方面与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半强制力量,使得社会秩序始终朝着理想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从舆论和心理上弥补了现实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使得人间善恶均衡,成为底层民众最后的心灵救赎。

因此,公案小说中掺杂鬼神因素是中国古代民众法律意识道德化的结果,而非愚昧无知的封建迷信。

关键词:鬼神文化公平正义公案小说道德教化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8-0161-02中华千古,鬼神文化扮演着一个不可磨灭的传承火种。

中国人喜欢把事物天意化理解,这表明了古代科学的无力以及人们渴望得到解释的心理暗示,鬼神观念由此产生。

上至统治阶级,下到普通百姓,鬼神文化顺应了整个社会的心理状态,一直在发挥着独特的魅力。

公案小说,作为中国古典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歌颂的是中国古代的清官能吏。

其中,鬼神文化的介入深受不少研究者的诟病,甚至将其斥之为封建糟粕。

然而,在司法体系并不完备的封建时代,鬼神文化可以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一种普遍约束力,客观上对社会安定起到维护作用。

正如英国学者弗雷泽所说:“对鬼魂的畏惧就已经在两方面对于保护人类生命起到了作用。

一方面,它使得每个个人为了他自己的利益而更加不愿意去杀害同胞;另一方面,它又唤起整个群体去惩罚杀人者。

它将每个人的生命都置于道德和法律的双重保护圈之内。

”[1]1 鬼神文化的起源中国人对神的感知较早。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

”[2]这表明,世间万物皆有灵性,日月星辰、江河湖海、山川林谷都可成神,如此泛神化处理,与中国古代生产力不发达有关。

从远古时代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一直到殷商时期的天神、地祇、人鬼三位一体的神灵系统,中国最早的神可看作超自然力量的代表。

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

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

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公案小说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一种,常见于明、清两代文学作品中。

而“三言”“二拍”则是中国古代小说形式的一种。

这种小说的形式与传统小说截然不同,它以短小的篇幅、简练的语言、生动的情节和深刻的寓意,塑造各种生动的形象和情节,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故事既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又具有普遍的人文思想内涵,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是以案说理。

公案小说以叙事的形式,将一桩桩离奇的案件、神秘的事件娓娓道来,通过对案情的揭露和分析,引导读者思考人生的意义、道德的真谛和人性的善恶。

这种以案说理的手法,使读者在轻松愉快的阅读过程中,渐渐对人生的众多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产生了独特的审美情感。

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是以情抒己。

公案小说通过讲述案情,展示人性百态,传达情感和情感的挣扎,描绘人物之间的爱恨情仇。

在这些故事中,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情感、欲望和悲欢。

通过对这些情感的描绘和分析,读者往往可以深刻地理解人性的复杂和世间的沧桑,感受到人生的苦乐与悲欢。

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是以理辨是非。

公案小说不仅仅是为了娱乐和消遣,更重要的是在讲述故事的过程中,它通过对案情的分析和推理,揭示案情背后的深层次道德和法律问题,引导读者思考真善美与善恶对立的关系。

通过阅读这些故事,读者往往会受到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的启发,培养自己的思维能力,学会理性思考,触类旁通,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与人生境界。

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是以诗意抒情。

许多公案小说中都包含了大量的诗词,这些诗词不仅为故事增添了几分美感,更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故事的审美价值。

通过对这些诗词的品味和理解,读者不仅可以更好地领略故事情节的魅力,还可以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味和情调。

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是一种深刻的文学审美观念,它以案说理、情抒己、理辨是非和诗意抒情为特色,通过对案情的揭示、对情感的展现、对道德的剖析和对文化的传承,构建了一种独特的文学审美体验。

包公审石头读后感

包公审石头读后感

包公审石头读后感《包公审石头》是一部以包公为主角的历史小说,作者是清代的洪昇。

小说以包公的审案故事为主线,描写了包拯在任官期间的廉政清明,以及他对民生的关怀和救济。

在这个故事中,包公不仅是一个严明的法官,更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官。

他以公平正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不畏权贵,不徇私情,因此深受百姓的敬重和爱戴。

小说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其中最为经典的案件就是包公审石头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有一个贫苦的老汉,他家里只有一块大石头,为了生计,老汉将石头卖给了一个富家子弟。

没想到富家子弟却以石头伤了自己为由,将老汉告上了官府。

包拯得知此事后,亲自到现场察看,经过仔细调查,最终发现了真相。

原来,富家子弟并没有被石头伤到,而是自己摔倒受伤,只是为了敲诈老汉而编造了谎言。

包拯在审理此案时,不仅还老汉清白,还将富家子弟绳之以法,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包公审石头的故事,展现了包拯的聪明睿智和公正廉明。

他不仅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更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公平正义的原则。

在他的审判下,无辜者得到了平反,罪犯受到了惩罚,司法公正得到了体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公正廉明的法官是社会的脊梁,是人民的希望。

只有这样的法官,才能让社会秩序更加稳定,让人民生活更加安宁。

除了包公的聪明和公正,小说中还展现了包拯对民生的关怀和救济。

在他任官期间,他不仅关心民生疾苦,还亲自下乡了解民情,为百姓排忧解难。

他不畏权贵,不怕牺牲,只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他的努力下,社会风气得到了净化,民风得到了改善,人民的生活也变得更加美好。

通过阅读《包公审石头》,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包拯的伟大形象,更能从中感受到中国传统的法治精神。

包公作为中国古代的名人,他的形象一直深入人心,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

他的形象不仅在文学作品中得到了传承,更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了延续。

他的精神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从他身上学习,传承和发扬他的精神,让正义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中国公案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写作方法刍议

中国公案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写作方法刍议

公案小说起源于中国,源于宋代的一种民间说唱艺术。

从先秦两汉一些文献中的案例与史书中的”清官”传记中,可看出一些公案小说的端倪,可以说是公案小说的先导。

到了宋代,民间说唱艺术盛极一时,刑事、民事案件激增,公案作品便大量产生,且种类繁多。

可以说,宋代的公案作品是公案小说的早期。

从明中叶到明末清初,出现了记载”清官”断案的长篇小说《包公案》、《海公案》、《三言两拍》等多部小说集和几十部话本集,这些小说集中有许多反映官吏断案的故事,这一时期可以说是中国公案小说的繁荣时期。

后又经过多年的历史演变,形成中国小说史上一个独特的文化景观。

本文讨论的公案小说即指这一时期的作品。

侦探小说诞生于西方。

公认美国作家爱伦·坡于1841年发表的《莫格街谋杀案》是现代侦探小说的始创,柯南道尔对西方侦探小说最突出的贡献是创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

栩栩如生的福尔摩斯,至今都被认为是“神探”的化身。

侦探小说的发展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迎来了它的黄金时代。

这时候最出名的作家都在英美两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恩,还有约翰·迪克森·卡尔。

到这个时候,侦探小说的写法已经十分完善。

侦探小说可以说是国家机器逐步完善其机能之后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发展之后,在世界文艺艺术史上的一个生动反映。

说到中国的公案小说,一些人认为与西方的侦探小说属同类,甚至误认为我国古典小说中也有西方侦探小说的雏形。

实际上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是两类产生于不同国度、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生活现实的文艺作品,它们在人物形象塑造、叙写特色、叙写破案方式和篇章结构处理等方面,都各有其独到之处。

一、“清官”VS侦探——人物形象塑造的不同中国公案小说以写封建社会中的冤狱公案故事为主。

在封建社会,地方行政长官直接掌管司法大权,其审案方式总是州府县令端坐大堂,惊堂木一拍,即行逼供。

许多地方行政长官讯问被告人都采用“板子加棍子”的刑讯逼供审讯手段,冤案、错案不计其数。

何存中小说的文化品格

何存中小说的文化品格

何存中小说的文化品格
夏元明
【期刊名称】《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年(卷),期】2001(018)002
【摘要】何存中是80年代中期崛起的湖北"实力派"小说家.何存中小说的突出特点是富有一种文化品格.这种文化品格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对流氓无产者的文化反思;其二是表现传统文化的尴尬处境;其三是重建文化人格;其四是地域文化的营造.【总页数】5页(P109-113)
【作者】夏元明
【作者单位】黄冈师范学院,湖北,黄州,4361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06
【相关文献】
1.公案小说的世俗品格与清官文化的民间情怀 [J], 何世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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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焦虑中的官场书写——论王跃文官场小说的文化品格 [J], 郑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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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存葆文化散文的艺术品格——以《飘逝的绝唱》为例 [J], 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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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

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

论“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摘要】公案小说是一种古代中国小说体裁,以破案和揭露社会问题为主题。

其思维模式包括复杂的情节、深度的人物心理刻画和对社会问题的探讨。

在“三言”“二拍”中,这种思维模式得到了体现,通过故事情节展现了公案小说的特点。

读者在阅读时需要运用推理和分析的能力,思维模式也因此得到激发。

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对文学创作具有启示作用,可以提高作品的深度和广度。

公案小说也对社会产生影响,引发人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公案小说的思维模式既具有独特的文学价值,又有着积极的社会影响,对文学与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案小说、思维模式、三言二拍、复杂情节、人物心理、社会问题、文学创作、社会影响、阅读者思维、启示、总结、展望。

1. 引言1.1 什么是公案小说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以案件调查和解决为主线,展现了丰富多彩的人物形象和复杂的情节结构。

公案小说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叙事方式,同时也揭示了社会问题和人性的种种弊端。

公案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对后世文学创作和思维方式有着深远影响。

公案小说的特点之一是其复杂的情节。

故事情节通常错综复杂,充满悬念和转折,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需要不断揣摩推理,以揭开案件的真相。

这种情节安排不仅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也培养了读者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公案小说对人物心理的深度刻画。

作家通过细腻入微的描述和人物台词,展现了各种性格特征和思想情感,使人物形象更加立体生动。

读者通过人物的行为和言辞,可以窥见人物内心的矛盾和挣扎,从而更好地理解故事情节的发展。

公案小说以其独特的叙事风格和思维模式,为读者带来了丰富多彩的阅读体验,也为文学创作和思维方式提供了有益启示。

1.2 “三言”“二拍”是何物“三言”“二拍”是中国传统小说的一种形式,起源于宋代,是以揭示社会问题、犯罪与侦探为主题的短篇小说。

这种小说的名称源自其篇幅较短,分别为三言和二拍。

从晚清四大公案看“翻案”

从晚清四大公案看“翻案”

从晚清四大公案看“翻案”晚清四大公案,指的是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章太炎四位清末维新派代表曾因其言论行动而被清政府以“举发河南案”的罪名拘禁审讯,并遭受刑法处罚的事件。

这四起公案被视为维新派在清政府镇压和迫害下的代表性事件,同时也成为了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段有代表性的“翻案”历史。

“翻案”一词,即指通过法律程序和相关证据推翻原有的判决或结论,将冤假错案得到纠正的过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翻案被视为一种道德和正义的表现,对于冤枉受冤的人来说,能够得到翻案纠正,既是对自己的安抚,也是对制度正义的信任。

因此,“翻案”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非常深远,而晚清四大公案也成为了翻案历史中的一段重要历程。

首先来看康有为案,康有为是晚清一位重要的维新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思想和行动对晚清历史和中国现代史的发展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然而,由于其独立思考和反对清朝腐败政治的言行,康有为最终被清政府以“举发河南案”为由进行拘禁审讯。

这个案件中,清政府刻意扭曲事实,歪曲证据,对康有为进行强制审讯,最终达成了“有罪”的判决。

但是,康有为一直坚守自己的信念,通过向国内外抗议,最终得到了“翻案”的机会,使得裁定康有为有罪的法令被推翻,并得到了释放。

其次是谭嗣同案,谭嗣同是晚清维新派和革命家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和行动影响了中国近代革命的进程和思潮。

然而,由于谭嗣同的革命思想与清政府官方政策相违背,他最终被判定为“参与国家罪案”。

虽然在狱中他对清政府所作所为感到幸灾乐祸,不过他也时刻准备着“翻案”的机会。

后来,在清政府内部的变故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经过了十多年的时间,国民政府最终将谭嗣同重新定议为“大烈士”,为一个新时代的英雄。

第三个例子是梁启超案,梁启超是晚清维新派著名的思想家和学者,他的思想和行动直接推动了中国的近代化和后来的民主化进程。

然而,由于他一直站在自由和革命的一边,梁启超也遭到了反动势力的打压和刻意诬陷,因为他担任了类似文化、教育和政治等方面的工作、。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

从“阴司断狱”看明清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信仰【摘要】传统法律文化普遍存在着因果报应信仰,到了明清时期,各种公案和志怪小说把这一信仰更加发挥得淋漓尽致。

因果报应机制为阴阳间的审判互通架构起一座桥梁,让现实中无法得到“圆满”解决的冤案在阴间司法中得到了公正的裁决。

这种信仰实际表现为人们对正义秩序的追寻,鬼神世界所展现的作恶者必得惩罚的秩序观,在国家法缺位时,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明清小说;阴司断狱;因果报应观;法律文化一、司法现实与“阴司断狱”现实世界的黑白颠倒,现实社会的严重不公,现实司法的腐败不堪造就了明清时代众多小说剧本具有这样一个共同的思想主题,那就是对现实世界的批判。

而这些批判又不约而同的采取了一种方式被付诸笔墨——司法故事,尤其是阴间司法的故事。

明清小说的作者在书中都极力表现出:现实世界中的冤假错案要通过阴司的审判来平反这样一种倾向。

这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黑暗腐败的现实司法世界不可能给底层大众带来太多公平与正义机会,他们只能寄希望于以“善恶有报”的报应观构筑起来的阴间司法世界,期待能够藉此达成惩恶扬善的美好愿望。

第一,官吏贪赃枉法风气盛行。

行贿和受贿在中国古代官场上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也是中国传统司法的一大弊端。

明清时期,各省州县必须向六部“孝敬”,像是奏销地丁,需交“奏销部费”;报销钱粮,有“报销部费”,否则事情很难办成。

官员的委派调任以及办理刑名案件,都必须拿出“打点护”、“照应”、“招呼”、“斡旋”等手续费。

官员出差、离任、就职等,都有各种名目为其提供开支,像是“公帮银”、“盘费”、“程仪”、“支应”、“规礼”等等①不仅是明清时期,纵观中国古代各朝各代,这种贪赃枉法的现象都很普遍。

第二,官吏残暴不仁,“滥刑”严重。

“严刑”似乎是封建社会司法审判程序中的一个必备环节,许多司法官员通过这种手段来使犯罪嫌疑人开口招供,更多的时候,甚至是用这样的严刑拷打,使得无辜的百姓被迫承认莫须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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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时,“说公案”作为小说的重要分支之一,已成为与烟粉、 灵怪、传奇等并驾齐驱的小说类型。
– 南宋洪迈《夷坚志》已以“公案”为小说篇名,《何村公案》与 《艾大中公案》皆是名篇。
• 明代以前,公案小说以单篇的形式散见于各笔记野史 或小说集中,至明代始有《百家公案》、《龙图公案》 等专门的公案小说集出现,“公案小说”文体初步形 成。
• “为国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 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先进》),“窃闻治国之 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曾国藩)
• 礼治主义最重要的内容是把礼义伦常作为基本的政治工具。 • 一方面,以礼为教,以教为政,政教合一,使政治伦常化。 • 另一方面,以礼为法,将法律伦理化。
• 第二,沿袭唐人,亦称判案文书为公案。
• 第三,从第二项含义引申,宋元人有时也把官府待决 的案件称为公案。
• 第四,由官署案牒引申,世人把有重大争执之事件, 往往亦称公案。
– 佛教禅宗认为用教理来解决疑难问题,犹如官府判案, 故也称公案。
– 同理,文学上乃至其他一切被争论或引起争论的问题, 也被戏称为“公案”。
• 再次,将君权绝对化。
• “口含天宪” ;“治天下者唯君,乱天下者唯君,治乱非他人所能 为也,君也。”(唐甄《潜书·鲜君》)
• “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 如一旦“人人有自主之权”,势必“子不从父,弟不从师,妇不从夫, 贱不服贵,弱肉强食,不尽灭人类不止。”(张之洞《劝学篇》) “治天下者大权不可以旁落,况下移于民乎?.··…樊锥谓人人有自主 之权,将人人各以其心为心,是使我亿万人民散无统纪也。”(张之 洞《冀教丛编》卷三)
• 清代公案小说进一步成熟和发展 • 短篇小说有两种类型:
– 其一是短篇公案小说集,如《鹿州公案》之类; – 其二是白话短篇公案小说,如石成金的《雨花香》、
《通天乐》与杜纲的《娱目醒心编》等。
• 章回体长篇公案小说下属三种类型:
– 一是公案和侠义相结合的小说,如《施公案》和《三 侠五义》等;
– 二是公案与忠奸斗争相结合的小说,如《万花楼演 义》、《海公大红袍全传》和《海公小红袍全传》等;
• 对于公案小说的具体范围,却各说不一。
– 一种仅考虑到题材因素。如孟犁野先生在《公案小说 艺术发展史》中认为:“凡以广义性的散文,形象地叙 写政治、刑民案件和官吏折狱断案的故事,其中有人 物、有情节,结构较为完整的作品,均应划入‘公案小 说’之列。”
– 另一种意见则单纯考虑文体因素。如刘世德先生认为, “狭义的公案小说,专指明代的公案小说”。
– 三是纯公案小说。纯公案小说又包含两种形式:其一 专叙一人,如《于公案》、《刘公案》、《李公案》 等;其二专叙一案,如《清风闸》、《九命奇冤》等。
• 晚清以后受时代思潮及西方侦探小说的冲击,逐渐走 向衰亡。
• 公案小说所写多为民间纠纷或为情爱纠葛,或为继立 析产,或为夺财害命,从中可见古代社会之百态。
公案小说的概念
• 鲁迅先生是较早提出“公案小说”概念的现代学者。在 他1920年出版的油印本《小说史大略》中,即有“清 之侠义小说与公案”一节。
• 其后,孙楷第先生参照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和宋 人说话,进一步明确了公案小说的范围。
• 学界共识:中国古代公案小说是指以官员审案、断案 为主要内容的一类小说。
(二)王权思想
• 先秦韩非发其端,汉代董仲舒、唐朝韩愈继其后,宋明理学家竟其绪。
• 首先把君主抬到超人地位。
• “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 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 其次,将君权神圣化。
• “唯天子受命于天” (《礼记·表记》)“《春秋》之法,以人随君, 以君随天”(《春秋繁礴·玉杯》), “王者,天之所予也”(《春 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
• 政治文化是指内化在政治体系内成员的一套政治认知、 情感和评价,体现着公民对政治的价值取向。它能够 持久地影响人们的政治行为方式、政治态度、政治结 构模式、政治的稳定和变迁。
• 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的特点,概而言之即人治主义、王 权思想、礼治主义、清官期盼。
(一)人治主义
(四)清官情结
• 强烈的明君、清官政治期盼是传统政治文化的又一重要特点。
• 人治主义、王权主义的发展,实际上一方面摒弃了有效的法律 规范以及任何形式的公开竞争和公开批评。另一方面使得帝王 官僚独占了利益表达和利益凝聚权,而人民与闻政治的权力遭 到剥夺。以私人为基础的权力团体不许合法活动,公开则被视 为叛逆和对和平秩序的威胁。这样势必造成政治理性的沉沦和 主观随意性的泛滥。
• 廉政肃贪:惩贪之法在提问,乃豺狼见遗,狐狸是问, 徒有其名:或阴纵之使去,或累逮而不行,或批驳以相 延,或朦胧以幸免。……苞苴或累万金,而赃止坐之 铢黍;草菅或数十命,而罚不伤其毫厘。(《明史•丘 橓传》)
• 描写冤狱的作品一般凭借清官折狱、豪侠行义抑或鬼 魂复仇等形式来惩洽贪官污吏和犯罪分子。《错斩崔 宁》的结局采取的是犯罪分子自新而案发的路子,同 样表现了人民的愿望。
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的代表之作
四、 《龙图公案》
(一)作品情况
• 宋元话本和杂剧中的包公故事越编越多、越传越神, 最后甚至赋予包公“列以阎罗,比以天师”,能够 “坐赴阴床理事”的神通,最终在明代万历年间刊印 出一部集大成式的小说——《龙图公案》。
从《错斩崔宁》、 《施 公案》 、 《三侠五义》 看中国文化中的清官情结
目录
• 一、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的源流 •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 • 三、《错斩崔宁》 • 四、《龙图公案》 • 五、《施公案》 • 六、《三侠五义》 • 七、清官故事的文化内涵和情节模式
一、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的源流
• “公案”的初义
• “皇帝是最高的立法者,皇帝发布的诏令救谕是最权威的法律 形式,皇帝的特权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从律敕并行到以敕代 律,正说明了当时当律的性质和特点。”(韦庆远主编:《中国 政治制度史》)
• 法外法: • “公肆赂遗而逃籍没之律”,“密行请托而通三载之诛”,
“本朝姑息之政甚于宋代,……甚至败军之将,可以不死;赃吏 巨万,仅得罢官,是吞舟之漏也!”(于慎行《谷山笔塵》卷之 三《国体》)
• “公”与“私”相对,指与国家机关相关的事物,如处理 公务的文书曰“公文”,国家法律曰“公法”,法庭或者 官署的厅堂称“公堂”,当官断理的各种刑法、民法纠 纷称“公事”,而在机关的办事人员称为“公人”。总之, “公”即“官”之义。
• “案”的本义是几桌。引申而言,官府处理公事的文书、 成例及狱讼判定结论都叫案。
• 刑法有创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 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而极。 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明史•刑法志》)
• 法欺民:“法之所加,唯在微贱,而强梗者虽坏法干纪, 而莫之谁;……何国有不伸之法,覆盆自苦,人怀不白 之冤?”(张居正)
(三)礼治主义
• 一般的社会秩序不是靠法来维持,而是靠宗法,靠纲常来维持。 以礼治代替法治。
• 礼就是强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官士农工商各有职分,尊卑 贵贱有别,亲疏长幼有序,各治其事。其核心是忠孝。等级性 和血缘性是其两大特征。
• 《礼记•典礼》:“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 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 非礼不决;班朝治军,往官行法,非礼威仪不行。”
• 主要人物为清官、罪犯、受害人等,其中清官为核心 人物,既是作品歌颂赞美的对象,同时也起着贯穿情 节、维系全篇的结构作用。
• 从文体上看,公案小说有文言笔记体、话本体(包括拟 话本)、书判体和长篇章回体等四种形式,其中书判体 为公案小说所特有。
• 公案小说所写虽为清官审案、断案,但重点不在罪犯 的寻找,而在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关注点在司法的 合理公正,这与同类题材的西方侦探小说有着明显的 不同。
品一样,“的是影元人写本”。 • 钱曾《也是园书目》卷十,又把它列进“宋人词话”。 • 作品“头回”中自称“我朝元丰年间”。把宋神宗元
丰年间称作“我朝” 。 • 所以据此判断《错斩崔宁》的正文“事在南宋”。 • 明代冯梦龙把故事略作修改,易名为《十五贯戏言成
巧祸》,编入《醒世恒言》。清代朱素臣将其改编为 《十五贯》传奇(又名《双熊梦》)。解放后,昆剧 《十五贯》正是在上述作品基础上整理加工而成的。
• 合而言之,“公案”的本义就是官署处理和摆放文书之 几案,引申义即官文书。
• “公”、“案”二词的连读,至少在唐代就开始出现。
– 《唐律疏义》卷五曰:“文书谓公案。”卷二十七又说:“官文书谓 曹司所行公案及符移解牒之类。”
• 宋元以来,公案一词的含义更加丰富,归纳起来,大 约有如下四项:
• 第一,人们依旧把官署处理、摆放案牒之几案,称为 公案。
• “窃曾以为无兵不足深优,无铜不足痛哭。独举目斯世,求一 攘利不先,赴义恐后,忠愤耿耿者,不可亟得。或仅得之,而 又屈居卑下,往往抑郁不伸,以挫以去以死。而贪饕退缩者, 果骧首而中腾,而富贵,而名誉,而老健不死,此其可为浩叹 者也。”(《曾国藩全集·咸丰壬子复彭丽生书》),“自强全 在得人,法制未可轻变。有治法,无治人。虽得泰西之法而效, 亦徒使其利营私之计耳。”(《李忠节公奏议》卷十《奏陈管 见折》)
(二)作品内容
• 先用一则与“正话”旨意相类似的魏鹏举因“戏一言” 而丢却“前程”的故事作为“得胜头回”。然后讲述 崔宁和陈二姐被冤杀的“正话”。最后演唱一首具有 概括意义的七言绝句作为“结尾”。
• “错斩崔宁”的故事是由“戏言”、“错斩”和 “昭雪”等三个部分组成的。其中“戏言”部分属于 情节的开端。
• 人治主义,即强调统治者的政治作用、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 贬低甚而忽视法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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